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注册师制度相结合的土木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7-06-19陈爽王磊张敏
陈爽 王磊 张敏
[摘 要]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更注重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与注册师制度的要求是相切合的。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进行专业认证的必要性。高校需要从课程体系设置、教学内容改革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与注册师制度相适应的土木工程专业教学体系,对土木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与注册工程师制度接轨进行不断的研究。
[關键词]专业认证;注册师;土木工程;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06-0118-03
全国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评估是由国家建设部授权的全国高等学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对全国设有土木工程专业的高校进行的专业教育评估。专业评估是注册执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报考注册师的准入条件,也是加入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本科工程学位互认协议《华盛顿协议》的需要。[1]这与其说是对土木工程专业的评估,不如说是对学校是否具备培养国际认可的土木工程人才能力的“国家认证”。
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必要性
作为一种行业准入制度,注册工程师制度明确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推行这种制度能更好地规范我国的建筑市场,为我国更好地在建筑领域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建筑技术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我国从2010年起开始在建筑行业全面实行该制度以来,它有效地统一了工程专业从业人员的水平,有利于国际间在工程领域内的交流和互认。
我国土木工程专业教育发展迅速,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很好地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适应。一是重理论、轻实践,与企业合作不足,工程教育与实践联系不足,学生缺乏足够的工程实践训练。二是重视课堂教学,忽视学生自学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计算能力,但概念设计能力薄弱,而概念设计往往是土木工程设计的灵魂。三是注册工程师不仅仅是技术人才,它要求从业者既是专家,又要懂工程经济、法律、管理,同时还要有相当的实践经验,是一名复合型人才。而目前课程结构不合理,学科专业划分过细,学生知识面较窄,对现代土木工程必须具备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参与管理现代土木工程的领导、决策、协调、控制的初步能力和管理素质。四是高等教育与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严重脱节,比如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在目前教学体系中对应的专业都是“工民建”方向,然而前者是设计工作岗位,后者是现场工作岗位,两者的专业技能存在很大差别。再比如注册监理工程师要求对从基坑开挖、支护到主体建设甚至装饰装修等项目建设全过程都必须了然于胸,然而在目前土木工程教学体系中的专业划分却找不到对应的定位,“工民建”方向的不熟悉基坑开挖、边坡支护,“岩土”方向的不了解建筑结构。导致学生毕业后必须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二次学习,方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注册工程师。
高等教育要与经济社会相互适应、相互促进,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一条客观规律。注册工程师制度的推行,高等教育是基础,每年成千上万的工科毕业生是注册工程师的强大后备军。而高校的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正是为了改变以往高等教育与执业资格认证脱节的问题,它要求高校在大学教育期间就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来培养具有工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使毕业生能尽快适应行业环境,经过4至5年的工作经验累积后,便可参加统一的执业资格考试,从而成为一名注册工程师。
二、基于注册师制度的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
(一)改革培养方案,设置注册师模块课程
据笔者调研,广州、武汉、南宁、宜昌等地开办有土木工程专业的高校,其课程设置大多雷同——均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模式,开课学期、学时等也基本一致。此种模式已运行多年,其弊端已逐渐显现,如课程之间缺乏相互联系、前后逻辑性不强;理论与实践脱节、解决不了实际工程问题;重技术培养、轻德育教育等。
故而,笔者考虑可以针对某一特定的注册师资格来搭建模块化的课程体系[2],从而使各门课程更具针对性,形成一个系统。考虑到土建类学生毕业后从事的工作往往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而目前的学校道德法律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际上都存在与现实明显脱节的现象,学校应在一年级除了开设高等数学、英语等公共课程以外,还要开设土木工程概论、建筑法律法规、国内外知名建筑介绍等课程,从一开始就树立学生认真负责的职业精神,培养其对这个行业的认识和热爱[3],了解行业内部的分工,并且职业素质教育要贯穿大学四年,这和注册工程师制度是相符合的。在二年级安排建筑力学、岩土力学、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等专业方向课。从大三开始,进入模块化课程设置(如表1)。例如,在注册结构工程师模块内,开设建筑荷载、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地基与基础等课程;而在注册建造师模块内,开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这样,学生的知识结构将非常系统,并且完全符合毕业后的就业岗位特点和注册工程师的体系,效果将明显优于现有的教学课程体系。
