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并公布
2017-06-07
办公室业务 2017年3期
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草案)》三审稿分11章,包括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附则,共210条。三审稿增加了紧急救助免责条款,强化了民政部门的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的再恢复增加了限制条件等。草案三审稿全面规定了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适应我国的现实需求。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