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过程的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绩效评价研究
2017-06-15李喜梅
李喜梅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基于全过程的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绩效评价研究
李喜梅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创意与艺术设计学院,江苏 常州 213164)
基于全过程的贫困生资助绩效评价对规范资助过程、提升资助绩效、体现教育公平有着积极作用。构建贯穿资助全过程、指标内涵清晰、目标导向明显的指标体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法,消除主观因素在评价中的不准确性,力求使评价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有效改善和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水平。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 资助绩效;可行能力
贫困生资助是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日趋完善,已构筑起了以“奖、贷、助、补、免、勤”为主要内容,国家、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然而,由于贫困生资助工作在设计与运作上存在一定缺失与错位,尽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资助育人”功能彰显不足,无论是思想认识还是工作实践仍停留在授人以“鱼”的阶段,资助实效不高。本文提出全过程绩效评价概念,从资助政策宣传、贫困生资格认定、资助金使用、受助学生发展等层面,开展全过程、多环节的资助绩效评价,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提高资助配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破解贫困生资助设计和运作上的难题,充分发挥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综合育人功能。
1 全过程资助绩效评价的意义
1.1 有利于规范资助过程
贫困生资助工作意义重大,如果缺失过程监管,极易造成资助工作暗箱操作、资格认定流于形式等有失公平公正的行为发生。加强资助的全过程评价,把学生资助工作“关进制度的笼子”,保证资助程序的规范,资助政策才能落到实处。
1.2 有利于提升资助实效
资助绩效有着多元的表现维度,涉及学生、学校、家庭、社会、国家等层面。开展基于全过程的贫困生资助绩效评价,有利于厘清资助绩效的表现维度,提升资助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推进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率,真正落实好国家大学生资助政策。
1.3 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理论认为,受教育者不应因为出生、种族、经济地位等因素而受到不公平待遇,我们应该始终秉持平等的教育理念,采取措施弥补不足,使受教育者获得平等的教育。贫困生资助就是本着公平育人的目的,通过经济扶持手段,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使其能够像其他学生一样接受教育,完成学业,实现成才。
2 全过程资助绩效评价维度
全过程资助绩效评价包括基础建设、过程管理和资助成效三个方面的评价内容。
2.1 基础建设
基础建设是国家资助政策组织实施的保障,包括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资金配备、政策宣传等。为保障国家资助政策的顺利实施,高职院校普遍设立了专门的资助机构,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了专职的资助管理员,各系部也设立了专门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助学辅导员。在资金配备上,除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资助专项经费等国家和学校层面的资金扶持项目外,学校还通过校友募捐、企业捐助、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有偿实习岗位等,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在制度建设上,形成了一套政策宣传、贫困生资格认定、资金发放与使用方面的规章制度,有效保障了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2 过程管理
资助政策、资助资金落实到贫困生身上,即资助实施的过程。实施过程包括贫困生资格认定、资助项目的实施、贫困生诚信教育及心理辅导等内容。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已构筑起了以“奖、贷、助、补、免、勤”为主要内容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岗位及其他临时性补助多种形式的贫困生资助项目。资助过程中,资助对象资格认定的客观公正最为关键,直接影响着资助的价值取向。贫困生资格认定要有严格的程序,在信息的确认、资格的审查、材料的申报等环节要切实做到“过程”的严谨公正,实施精准扶贫,让国家的资助政策和资助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2.3 资助绩效
资助政策实施的有效输出即资助绩效,它涵盖资助覆盖面、生均资助额、社会满意度和学生发展等指标内容,其中核心要素是学生的可行能力发展。“可行能力”(capability)指的是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1]。可行能力的发展既是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根本价值目标,又是促进贫困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有效途径[2]。然而,在资助实践中,高职院校的资助价值导向往往偏离资助的深层要义,多停滞于经济物质资助,对贫困生心理健康和个人发展的关注明显不够,简单粗放的资助方式让不少受助学生倍感压力,进而影响个人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给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带来负面影响。贫困生资助工作要以学生为本,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灵活多样的资助方式,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
3 全过程资助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3.1 指标体系
构建贯穿资助全过程、指标内涵清晰、目标导向明显的指标体系,是资助绩效评价的前提条件。完善的指标体系不仅可以全面反映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而且可以提升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贫困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和目标性极强的系统工作,有其特定要义和运行机理。2011年出台的《江苏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遵循绩效目标明确、评价结果导向的工作思路,从“基础建设”“过程管理”和“工作成效”三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基本覆盖了资助实施的各环节,有着较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指标构建和权重分配未能充分体现学生资助工作促进学生发展的主旨作用,资助的终极目的是“育人”,受助学生的可行能力发展情况应是资助绩效最为重要的体现。有鉴于此,本文加以局部改进,构建贫困生资助全过程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贫困生资助全过程评价指标体系
3.2 评价方法
指标因子复杂多样,有重要、次要,定量、定性,静态、动态之分,部分指标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仅靠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还不足以保障评价结果的信度问题。所以资助绩效评价必须考虑科学评价方法的应用,借助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从可量化的角度综合评价高职院校资助工作的效益,消除主观因素在评价中的不准确性,使评价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对专家的主观判断加以形式化的表达和处理,实现指标权重的科学量化,可以有效解决复杂、模糊的绩效评价问题。
资助绩效评价指标间相对重要程度、下级指标对上级指标直至总目标的贡献程度不同,所以有必要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创始人美国运筹学家Thomas Saaty提出的1—9标度法对各级评价指标进行重要性赋权,通过德尔菲法建立指标重要程度判断矩阵[3]。评估专家对同一指标序列内的评价因子运用1—9标度法判断其重要程度,构建判断矩阵,经一致性检测后得出各评价因子的权重值。在确定各评价因子权重基础上,专家对评价因子进行评判打分,可采用5分赋值法,5分为最高分,0分为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评价因子的专家评判值。最后,专家评判值结合权重值,得出最终的绩效评价值。
4 提升全过程资助绩效水平的思考
