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探讨
2017-06-19宋斌
宋 斌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5)
思 政 与 法 律
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探讨
宋 斌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5)
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国每年新增党员中高校学生党员占1/3以上,其质量关系着党的肌体健康,因此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建设成为高校党组织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程。在退出机制的建设中,应坚持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既要维护党的纪律,也要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要建立科学的退出标准和公正、公开的退出程序,并重视退出后的干预和关怀,使不合格党员退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全面从严治党;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从严管理党员、加强对后进党员的整转,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工作。十八大以来,浙江省提出健全完善“量、教、改、劝、除”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并在多地开展了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的实践和探索,积累了很多经验。但实践中,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使得这一工作仍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的难点。“当党员出现大问题甚至违法乱纪时才涉及退党,正常的自行退党或组织退党微乎其微,也缺少具体的不合格党员界定标准、处置方式、操作程序和帮扶转化等退出机制。”*温多红、柳国庆:《基于系统论视角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研究》,《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第87-91页。
一、建立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必要性
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明确指出:“凡行为不正当或违反同盟原则者,视情节轻重或令其离盟或者开除出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21页。这是无产阶级政党从建立之初就对不合格党员退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拥有8 0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党员退出机制是政党生态系统的必要构成部分,有着生态平衡、生态净化和生态效能的意义,具有重要的政治生态价值。通过退出机制完善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有利于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一)是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学生党员是党的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组部2010—2014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数据统计,新增党员中高校学生党员占1/3以上。2013—2014年高校党组织坚决贯彻中央“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学生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保持高校学生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学生党员发展人数有所下降,但仍占全国当年新发展人数的39.3%和37.3%*数据来自于中共中央组织部网站,网址为http://news.12371.cn/dzybmbdj/zzb/。,全国党员新增量的重点还是高校学生。这就必须充分认识到学生党员质量对党的队伍的重要性,即学生党员的质量将成为确保党组织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加强学生党建的重要抓手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习总书记在2013年1月28日主持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专门部署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提出要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2013年,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下称“《若干意见》”),严肃指出高校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要求健全党员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增强学生党员队伍的活力。
从目前高校党建工作的实践来看,各级党组织和高校都建立了涵盖教育体系、发展程序、作用发挥和考核测评等内容的较为完备的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但缺少考核后让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这一重要组成部分,使得质量保障缺少“出口”这个关键环节。图1是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现状图,虚线是笔者完善的部分。
图1 高校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
(三)是提高学生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
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程。高校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建立,能够畅通学生党员“出口”,是“弥补因发展工作不足、清退那些因培养发展工作不够精细、原本不应该被发展入党的以及在入党后发生蜕变的党员的重要途径”*林惠英:《上海高校党员队伍结构现状及其优化的调查与研究》,《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第69-72页。。不合格党员退出对党员有警示、教育的作用,能让党员产生危机感和责任感,有利于强化合格党员的严格标准,引领更多党员争做合格、优秀党员,激励广大党员自觉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大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从而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对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党建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等具有现实意义。事实上,这也是高校党组织在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方面应着力探索的问题。
二、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党员退出包含两类:一类是自动退出,以组织尊重党员个人意愿为主;另一类是不合格党员的强制退出,这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不合格党员退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对不合格党员的标准进行界定,需要以党章及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依据,对党员退出程序进行梳理、研究,使退出程序合法、合理、合情。做好这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基本依据
退出标准既要充分考虑青年学生生理心理年龄的个性特征,更要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对开除党籍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若干意见》第十条也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这些是高校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基本依据。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要求
党员退出过程应坚持以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党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也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作出退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理决定必须当面向学生宣布,听取学生情况说明及申辩。如果学生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退出工作必须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方法,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实践中要特别重视退出程序的合法、合理、合情,做到“出口”顺畅、平稳过渡,既达到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目的,又使退出工作平稳化、常态化,不影响党员队伍稳定的大局。
