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金融发展趋势与人民币走出去战略研究
2017-06-21张家寿
张家寿
摘要: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差异性。新加坡的金融发展处于较发达水平,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金融发展水平处在同一层次,而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金融发展相对较落后。为深化与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挥了试验示范作用,从跨境金融、沿边金融、地方金融三条主线推进金融综合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战略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按照周边化一区域化一国际化的路径,推进人民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关键在推动人民币周边化。因此,需要推动跨境金融创新,增设金融服务机构,优化外汇服务管理,加强跨境金融交流与合作,完善金融基础设施跨境合作机制,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和金融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关键词:东南亚国家;金融发展;人民币;走出去战略
在当前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和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我国和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基本面总体向好。由于我国国际储备充足,人民币币值稳定,东南亚国家持有人民币并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人民币在东南亚国家的流通使用量日益增多,一些国家甚至将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为加快人民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本文深入研究了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发展趋势和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试验示范效应及其影响,并提出了人民币走出去的战略路径及其重要举措。
一、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发展趋势
近年来,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创,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但总体态势向好,经济发展充满活力。由于东南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金融发展水平也有所不同。因此,东南亚各国与中国的货币金融合作水平呈现出差异性。总体上看,泛北部湾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较快,与中国的经济金融合作程度较高;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与中国的经济金融合作水平也处于较低层次。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打造,中国与东盟合作从“黄金十年”迈向了“钻石十年”,东南亚国家与中国的货币金融合作呈现出日益加强的发展趋势。
(一)泛北部湾国家的金融发展趋势
参与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家有新加坡、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柬埔寨和中国。近年来,泛北部湾国家的金融合作日益加强,呈现出勃勃生机。
新加坡的金融发展水平属于最发达的,金融开放程度和市场化程度都较高,重视金融创新,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种类齐全,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市场稳定,外资金融机构活跃,也是人民币的离岸金融市场。新加坡的金融发展适应了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与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相称的。新加坡十分重视与中国开展货币金融合作,使新加坡成为人民币的离岸金融市场,为人民币走出去搭建了有利平台。
文莱是一个小岛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不设国家中央银行,只在财政部设货币局和金融局负责金融管理。主要的商业银行有佰都利银行、文莱达鲁萨兰伊斯兰银行和伊斯兰发展银行。外资银行有美国花旗银行、香港汇丰银行、英国渣打银行、新加坡华联银行、马来西亚银行等。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数量较少,但货币兑换公司和汇款公司占了金融机构总数的绝大比重。文莱政府高度重视银行业发展,努力提供各种便利服务,为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有利条件。近年来,十分重视加强与中国的开放合作,积极推进中国(广西)一文莱经济走廊建设,为中国与文莱货币金融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马来西亚高度重视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的多元化发展,形成了以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为管理核心,银行、保险与资本中介并存且共同发展的金融体系。外资银行在马来西亚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中的占比较小,主要是以马来西亚本土金融机构为主。银行业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了比较大的促进作用,表现在银行效率越高,经济发展就越快。在马来西亚的金融市场中,股票市场的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比较大,股票市场发展与经济发展互为促进。近年来,马來西亚重视与中国的开放合作,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的“两国双园”模式,成为中马两国的旗舰项目和标志性工程,“两国双园”合作项目不仅为产业园区建设提供了示范作用,而且有力地推动了两国的金融合作。
印度尼西亚的金融体系由银行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两部分组成,银行金融机构占据金融体系的主导地位,银行业资产占到印度尼西亚所有金融机构总资产的80%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用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金融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种类不多,规模也比较小,其资产占所有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例不到20%。印度尼西亚对外汇市场的管制比较宽松,实行浮动汇率制度,资本可自由流动;债券市场发展非常快,也发展得较好;保险市场的发展相对比较滞后,其保险收入大部分来自寿险。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有显著的相关性,银行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近年来,印度尼西亚与中国的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双方共同建设的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成为两国的合作亮点,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金融合作也因此得到了加强。
菲律宾重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促进金融机构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在菲律宾的银行体系中,商业银行处于核心地位,其资产占到银行业总资产的90%。商业银行可以经营比索、美元以及其他货币的远期和掉期交易。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得比较快。菲律宾的经济发展对股票市场的发展影响比较大,经济发展越快,股票市场的效率就越高,这种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结构比较有利于菲律宾的经济发展。近年来,菲律宾与中国的经贸与投资增长缓慢,低于同期中国与其他东南亚国家,两国的金融合作也受到了影响。
