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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特色蔬菜产业的发展
——以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为例

2017-06-01

中国蔬菜 2017年4期
关键词:标志蔬菜

杨 永

(菏泽学院,山东菏泽 274015)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特色蔬菜产业的发展
——以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为例

杨 永

(菏泽学院,山东菏泽 274015)

蔬菜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产品质量控制、品牌创造以及现代经营模式形成,是解决蔬菜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突破口。欲加强蔬菜地理标志保护,需将其与精准扶贫、发展特色经济相结合,并建立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分级制度。

蔬菜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表现突出,增产不增收现象时常发生。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供给大于需求的经济规律在起作用,具体表现为蔬菜的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出现了结构性矛盾。这是因为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了蔬菜需求结构的升级,而蔬菜供给侧没有进行及时的调整以满足变化了的需求。面对新变化,菜农由于知识所限认识不到这个规律或者认识到了却无法抗拒或改变,而管理者也没有从宏观上加以精准指导。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的调整不到位导致卖菜难现象一再出现。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就要尊重经济规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加绿色、安全、优质蔬菜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蔬菜生产的标准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全面实现蔬菜产业的升级,推动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地理标志蔬菜蕴含的品牌价值、质量特色、产品标准满足了品牌化、特色化、标准化发展趋势。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以发展地理标志蔬菜为突破口,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推进“一村一品”特色蔬菜发展。从国内外发展经验来看,地理标志保护在发展特色农业、推动标准化生产、形成品牌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欧盟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受到世界各地消费者欢迎,同时也给原产地的农民带来了可观收益(王志刚 等,2014)。我国农业部自2008年以来,相继完善了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地理标志保护的政策。目前,蔬菜的地理标志保护发展迅速,在数量、规模上稳居国内第二,有力地促进了中国蔬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了国际竞争力(杨永,2012)。可以说,地理标志保护有力地推动了蔬菜产业品牌化、特色化、标准化发展,满足了市场对供给侧的要求。

1 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发展概况

自农业部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以来,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发展很快(表1)。截至2016年,共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2 004个,其中蔬菜类地理标志391个,约占总量的20%。从蔬菜地理标志分布地域范围上来看,覆盖了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从种类上来看,涵盖了叶菜类、芥菜类、根茎类、瓜菜类、茄果类等蔬菜。

1.1 2008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岫岩滑子蘑、洮南辣椒、嘉荫木耳、阿城大蒜、呼兰大葱、呼兰韭菜、房县香菇、房县黑木耳、江永香芋、华容芥菜、江永香姜、武隆高山辣椒、武隆高山白菜、武隆高山萝卜、武隆高山甘蓝、宁陕香菇、汉中冬韭、彭阳辣椒、青铜峡番茄、青铜峡辣椒、长子大青椒、应县胡萝卜、应县青椒、章丘大葱、苍山辣椒。

表1 2008~2016年农业部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

1.2 2009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扎兰屯黑木耳、梅里斯油豆角、拜泉芸豆、伊春黑木耳、伊春榛蘑、武穴佛手山药、芝麻湖藕、桂河芹菜、唐王大白菜、板桥白黄瓜、庆阳黄花菜、龙王贡韭、杞县大蒜、延津胡萝卜、吴江香青菜、裕华大蒜、沙塘韭黄、永安黄椒、顺昌竹荪、华容芦苇。

1.3 2010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灵寿金针菇、平泉香菇、耿庄大蒜、新立胡萝卜、阿城大白菜、东宁黑木耳、安陆白花菜、山阳九眼莲、随州泡泡青、津市藠果、太白甘蓝、柞水黑木耳、西吉西芹、丁北西芹、溧阳白芹、沁水黑木耳、长凝大蒜、东山芦笋、明溪淮山、德化黄花菜、罗源秀珍菇、犍为麻柳姜、仪陇胭脂萝卜、安县魔芋、康定芫根、竹海长裙竹荪、镇西白萝卜、西昌洋葱、封丘芹菜、香花辣椒、张良姜、宜阳韭菜、获嘉大白菜、荔浦马蹄、金田淮山、西畴阳荷、嘉峪关洋葱、榆中菜花、大理独头大蒜、榆中大白菜、榆中莲花菜、安顺山药、瑞昌山药、生米藠头、黎川茶树菇、广昌白莲、乐都长辣椒、乐都紫皮大蒜、奇台四平头辣椒、寿光独根红韭菜、滕州大白菜、苍山牛蒡、大黄埠樱桃西红柿、仁兆蒜薹、白庙芋头、胶北西红柿、店埠胡萝卜、夏庄杠六九西红柿、浮桥萝卜、寿光大葱、沂南黄瓜、沂水生姜、莱阳芋头。

1.4 2011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京山白花菜、蕲春芹菜、尚志黑木耳、依安芸豆、呼玛黑木耳、海林猴头菇、盖州生姜、抚顺单片黑木耳、庄河滑子菇、庄河山牛蒡、阿尔山黑木耳、根河卜留克、任县高脚白大葱、隆尧泽畔藕、隆尧大葱、围场胡萝卜、清化姜、伊川平菇、偃师银条、寺郎腰大葱、登封芥菜、邵店黄姜、无量寺高青萝卜、固始萝卜、新郑莲藕、古寺郎胡萝卜、灵宝香菇、涂坊槟榔芋、邵伯菱、建昌红香芋、宝应慈姑、福鼎槟榔芋、淮安黄瓜、襄陵莲藕、乡宁翅果、平遥长山药、熬脑大葱、梧桐山药、南林交莲藕、璧山儿菜、罗盘山生姜、华容潘家大辣椒、华容青豆角、石梯子洋葱、巴音布鲁克蘑菇、南城淮山、临川虎奶菇、乐安竹笋、井冈竹笋、上饶青丝豆、登龙粉芋、临湖大蒜、余干辣椒、同康竹笋、越西贡椒、金堂姬菇、黄金黑木耳、老君香菇、巴塘南区辣椒、新津韭黄、明水白莲藕、鲍家芹菜、赵八洞香椿、昌邑大姜、安丘大葱、大村香菇、大村黑木耳、马家沟芹菜、蟠桃大姜、宝坻大葱、宝坻天鹰椒、跋山芹菜、八湖莲藕。

