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状与分析
2017-06-07张鑫
张鑫
【摘要】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是管理模式的一种转变,但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碍。文章从不同层次和角度横纵对比、分析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现状,以期为推动这一工作的开展献计献策。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现状;分析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必须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以及专业人士和各界群众参与到管理当中。我国公共图书馆正迎来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本文从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状入手,着重分析该结构的特点特征,及它在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阻力,旨在为开展和推进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这一工作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一、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状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明确要求和政策指引,以及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印发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国事登函〔2012〕4号)以及《2014年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要点》的要求与精神,湖北省图书馆率先拟定了《湖北省图书馆理事会组建方案》和《湖北省图书馆理事会章程》,并于2014年12月底成立湖北省图书馆理事会。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整体进程上来看,因它是一个新生的概念,所以在实际的工作开展和试点探索中,存在百花齐放的不一致性。
就湖北省图书馆来说,所组建的理事会由15名理事组成,其中:省文化厅委派代表1人、省编办委派代表1人、省财政厅委派代表1人、省图书馆管理层6人、文化界1人、科技界1人、教育界1人、服务对象1人、单位职工代表2人。理事长由主管单位审定提名人选,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实行任期制,理事任期为3年。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两次以上理事会议的,自动终止理事资格。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1次会议。会议的表决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同意率原则上须达到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时,议题实行相关回避制度。
二、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特点分析
(一)组织结构以单层制的理事会为主。法人治理结构关系到投资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的每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从它的基本架构上看,通过搭建合理、科学、完善的决策层、监督层以及执行层,该结构得以形成法人内部分权制衡的权力分配制度。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只设置理事会的单层制模式,而不会采用理事会和监事会双重存在的双层制模式。理事会通过理事会章程和理事会会议行使议事建议权,支持管理层工作,不直接参与图书馆管理;馆长是图书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图书馆日常工作,馆长及副馆长组成图书馆的管理层,管理层为理事会工作提供便利和保障。与此同时,理事会通过的决议按管理权限须报有关部门备案,再由管理层决策参考。
(二)理事会定位呈现出多元模式。从当前已进入试点改革的公共图书馆的理事会定位来看,主要分为:决策型理事会、决策监督型理事会、决策与议事型理事会,以及咨询型理事会等各种模式。具体来说,其中,广州图书馆理事会为决策监督型理事会,无锡市图书馆属咨询型理事会,而深圳图书馆则是决策与议事型理事会。公共图书馆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旨在形成分权制衡、相互制约、协同合作的共同利益关系和管理机制,现阶段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实际上仍然处于试点探索的状态,每个地区对于理事会类型的定位,应当根据地区自身的地理位置、经济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综合因素出发和考虑,由此选择适合于地区图书馆改革和发展的最佳理事会类型,以进一步推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应用。
三、当前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面临的主要阻力
(一)政事不分的体制障碍。虽然公共图书馆建立了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是政府和图书馆之间的关系仍然划分不明确,没有一个清晰、明朗的定位和界限,在这种政事不分的体制下,图书馆的法人结构仍然无法享有独立的决策地位。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的根本前提,就是要保证理事会享有独立的决策地位,必须完全实现政府和图书馆之间管理和办公上的分离,根据当前政事不分的体制障碍现状来看,理事会的设立无疑只是一个空有其表的制度摆设,既无法提升理事会的公共服务水平,也产生了严重的权责不明的问题。
(二)监督体系亟需改善。法人治理结構,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共图书馆的监督层级被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内部监督,二是外部监督。顾名思义,所谓内部监督旨在保证图书馆内部职工大会对管理层级的监督职权,而外部监督必然是为了听取外部社会各界对公共图书馆日常事务及其工作状态的意见和建议。然而,纵观当前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层现状,却发现,大部分图书馆均未能形成完善、合理、科学、全面的监督体系,由此,既严重阻碍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进程,也难以保障内、外部相关人员和群众的应有职权。更为糟糕的是,监督体系若不能得以完善,则必然会对公共图书馆服务方式的转变和服务效率的提升产生强有力的阻碍。
四、结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文化体制不断深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作为一项创新型的制度改进,虽然经过相关部门的坚持和努力,这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与原先设定的理想和目标依旧相差甚远,我们应当抽取更多的时间去分析、探索它的发展之道。
【参考文献】
[1]李松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2(1).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201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