越南的金融体系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越南工商银行、外贸银行、越南农业银行、越南投资银行、越南发展银行和越南九龙江房产发展银行。银行类金融机构居主导地位。商业银行有城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私营商业银行主要是针对个人存户以及小型企业的融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金融公司主要经营包括一年期以上的存款业务和各种期限的贷款业务、外汇业务以及有价证券的抵押业务。金融租赁公司除了可以开展与金融公司相类似的信贷业务外,还包括进行本外币直接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回租等业务。保险公司主要提供寿险、非寿险、保险经纪和代理、再保险等服务。越南的外汇市场不是很发达,各项功能都不成熟,交易量不大,外汇衍生品很少使用、流动性低、价格信号失真等与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发展动态不相适应。近年来,越南高度重视同中国开展金融合作,有力地促进了两国的经贸合作,使两国的经贸依存度尤其是边境贸易的依存度进一步提高。
(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的金融发展趋势
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国家有越南、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和中国。除中国外,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但发展潜力大,后劲足。
泰国实行的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商业金融机构为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为补充的专业化银行制度。泰国的金融体系越来越完善,融资体系日益健全,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商业银行成为金融市场的主导,金融市场发展比较快,朝着自动化、自由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缅甸的金融机构体系由中央银行、经济银行、外贸银行、投资和商业银行、农业和农村开发银行、储蓄银行等国家银行、保险公司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少数私营银行、外资银行共同构成。相对于保险市场、证券市场来说,缅甸的银行业发展相对比较快。缅甸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更多的是通过银行来实现的。
老挝实行的是两级银行管理系统。老挝国家银行(中央银行)负责维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保证银行体系的安全性、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安全。老挝的国有商业银行是从省级、市级的国家银行分支机构中分离出来的,并朝着市场化的管理体制转变。老挝的银行规模相对较小,也比较脆弱。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发展比较落后。货币的币值不稳定,较容易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
柬埔寨的金融体系比较脆弱,货币价值也不稳定。但是,柬埔寨重视金融业的发展,开放了金融业,允许外资银行进入柬埔寨,使柬埔寨的金融体系得以不断完善。
总体上来说,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以流域为纽带开展合作,与中国的合作起步较早,与中国的合作意愿较为强烈,希望通过加强与中国的经济金融合作,促进经贸稳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造福各国人民。
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试验示范效应
201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发布了《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正式启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涵盖了云南省的昆明市、文山州、红河州、保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普洱市、怒江州、德宏州和广西的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区域面积31.77万平方公里,人口4419万。两省区通过加强合作,以开放促发展,围绕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三条主线先行先试,经过两年多时间的实践探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成果,为深化我国与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合作积累了新经验探索了新模式。下面着重以广西为例进行分析。
(一)沿边金融改革提高了沿边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了沿边投资贸易的交易成本
1.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迅猛增长。建立跨境人民币结算审批的“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将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从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拓展到整个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广西金融办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1561亿元,在西部12个省(区)和8个边境省(区)持续保持第一,人民币超过美元成为广西跨境收支第一结算币种。2015年上半年,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量871.74亿元,同比增长6.5%,继续位居西部12省(区)和边境8省(区)的第一位。
2.人民币与越南盾特许兑换实现新突破。经过积极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批复同意广西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人民币与越南盾特许兑换业务试点,在客户范围、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兑换额度、备付金账户开立等五个方面突破了原有限制,逐步解决了互市、口岸、边贸的兑换需求。目前,已有3家貨币兑换公司办理人民币与越南盾特许兑换业务,月均兑换规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3.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务实丰富。2014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组建面向东盟的货币清算、结算及相关业务中心。中国银行紧抓沿边跨境特色,设立中国一东盟跨境人民币产品研发中心、中国一东盟人民币业务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一东盟人民币跨境清算(结算)中心”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心”;中国农业银行在广西成立“中国一东盟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心”,面向东盟国家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清算、交易、融资等服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一东盟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心”也在南宁正式挂牌成立。
4.广西一东盟跨境人民币资金汇划“高速路”基本建成。通过整合广西金融电子结算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CHANCES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资源,搭建连接区内和境外各银行机构的区域性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打造以广西为枢纽,辐射港澳、东南亚和南亚国家的资金汇划“高速路”。目前平台5家中间代理行共拥有918家境外代理行资源,境外业务覆盖港澳台以及越南、柬埔寨、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
5.人民币与越南盾区域银行间交易平台建设加快。为探索建立人民币对越南盾的直接汇率形成机制,2014年在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上线运行东盟货币交易信息平台,供各参与行共同执行,大大提高了中方银行的议价能力和汇率定价话语权。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复同意广西开展人民币与越南盾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截至2015年6月末,人民币与越南盾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累计1946万元人民币,折合674亿越南盾。