(三)以严格纪律与组织关怀为基本方法
高校学生的成长需要一个过程。在开展退出工作时,要严格遵照《若干意见》的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要特别注重以人为本、以党员为本,不对退党学生做过多的道德评判,不把这些人推向党的对立面。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要做好思想引导等工作,坚持将严肃党的纪律与组织关怀结合起来,欢迎学生再次入党,尽可能减少学生因退党而造成的负面心理。
三、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建设的关键
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青年学生政治前途,要做好这项工作,须在实践中抓住关键问题。
(一)退出标准
退出标准是退出机制建设的起点,解决什么样的党员需退出的问题,使退出依据具有科学性。第一,所有不合格党员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退党的几种情况: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党支部教育后仍无转变的;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第二,如果党员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可根据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党员。
大学生党员是党员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社会阅历不足,处事方式和思想观念有待成熟,容易受外界影响,但又是高校学生群体中的优秀分子,理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评价大学生党员是否合格,就要充分评价他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作用的发挥。比如,学习成绩严重下降,出现多门功课挂科和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年级1/3以后的;群众基础较差、人际关系不和谐、寝室卫生检查多次不合格、群众评价低的;党性意识淡薄、不愿参加党组织活动、对党的信仰发生动摇、迷恋宗教的;不愿为人民服务、不服从党组织安排的。只要具备上述其中之一的表现,就可认定该学生党员无法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丧失了先进性。
(二)退出程序
退出程序是确保退出工作公平性和规范性的关键,解决党员如何退出的问题,使操作程序具有规范性。在具体程序上,要分类设计。一般意义上,学生党员自愿退出程序可参照加入党组织时的程序: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而对不合格党员退出程序的设计上,则可以从青年学生的生理与心理特征出发,建立一个相对完整、可操作的退出流程(见图2)。在定期开展学生党员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甄别出不合格党员;由党支部指派专人进行一定时间的帮扶与修正,根据其表现进行再考核,若再考核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启动强制退出程序,
图2 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程序流程图
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听取本人申诉或情况说明,若无正当理由的,应作出退出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退出后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后续帮扶。
(三)退出干预
退出干预是党组织管理、关怀退出党员的重要方面,是退出机制的延续,能解决已退出党员帮扶和再加入的问题,使退出工作具有完整性。对于退出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在完成退出程序后,还应把他们作为党的工作对象,通过结对联系等方式继续培养,对愿意再次加入党组织、符合入党条件的学生敞开大门,保障党组织再“入口”的通畅。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对自由退党和劝退的学生党员不应留下政治污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无论党组织还是党员个体,均要转变“退党不好”的传统观念。“个人的生命、精力、能力是有限且变化的,当党员觉得没有能力和精力履行党员义务时,理应提出退党申请。对此,党组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把自愿请求退党视为对党的背叛,而应当看作是维护党的形象的负责任行为。”*黄丽萍、陈刚:《不合格党员常规性退出的壁垒及对策分析》,《传承》2014年第1期,第86-87页。退出机制建设的目的在于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和自身活力,永葆先进性。
(四)退出时效
党员退出不是阶段性的工作,而是持续性、常态化运行的工作。退出时效解决建立常态的退出机制的问题,使退出工作具有导向性。特别是要开展定期的学生党员考核和不定期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使之成为大学生党员日常管理的一个环节,每个党员参与其中,接受思想教育,使学生党员始终紧绷先进性的弦,使常态的退出机制成为党组织质量建设的重要保障机制。实现常态化退出机制的重要前提是建立一个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学生党员考核体系。可以探索建立观察点,涵盖学生政治素质与党性修养、学习素养与学习效果、日常生活与行为表现以及社会实践与社会奉献,形成全面考核学生党员的指标体系,将合格党员标准的要求进行细化和分解,使其起到强烈的导向作用。
针对高校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把握好不合格党员的标准,注重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并从退出干预、退出时效等方面体现党对青年学生的组织关怀,既教育了党员,也提升了党组织的战斗力。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建设问题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本文所涉及的不合格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只是根据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实践的思考,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仍具有局限性,特别是在不合格标准确立等问题上,还需要从高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求规律性的认识,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做好高校学生党建工作。
注:本文系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 毛红霞)
Investigation into Unqualified Party Member Exit Mechanism ofUniversity Students
SONG Bin
(ZhejiangShuren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 310015,China)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 is one of important parts in the “Four Comprehensives” strategic blueprint. In recent years, Party members from university students make more than one third among the total new Party members, and their quality relates to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Party. Therefore, developing Party exit mechanism of unqualified university students becomes an important program of university Party organization for strengthening the building of student Party member team. It shall adhere to the Party constitution and relevant Party rules as the legal basis, and persist in facts and the principle of open, justice and fairness. It is necessary to safeguard the Party discipline, but also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rty members. At the same time, it shall establish scientific exit criteria and fair and open exit procedures,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post-exit intervention and care so as to normalize and institutionalize Party exist mechanism.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ing Party discipline; unqualified student Party member; Party exit mechanism
2016-05-31;
2017-02-21
宋斌,女,四川仁寿人,教授,研究方向为民办高校党建与德育。
10.3969/j.issn.1671-2714.2017.0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