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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部落:有一种鬼的名字叫摩古

2017-06-13陈霁

湖南文学 2017年6期
关键词:伐木尼玛寨子

陈霁

这是岷山深处最冷的一个冬天。鹅毛大雪下了三天三夜,白雪茫茫,滴水成冰,一个个白马山寨几乎成了与世隔绝的孤岛。这时,白马人的火塘就格外温暖迷人。白该(巫师)格格家的火塘边,我们围着一盆腊排骨,已经坐了多时,酒酣耳热。他们记得的那些歌和故事,平时像躲在密林里的野兽,而这时,都被猎狗一样的酒撵了出来。

一个故事正讲到中途。我旁边的木旭扯了扯我的袖子,嘴巴朝窗外一努。

窗外,一张年轻俊朗的脸,一闪而过。

木旭神秘地眨了眨眼,輕声地说那就是格朗。

那年格朗十二岁。

那天,当格朗看见阿爸尼玛才里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自己时,他是真正地害怕了。阿爸脸上肌肉直抖,牙巴子咬得咯嘣咯嘣响。因为恨,因为愤怒,因为用力过度,他双手青筋毕现,微微颤抖。他毫不怀疑,阿爸即将开枪。只要他食指轻轻一扣,一声枪响,那百十颗铁砂子,就会穿透他小小的心脏。

格朗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热乎乎的尿流了一裤腿,一直流到脚后跟。

恐惧与绝望中,他突然看见房门打开,里面走出了爷爷德果。爷爷手里拿着一根箭竹条子,几步就走了过来。顿时,他感觉抓到了救命的稻草,自己这条小命有救了。果然,爷爷走到阿爸前面,把格朗挡在自己身后,一把抓住了枪管。

你这是犯法!你晓得不,打死了他你还得抵命!

抵命就抵命!不打死他,我早晚也得被他气死!

胡闹!子不教,父之过。格朗不学好,你当阿爸的也有责任,我是不是要把你也一枪毙了?

格朗爷爷德果当过干部,说话不紧不慢,但是每一句都抓住了要害,让尼玛才里不能不听。

爷爷把格朗从阿爸枪口下救了下来。但是,爷爷还是把手上那根箭竹条子递给了旁边还在喘着粗气的阿爸。于是,箭竹条子就在阿爸手上狂舞起来。

尼玛才里将他用箭竹抽打格朗称为“箭竹炒肉”。

格朗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是第几次品尝“箭竹炒肉”了。他记得最清楚的,只有第一次和今天这次。

第一次偷东西时,他不知道自己是几岁,反正才上小学不久。他偷的是一块肉。星期天,在好朋友瓦莱家玩。瓦莱家刚刚杀了年猪,他阿爸阿妈将肉切割成一块一块,正在往火塘上方的梁上挂。不知为什么,他们留了一块在菜墩上。格朗家的猪半大时就死了,补栏的一头还没有养肥,要吃肉还不知道等到哪个时候。但他太想吃肉了,现在就想。于是,回家的时候他就顺手将那块肉拿走了。那时,他阿爸阿妈不知有什么事出了门,瓦莱在屙屎。反正,没有谁看见。

那次,那块肉被阿妈煮了,炒了回锅肉,格朗吃了好多。

他后来才知道。阿爸把那块肉当成是摩古拿回家的。

尼玛才里是白该。当时,他的影响在白马部落数一数二。

白马鬼多,每个寨子都有鬼。巫师干的活,主要就是驱鬼。形形色色的鬼,数摩古最难缠。而尼玛才里,最擅长就是制服摩古。

摩古,成了火塘边热议的主题。

和那些死人变的鬼不一样,摩古是藏在某个白马人家里的鬼,专门偷东西。它偷东西是因为在这家人屋里待久了,把这里视为自己的家,就经常搬些东西回来。小到鸡蛋、酒、油、腊肉和粮食,大到农具和家具。摩古偷东西,都是在白马人的范围内,但都是距家很远的地方,比如陇南的铁楼、九寨沟的勿角。它不偷钱,也不偷秤过度量过的东西。开始,主人家对摩古的存在浑然不觉,后来发现不对劲,发现有来源不明的东西不断在家里出现,终于明白是摩古所为。对摩古的行为,有些人心安理得,甚至专门利用摩古为自己偷东西。不过,这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它像动物一样,也会变老。变老了的摩古无法再跑很远,这时就要靠主人养老送终了。但是,很难做到天天在神柜上摆放供果。所以,摩古少不了继续做坏事。当然,是就近作案。这样,受害的都是近邻,很容易被发现。起初,被盗的人家一般会保持沉默,不会声张,因为怕摩古报复。但是时间久了,邻里之间就会积怨,给主人惹上麻烦。还有,摩古怕大风、大雪、大雨和冰雹。出不了门,它就会做坏事,出卖主人家,让他们生病、受灾。这时的摩古,就要想法撵走了。

