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去杠杆监管加码
2017-06-13韩复龄
韩复龄
在4月雷霆万钧的监管风暴过后,近期政策逐步明确温和去杠杆基调,用时间换空间,防止2015年的情况重演。
今年3月以来,一行三会纷纷重拳出击,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直指金融市场的各种乱象,旨在通过金融去杠杆降低交叉金融业务风险,减少资金在金融领域空转套利,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此轮监管风暴的兴起和升级,一方面是落实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今年中共中央会议上强调的高度防控金融风险,加强监管协调,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大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当前金融风险不断累积,金融杠杆高企,资管规模庞大,银行同业与委外业务不断膨胀,大量资金在金融领域内空转套利,而实体部门的实际利率居高不下,融资困难,债务融资环境恶化,如不加以监管,交叉金融业务风险、银行同业业务风险、融资平台风险等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将在侵蚀实体部门的同时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各监管机构的主要措施
下面,分别阐述此轮监管风暴中各监管机构的主要措施。
央行:控制货币市场流动性,抑制中小银行影子扩张的冲动
在具体措施上,央行从一季度开始正式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范围,以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表外业务风险的管理。4月,央行发文针对国内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存在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监管套利等乱象,应按业务属性确定行为规则和监管主体,强化监管的统筹协调,对资管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此外,央行通过各种非季节性的操作,提高回购利率,增加资产负债表的扩张成本。
银监会:强化委外监管,治理影子银行
2016年,银监会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禁止商业银行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强调禁止资金池操作,限制银行理财投资端的杠杆等。今年3月以来,银监会连发多份文件加大了对银行同业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监管力度。6号文明确委外投资限额等要求,规范开展债券回购和质押融资,严格控制交易杠杆比率,不得违规放大投资杠杆。46号文对“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提出了整治措施,53号文则对银行业“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
在这些文件中,银监会对银行委外投资规模、投资杠杆比例、资本投融资期限错配情况、表外理财、同业资金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各大银行将因为限期整改压力而收缩表外理财和同业业务的规模,促使银行加速去杠杆,收縮自身的委外投资规模。
证监会:强化信息透明,治理券商资金池
今年以来,继银行委外业务之后,监管层开始对券商资管资金池业务进行强力监管,要求券商对资管资金池(主要是大集合资金池)产品进行整改。继2016年出台的“新八条底线”后,证监会2017年5月8日通过分批召集券商资管开会,明确指出对集合资管产品主要是进行整改而非清理。证监会今后会比照公募基金杠杆率、久期管理券商集合资管产品。
禁止嵌套和资金池操作,有助于资产管理回归本源,也有利于实现产品信息的透明化与业务风险的隔离,降低特殊时点的流动性冲击风险,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保监会:从严监管保险资金投资各类金融产品
2016年6月1日,保监会发布98号文,清理规范银行存款通道业务,6月22日,发布104号文,针对保险资管投资行为和产品规范进行再度强化管理,主要是防范资金池带来的期限错配、降低分级产品杠杆、实现风险隔离。
2017年5月9日,保监会发文通知要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开展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称要坚决防范治理金融产品嵌套、监管套利等金融乱象,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合规意识和投资管理水平,强化监管制度的刚性约束。
与银监会、证监会的监管风向一致,资金池带来的期限错配风险近几年来成为保监会重点关注的风险点。保监会开展险资运用风险整治,对保险资金投向、投资杠杆、资产抵押及担保进行全力排查,目的仍然是为了防控金融风险,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金融监管加强的影响
金融监管加强带来的影响主要有3个方面。
一是机构准入。通过对银行理财分类,提高申请成为综合类银行理财的条件减缓银行理财业务扩张速度;通过新增有关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规模的规定提高基金公司的准入门槛,通过明确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保本基金规模上限遏制保本型基金规模的增长。
二是资金池业务。由于资金池业务资金和所投资产不匹配,混同操作,蕴含着极大的期限错配、信用错配及流动性风险,因此一行三会均发文禁止银行理财、证券期货类资产管理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以及信托产品等开展资金池业务。
三是委外业务。在委外去杠杆和券商资金池清理的强压之下,借灰色通道进入股市的银行资金开始撤离。伴随二季度金融监管政策集中落地,银行违规资金逐步从股市撤离,二级市场将继续维持流动性紧张局面
在4月雷霆万钧的监管风暴过后,近期政策逐步明确温和去杠杆基调,用时间换空间,防止2015年的情况重演。一行三会开始加强协调:央行5月12日进行4590亿MLF操作,去杠杆的过程中流动性紧张时给口水喝;央行表示,“缩表”并不一定意味着收紧银根,4月央行资产负债表已重新转为“扩表”;银监会5月12日通报会提出,自查和整改之间安排4~6个月缓冲期,新老划段;证监会明确资金池监管并非新增要求。
毕竟,去杠杆的目的是为了防风险而不是触发系统性风险,对监管而言,如何把握强监管的力度,在平稳中去杠杆才是最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