此外,课时的分配也要与现行的注册工程师制度相适应。比如,一级注册机构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其中每一门考试涵盖了多个科目,这就要求我们在制订基础课和专业课课时分配的时候要予以考虑。[4]
(二)优化课程内容,突出认识类实习作用
土木工程学科的理论基础是经典力学,这套理论出现于17世纪,而人类建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开始。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工程中很多复杂的情况还是要依靠经验与实践来解决的。所以,土木工程是一门基于实践而发展的学科,离开了实践,教学就无从谈起。
目前土木工程专业的课程设置普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理论课多,实践课少,以桂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为例,其除了大学英语、高数等公共课程以外,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一共1592学时,实践学时仅有160学时,仅占比10.05%。二是现有实践课内容重技能、轻认识,效果有限。笔者调研的高校针对钢结构课程虽然都开设有1~2周的课程(单层工业厂房或是钢屋架设计),完成后学生虽然了解了其设计流程和方法,可是对很多结构或构件的理解却还是很模糊[5],比如何为压弯构件平面内、平面外失稳?受弯构件横向和纵向加劲肋如何设置?工业厂房柱间支撑和屋盖支撑体系如何建立?这些问题,并不是在一个课程有限的课时内就可以解决的。毕业生作为准注册工程师,如果对这些基本问题都没概念,工作后难免会底气不足。
为此,笔者认为可以尝试以下几点改革:
1.加大实践教学环节比重,实践课不能仅限于某一门,一定要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比如大一学年可以随着土木工程概论课程开展建筑认识实习,从普通住宅到高层建筑、从砖混结构到框剪结构建筑,教师都要带学生到现场感知,让学生对今后所从事的行业有个大致的认识,最好能激发出他们的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2.丰富实践课程内容,不局限于课程设计,灵活机动地增加认识类实习。比如在钢结构理论课之前,让学生花1~2天时间去钢结构的工业厂房参观,将实际的构件与已经学习到的力学知识相结合,在教师的讲解下,学生很容易就能理解受弯构件和压弯构件,实腹式柱和格构式柱的区别,支撑体系的构建等问题。这样,学生既理解了形象的概念,又可以带着问题去学习,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增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出于效率和安全的考虑,设计或者施工企业往往缺乏与高校合作的热情,不愿意大规模接收学生到一线生产单位实习;不然就是过于分散,不利于教师统一跟踪指导,校外实习的效果十分有限。而校内的实习基地完全以教学为目的,并且便于教师随堂指导,效果必然更佳。比如,在进行砌体结构课程教学时,可以安排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校内实习基地进行墙体的砌筑。经过这样的锻炼,学生不仅对构造柱、圈梁以及它们和砌块之间的连接有非常直观的认识,教师也可以将理论教学放到实习基地里进行,这是校外实习做不到的。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具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注册工程师)师资队伍,是教学改革的基础和重中之重。而且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本身就是专业认证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1.專业教师 “走出去”。前面已经谈到,大规模让学生去生产企业实习并不现实,然而,少量青年教师到本地区的工程设计、施工等企事业单位进行产学研合作,并不存在以上问题。相反,由于教师的理论知识更加丰富,能带来先进的工艺,更能产生效益,企业往往对其持欢迎态度。青年教师要深入企业以及与同区域其他高等学校交流经验,深刻研究专业发展前沿,不断充实完善土建工程类专业培养的知识结构。此外,学校还可优先引进有企业任职或锻炼经历的教师。只有对实际工程有了切身经历,教师教学才能有的放矢,才会有底气。
同时,还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专业教师利用学校现有的平台(比如勘察设计院、检测机构等)考取注册工程师资格。教师经历过注册工程师考试的历练,就会对注册师制度有一个清晰直观的认识,这对建立与注册师制度相结合的教学体系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2.企业专家“请进来”。学校可以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专家进入教学环节进行授课或讲座,他们所具有的实际工程经验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办法,都是目前高校教师所缺少的。引进外聘专家不仅可以丰富教学内容,还可以促进他们和专任教师之间的交流,让高校知道企业需要什么,让企业了解高校具有什么资源,促成双赢。
三、结语
在全国高等教育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评估的背景下,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教育应该主动调整改革,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各方面构建人才培养模式,重视认识实习的作用,突出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从而培养出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适应的土木工程专业人才。
[ 参 考 文 献 ]
[1] 李颖.工程认证背景下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研究与实践[J].河南化工,2014(8):59-61.
[2] 李漫红,刘桂萍,李文秀.专业认证背景下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建设研究[J].长春大学学报,2012(2):224-227.
[3] 梁昌俊.提高地方性院校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质量的措施[J].高等理论教育,2012(3):48-50.
[4] 曹霞,金凌志,蓝丽江,付强.注册师制度下的土木工程专业教学体系构建[J].高等建筑教育,2012(5):5-9.
[5] 蒋华.关于土木专业钢结构系列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12(1):49-52.
[责任编辑:刘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