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区:强化中止审理案件法律监督
2017-06-12
方圆 2017年10期
为防范久审不决和“终止审理”现象,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中止审理案件法律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建立研判防范机制,注重分析研判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和认罪态度,结合案件具体办理情况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因被告人脱逃而造成案件中止审理;针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案件,重点审查取保候审是否得当、保证人是否适格、保证行为是否依法规范等,避免被告人因取保不当而脱逃;针对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案件,重点审查审理期限是否合法、强制措施是否恰当,避免被告人借机脱逃。该院还建立登记备案机制,建立中止审理案件信息资料库,将案件处理时间、拟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登记备案,同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实时掌握中止审理案件动态信息。该院还建立同步追踪机制,与法院、公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案情分析会、联席会议、个案调查会等,同步跟踪了解中止审理案件办理情况:对中止事由不成立的,及时与法院沟通,建议及时开庭审理;对中止事由消失的,督促法院适时恢复审理;对审判期间脱逃的,监督公安机关及时追逃,保障了案件得到及时审理。(文/武兴才 韩邦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