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畜禽屠宰监管的现状及对策
2017-06-10
(青海省海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青海海东 810600)
青海省海东市畜禽屠宰监管的现状及对策
申什菊
(青海省海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青海海东 810600)
本文介绍了青海省海东市畜禽屠宰监管现状,分析了屠宰场设置不合理、监管制度及程序不完善、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屠宰场的属性认识不清等问题,提出了加快编制市县(区)屠宰场设置规划、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建立肉品品质检验体系、建设肉品配送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完善配套法规体系等建议,以期为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提供借鉴。
畜禽屠宰;监管;对策
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加快推进畜禽屠宰监管法治化建设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2014年市、县(区)两级畜禽屠宰监管职能从商务部门划归农牧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畜禽屠宰监管执法,经过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笔者就青海省海东市畜禽屠宰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简要阐述,以期与同行交流。
1 畜禽屠宰监管现状
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6日,青海省海东市农业发展委员会、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对全市6县(区)现有的26家畜禽屠宰场进行现场评审,其中,只有2家生猪屠宰场的《屠宰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齐全;19家畜禽屠宰场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需要整改;5家畜禽屠宰场无任何手续,已被取缔关闭(表1)。
表1青海省海东市26家畜禽屠宰场基本情况统计
全市自开展定点屠宰以来,规范了畜禽屠宰行为,畜禽肉品品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县(区)以上城市畜禽肉品供应基本上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畜禽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定点屠宰点),定点屠宰的畜禽全部经过检疫合格,保证了鲜肉的市场供应,有效遏制了注水肉、病害肉的上市,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
2 畜禽屠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屠宰场设置不合理
屠宰场在较小半径范围内设置过多;定点屠宰场门槛过低,造成大多数牛羊屠宰场和部分生猪屠宰场厂内布局不合理、屠宰车间工艺流程划分不明确、卫生及检验不达标,影响肉类精深加工及品牌发展。从现实情况看,屠宰场与屠宰点如果同时设置,监管难以到位,屠宰点会冲击屠宰场经营。由于缺少科学设置规划,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缺乏一个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目标、规范、标准,投资者缺乏一个政府方面的权威指导信息,加大了屠宰场投资建设及审批的随意性。一些地区、一些畜种没有定点屠宰场,私屠滥宰现象无法根治。
2.2 审批及屠宰场监管制度及程序不完善
一是《屠宰许可证》的发放不严格,许多具备许可证的屠宰场,其部分车间的污水污物排放、病死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并未建设、安装;甚至存在少数屠宰场尚在建设之中,却已获得许可证。二是涉及屠宰场审批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互联机制,在屠宰场建设前后缺少严格监管。
2.3 屠宰场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
首先,大部分屠宰场规模较小、建厂时间较早,经营者文化水平偏低,办理环保手续不积极;其次,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原有的设施设备已无法满足当前环保要求。
2.4 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不到位
大部分屠宰场没有专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尚未形成完备的肉品品质检验机制。
2.5 对屠宰场的属性认识不清
对屠宰场建设缺乏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定点屠宰场,从生产经营性质、社会作用等方面来看,具有社会公益性、自然垄断性、市场调节性相结合的特点,屠宰场是半公益性、自然垄断经营的企业。
3 屠宰监管对策
3.1 加快编制市、县(区)屠宰场设置规划
畜禽屠宰行业需遵循产业化、现代化发展道路和市场经济规律,以提高生产技术及工艺水平,发展精深加工产品为导向,由农牧部门牵头组织环保、城建等部门,认真调研,坚持既能满足城乡居民肉类消费需求,又要兼顾当地畜产品产量和畜牧业发展“规模适度、合理竞争、均衡发展”的原则,县(区)根据屠宰需求量、人口分布、交通条件等,确定屠宰场数量、规模、分布,编制县(区)畜禽屠宰场设置规划。市一级在县(区)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经研究论证,统筹制定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
3.2 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建立、落实屠宰场审批、建设、运行、退出监管制度及相关部门联合机制,屠宰场设置规划、监管制度及审批程序向全社会公示,为投资者提供引导,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新建屠宰场审批中实行环保许可前置,拟建畜禽屠宰场,通过县(区)农牧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农牧主管部门征求省农牧主管部门意见,批复同意设置后,市农牧主管部门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报市政府备案,组织环保、城建、卫生等部门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由市政府组织,农牧部门牵头,环保、城建、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进行现场验收,通过后取得县(区)环保主管部门试生产批复,试生产期间检测生产排放污水指标,达标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报市政府颁发畜禽屠宰许可证和畜禽屠宰标志牌;探索屠宰场建设、退出程序,屠宰场建设作为半公益性企业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引导最具实力的投资者进入屠宰行业。通过发展现代化、规模化屠宰企业,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淘汰落后、小规模屠宰企业,实现定点屠宰动态管理,建立定点屠宰场退出机制,要求屠宰场按照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1]。
3.3 建立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推进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主体责任,建立肉品检验制度,明确检验人员资质要求,制定屠宰场肉品检验员管理办法,经省农牧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日常培训,确保规范运营。屠宰场试验室检验在争取政府肉品质检体系建设扶持的同时,引导企业发展精深加工产品,使肉品品质检验成为保障屠宰企业产品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增加企业后期投入,真正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4 积极寻求政府鼓励和引导,建设肉品配送体系
由于畜禽屠宰场具有社会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在发展现代化、规模化屠宰企业的同时,政府应加大对畜禽屠宰行业的财政投入,结合农业部肉蔬菜追溯平台建设试点,扶持建立兼职或专职的肉品配送体系,扩大屠宰场辐射带动半径,严格屠宰场准入门槛,对于资质、布局、设施等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3.5 建立农牧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由政府农牧部门牵头,环保、城建、卫生、国土、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进行屠宰场建设的审查、验收机制,成立固定人员的专家组,便于屠宰场申请建设,更好的实现市、县(区)畜禽屠宰行业法治化管理,齐抓共管,依法共治[2],这也符合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
3.6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
新的《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排污单位及其负责人作为法律责任主体,其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污染处罚力度加大[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正在修订中,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活动,规范屠宰场准入门槛、生产控制、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1],同时做好宣传,提高屠宰场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1] 邓勇,肖颖,姜东平,等. 畜禽屠宰监管制度实践中的问题处置[J]. 中国动物检疫,2015,32(1):36-39.
[2] 黄岳新. 关于生猪屠宰联合执法的思考[J]. 肉类工业,2011(9):54-56.
[3] 杨月梅,曹艳芳,赵珍伟.“新环保法”之“新特征”浅析[J].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5):147-148.
(责任编辑:白雅娟)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Slaughtering Supervision in Haidong City of Qinghai Province
Shen Shenju
( Haidong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Haidong,Qinghai 810600)
Haidong city of Qinghai province encouters some problems concerning livestock and poultry slaughtering,such as unreasonable setting of slaughterhouses,incomplete supervision system and procedure,weak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wareness,inadequate meat hygine inspection,and unclear understanding of the nature of slaughterhouse,etc. Meanwhile,several suggestions were given to further improve the supervisory system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slaughtering sector,including developing the construction plan for slaughterhouses in cities and counties (districts),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system,standardizing approval procedure,establishing meat quality inspection system,meat distribution system,and joint supervision mechanism,as well as improving the suppor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livestock and poultry slaughter;supervision;countermeasures
S851.33
:B
:1005-944X(2017)06-0041-03
10.3969/j.issn.1005-944X.2017.0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