就在火塘边,格格的老丈人戈帕给我讲了两个收拾摩古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的主角是戈帕的爷爷塞纳——他也是名震一时的白该。一天,他在家里看见摩古了,红衣红帽,满脸皱纹,在楼梯上倏忽一闪就消失了。他不慌不忙,取下头上的白毡帽说,你继续去给我偷,青稞燕麦不论。只要把我这个帽子装满你就什么都不干了,我给你养老送终。摩古立刻相信了。它为了能够“退休”,就拼命干活,往那顶帽子里装青稞装燕麦。它哪里知道,白该将帽子戳了一个洞,直通谷仓,永远也装不满——可怜的摩古,被活活累死。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厄里寨。番官介瓦家。也是摩古作怪,也是塞纳去收拾它。塞纳知道摩古怕火,进而怕红色。于是就叫番官准备了红布,铺展在屋顶。塞纳自己就在摩古回家路上等着。他见了它就是说你看,番官家失火啦,赶快跑吧。摩古一看屋顶红彤彤一片,马上逃之夭夭。

大家都说,摩古也是聪明的。后来它们知道受骗了,更加难缠。尤其是它们知道被赶出家门后会投生为畜生,要么干苦活,要么被杀了吃肉,所以必然拼死抵抗。因此,赶走摩古的“活”,一般的巫师是不敢接招的。因为制服不了,巫师必然为它所害,非死即伤。

前些年的白马部落,白该中的高手就数尼玛才里、格格和塔汝了。他们是同龄人,能力也在伯仲之间。但是,尼玛才里出道当巫师,做的第一次法事就是在卡氐为奥都家驱赶摩古。那时他血气方刚,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一天一夜的法事一气呵成。早晨,人们开门,在昨晚撒在门前的柴灰上清晰地看见了摩古留下的脚印,并且脚印向门外延伸,这就说明它已经溜走。事后,寨子里确实再没有发生过失窃现象,进一步证明了尼玛才里的大获全胜。从此,几乎所有与摩古相关的法事,人们总是请尼玛才里出面摆平。

从格朗记事以来,就不止一次跟着阿爸,看他给人家做法事,包括驱赶摩古。格朗染上偷东西的恶习,也许,在懵懵懂懂中,是摩古给了他诱导和暗示?

在寨子里人们只言片语的议论中,尼玛才里不久就意识到了那块肉的真正来历。那个晚上,他关上门,将格朗叫到跟前,几句话一唬,就让格朗说了实话。其结果,是阿爸让他第一次知道了“箭竹炒肉”的厉害。

