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基层土地征迁领域职务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2017-06-02任红梅
任红梅
2012年以来,河南省方城县检察院共立案侦查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领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7案3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500余万元。该院通过查案和预防调查发现,该领域职务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一是案件不断增多,数额不断攀升。从该院及周边县市看,查处的土地征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和涉案金额呈不断攀升趋势。如该院2015年查处6人,2016年查处8人;个人涉案金额上升到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如某乡财政所工作人员共计9人,其中5人借职务便利挪用工业园区建设征地补偿款,单笔数额都在50万元以上。
二是手段不断变化,花样不断翻新。负责拆迁、安置工作人员在丈量被拆迁房屋面积、清点附属物、制作房屋拆迁补偿表、核算补偿数额并上报等工作中,有的在面积丈量中随意扩大面积,虚报冒领,骗取补偿;有的在产权认定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谋取非法利益;有的在资產评估中低价高评损害国家利益,个人捞取好处;有的在补偿款发放中克扣截留,贪污挪用;有的减少违法建筑面积,增加合法建筑面积,为被拆迁户多报拆迁补偿款,从而获得好处;有的伪造被拆迁户档案、虚列户头、虚构建筑、虚增面积,从而套取补偿款进行私分或贪污。
三是窝案串案突出,共犯群犯严重。土地征迁领域的职务犯罪窝案、串案特别突出,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共同犯罪、群体犯罪较为常发,而窝案串案的增多,说明犯罪主体正在由个人向群体蔓延,也是当前征地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日益严重的一个重要表现。参与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之间或与社会上的人员蓄意串通,内外勾结,利用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分工合作,共同作案,大肆骗取国家补偿款或收受贿赂。
四是发案渗透基层,人员成分复杂。涉案人员既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工作人员,也有普通村民,甚至有包工头、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居多。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主要依靠村、社等基层组织进行摸底调查和实际丈量等工作。村、社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拆迁确权、丈量、安置、处理公共资产等方面手握实权,这就给其提供了犯罪的机会。
五是滋生信访苗头,妨害稳定和谐。被征地户、拆迁户、违章建房户为谋取非法利益,向工作人员行贿,甚至与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用非法手段,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和安置房。非法利益诱使违章建房户越来越多,违章建筑面积越建越大,不但使国家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增大,造成国家重大财产损失,同时也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恶劣影响。开发商因阻力较大、利益受损而积极性被挫伤。近年来,不少赴省进京上访案事件系因土地征迁补偿因素导致。另外,土地征用、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还常常伴发诈骗、侵占、妨害公务等其他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