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学前教育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探究
2017-06-06杨楠
杨楠
[摘要]本研究通过分析国外教育发达国家对“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先进理念及成熟做法,结合我国高校实际情况,从高师学前专业与幼儿园的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双师型”教师评定标准、考核与激励机制制定等方面进行阐述,提出适合我国高师学前专业“双师型”教师的有效培养策略。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学前教育;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549(2017)05--0060-02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对高师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从目前的相关研究分析,“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内对“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研究还不充实、涉及较浅,尚未对校企合作中的培养模式、合作内容等做具体的研究,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在“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的分析对比,为高师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提供好的参考样本,并据此提出有效的培养模式。
一、“双师型”教师的涵义
“双师型”教师是指既拥有深厚的基础理论功底和出色的教学水平,又具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教师。作为兼备专业知识与能力结构的复合型人才,由于职业特性和岗位要求,决定了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突出技能等职业特性。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对象是幼儿园教师和管理者,这种人才更强调知识的应用能力,即设计、组织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能力。为了更好地培养这类人才,要求“双师型”教师在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基础上,将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融合于学前教育的教学过程中,以此形成学术性、师范性、技术性兼备的教师队伍Ⅲ。
二、教育发达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的分析与启示
我国倡导“双师型”教师培养始于20世纪90年代,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师资力量满足不了社会发展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的教学需求,“双师型”教师比例也远远达不到应用型院校的教学要求。有的教师虽然拿到了“双师证书”,但缺少在企业工作的经历,自身能力还远未达到真正的“双师素质”要求,这些都将严重制约我国应用型院校的教学水平。因此,就学前教育专业而言,学习教育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双师型教师培养途径,能有力推动院校教学水平提升。
国外对“双师型”教师的称呼不尽相同,但对职教教师的内涵及从业资格的要求与我国所提倡的“双师型”教师是相似的,表现为对教师理论与实践的培养途径、任教资格都有严格的要求。
通过对比国外教育发展的成熟模式,其在“雙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以给我们以下启示:各国在推进职业教育进程中,非常重视职业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紧密与实习企业合作,让教师深入实践第一线;健全培训体系,完善选聘制度,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及时更新自身知识体系;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明确高职“双师型”教师任职资格,出台激励机制,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待遇与地位。
三、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模式的探索
针对教育发达国家在“双师型”教师培养方面的先进理念与成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具体做法,促进高师学前教育专业快速发展。
(一)建立“双师型”教师实践基地,加强高师与幼儿园的合作
1.与地方优秀幼儿园进行合作,使之成为教师实习基地。高校学前专业教师可充分利用幼儿园资源,深入幼儿教育一线。通过实践,“双师型”教师可了解幼儿园对幼儿教师的需求标准与数量、幼儿园课程改革实施状况、当代幼儿教育的知识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内容,对教学理论和技能结构进行科学整合,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在实践过程中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反思自己的课堂教学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2.通过高校与幼儿园的紧密联系,互通有无,对幼儿园在幼教中面临的实际问题,高校老师利用所学专业理论进行分析疏理,立项研究,找出最佳对策,帮助提升幼儿园教育水平,这样就将学前教育理论知识、能力和态度融合于教育教学过程中。
(二)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高师院校通过培养与聘任相结合、专业进修与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能够不断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断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
1.从学前教育学科与专业建设出发,高校应选聘既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任务的骨干幼师进入校园,做为兼职教师将他们充实到教学一线,与在校教师及学生沟通交流。一方面可以让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认知在幼儿教育中遇到的最实际的问题与最有效的方法,为将来进入幼教工作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我们的教师了解幼儿教育的最新动态,促进教师为这种发展需求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通过这种方式就丰富了师资队伍结构,是提高“双师”素质的有效途径。
2.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培训。高师要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培养青年教师,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一是在培训过程中,要充分保证培训时间,减少无关的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专业课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二是要求教师积极考取与本专业实践技能相关的国家职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让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得到社会的认可,学校也应积极鼓励教师开展职业能力认证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资格认定。
3.以实践项目研究为依托,带动双师型教师培养速度。通过实践调研、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研发等形式,引导教师参与幼儿园教育项目,开展理论研究与科研创新,为幼儿园一线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扩大在该领域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的考核机制,严格认定标准并调动教师积极性
1.建立高师学前专业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科学合理地认定“双师型”教师资质,是确保“双师型”教师顺利发展的基础,因此有必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对“双师型”教师进行一个明确的界定。例如:要求双师型教师具有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育婴师等);近些年有在中小学幼儿园或教学研究机构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锻炼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年来主持或参加与幼儿园合作的研究项目,效果良好;参加教育部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资质证书,具备上岗资格,等等。通过制定科学、合理、严密的制度,明确“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充分体现“双师型”教师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实行“双师型”教师激励制度。为了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进度,高校应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从政策制度导向上引导教师主动向“双师型”方向转型。例如,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且脱产期间的教师工资待遇不变。学年内脱产时间达到一个学期的教师,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津贴考核工作中的教学工作量减免50%;被认定为“双师型”的教师,经年度考核合格,每个月给予一定金额的津贴。“双师型”教师在职称评审、先进评选、骨干教师选拔、国内外进修培训等方面优先予以推荐;优先推荐各类人才项目,等等。通过激励政策引导,鼓励教师主动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愿意深入基层—线培养专业技能经验,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