盗贼和妓女一样,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他们与社会有关,更与人的生物本能有关。

但是在白马,从来没有卖淫,没有强奸,他们的两性关系是和谐的。白马也几乎没有盗贼。因为盗贼为白马社会所不容,也被家庭视为奇耻大辱。

尼玛才里有两个儿子。除了格朗,还有大儿子达基,比格朗大两岁。作为白该,尼玛才里其实也很注意对儿子们的教育。

不仅格朗,白马所有的孩子,很小就就从父母嘴里知道了拉依。

拉依是传了几代人的故事。他就是卡氐寨子的人,几岁时就开始偷东西,不是拿了亲戚家的肉,就是偷吃了邻居家的馍。屡教不改,他阿爸就把他带进了深山。他们来到一个林间空地时,阿爸说,你就在这里玩,我去砍盖房子的杉板,只要听见伐木声,就说明我还在砍树,你就不要找我。拉依虽然小偷小摸,但还是听话,就按阿爸的吩咐,就地玩了起来。他砍了树自然要来接我,有什么可担心的呢?谁知阿爸走到附近,用绳子绑了两块杉板吊在树上,并且,这样的杉板他吊了好几处。山风劲吹不止,杉板相互磕碰,梆梆梆响个不停。于是,拉依一直以为阿爸就在旁边砍树,就放心地玩。直到夜深,还没有等来阿爸,他害怕了,喊哑嗓子也没有任何回应,才明白阿爸永远不会来了。从此,找不到回家之路的拉依,成了周身长毛的野人。他住在洞窟,吃野果野兽长大。成人后的拉依,用锋利的指甲对野兽开膛破肚,一顿可以吃掉一只牛腿,一头牛他可以扛在背上健步如飞。他不但自食其力,而且还屡屡为民除害,打死那些危害白马人的虎王、狼王和野猪王,最终成为“萨迈”——专门分管猎物的食神。从那以后,白马人上山打猎,都要一路高呼:拉依,拉依,祈求他的保护和恩赐。

如果说拉依还属于民间传说的话,托鲁的故事对所有白马人都是一个警示。托鲁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家住雅日块。半个多世纪以前,他仅仅是因为偷了两次东西,一次偷蜂蜜,一次偷肉,就被番官杨汝召集全部落的人——其中包括他的父母,用石头活活砸死。

让人瞠目结舌的刑罚,让托鲁不服气。于是,他死后变成鬼,夜半时分常常从坟里钻出来,化身为一头老熊,将亲戚家的羊一圈一圈地咬死——他怨恨他们见死不救。

托鲁当时已经结婚,有了孩子。他的后代至今还住在寨子里。

最近的例子发生在大跃进时期的托洛加。十六七岁的少女索波早,美丽,善良,能歌善舞,已经订婚,婚期就在当年。那时正是全国人民集体饿肚子的年代,她家一天只能吃两顿野菜饭,饿得一家人走路都踉踉跄跄,眼冒金花。一个黄昏,回家路上,她看见了集体的一群羊在路边。看看四下无人,她就真的顺手牵羊,捉了一只小羊羔回家。那天晚上,一家人终于饱餐了一顿羊肉。不幸,她家吃羊肉的事情偶然地被她表姐知道了。表姐因为觉悟高,也因为对偷盗的不耻,就将索波早告发了。第二天早上,上工锣响,索波早借口上茅房,支走了父母,然后把自己吊死在火塘上方的梁上——因为她已经听到风声,晚上将要批斗她。

寨子里的老人都说,索波早死后也变成了鬼。夜深人静,家人总听见她上吊的那根房梁哐哐直响。尤其是她的忌日前后一段时间,房梁上的动静就更大。家人说,姑娘死得惨,是在拿她上吊的房梁出气呢。三年后,大跃进过去,人们的生活也缓过气来了,她阿爸下狠心将房子拆了重修,这才清静了。

这些故事,格朗听的次数太多了。但是,与哥哥迥然不同,他似乎对一切正能量的事物都有超强的免疫力。母亲的苦口婆心不能打动他,所有的反面教材也无法影响他。即使有阿爸的“箭竹炒肉”随时恭候,也不能降服他。他只在寨子里偷,主要偷亲戚,偷的主要是零食,以及几角一两元不等的小钱。他偷钱,也不过是在王坝楚的小商店里买一瓶可乐,几粒糖果。

他那天偷的是二爸家的啤酒瓶。他这是偷第二次。第一次是在半月前。他很成功,偷了十七个瓶子,每个卖两毛钱,换了一袋饼干。每次偷东西,他都想,我只偷一次,就这一次。但是,他一看见可乐,看见糖果,他就馋。馋了,他的眼睛就不由自主,东看西看,看什么可以换钱,就忍不住要继续偷东西。

当他第二次提着蛇皮袋,到二爸家外檐下偷啤酒瓶时,不小心碰倒一个。瓶子咣当滚动的声音引来了二爸,他被当场捉住。于是,才有了尼玛才里要崩了他的那一幕。

不过,小小年纪的格朗,性格倔强,像当年的革命者一样坚强。面对 “箭竹炒肉”,虽然每次他都做出一副惨不忍睹状,夸张地嚎叫,其实他是在表演。经历多了,他就以不变应万变。心一横,牙一咬,就硬扛过去了。他想,只要不要了我的命,我就可以继续当一条好汉。