4.1 提升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准确性
贫困生资格认定是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是确保国家资助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分配的先决条件,其准确性直接影响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4]。若贫困生认定不够准确,有限的资助资源未能配置给真正需要的学生,则又意味着公平正义原则的失守。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贫困生资格认定难问题成为制约资助绩效水平的重要原因。如何提升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降低主观判定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根本上是要有一套科学、合理、公平、高效的认定程序和办法。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构建起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目的是通过指标内容的梳理,掌握学生、学生家庭及其所在地的经济与社会状况,并借助科学的评价方法,科学地认定学生贫困状况与贫困程度,通过横向和纵向的评价与比较,确定该生是否属于校内贫困生的认定范围[5]。
4.2 切实发挥资助实效性
贫困生资助有其“救济”属性,目的是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体现教育公平。然而,部分受资助学生的行为却与资助的初衷相悖,他们不懂得资助资金的弥足珍贵,反而视为意外之财、额外收入,在攀比心、虚荣心驱使下购买高端电子产品、高端化妆品等奢侈型消费品。资助资金的奢侈型消费非但没有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还助长了享乐、攀比等不良风气,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当前,在资助资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资助金不仅要用在真正需要的学生身上,还要让受助学生合理、正确地使用,坚决杜绝资助资金的铺张浪费。高职院校应坚持“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探索建立经济资助、学业资助、就业资助和精神资助四位一体的“四资助”工作模式,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融入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励志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与家庭经济状况相吻合的良好消费习惯。
4.3 注重受助学生可行能力发展
保障学生生活、顺利完成学业并不是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最终目的,而应是通过提供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条件,提高贫困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其将来选择更高质量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即实现学生的可行能力发展。受助学生的可行能力发展情况是资助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处于最为重要的地位。资金扶持只是资助政策的表现形式,是满足学生能力提升和权力保障的物质基础,距“资助育人”的价值理念还有很长的距离。为实现资助政策的育人目的,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资助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促进可行能力发展的价值导向,注重能力素质培养,开展造血式资助,搭建起基于可行能力培养的有效平台和机制,实现从“救济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的转变[6]。
4.4 关注贫困生心理健康
保证贫困生获得全方位、多层次的资助既是提升可行能力的应有之意,也是贫困生权利平等和自由选择的重要体现[2]。当前,尽管贫困生资助政策帮助部分学生减轻了经济压力,完成了学业,但因过重的心理负担,受助学生的教育体验大打折扣,这不仅有悖于教育公平理念,资助绩效更无从谈起。贫困生承受着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极易产生自卑、消极、抑郁等心理问题,突出表现为不合群、不爱说话、人际关心紧张、学习成绩下降等,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加之在贫困生认定、资助金发放等方面过于简单随意,缺少对贫困生的关爱,容易造成“经济受助、精神受压”的现象。应以学生为本,将资助工作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设身处地考虑他们的心理感受,探索有利于降低受助学生心理压力的资助新模式,在资助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例如,加强对优秀贫困大学生的奖励和表彰,营造自立自强的校园氛围;鼓励贫困生自主创业和勤工助学,激发创业意识和自信心,锻炼自立自强意识和劳动光荣观念等。
5 结束语
开展和落实好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责任重大,如何规范资助工作的考评和监管机制,是改进和提升资助工作水平的重要议题。实施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绩效评价,构建一套主旨清晰、内容全面、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全过程评价方法,对改善资助工作和提高资助绩效,彰显“资助育人”的资助本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 AMARTYA S.Commodities and capabilities[M].Amsterdam:North Holland,1985:67.
[2] 廖述平,张丽红.可行能力视角下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理念与管理[J].重庆高教研究,2014,2(2):74-78.
[3] 王洪江,赵婷婷,张文强,等.基于数据包络及层次分析法的动画专业效益评价[J].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5):717-720.
[4] 李永宁,赵炳起.高校贫困生经济资助绩效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J].统计与决策,2007(6):44-45.
[5] 何倩.基于层次分析法对高校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的研究[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1,30(3):21-23.
[6] 谢俊青.贫困生资助由“输血”转为“造血”的绩效研究[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32(4):41-44.
〔责任编辑: 张 敏〕
Research on the whole proces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of funding for poor students at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LI Ximei
(Originality and Art College,Changzhou Textile Garment Institute,Changzhou 213164,China)
The whole proces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of funding for poor students plays positive effects in standardizing fund process, improving funding performance and reflecting the education fair. By the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the whole proces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ystem of funding with clear-connotation indicators and goal-directed indicator can be built up to eliminate uncertainty caused by subjective factors to seek accuracy of the evaluation results and to strive to be mor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to effectively improve and enhance the work of poor student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funding for poor students; funding performance; feasible competence
2016-11-18
李喜梅(1982—),女,山东潍坊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G645.5
C
1008-8148(2017)02-00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