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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小建议

2017-06-01高崎

长寿 2017年2期
关键词:婚姻自由常人老朋友

文/高崎

老年再婚小建议

文/高崎

几乎所有的老年报刊都对孤寡老人提出过一个忠告:不要独居。这是对老年人生活质量及生命健康负责任的声音。

孤独的生活,会使人百无聊赖,终日惶惶。读李清照《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真是失魂落魄,哀怨凄凉。而另一位女词人朱淑真在其《减字木兰花》中的“独行独坐,独喝独酬还独卧”,一连用了五个“独”字,又何尝不是用泪水浸泡出来的!其实她们都并不“独”,家里有侍女佣人;所谓“独”,只不过是死了丈夫或丈夫是庸俗的商人,没有共同的语言、精神上苦闷罢了。而今日的孤寡老人不仅有失偶之痛,还要自理家务,才是十足的“独”。

我有个老朋友,73岁,前些日子,大便时突然晕厥,及至醒来,臀部卡在便盆内,整个身体动弹不得。他是独居,呼救无人,这情景真是够凄楚的了。

更可怕的是,老年人多病,一旦发生猝死等心脑血管方面的急症,本来是可以采取急救措施的,有的人就因为是独居,而终于“捐弃”了宝贵的生命。

我所住的离退休教工大楼是个老人窝,孤独老人不少,平日家家户户都是“关门闭户锁柴扉”。有人担心,这些孤寡老人一旦猝死,就难免要“遗味”芳邻了。

中国老年学学会对于丧偶的老人做过一次调查,发现其第一年的死亡率是常人的十二倍,过了这一特殊时期以后,平均是常人的二至三倍。因此该会主张这些老人再婚,过好晚年。

我有个老朋友禄姐,是20世纪50年代《人民文学》的编辑,她中年即丧夫,怕儿女阻拦,怕人言可畏,就一直寡居。我曾写信劝她,五四运动为我们赢得了婚姻自由,时至今日你怎么还蒙上世俗的面纱?难道还希望再来一次婚姻自由的革命吗?后来,她醒悟了。去年,我接到她向我报喜的短信,还附了一首七绝:

“古稀之年觅新郎,甜甜苦苦两人尝。

半个月亮也要亮,何惧他人道短长。”

她婚后生活幸福,她胜利了。只是在混沌状态中白白虚度了几十年美好的时光。

老人谈恋爱又叫“黄昏恋”。这名词既富有诗意,更带感情色彩,但黄昏的光芒为时太短,因此老人谈恋爱不妨学会“快攻”,尽可能地“速战速决”,以充分享受不多的时光。如果总是“研究研究”“考虑考虑”,转眼便韶光飞逝,知音再难逢。

还有一个问题:婚后,如何弥合儿女间的关系?

在精神和物质的分配上,对双方的子女要一碗水端平。子女对后父或后母,在刚开始一段时期会有陌生感,而且以为老人彼此有人照顾了,就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常常来探望,甚至不来。发生了这种情况,老人不要责备他们,可在儿子、媳妇或孙子生日的时候,带个生日蛋糕,屈尊祝贺,这样就可以加深与巩固感情。只要感情培养起来了,他们会不请自来的。来了后,搞一点好菜,全家乐呵呵地打次牙祭,以增加欢乐气氛。

子、女、孙是血缘关系,虽然有了新的老伴儿,但七十岁的明天是八十岁,会有动不得的一天,必须依靠他们,绝不可疏忽这层关系。

当然,要解决好孤寡老人“独”的问题,再婚也不是唯一的办法。我国已经有敬老院、老年公寓等不少家庭社会化的组织,西方国家还有所谓“人造家庭”等等,都是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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