与阿爸的战争,是格朗最终胜出。他十四岁那年,尼玛才里死于醉酒。寨子里的人都说,他是被格朗气死的。

尼玛才里一死,再无人可以制服摩古,格朗也成了脱缰之马。

格朗的童年有一个很大的背景,那就是平武伐木厂。

这个拥有上千工人的大型森工企业,自一九五三年进入白马后,他们就钉子一样扎在这里,其砍伐范围,基本就是白马部落的范围。从建立到一九九四年伐木厂下马,整整砍伐了四十一年。之后,伐木厂变身为县林业发展公司,苟延残喘,又砍了五六年。除因为大熊猫而幸存下来的王朗自然保护区还有原始森林外,整个白马的大树全部砍光。只剩下小杂树的夺补河两岸,都变成了荒山。

伐木廠对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老一辈的官员们都知道,宝成铁路的枕木,大部分都来自白马林区。

伐木厂不仅仅是砍树。他们来到白马,先是在夺补河上架起了几十处索桥,继而又修通了公路,结束了白马人藤桥溜索的过河历史。他们的职工医院、学校也对白马人开放。每逢农忙,厂里还要组织大量工人到各个寨子帮忙抢种忙收。总之,他们带来了先进的文明,还注入了工人老大哥的深情厚谊。

但是,许许多多的白马人并不领情。他们更多的是看见,参天大树没有了,老虎、豹子销声匿迹了,野兽打不到了,药材越来越金贵了。甚至,牧场萎缩,放牧也越来越困难了。

半个世纪,几千人盯着一个地方砍伐,客观上讲,这是对原有生态系统的颠覆,差不多也是对一个森林民族的釜底抽薪。因此,伐木厂,在许多白马人看来,是断送了他们未来的罪魁祸首。

今天的王坝楚小街上,矗立着一座死难的伐木工人纪念亭。亭子已经开始破败,倾颓。它的飞檐翘角和雕梁画栋,肯定也与白马人的审美格格不入。在伐木厂下马之后,嵌入在白马人中间,萦绕它的气氛是王坝楚独有的山风猎猎的萧瑟。细心的人们还会看见,蓝底金字的“川北森林工业牺牲同志纪念碑”,“纪念碑”三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墨迹涂抹。

也许,这就是一些白马人对伐木厂的表态。

白马人与伐木厂之间,一种若明若暗的对立,始终存在。

于是,在几乎所有的白马山寨,尤其是公路沿线的托洛加、雅日块、珠戈、厄里等,都有一批与伐木厂相伴共生的“摩古”。从饭碗、衣物、食品、到电线、水管,从家电、自行车到电动机、柴油机、拖拉机,只要是伐木厂及其职工的,只要有可能,他们都会毫不客气地往自己家里搬。

一天,几个伐木工人们正准备吃饭,冷不防旁边一个白马汉子呸地一下,朝菜盆里吐了口水。在大伙惊愕的目光里,他手一挥,几个白马人一拥而上,反客为主,当仁不让地开始了自己的午餐。

他们更多的是偷木材。他们偷的都是储木场和工地上的原木和板材。人抬肩扛,甚至直接开车去拉。

珠戈寨几个十五六岁的小屁孩,居然也敢出手。他们把位于山上的料场原木撬下来,顺着溜槽推到山脚,然后搬上卡车拉走。那一次,他们就拉走了几十个立方。

他們拿伐木厂的东西,似乎有一种先天的心理优势。他们的逻辑是:白马的森林是我们的,因此,伐木厂的一切也就是我们的。拿他们的东西,我不过是把自己的东西搬回家而已。

白马人容不得小偷。但是,偷伐木厂成为一个例外。只要不偷白马人,寨子里的人都会睁只眼闭只眼。孩子们从外面偷了东西回家,或许,有些父母还会夸他有出息。

一九九六年春天,警方决定对猖獗的盗抢行为采取行动。但是,有关的白马人满不在乎。当公安局一位局长带着人进寨子办案时,一个少妇抱着孩子站到他面前,对他抛了一个媚眼,说你给孩子送抚养费来啦?

见局长愕然。少妇说,去年你不是和我睡过觉吗?你把我肚子搞大了,你看,你儿子都有一岁了,你敢不敢认?

