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和一些改进措施
2016-10-14汤晓磊
汤晓磊
摘 要:当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现,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开始逐渐加重视,公路建设的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于是对于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本文从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性着手阐述了现在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措施,指出了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意义和目标。
关键词:公路监理;重要性;常见问题;改进措施
一、公路监理常见的问题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公路建设中推行施工监理制度是保证公路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的一种重要手段,在整个工程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在各种工程建设中都比较重视工程监理,建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理机构,实施了各种形式的监理制度。但就整体而言,我国监理制度还处于建立之初,工程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未发挥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工程质量事故屡有发生,经费超支,工期延长,管理不善,投资效益低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公路建设投标体制对工程监理的影响和制约
由于公路的商品性质不明显,因此,我国一直把公路建设当成公益事业,采取民工建勤,民办工助的形式修建,在这种修建形式中,当然不可能采相关措施加大审查力度要改革项目管理体制。推行招标投标只有实行招标投标,才能改过去那种行政管理模式为经济契约型的管理方式,才能改过去那种指令性分配任务通过竞争实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向优化选择。才能真正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当前在我国的一些大型重点工程中,基本上推行了这种建设方式,现在主要是一般工程建设中如何推行招标、投标的问题。为此应明确以下几点:
1.要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尽快指定一个合适实际情况的一半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投资额在多少以上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并对其具体实施管理细则作出详细的规定。
2.各级政府要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在工程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监督组织体系。以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
三、思考建设管理具体职责,理顺管理机制我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由于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职责不明确,关系比较混乱,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要理顺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1.理顺公路建设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二者是统一的,公路建设主管部门也就是建设单位,但这样存在许多弊端:①公路建设主管部门是一个行政管理性质的单位,代表政府行使某种管理职能,这样的建设单位容易使施工单位变为下属单位。②建设单位不是一个经济实体,它一般不具有使用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对整个公路建设实行行业管理,宏观调控,主要的职责是制定政策、法令和协调建设各方面的关系,而建设单位则主要是履行业主的职责,具体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委托项目的设计,主持项目招标。委派监理单位,同地方政府协调,签订和履行合同等等。
2.理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关系
它们之间应该是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它们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文件是构成其全部关系的法律依据,此外不应该存在任何其他关系。
3.理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关系
它们之间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严格的说,监理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单位,而不能搞成建设单位下设监理组织。以保证管理单位独立公正的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公路主管部门适度分离后,公路主管部门应另设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并列,以加强监督和制约。
4.理顺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
它们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不应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单位应服从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5.理顺工程建设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由于公路建设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的矛盾很多,特别是征地、拆迁、工农矛盾的协调处理等,没有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干预,是很难行的通的。但是,当地政府如介入工程建设的具体管理,则工程质量、工期、造价都很难控制,并且往往造成封建割据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工程建设。因此、妥善处理这个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思路,地方政府也应作为承包方,专门负责征地、拆迁、工农矛盾的协调处理等工作。具体可通过交通公路主管部门出面,由地方政府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同样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
四、公路监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策略
1.培育成熟的监理企业根据我国的国情及目前各监理企业的实力,监理公司成立时,主管部门应对其所具有的人员素质,专业配套能力,设备状况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监理行业的总体素质,调控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并根据项目管理的不同阶段,分别让不同的、适合自己特长的监理企业承担不同的业务。
2.设立机制规范监理工作我国有关公路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很多,法制建设比较薄弱,市场规则不健全,市场机制不完善。所以,我们要制定监理工作招投标管理办法,监理单位注册登记制度等文件,明确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权益和责任。明确奖惩措施,避免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逐渐形成开放的,公平竟争的好局面。
3.界定监理责任范围,建立监理企业责任保险体制由于在公路建设中,各方从事项目的性质各异,其责任范围也有不同。因此,要在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参建各方共同研讨、共同划分。一旦各方责任进行了界定,就应组织成 立责任调查认证机构,对各方责任所属进行鉴定。公路工程监理业主要做的质量工程,所以必须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由具有实力的保险机构来参与项目,共同承担风险,做到职责分明。
4.提高监理人员综合素质随着科学发展进步,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推出,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时有更新。监理人员所处特殊位置都要求工程监理人员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监理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素质,而且要懂得法律和公共关系,善于处理协调各种关系,科学、公正地履行职责,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只有培养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能推动交通监理事业的发展。
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逐步实施,经济建设稳步前进,我国的建设工程还将有一个相当长的高速发展时期,所以监理工作在整个建设工程中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是事实 证明,把好工程监理这一关,对于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极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一定要认识到实行工程监理的重要意义,我们的监理工作者只有在不断的摸索过程中吸收经验,不断成长,才能将监理工作做得更好。促进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的提高,这也是我国扩大建设监理市场的需要。
五、结束语
目前来讲,现在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的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进步。总的来说,制约工程监理工作的因素还有许多,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一个长时间的客观的实践过程。具当下的情况来看,工程监理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和重视,各种措施和办法,规章制度纷纷出现,各地地域也在积极探索规范、试点,不断完善提高哦,只有我们敢于发展,不断努力探索,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施工监理制度和行政法规,工程监理工作一定会成为保证我国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的强有力武器。
参考文献
[1]黄胜方,叶少有.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纽带作用[J].安徽建 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