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劳工退休金制度比较
2017-06-13林鸿钧
林鸿钧
要想维持有尊严的晚年,应在工作期间以基金定投或购买商业年金险的方式,自行筹备一份养老金,自备部分应占养老金需求额的一半以上。
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2015年我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空账)已经达到47144亿元,而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仅35345亿元。在养老金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国家通过财政补贴弥补资金缺口。然而,随着空账越来越大,财政迟早无力承受如此重负,因此,国家才有了通过全国统筹、划拨国有资本补充社保基金,以及延迟退休等方案来解决养老保险的持续发展问题。此前一段时间,台湾地区年金改革引起激烈反抗,其改革方向与所引起的争议,可作为大陆未来基础养老保险改革的借鉴。
大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为确定给付制的基本养老金和确定提拨制的账户养老金两种。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为企业按照员工薪资总额的20%缴纳,员工按个人薪资的8%缴纳。如果不考虑个人账户空账因素,按照目前的办法,30岁以下年轻人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达60%以上。由于社保的最高缴费工资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越年长者及薪资越高者养老金替代率越低。目前,城镇职工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能够达到退休前一年收入的40%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对于台湾地区的劳工,劳保年金属于确定给付制度,劳工退休金属于确定提拨制度。目前,劳工退休金为企业提拨薪资的6%,劳工可在6%的范围内自愿提拨,提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没有大陆地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空账问题,但由于劳保基金与劳工退休基金的投资绩效不彰,因此,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额不会太高。
在此次劳保年金改革中,除给付率维持1.55%不变,劳保费率改为每年增加0.5%,由目前的10%调高法定费率上限至18%;采计平均投保薪资部分,从原本的60个月延长到180个月;可领劳保年金的年龄也将逐年提高到65岁。
以台湾地区目前劳保最高投保薪资4.58万台币、30年工龄计算,养老金替代率约38%。即使加上劳工退休金的账户累计额换算年金,所得替代率也仅能达到50%。对台湾地区的劳工而言,劳保年金改革意味着多缴保费,少领劳保年金,延迟退休。即使按劳保年金改革后的版本推算,劳保基金也将在10年后用尽。
年轻一代所缴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退休者的养老金支出,最终财政将难以负担的情况已是大概率事件。想要维持有尊严的晚年,应在工作期间就以基金定投或购买商业年金险的方式,自行筹备一份养老金,自备的部分应占养老金需求额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