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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7-06-10郑少平

现代农业科技 2017年8期
关键词:确权登记问题对策

郑少平

摘要 介绍了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状,指出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和对策,以期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提出借鉴。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问题;对策;安徽五河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8-0293-01

为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示精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五河县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进行土地确权工作过程中,依法依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制定的17个步骤有序推进,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扎实稳妥地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基本实现了颁证到户、档案进馆和数据入库的要求,并通过省专家组检查验收。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现结合笔者2年的工作体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所存在的问题、原因及遇到的困难,提出建议和对策[1-2]。

1 五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现状

五河县地处皖东北淮河中下游,耕地总面积8.77万hm2,人口66.7万人,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涉及14个乡镇、196个行政村、2 308个村民小组。应确权农户数12.636 1万户,完成确权颁证农户数12.566 2万户,占任务量99.45%;应确权面积8.38万hm2,完成确权测绘面积7.92万hm2,占任务目标的94.44%;完成确权农户档案入馆12.566 2万份,占任务目标的100%。

2 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减少较多、剩下较少的问题;土地存在矛盾纠纷的问题;农户私自开荒土地的问题;农民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问题;承包地被农民建房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时,部分农户的家庭成员户籍信息资料不齐、承包地佐证材料缺失的问题;现场指界有误,导致个别農户经营权证书有多地块或少地块现象的问题;个别村组把集体土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交给村组干部保管的问题;部分农户对颁发下去的经营权证书上土地面积不认可的问题;农户承包地被国家征收的问题[3-4]。

3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3.1 客观原因

一是1993年土地二轮承包到目前跨度时间较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和农户家庭成员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致使不少二轮土地承包期间产生的档案资料保管不善,丢失、毁坏严重。二是受当时客观条件所限,丈量也不精准,导致农户手中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与实际承包地面积不符。三是目前农村全家常年外出务工农户较多,在前期进行土地承包调查摸底时,农户信息资料和地块调查提供不全不准。

3.2 主观原因

一是由于少数基层干部认识不到位、文化水平不高,对土地确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理解不够,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不能妥善处理,大多是凭借其主观意志进行解决;甚至有的村组干部代替农户签字确认土地确权相关信息资料,导致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书、经营权证书颁发下去之后,农户不予认可。二是农户自身原因,部分农民维权意识不强,不注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私自流转土地,擅自改变承包地的农业用途,不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因而产生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和矛盾纠纷。

4 解决对策

为了解决上述原因引起的二轮土地承包确权问题,笔者认为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政策法规组、技术测绘组,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到村驻点开展工作;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确权工作组;成立由村民组长、当年参加过土地二轮承包的人员组成的现场指界组。

4.2 加强宣传,做好培训

加大对乡镇村组干部进行土地确权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培训的力度,提升基层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通过各种宣传途径讲解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土地确权工作。

4.3 保持稳定,依法规范

在确权工作中,必须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书为基础,按实际测量面积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存在的差异较大,需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会议决议通过。

5 发展建议

农户家庭成员减少较多的问题,可根据土地二轮承包承包合同30年不变约定,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按原合同面积予以确权。如果地块承包中存在争议与纠纷,比如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等问题,则需要确权登记小组进行实地测量,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如果无法协调,需经由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直到(下转第296页)

(上接第293页)

纠纷解决才能进行确权登记;如果是权属争议的,需出示国土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再给予确权。农户私自开荒的土地,属村集体所有,农民暂时可以使用,但不能确权给农户。农户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依法给予确权登记颁证。承包地被农民用于建房的,已改变了承包地农业用途,不能作为承包地确权,经审批可作为宅基地确权。调查摸底时,部分农户的家庭成员户籍信息资料不齐、承包地佐证材料缺失的,要尽量完善资料,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资料完整。现场指界有误,导致个别农户有多地块或少地块的,指界小组应在农户的配合下重新复核,纠正错误。个别村组把集体土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交给村组干部保管的,经营权证应申请作废处置,集体土地确权由国土部门负责。个别农户对颁发的经营权证土地面积不认可的,如果因为承包地面积不正确,可向村民委员会申请复核、公示,在农户满意确认后再重新颁证。农户承包地被国家征收的,已享受过国家经济补偿,不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 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结合多年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经验和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的一些亲身体会,提出发展建议,希望能够为其他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借鉴和帮助。

7 参考文献

[1] 张晓山.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几个问题[J].上海国土资源,2015(4):1-4.

[2] 陈明,武小龙,刘祖云.权属意识、地方性知识与土地确权实践:贵州省丘陵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4(2):65-74.

[3] 李强,张立亭,陈竹安,等.基于ArcGIS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相关技术[J].广东农业科学,2015(6):161-165.

[4] 于凤兵,祖鹏蕾,徐文成,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入库方法:以山东省诸城市为例[J].地矿测绘,2015(2):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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