邓川云 非以役人 乃役於人
2017-06-22叶宏程晨
叶宏+程晨
一份不为众人所熟知
卻为大众所需的专业服务
一次次先於大爆发前的平息
一宗宗民事纠纷的和平解决
考验的是每个专职人员的平衡把控
守护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他是民众的调解员
他将衝突与负能量
转化为社会安定的力量
十年调解路,创下和平景
不平凡的十年调解路
一宗民事纠纷案件,如果走上法庭,少则数月多则数年,这是一个不断消耗时间、精力和金钱的过程。在香港,民事纠纷在进入庭审之前,都会有专门的调解员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和解协议,愿意达成调解的案件都会通过更为简化的方式得到解决,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降低费用,节省了法院的资源,保障了彼此的利益。
如今的香港,调解已被有效及系统地应用於解决大厦管理建筑工程产生的纠纷、婚姻等爭议,而香港的调解制度中,调解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与邓川云先生的交谈中,我们才真正对此有了初步了解。“和事佬”虽是调解纠纷之人,但卻不像专业的调解员有明确的规则约束。一名合格的调解员,在处理纠纷之时必须坚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原则,不能判断孰是孰非,只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找出双方的底线及要求,以求寻找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双方利益之法。
邓川云先生是一名资深註册社工,自1978年以来,曾从事不同的社工领域,包括辅导和罪犯服务。在为选举活动等作义工之时,因其别具一格的建议,得到了众人的共鸣,便加入了最早期的调解服务中。
2006年,邓川云先生取得註册调解员後,便专注於该领域,积极参与调解工作,至今已走到第11个年头,超过1240个小时的调和、80多个大小案件,目前担任香港调解师协会会长、香港和解中心表列调解员、土地审裁处建筑物管理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表列调解员等职位,今年3月又被聘任为香港地产代理商总会委任学术顾问及民政事务总署大厦管理义务调解主任调解员之职。
同时,邓川云先生也是一个调解课程的训练导师和建筑物管理实务讲座的讲师,为大厦业主立案法团、狮子会、青年商会、区议员办事处及香港调解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讲座服务。他於1989年起,便协助大厦业主组织成立互助委员会和业主立案法团,帮助各业主推行大厦的维修工程,並作为8座分别位於香港岛、九龙及元朗区的大厦业主立案法团的顾问,是多个行业工会和社团,包括水务、交通运输和家长教师会的顾问和成员,还参与了众多与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谈判活动。
诸多的名目加身以及顾问諮询,是大家对邓川云先生的认可,也是作为一个调解员自我塑造之路的坚守,这一路走来,荣誉的另一面是不为人知的付出。他是民间“和事佬”,更是群众的专业调解员。
非典型性调解员的创新逻辑
香港自2010年实施“实务指示31”後,大部分民事诉讼需先透过调解解决爭议,因此对调解的需求量也日渐增多。据邓川云先生介绍,虽然调解员的薪酬相当可观,拥有个别专业资格的调解员时薪更是超出一般职业。但目前在港从事调解员学习的大概有一万餘名学员,登记註册的有两千左右,但真正从事调解员工作的大概只有几十个人。
由此不难想象,调解员並不像字面所理解的这般容易,他不仅仅是调和的中间人,更代表着其背後的专业、技能、积累甚至更多。
在採访互动中,我们了解到邓川云先生在作为社会工作者、调解员的同时,也在教育中心进行教学活动,並在修习法学硕士。他在提及他作为调解员的专业技能时,特别提到了有关创新与创意。这一点大大出乎了我们的意料,他为我们展现了调解员的另一面及其独有的逻辑方式。
借此,他为我们介绍了一个因为物业施工拆除與清扫问题,导致业主与租客僵持了5年之久的民事纠纷。这期间双方多次调解无果,甚至即将付诸法庭。要知道,在香港请律师进行法律公文式通知,是需要双方各付费用,虽只是一封书面信笺,但花费不菲,如果闹上法庭,那所需花费更是令人咋舌。
可正如邓川云先生所说,99.9%的民事纠纷大都源於一时的气愤,转而困於钻牛角尖式的思维之中,从而陷入迷局。当局者迷,旁观者虽较为明晰,但如何劝解卻是一门学问,要不然双方也不会执拗到如今。而他卻跳出框框,独辟蹊径,从双方的租约入手,一句话的事情便将这个给双方添堵了5年,甚至将损失双方巨大利益的顽疾给摘除了,让一众同业者不得不佩服至极。
他还谈到自己有一门绝招,但並不适用所有人。调解员拥有很明确的职业规范,公正平和的化解,卻不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资格直接给予建议,但他卻用独特的“骂人方式”,以问题式的引导,去点醒陷入困局中的人群,让人瞬间获得释然。
偏爱和谐之景
做一时的“和事佬”並不难,但十年如一日地不断去为他人调解问题,並在群众中拥有极好口碑的人,並不会太多,这门职业存在着太多的误解,明面上的收入,往往容易让人忽视背後为之付出的艰辛。
谈到家人的时候,邓川云先生略带自嘲地表明,由於工作的原因导致他常年无法分出很多的时间去陪伴家人,导致爱人略有不满情绪。我们了解到,他虽然已於社会工作退休,但仍时常会继续其中的部分工作;他经常义务帮助业主进行维修工作,並免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合同审阅等;同时他还在香港理工大学做义工,为学生们讲授理论与实务等相关课程内容。
在问及其有关远大理想之时,他卻毫不犹豫地一口否决了,十分明确地说明自己並无鸿鹄之志,只不过是“能做多少做多少”尽力而为。作为调解员,他每次都会接收到很多的躁动与负面情绪,並不是说他不会受影响,也会有情绪囤积到想发泄的时候,但他会选择用唱歌的形式去纾解,也不管是否好听,自嘲道这种发傻唱歌的疯癫之举便是他最佳的缓压途径。
在我们认为乐观积极如邓川云先生,做调解员的话必然是得心应手之时,他卻说道做调解员最大的难处,便是理论与实际的差距,现实中总需要保持中立的态度,将个人的价值观刻意抛开,时刻保持客观的立场,其实真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但他卻十分享受矛盾被和平化解那一刻的和谐之景。
虽然邓川云先生一再表明自己是个没有大理想的小人物,可我们从他的工作中感受到了“为人民服务”“非以役人,乃役於人”的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