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红通”归案 众多“内鬼”落马
2017-06-20郑杰川
郑杰川
2016年10月17日至25日,中央纪委推出《永远在路上》,多名“老虎”和“苍蝇”现身说法。今年1月3日至5日,中央纪委推出第二部大型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两个半月内,中央纪委推出了两部反腐专题片。
这两部反腐专题片除了请一些被查处的高级干部现身说法之外,还包括两个重要内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
“百名红通人员”已
有40人到案
今年4月17日,随着“百名红通人员”第75号李世乔(被从加拿大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百名红通人员”中到案的外逃人员增加到40人。在李世乔回国自首之前,“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2号嫌犯李华波被遣返回国,4号嫌犯黄玉荣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5号嫌犯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10号嫌犯裴健強被抓获归案……
2015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的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继续在全球进行追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到今年3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追回赃款89.9亿元人民币。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企图外逃的人员逐渐丢掉幻想,新增外逃人数不断下降。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外逃人数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再降至2016年的19人。截至2017年4月,今年的外逃人数为4人。
尽管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国际追逃追赃任务依然繁重。截至今年3月底,尚有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国家工作人员365人和失踪不知去向的国家工作人员581人,共计946人(未被追回)。
中央追逃办曝光外逃
分子海外“藏身处”
4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公告以中英文形式向海内外曝光了22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目前在海外可能藏匿的具体地址。这是我国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发布针对外逃国家工作人员的藏匿线索,也是今后追逃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告的发布让这些外逃分子成为“惊弓之鸟”,彻底打消了他们的侥幸心理,同时立下国内追逃相关部门工作的“军令状”,设定了时间表和任务书。
公告显示,这些人员目前可能居住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圣基茨和尼维斯等6个国家。其中可能居住在美国的最多,为10名。其次为加拿大5名、新西兰4名。外逃时间最早的为1998年。
过去只公布可能逃往的国家,此次公布了街道、社区等具体信息,这样可以动员更多华侨华人、海外友人,更大程度发挥国际社会的力量帮助我国追逃追赃。
纪检监察系统众多
腐败分子被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下,我国纪检监察机关把自己摆进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坚决清理门户,严肃查处害群之马,严防“灯下黑” 现象的发生。
然而,纪检监察系统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没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由执纪监督者蜕变为腐败分子,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
2014年初至今年上半年,我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党员领导干部被查处的情况如下:
——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魏健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纪委机关首个被调查的厅局级领导干部。
——2014年5月19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7月,中央纪委对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原处长原屹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利用纪律检查权收受财物240.8万元)进行立案审查。
——2016年11月1日,(已退休8个月的)中央纪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原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明玉清被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立案审查。
——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罗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中央纪委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兼监察专员刘建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中央纪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原处长申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2014年2月27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曾任省纪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经查,从2007年到2014年,金道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压案瞒案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亿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7月23日,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经查,杨森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与他人通奸。同年12月15日,杨森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2014年11月28日,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曾任省纪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经查,朱明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015年2月17日,朱明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11月,朱明国因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5年4月1日,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钟世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经查,钟世坚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审查纪律,干预案件查处,违反保密纪律,向被审查人泄露案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此外,钟世坚还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与部分行贿人员串供,并将巨额财物转移藏匿。同年7月21日,钟世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广东省化州市原纪委书记陈重光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2017年3月21日,因受贿罪、行贿罪被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
——2016年8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无期徒刑。
——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刘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2016年2月4日,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因严重违纪被中央纪委立案审查。賀家铁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担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贺家铁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11月5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4月17日,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反腐的利剑还须“刀刃向内”
利用手中掌握的举报线索以案谋私,在自己长期联系的地方“苦心经营”。中纪委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第二集《严防“灯下黑”》中,袁卫华、沈佳等纪检干部“边反边腐”的案例揭示了“灯下黑”的巨大破坏力。反腐败斗争要取得决定性胜利,利刃必须向内,不仅要割除纪检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更要不断从细微处完善各项制度。
极少数纪检干部监守自盗,其影响尤其恶劣——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的信任;跑风漏气阻碍了反腐斗争持续深入推进;对举报者、线索提供者的伤害侵蚀反腐土壤。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坚决“拔烂树”“治病树”,共处分7200余人,彰显党中央对“灯下黑”和反腐盲区的零容忍态度。
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刀刃向内没有停留在剜除毒瘤层面,而是通过“动手术”,解决制度上各环节的重要风险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仅打出“加强改进巡视制度、突出落实两个责任、开展‘一案双查”组合拳,还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反腐败法规文件。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
中央纪委通过制度创新、环节制衡的方式着力解决“灯下黑”的问题。从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到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各个环节日益完善,有效推进了监督执纪的健康运行。
中央纪委清理门户、完善机制的决心,让人们相信,在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基础上,高悬的反腐之剑会更加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