在众人的哄笑声里,一个白马老汉坐在警车引擎盖上,一手摇晃着啤酒瓶,一手往嘴里丢着花生米,说我儿子是拿了伐木厂的东西,你来抓啊。

那次,警方正是以这个老汉的儿子羊珠偷王坝楚一个商店为突破口,顺藤摸瓜,开始了拉网行动。只有一千多人的白马部落,抓捕的就有一百三十多人。光一个托洛加寨子,就缴枪一百多支,起获木材上百立方,盘羊皮就搜走六十多张。

那个羊珠,正是格朗的偶像。

几天之后,我再次在王坝楚街头看见格朗。

现在的格朗,是我在白马难得一见的帅哥。颀长而匀称的身材,线条分明的五官,明亮的眼睛深嵌在浓眉之下,像是一个印欧混血的南美靓仔。他穿着蓝黑色的长袍,腰束酒红色的腰带,雪白的圆盘毡帽略微歪斜地扣在头上,毡帽上飘曳着一根长长的白羽毛。这一身标准的白马民族服饰,让他显得更加帅气,增添了几分神秘迷人的风采。一个女孩——显然是一个汉人,来自外地,与他搂搂抱抱,大胆地打情骂俏,显得妖冶,风情万种。她一头大红的头发,染得很彻底,一团时尚又叛逆的火苗,呼呼地燃烧,烧灼着整个王坝楚的目光。

不过,出现在街头的格朗是一个惊叹号,给人们发出了警讯。人们知道,现在,一定要关严自家的门窗,捂紧各人的钱包啦。

去年,也是春节期间,一个美女刚买的苹果手机丢了,商店某天收进的现金失窃了,一家人刚卖了药材的钱悉数被偷走了。乡政府的看门人老何,靠磨豆腐存了小小一笔钱,本来是指望买一个爆米花的机器赚点小钱的,在桌子只放了几分钟也不翼而飞。

小街的宁静,是谁破坏的呢?答案很快出来了。也是大白天,一个退休老干部的老伴临时回家取东西,进门,看见一个人躲在衣柜后面翻拣什么,她厉声一喝,你在干什么?

小伙子不惊不诧,说了声我找个东西,然后悻悻而退。

他正是格朗。他无意中听说那家人昨天才卖了羊。几十只羊,卖的肯定不是一笔小钱,他按捺不住,于是撬门而入。

长期漂泊在外的格朗,此前,他在乡亲们甚至亲人们的心中,都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

现在,人们都知道了,格朗已经不是当年的格朗。他是在江湖的大学校里历练过的格朗,是见过大世面的格朗。

关于格朗的信息,从与他走得很近的个别发小那里,零零星星地披露出来。

他怕穷,怕娶不到老婆,怕成为羽西那样的五保户,但他也怕打工吃苦,受气,于是他选择了浪迹江湖。

他把他的江湖营生称为“做业务”。他做业务,是正式拜过师傅的。他的师傅是一个河南大哥,他们一起到过很多城市。他们曾经在北京的公共汽车上扒窃,在上海的办公楼撬门,在成都的闹市提包,还偷过汽车,偷过挖掘机,甚至偷过一架报废的飞机。

在他的描述中,他的生活有些冒险,充满刺激,但基调是悠游自在的。比如,他住过五星酒店,光顾过高档餐厅,经常在无人的别墅里睡觉。还有一个具体的案例:他曾经与一个兄弟撬开了一家人的房门,但是一分现金也没有。不甘心,他们就搬走了一台高档电视机。因为忘了遥控板,他又返回位于顶楼的主人家。这次,他不但拿了遥控板,而且还故意气他的兄弟,在酒柜里拿了瓶红酒,再在那家人冰箱里找到两截火腿肠、一袋牛肉干,吃了,喝了,才慢条斯理地下楼。

他说这些,有吹牛,有炫技,有一种宣泄和报复的意味。也许,还想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和思维逻辑,竭力在父老乡亲面前建立起一种心理平衡。

元宵过后,与往年一样,格朗在小街上消失了。当他离开的消息得到确认后,人们悬着的心又重新放下。许多人家又恢复了不锁门的旧习。一些人家即使锁门,钥匙也从腰间取下,重新被扔上了窗台。

王坝楚重新恢复了宁静。人们暂时忘记了那个俊朗而危险的年轻人。

责任编辑:胡汀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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