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众筹的发展与风险控制
2017-06-15吕月
吕月
摘要:众筹(crowd funding),顾名思义是大众共同筹集资金或者群众共同筹集资金。互联网众筹是众筹利用互联网这一工具在网络上进行筹集资金,是一种向广大散户群众募集资金从而支持发起的组织或者个人的一种行为。然而国内众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潜在的风险,如果不能对这些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那么国内众筹的发展将不会壮大,甚至会因为风险作用的愈加明显而消失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浪潮中。
关键词:互联网众筹;平台;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2.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一、绪论
1.研究背景
国内众筹的发展并不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促使其出现,更多的是来源于国外互联网众筹的火热的影响以及对国外模式的移植和模仿。所以,国内的互联网众筹在发展过程中会伴随着很多不成熟的表现,从而会衍生出许多潜在的风险,阻碍国内互联网众筹的发展。因此,能够很好的识别这些潜在的风险并且加以控制对国内众筹未来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2.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本文将要通过对互联网众筹的历史、现状以及发展模式和前景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来发现互联网众筹其本身所具有的风险,从而提出控制风险的建议,使得众筹平台在国内经济环境下良好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带来更多的正能量。
3.研究方法
采用实证分析法,着眼于国内众筹发展的现状,着重分析国内众筹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其现实发展状况进行研究,制定出适合控制其风险的策略。
二、互联网众筹的特点
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 互联网众筹通过互联网这一方式来发布需要筹资的项目并且筹集资金,是一种更加开放的融资方式。互联网众筹能够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有着自己的一席之地在于它有着自己独有的特点:
其一,互联网众筹的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好的想法以及非凡的创造力就可以发起项目,无论筹资者的身份贵贱、地位高低以及性别、年龄和职业如何,都可以在众筹平台上得到自己想要的资金。
其二,互联网众筹本身的众筹方向比较多样性。科技类、音乐影视类、漫画摄影类、食品类、出类版等各个类别都可以在众筹网站上进行筹资。
其三,依靠大众力量。进行投资的一般都是普通的民众而不是企业、公司或者是风险投资人。这样就将社会上闲散的资金集合起来,依靠大众的力量将一个创意或者一个项目发展起来,让投资者和筹资者都从中的到好处。
三、互联网众筹发展的问题
1.投资人权益有被损害的风险
投资人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不能从全局来了解项目或者公司的运行,导致其权益有可能受到损失。因为没有建立对于筹资人失信的惩罚机制并且众筹平台对于投资人也没有保障和退款机制,筹资人在自己项目筹资成功并且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如果筹资人不想实现自己当初的对于投资人的诺言,那么出资人只能看着自己的权益受损却没法来补救。
2.筹资所得资金运用缺乏应有的监管风险
每一个投资者在投资前首先考虑的都是资金筹资方的诚信问题。互联网环境下的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来进行筹集资金,诚信问题是一个不能不考虑的问题。由于缺少行业成型的资金使用标准和规范,资金筹集方在运行资金的时候只能是通过自己的自律来保证资金确实运用到项目之上,然而个人的自律远远不能让投资人放心的进行投资。
3.众筹平台审核机制风险
中国的很多众筹平台对于筹资项目没有一个完整严格的标准审核体系,很多平台对于项目的审核依然依赖于项目审核负责人主观意识来判断。这样的审核机制不仅仅会给众筹平台带来不好的口碑,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更多的是给整个众筹行业埋下很深的风险隐患。
四、应对互联网众筹发展风险的对策
1.内部风险的控制
内部风险的来源在于众筹平台,所以众筹平台应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众筹平台应该准确的扮演好信息中介的角色,把筹资方项目的各方面信息准确无误的呈现给潜在投资者并且给投资者介绍投资众筹的风险以及风险投资教育。
其二,严格对筹资项目进行审查和评级。互联网众筹需要专业的众筹审查评级机构,但在这一机构没有出现之前,众筹平台应担负起这一职责。众筹平台应该设立严格规范的评审标准,以对筹资项目进行全面审查,保证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降低整个众筹行业的风险,让普通群众也可以对筹资项目进行评估和投资。
其三,做好自律;众筹平台本身不得参与项目的投资,更加不能利用自己的平台优势进行自己融资。
其四,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对于投资人权益的保护主要有两点。第一点,确保投资人资金安全以及资金确实运用到项目上。第二点,众筹平台在筹集资金完成并且将资金交给项目发起人后,其工作還不能说已经完成,因为投资后的后期管理也是保护投资者的另一个重点。
2.外部风险的控制
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律赋予相关机构对于互联网众筹相应的监管职责,由此机构设置相应的行业机制和制度,这些机制和制度可以围绕众筹平台市场准入、众筹项目发起人的资质与责任、一个项目中投资人数和投资额的限制、限定众筹筹资人筹集资金额以及次数、明确规定众筹的规则以及流程、明确规定众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来制定和运行,从而引导众筹行业合法快速的向前发展。
五、结语
目前国内互联网众筹在速度上发展较快,然而由于众筹平台目前自身的风险以及国家监管和法律文件尚未正式出台,国内众筹行业在各个方面受到限制而且局限于创意类和艺术类的小型筹集而不能向较大的项目展开,难以发展壮大。如果国内互联网众筹自身的建设达到上文所说的水平从而控制好自身的风险,而且随着国家对众筹平台正式开始监管以及出台一些能够规范众筹平台的法律文件从而让众筹的外在风险得到控制,最终让众筹平台在正确的轨道上合法的运行,那么众筹行业将会迎来自己发展的黄金时期。互联网众筹模式代表着未来资金筹集方式的方向,如果对其行业加以完善、规范和国家政策、法律的支持,那么众筹模式可以在国内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李耀东,李钧.互联网金融[J].中国科技信息,2014(9).
[2]郭勤贵.众筹:创业融资模式颠覆与重构[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3]刘文献.解放众筹[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2015.
[4]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时代众筹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3):115-121.
[5]胡吉祥,吴颖萌.众筹融资的发展及监管[J].证券市场导报,2013,12:60-65.
作者简介:吕 月(1990-),女,河北邯郸人,河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