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农村土地确权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
2017-06-15侯淑英
侯淑英
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作用进行阐述,从缺乏对土地权证的重视力度,无法实现私自开垦的“四荒“土地权益明确,缺少充足的技术经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缺乏完备性四个方面入手,对当前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解析,在此基础上,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中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常见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02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一直以來都非常关注三农问题,在三农问题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的明确与否。当前,我国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对农村土地确权的改革力度,这将有利于农村居民强化物权保障,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项工作具备较强的现实作用,它的落实效果将会给我国农村今后的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同时还关联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确权是一项存在一定难度系数且繁琐的工作。而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将会给农村土地确权改革提供挑战。针对此项工作,怎样才能理顺思路,将其合理、合法、顺利地完成,是当前每个农村工作者首先面对的问题。下面,本文将进一步对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确权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与解决对策进行阐述和探究。
一、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作用
(一)保证村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长期以来,农村土地使用权及所有权都没有建立合理的规定以及保证机制,所以,为了更好的对村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就要实现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限进行明确界定,同时还要在落实农村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对各块土地的应用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审核,进而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针对传统土地权责不清晰的状况而言,当村民外出务工时,就会将土地进行转让,通过此种方式来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一部分非农就业缺少平稳性,针对不愿外出务工的村民来说,为了取得更多的土地流转资金,开始将土地应用到非农用途中,进而使得农业用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1]。因此,借助土地确权的方式,权衡土地各个权限关系,从而及时对土地抛荒及非法占地等现象进行合理管控。
(二)提升农民整体经济效益
土地确权作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土地流转不但可以增加村民财产性收入,而且可以让村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给从事其他行业提供了条件,进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当村民经济收入升高时,不仅可以改善其自身生活环境,同时还能满足内需。另外,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村民不仅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有效解决农村抵押品匮乏等融资问题,还能通过土地应用权抵押的形式来获取所需的生产资金,进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三)给政府简政放权提供条件
长时间以来,中央部门开展了小政府、大社会等思想改革工作,同时也颁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2]。站在农村经济管理角度来说,因为缺少完善的农村适度规划运营机制,使得政府部门无法全面掌握土地以及其他自然资源权责信息,政府存在无所不管的现象,进而导致工作效率低、资源浪费等比较严峻的现象出现。落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仅可以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权益关系的确定提供条件,同时还能建立完善的新型农业运营管理机制。当农业经营主体的权益关系得到确定时,有关管理机构的职责问题也就得到了确定,进而给政府简政放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当前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对土地权证的重视力度
因为城镇化改革逐渐深化,再加上农村居民生活压力逐渐增大,大多数的农村居民选择外出务工。针对当前的农村来说,农村人口流失程度比较大,当前留守在农村的主要以老弱病残和小孩为主,并且这些人群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针对这些现象,在落实土地确权工作时,往往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农村居民没有意识到土地权证就是其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主要依据,没有真正意识到土地权证的实际作用和发放土地权证的现实意义,反而注重在占地之后,他们可以获得多少经济收益。在这种状况下,他们没有积极性、没有热情,不能全面的参与到土地确权工作中,并且不能给予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阻碍了土地确权工作进程,这样不仅不能实现土地规范流转,同时还无法保证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甚至存在土地非农化应用现象[3]。
(二)无法实现私自开垦的“四荒”土地权益明确
在农村中普遍存在“四荒”现象。所谓的“四荒”主要指荒山、荒岭、荒沟以及荒滩。当前,农村居民在进行土地承包时,没有签署有关合同,就开展耕地工作,这样虽然会给耕地面积的增大提供条件,实现“四荒”土地的开发,但是,也会给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带来困难。假设采用“先占”原则来落实土地确权发证,显然存在有失公允现象,就会引发农村居民对土地产权之间的矛盾和问题[4]。但是,假设没有对“四荒”土地开垦的农村居民实现确权发证,就会打消农村居民开荒的热情,土地的开发利用收到制约,进而使得土地闲置或者浪费的现象日益严峻。
(三)缺少充足的技术经费
要想保证土地确权的顺利开展,首先就要对土地界限范围进行明确,这就需要应用专业技术得以实现。所以,为了保证土地确权工作的全面落实,勘查设施以及技术工作人员缺一不可。但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来看,在落实确权工作时,技术工作人员数量较少,为了保证确权工作可以顺利完成,有关部门只能采用临时抽调技术工作人员的方式来开展此项工作,进而导致工作结果差强人意。此外,经费的匮乏也是导致确权工作无法顺利落实的主要影响因素,各个政府部门预算管理对确权工作缺少统一性,针对预算较少的区域来说,勘察设施以及工作人员数量就不能顾及。
(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缺乏完备性
我国将大量的精力放置在构建社会主义国家方面,我国法律体系也在逐渐完善。站在农村土地角度来说,我国前后出台了一些有关的法律机制,但是,其中所展现的含义也只是停留在基础抽象性原则问题上,针对具体方面的介绍少之又少,这就导致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缺少正确的引导操作。农村土地确权作为一项具备法律性的工作,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机制来进行制约,从而保证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给有关工作和解决矛盾提供法律保证和凭证。
三、针对农村土地的确权工作中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健全土地确权的相关法规政策
当前,我国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时,已经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机制,但是根据执行情况来看,执行效果普遍偏低,再加上由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自身具备一定的繁琐性,这就给有关法律提出了迫切要求。所以,为了保证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可以全面落实,构建完善的法律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在进行法律机制构建时,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措施,进而在提升农村居民对农村土地确权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对农村土地确权的落实起到配合的作用[5]。
(二)实现对农村的“四荒”土地高效应用
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四荒”土地确权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我国政府部门应该给此项工作的开发提供一定支持。对于我国土地资源比较匮乏的现象来说,加大“四荒”土地开发和应用力度是非常必要的。首先,要想提升“四荒”土地开发应用效力,就要做好农业生产运营主体的明确工作;其次,在进行“四荒”土地开发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还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补贴,这样可以调动“四荒”土地开发的积极性;最后,实现对“四荒”土地的合理、科学管理。
(三)引入新型的技术和方法
由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自身具有一定的繁琐性,为了起到资源节约的效果,就要加强新兴技术和方法的引进力度,这样不仅可以提升确权工作水平,还能保证确权质量。长时间以来,农村在进行土地权属分配时,总是会引发纠纷问题。因此,为了保证土地权属分配的合理性,就要应用现代化的技术方式,从而降低农民间的矛盾程度。
(四)严格执行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程序
对于当前我国土地权证登记发放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应该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处理,第一,构建专业的土地权证登记发放部门,建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团队,制定详细的确权机制,进而对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处理。第二,明确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流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发配,防止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出现虚报、多报等现象,进而保证土地权证的登记发放合理和安全[6]。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时,总是会存在诸多的问题,由于土地确权进度比较迟缓,使得农村居民在权益方面得不到保证。因此,为了保证确权工作的全面开展,我们可以通过采用构建健全土地确权的相关法规政策、实现对农村的“四荒”土地高效应用、引入新型的技术和方法等方式,来得到农村居民的全面认可和配合,进而给我国农业稳定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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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瑞林,陈万明,叶琳.从农村土地确权看新时期村委会的地位和功能[J].经济体制改革,2015(4):90-95.
[5]關锐捷,李伟毅.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5(1):1-3+90.
[6]张浩博,陈池波.集体土地确权对农村土地流转效应的影响——基于A县的案例分析[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