(二)跨境金融改革充分发挥了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1.跨境人民币贷款获批实施。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同意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截至2015年6月末,共有12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贷款18笔,合同金额48.05亿元,提款41.62亿元。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向国务院请示,申请每年给予广西一定的专项贷款额度,将试点范围从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6个城市扩大到广西的14个城市,将境外贷款银行由东南亚、南亚国家扩大到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地区和韩国在内的周边区域。
2.开展境内外联动人民币产品创新。积极探索开展人民币海外代付、人民币出口信用证、人民币资金池、人民币协议付款、预收延付、保函等境内外联动的人民币融资产品,扩大人民币跨境流动规模。2014年广西境内外联动人民币产品融资金额140.5亿元,2015年上半年累计融资39.24亿元。
3.积极组建广西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与建银国际合作,组建总规模200亿元、首期20亿元、专门支持广西企业“走出去”的广西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
4.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进一步扩大。至2015年6月末,广西获批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的试点企业达6家,获批跨境双向借款额度134.9亿元,利用国际、国内主账户通道借人外债1.2亿美元,节约的贷款成本约1500万元人民币。
5.获批试点意愿结汇。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马钦州产业园试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根据自身意愿随时向银行申请结汇,从而提高企业的资金管理效率和汇率风险规避能力。2015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扩大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6.积极推进外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试验区。2015年6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金融办、广西外汇管理局、广西商务厅、广西工商局正式出台了《中国一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工作指引》,为境外资本进入广西开辟了一条绿色准入通道。
(三)地方金融改革破解融资瓶颈难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日益增强
1.地方金融组织日益完善。广西金控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第三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银监会备案公布,填补了地方法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空白。金融服务同城化已由北部湾4个城市扩大到沿边6个城市。广西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由一级法人模式调整为两级法人模式。
2.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实现新突破。2015年以来,广西新增上市公司3家,A股上市公司达到35家;新增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8家,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达到14家。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自2014年开业运营以来,挂牌中小企业212家,融资4.23亿元。组建了广西农商现货交易有限公司、中国一东盟粮油交易所、金雅石化交易中心等平台,有力地促进了广西地方要素市场的发展。
3.保险融资保障功能显现。举办“保险资金广西行”系列对接活动,保险资金投资广西总规模超过270亿元。小微企业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南宁、柳州、桂林、贺州、来宾等5市,帮助小微企业融资1770万元,比2014年末增长了40%。此外,巨灾保险试点也正式起步。
4.农村金融改革释放了发展活力。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北海、防城港顺利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扩大,2015年1月-6月东兴开发开放试验区内银行业累计发放抵押贷款26.54亿元,同比多增11亿元。持续推进“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全面推进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价系统建设。截至2015年6月末,广西已建立373万农户信用档案,评定356万信用户,向310万信用农户累放贷款1198亿元,结存余额637亿元。广西创建信用县3个、信用乡镇84个、信用村863个。
5.民间小微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业态培育成长。防城港市出台广西首个《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率先试水民间资本投融资服务管理机构。南宁市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着力打造南宁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
6.金融風险化解能力日益增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化解涉企金融风险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72号),完成了《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框架、金融生态指标的设计、金融机构及企业家调查问卷的设计工作,加强了金融风险防范,优化了金融生态。
三、人民币走出去的条件与战略举措
随着东南亚国家的金融开放发展,东南亚国家与中国的金融合作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试验示范,加快了人民币周边化步伐,为人民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进一步拓展了人民币走出去的战略空间。
(一)人民币走出去的条件更加完备
1.人民币的结算和清算服务系统日益完善。广西已开展9个东南亚国家的货币柜台挂牌交易,新加坡星展银行等外资银行在南宁设立分行。东南亚各国均与广西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名列中国8个边境省(区)和西部12个省(区)之首。中国一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一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丝路基金等已经成功开始运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将进一步扩大了人民币在东南亚国家使用范围和规模。
2.人民币与东南亚国家货币互换机制。根据客户的特点,加快个人跨境金融产品开发,满足了多功能、多币种的个人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需求。
3.人民币与东南亚国家货币利率汇率机制。中国农业银行作为首家独立编制和发布东盟货币相关指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了“人民币对东盟货币汇率指数”和“农银越南盾指数”。新华社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中国一东盟(南宁)货币指数”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共同编制、发布人民币对东南亚主要国家一揽子货币币值变化水平的综合指数,为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自由贸易提供高效直接的货币兑换依据和参考。
(二)人民币走出去的战略路径及举措
从目前国内的研究来看,普遍认为,人民币要遵循周边化一区域化一国际化的走出去战略路径。
