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栉风沐雨司法人 披肝沥胆不言悔
——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光明路司法所所长魏友银

2017-06-15王荣洪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6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辖区纠纷

文 王荣洪[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

栉风沐雨司法人 披肝沥胆不言悔
——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光明路司法所所长魏友银

文 王荣洪[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

魏友银自 1984 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坚持扎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日常工作中,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他的足迹踏遍辖区的大街小巷,他调解的矛盾纠纷成百上千,他的事迹家喻户晓。魏友银先后荣获“全国调解能手”“全省优秀司法所长”“全市优秀法律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魏友银在担任光明路司法所所长期间,司法所 2005 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同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魏友银(左二)走访村民了解情况

恪尽职守,做和谐稳定的坚定维护者

多年来,魏友银坚持筑牢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履行第一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他没有轰轰烈烈的壮举,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但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付出,得到了群众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和赞扬。每次处理老大难上访,他总是主动请缨站在维护稳定第一线,及时化解矛盾和解决各种棘手问题。他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讲求方式方法,在处理农村较复杂问题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与方法,能够抓住问题的关键。2013 年 5 月初,市中区委决定重新组建市南工业区,责令三家私人企业限期一个月内搬迁完毕。但三家企业迟迟未表现出搬迁意向。在这种情况下,区委将其中两家企业搬迁前的谈判工作交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根据上级安排,魏友银担任谈判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魏友银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的同时,着手搜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多次联系先期谈判组的成员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他带领谈判人员,先后历时 20天与第一家纺织企业进行谈判,最终成功签署搬迁补偿协议。魏友银站在企业的立场为他们想办法,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们争取利益。真诚换来了信任,企业纷纷表示配合搬迁工作。

魏友银(左)耐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魏友银(左)与社区服刑人员谈心

魏友银(右一)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

光明路街道环市中区一周,辖区点多面广,而且都在城乡结合部,各类矛盾频发,特别是在街道规划建设中,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矛盾日益突出。魏友银主动为上级分忧,多年来,他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 283 条,街道办事处采纳建议 283 条;协助党委政府处理急、难、险的社会矛盾纠纷 189 件;成功处理群众上访 8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 65 件。2010 年沙河子村83名村民因征地补偿费分配发生纠纷,经常到区、市找领导反映问题,甚至到省政府、北京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了稳定局面,魏友银按照区、街道领导的安排和要求迅速深入沙河子村开展调查,摸清了纠纷产生的原因。并及时会同土管局、信访局等相关工作人员到沙河子村与村民见面,让村民选出代表进行商谈,村委派人将各项手续进行详细的解释。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这起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魏友银坚持学习,提升自身政治素养

勤政为民,做公平正义的忠实捍卫者

作为一名从农村成长起来的司法所所长,33年来,魏友银靠着一双腿,走遍辖区各个村落,凭着一张嘴,访遍辖区千家万户,用自己朴实的行动践行着党的根本宗旨,践行着自己的职业价值。他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工作首位,总是精神饱满地不停奔忙,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向人们诠释司法行政战线上一名共产党员追求奉献的真谛。魏友银自担任司法所所长以来,每天总是第一个来到司法所,翻阅《来访群众接待登记簿》,查看辖区当日矛盾纠纷记录,计划当天工作。只要群众有需要,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维护着辖区的安宁。33年来,他共调处各类纠纷 1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 98% 以上,解答各类咨询 8900 余人次,排查矛盾纠纷 440 余次。

魏友银认为,群众发生一些琐碎矛盾不可避免,如果自己及时出面调解,矛盾当场就可能解除,如果没有去调解,就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矛盾,会留下更深的隐患。2012 年初,东垎塔埠村李某因与邻居产生纠纷,双方在激烈的争执中情绪失控,竟然以高压水枪为“武器”互冲起来。魏友银接到村委会求助后,放下手头工作,带领4名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面对混乱的局势,魏友银果断上前抢下双方的“武器”,及时将两家人分开,严厉地呵斥道:“邻里之间闹成这样,让别人看笑话不说,要是真闹出什么三长两短,那就可能是违法犯罪。你们要是相信我就让我来调解,要是你们俩谁敢站出来承担法律责任,那就继续闹。”两家人被他的严词厉色震慑住了,默不作声。魏友银见状趁热打铁,十几次奔波于两家之间了解情况。面对固执的李某,魏友银反复到村委会询问李某的情况,终于找到了李某家族中说话有分量的人。十几天的奔波,终于使得这个固执的汉子低头认错,矛盾双方互相让步,一场随时可能升级的冲突在魏友银的调解下得到有效化解。

宽严相济,做真诚帮教的细心挽救者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新职能、新课题、新任务,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尽快熟悉工作,魏友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边学边干,坚持依法管人、以情感人。2013 年,他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归纳总结了“见人、闻声、暖心”的“三步工作法”,即每周报到见其人、定期汇报听其声、帮扶到位暖其心,确保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严、控得住、转变好,取得了良好效果。魏友银坚持每月与辖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见面一次,与其谈心谈话,认真梳理分析其家庭情况、思想动态、行为表现、人员在控以及工作生活现状,组织工作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案对策和方法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底数清、情况明;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公益服务活动,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对待社区服刑人员,魏友银总是用一颗滚烫的心,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他与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语重心长地谈家庭、谈生活、谈未来,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服刑人员张某,2013 年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张某刚入矫时有抵触情绪,他说:“我犯的事法院已经判完了,公安也都把我放了,你们司法所管那么多干啥?”魏友银给他耐心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告诉他“社区矫正是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是在高墙外的一种改造,矫正期间应该定期到司法所报到,并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再次触犯法律”。他先后多次对张某进行走访,在张某家中劝诫他要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并为没有工作的张某介绍到一家快递公司打工。目前,张某已经顺利解除社区矫正,成为一名快递员。他感激地说:“多亏了魏所长当年三番五次告诫我、帮助我、督促我,我今天才能够改邪归正,重新做对社会有用的人”。近3年来,光明路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254 人,顺利解除社区矫正 179 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无私奉献,做法治精神的积极传播者

光明路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辖 14个村、5个社区,面积大、人口多,群众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让魏友银深深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化解群众心中的疑惑,才能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减少矛盾纠纷。因此,他积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法律明白纸”、制作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每年举办两次以上普法志愿者和农村社区“两委”法治培训班,并定期深入村居、厂矿企业和辖区各中小学校宣讲《宪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合同法》《土地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2014 年年底,魏友银带领全所率先实施“六个一”网底工程,将调解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坚持“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到良好效果,这一做法也得到推广。针对农村群众学法热情不高、载体不丰富、文化集合不紧密、成效不明显等问题,2015 年 3月,魏友银带领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雷村进行调研,经过大量地收集资料,精心设计、喷绘法治宣传展板近 200 平方米、挂旗80 余面、标语插牌 20 余个,高标准打造了“雷村法德文化广场”,用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群众、感召群众,受到群众广泛好评。2015 年 10月,雷村代表市、区分别接受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受到检查组领导充分肯定。

近3年来,魏友银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普法宣讲 7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 1832 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19000 余份,辖区 11村(社区)分别被命名为“法治民主示范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经过多年努力,辖区群众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普遍提高。

30多年来,魏友银扎根基层,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自己的“热心、诚心、细心、耐心、真心、公心”开展工作,以温和的语言、真挚的感情、灵活的方法帮助群众解除忧困,坚守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线。

魏友银为基层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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