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留守儿童犯罪防控的法律体系建设与研究
2017-06-09杨燕南
一、犯罪增多,呈低龄化趋势
今年初,贵州省农村地区连续破获两个抢劫团伙案件,涉案嫌疑人近20人,全部为“90后”。其中一个11人抢劫团伙部分成员沾染上吸毒恶习,为购买毒品,先后抢劫10余次。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涉案嫌疑人父母均长期在外打工,大部分由爷爷奶奶带大。
在县乡基层,这种由留守少年儿童实施的犯罪呈多发态势。今年2月,贵州省毕节市侦破了一起连环抢劫案,3名主要嫌疑人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4岁,从2010年下半年起实施多次抢劫。民警介绍,3名主要嫌疑人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们辍学后整天沉溺于上网玩游戏,抢劫只是为凑够上网费用。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近几年来,留守少年儿童犯罪有增多趋势。根据她掌握的数据,16岁到18岁阶段少年犯罪占总案件的比例,2008年为10%,2009年为13%,2010年达到17%。而今年1月份,她参与审判的此类案件数就与去年前四个月总和持平。
了解参与违法犯罪留守少年儿童的生活情况,发现他们常常出入游戏厅、网吧、赌博场所等,多有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恶习,在物质利益驱使下,他们往往为满足钱财欲望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一旦遇到反抗,就会诉诸暴力。
二、缺乏管教,过早流入社会
家庭、学校和社区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三道“安全网”,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往往处于“家里管不住、村里没人管、学校没法管”的状态。
在贵州省农村地区一处建筑工地打工夫妻两人常年不在家,两个孩子由老人照顾。他说,每次回家,孩子们都表现得很生疏,跟城里小孩相比显得内向,“老人很溺爱两个孩子,真担心他们在成长中出现什么问题”。
2009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5800万人,其中79.7%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13%被托付给亲戚朋友,7.3%处于不确定或无人监护状态。贵州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审判长欧阳文说,“隔代教育”重视孩子是否吃饱穿暖,却大多忽略沟通交流,孩子的心理问题长期得不到疏导,这对其成长是很不利的。
贵州省一所中学全校1000多名学生中很大一部分是“留守学生”,由于平时没有父母管教,加上中学阶段正是学生的叛逆期,学生逃学旷课、打架斗殴、跟社会闲散人员联系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如何维持好学校纪律一直令他头痛。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说,农村地区学校受办学条件、思想意识、师资力量等因素制约,教学工作能开展好就算不错了,很难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心理辅导,留守儿童厌学、逃学、辍学现象严重。
三、净化环境,力保健康成长
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网吧等场所管理,剔除不利因素,为留守少年儿童营造良好的外部成长环境。贵州农村地区的一项调查显示,未成年人涉网犯罪现象突出,据统计,近3年内共有53人犯罪与网络直接相关,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20.78%。
尽管我国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规定,但部分县乡一级的网吧监管松弛,仍大量招揽未成年人上网。个别中小学老师竟然自己经营网吧,将消费群体对准本校学生。
除网吧之外,当前一些摊店销售的凶杀、虚幻、色情等方面书籍也受到小孩子的追捧,留守少年儿童因为缺乏管束,很容易受此误导走上歧途。
有关专家建议,要遏制留守少年儿童犯罪多发的态势,首先应采取严厉措施整治学校周边和农村地区的经营、治安环境,可采取在学校附近设立治安执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巡逻等方式,达到震慑违法犯罪的效果,為青少年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作为一种替代性的措施,部分学校探索‘代理家长制度,鼓励老师与留守少年儿童结对子,完全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在当前不少家长确实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的情况下,这一做法对留守少年儿童成长具有积极意义,应大力推广。留守少年儿童呼唤成长“安全网”。
四、“三低”、暴力倾向明显
当前留守儿童犯罪低年龄、低文化、低法律意识“三低现象”突出,且暴力犯罪、激情犯罪等特点明显。
其一,“三低现象”明显。贵州省部分基层办案民警介绍,留守儿童一般从10岁至12岁左右开始出现逃学、小偷小摸等劣迹,辍学后逐渐沾染上不良社会风气,13岁左右就会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17岁则是他们违法犯罪的高峰年龄;实施违法犯罪的留守儿童,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居多,多为“法盲”。办案民警说,一些留守儿童只认为杀人放火属于犯法,却把盗窃、抢劫、强奸等行为当作简单的犯错误,并没有意识到产生的危害后果有多大。
其二,财产型犯罪居多。不少留守儿童常常出入电子游戏厅、网吧、赌博场所等,养成了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恶习。受不良消费习惯影响,在盲目攀比心理作用下,他们甚至铤而走险,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一旦遇到反抗,就会诉诸暴力。
其三,群体性特征明显。由于留守儿童年龄较小,在犯罪中常常纠集同学、同村人,甚至自己亲戚共同实施犯罪。贵州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犯罪统计显示,近几年来,参与共同犯罪的人数有趋多态势,2009年至2011年查处的团伙犯罪中个案涉案人数最多的达20人,且作案次数多达十多次。
因此,应建立完善相应机制,尽量挽救失足少年,为加强留守儿童犯罪预防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本文为:贵州民族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站课题(调研报告)结项成果。
作者简介:杨燕南,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云南昆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