从当前来看,人民币走出去战略的关键,在于下好人民币周边化这步先手棋。为此,特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推动跨境金融创新。第一,拓展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在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原则框架下,争取将广西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试点地域从东南亚国家扩大到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地区和韩国在内的周边区域,将广西的试点区域扩大到广西全域,支持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第二,支持东兴市进一步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跨境保险业务创新。支持东兴市建立健全东盟货币交易中心和清算中心试点工作,将更多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跨境保险业务创新放在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第三,扩大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试点范围。建议在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马钦州产业园、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园区开展扩大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试点,将资金来源地扩展到更多国家。第四,积极开展民营金融服务机构试点工作。建议在沿边地区组建民营边贸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服务机构。第五,建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建议国家支持建立广西北部湾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根据国家战略的需要,广西北部湾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重点支持能源资源、高科技、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等行业。
2.创新金融服务机构。第一,在沿边地区增设金融机构。建议降低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增加支行、银行网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沿边口岸金融網点建设,完善跨境金融服务功能。鼓励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在沿边地区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鼓励发展金融衍生品。第二,支持建立双边合作银行。建议充分发挥中马“两国双园”(中马钦州产业园、马中关丹产业园)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中马合作银行,由中马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服务中马“两国双园”建设。第三,支持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开展跨国人民币投资业务。建议国家支持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到东南亚国家开展人民币参股并购优质企业,组建跨国控股企业集团,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第四,支持建立区域性国际开发金融机构。建议国家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改组为广西北部湾国际开发银行,支持其在东南亚国家尤其是在越南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信贷业务,承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东南亚国家的投贷业务。
3.优化外汇服务管理。第一,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建议国家支持在沿边地区开展中外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第二,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建议将人民币与越南盾的兑换特许业务试点范围从广西东兴市扩大至广西凭祥市。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开展人民币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的货币兑换特许业务。第三,建立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银行间区域交易市场。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原则,吸纳更多东南亚国家货币进入交易,进一步丰富人民币对东南亚国家货币的直接挂牌交易。第四,扩大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推动中越双方开展跨境人民币现钞调运业务,国家层面应积极与越南官方协调,联合人民银行、海关、边检、商业银行等部门共同制定现钞跨境调运管理办法,维护中越之间人民币现钞有序跨境流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
4.加强跨境金融交流合作。第一,建立跨境金融交流合作机制。建议沿边地区的央行分支机构与周边国家的央行加强合作,推动更多金融机构与周边国家的同业开展业务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的金融交流合作机制。第二,鼓励开展跨境保险合作。建议在沿边地区建立保险交易中心和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再保险市场共同体,以提高承保和抗风险能力。
5.完善金融基础设施跨境合作机制。第一,加强征信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东盟+中日韩(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中国一东盟商务理事会、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中国一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中国一东盟征信研究中心等机制,形成良好的征信合作机制。第二,支持建立第三方支付机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明确沿边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为面向周边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提供结算服务。第三,建立健全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大力支持广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为跨境贸易投资提供便利化服务。
6.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跨境金融监管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跨境金融监管机构定期信息交流机制,签订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
7.建立健全国际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使用机制。第一,建立健全国际金融人才引进机制。沿边地区要重点引进一批具有金融创新理念、先进管理水平、熟悉国际惯例和具有国际运作能力的高级管理人才、金融专业人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人才,建立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金融人才库。引进一批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等领域的金融领军人才。第二,完善国际金融人才培养机制。从政府相关部门、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选派业务骨干到新加坡、英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学习国际金融业务。鼓励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开设国际金融业务培训课程。第三,创新国际金融人才使用机制。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人才选派和任用制度,建立有利于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形成的创新岗位和创新机制。第四,建立政府金融智库。从国内知名金融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聘请经济学家、金融专家作为政府金融智囊,为实施人民币走出去战略提供智力支撑。
参考文献:
[1]唐文琳,范祚军.区域合作与金融支撑——以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为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2]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EB/OL].http://news.10jqka.eom.en/20131126/e562389823.shtml.
责任编辑莫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