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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普法宣传

2017-06-01江阳生通讯员李慧

21世纪 2017年1期
关键词:宜昌市宜昌普法

本刊记者/江阳生 通讯员/李慧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促进普法宣传

本刊记者/江阳生 通讯员/李慧

2016年,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启动,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公开、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在宜昌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加强平台建设助推普法工作

近年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推进普法工作的重要手段,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载体,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宜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紧锣密鼓推进各项平台建设,司法公开的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3年来,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宜昌中院都会如期召开“法佑成长”主题开放日活动

2014年1月6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浪开通官方微博。2014年9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线。2014年10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全新改版,新版网站集法院要闻、信息公开平台、公告平台、联系沟通平台等功能为一体。至此,宜昌市中院新媒体建设高歌猛进,司法公开进入“线上”时代。

法院官方微博是面向公众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进行全民普法的重要平台。仅2015年一年,“宜昌中院”官方微博就首发或直播了4场开放活动、5场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阅读量超过两万人次,转发和评论达万余条。“微普法”版块转发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法律适用等普法内容600余条。

2015年年底,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获2015年度中国政务网站地方法院网站领先奖,该奖项仅十家法院入围,是由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根据大数据统计权威测评并发布。

宜昌法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把裁判文书上网当作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严格执行“除法律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除外”的规定。官方消息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自该网站开通以来,宜昌市两级17家法院全部实现了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6万份以上。

2016年1月10日,宜昌市“两会”期间,宜昌中院线上平台发布了《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法院工作报告》。用报告的形式向社会重点介绍和报告司法公开的做法、成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迈向了新的高度。

开展庭审直播深化普法效果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通过个案审判的公开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是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普及法律知识的最佳途径。司法审判程序公开的目的,在于还原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断的逻辑思路,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供民众审读、评判,并以优良的司法判断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近年来,宜昌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强以庭审直播等为主要措施的庭审公开工作,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效果。

2016年3月,宜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挂牌成立

2015年7月22日、10月13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案先后在宜昌中院一审开庭和宣判,宜昌中院官方微博同步发布庭审信息和宣判情况。2016年6月8日、6月15日、7月8日,宜昌中院官网和官方微博先后发布《贾晓晔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审公开宣判》《周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曹永正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等消息,引起海内外各界的高度关注。权威的消息,具体的内容,直观的现场图片,各大网站纷纷在第一时间以头版头条的形式对新浪“@宜昌中院”的消息予以转播,宜昌中院的官方微博一度成为大案要案审理权威消息的来源,这标志着宜昌法院庭审公开也步入了新媒体时代。

“现在开庭。”2015年6月26日上午9时许,随着审判长龚瑜敲响法槌,一起毒品案件庭审宣布开庭,庭审的视频网络直播同步开通,网民们通过手机、电脑、平板等终端,点击直播链接就可以流畅地收看整个庭审过程。“宜昌中院”官方微博同步开通“庭审直播”话题讨论,当日“@宜昌中院”占据新浪微博话题主页,庭审全过程阅读数达10.4万人次。

“庭审直播,审判公开,教育大众”“吸毒害死人,你看这几个被告瘦骨嶙峋,现在连家都没了……”网友们纷纷留言。相比于传统方式,官方微博相当于法院的“自媒体”,利用微博对案件庭审进行直播,独辟了一条以案说法的“蹊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直播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普法效果。

“公众开放日”让普法零距离

一直以来,法院给外界的印象是高高在上,而破解隔阂的办法就是公开。近两年来,宜昌市两级17家法院分别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公示了新闻发言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此外,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拉近法院与公众的距离,人民群众纷纷走进法院,亲身感受司法。

2016年6月16日,由河北、辽宁、山东三省的全国人大代表30余人组成的代表团来宜昌中级人民法院视察。人大代表们旁听了一起机动车纠纷二审案件的庭审。案件当庭宣判后,旁听席上的人大代表在庭审现场展开了互动交流。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教师刘宏艳说,她曾经多次受邀旁听案件庭审,她认为这是了解法院和法官工作的很好的机会,同时也能学到一些庭审知识。

2014年12月4日,一起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案件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101大审判庭公开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社会媒体等60人参加旁听,新浪“@宜昌中院”线上发布庭审实况,当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宜昌中院庭审公开作了报道。

三年来,“12·4”公众开放日成为宜昌中院在“12·4”法制宣传日的“保留节目”。“我相信,只有法官忠于宪法和法律,让法律的力量高过一切权力时,公众才能相信法律、崇拜法律、依赖法律和敬畏法律。这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宜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儒铭在开放日活动现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除了“12·4”法制宣传日,宜昌中院还开展了针对未成年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4·26”知识产权保护日等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法院,让更多的公众接受普法教育,努力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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