1.52012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前岭山药、大金钩韭菜、曲堤黄瓜、涛雒芹菜、瓦屋香椿芽、瓦西黑皮冬瓜、孝河藕、寿光化龙胡萝卜、安丘两河大蒜、仁兆圆葱、西长旺白莲藕、鲁村芹菜、寿光羊角黄辣椒、青河阿魏菇、切尔克齐奶花芸豆、花溪辣椒、亚东黑木耳、正宁大葱、金川红辣椒、富民茭瓜、永昌胡萝卜、乐业辣椒、丘北辣椒、永福生姜、彭州莴笋、武平西郊盘菜、德化淮山、仁明溪金线莲、靖江香沙芋、宝应核桃乌青菜、耿镇胡萝卜、潼南萝卜、永川莲藕、散花藜蒿、白合花菜、桦南白瓜、瓦儿岗七星椒、海林黑木耳、北票番茄、北票红干椒、滏河贡白菜、平泉滑子菇、磁州白莲藕。

1.62013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龙脊辣椒、米易苦瓜、黑竹沟藤椒、英家大头菜、米易山药、坡河萝卜、于田红柳大芸、开来红辣椒、博湖辣椒、柯坪恰玛古、皮山山药、昭苏大蒜、昭苏油菜、乐都绿萝卜、大通鸡腿葱、苏岭山药、金坝芹芽、湾沚山芋、余干鄱阳湖藜蒿、宜丰竹笋、铅山红芽芋、上高紫皮大蒜、大方皱椒、甘谷大葱、金塔番茄、临海西兰花、澂江藕、鸡黍红花斑山药、莱芜鸡腿葱、嘉祥细长毛山药、人荣小西红柿、姜家埠大葱、胡阳西红柿、大王秦椒、赵康辣椒、石曹上萝卜、青草坝萝卜、闻喜莲藕、万泉大葱、巴公大葱、连伯韭菜、泗交黑木耳、阿尔山卜留克、张港花椰菜、蕲山药、冀村长山药、洪洞莲藕、孙家湾香椿、河套番茄、呼伦贝尔芸豆、芳林马蹄、贺街淮山、永定六月红早熟芋、杜阮凉瓜、武城辣椒、七里湖萝卜、冀州天鹰椒、迁西栗蘑、盐池黄花菜、遵化香菇。

1.7 2014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崇明金瓜、蔡甸藜蒿、双莲荸荠、钟祥香菇、牡丹江油豆角、穆棱黑木耳、穆棱冻蘑、泗家水红头香椿、林口滑子蘑、徽县紫皮大蒜、嘉峪关泥沟胡萝卜、新泰芹菜、阳谷朝天椒、麻城辣椒、昭君眉豆、洪兰菠菜、中垾番茄、连州菜心、里叶白莲、牛场辣椒、湾子辣椒、苍山大蒜、高庄芹菜、炭步槟榔香芋、庆元灰树花、金华佛手、覃塘莲藕、顺昌海鲜菇、太和胡萝卜、合川湖皱丝瓜、兴平大蒜、云桥圆根萝卜、大罗黄花、西坝生姜、淮安蒲菜、海门香芋。

1.8 2015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化德大白菜、商都西芹、根河黑木耳、肥乡圆葱、李集香葱、萝北黑木耳、洪湖莲藕、武穴双低油菜、黄陂脉地湾萝卜、荔浦芋、常山猴头菇、新庄黄瓜、北园大卧龙莲藕、马家寨子香椿、易贡辣椒、石柱莼菜、绥宁绞股蓝、靖边辣椒、盐源辣椒、康定红皮萝卜、靖边胡萝卜、将乐竹荪、涔山芥菜、合阳九眼莲、芮城芦笋、留坝黑木耳、富源魔芋、新野甘蓝、百色番茄、留坝香菇、启东青皮长茄、石铭芋、恩平簕菜、东湾绿萝卜、兰溪小萝卜、祁家芹菜、抚州水蕹。

1.9 2016年农业部核准登记的蔬菜地理标志

平乐慈姑、刘圩香芋、王桥花果芋、南丹长角辣椒、马踏湖白莲藕、宝坻大蒜、惠远胡萝卜、安集海辣椒、福田菜心、三水黑皮冬瓜、庐江花香藕、颍州大田恋思萝卜、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彭镇青扁豆、汪清黑木耳、远安冲菜、龙阳绿萝卜、保田生姜、龙里豌豆尖、玉树芫根、那楼淮山、泰兴香荷芋、都江堰方竹笋、星台蒜薹、启东洋扁豆、云霄蕹菜、丁嘴金菜、万年香沙芋艿、七江夏子莲、米脂红葱、沙底辣椒、沙苑红萝卜、石柱辣椒、漠西 大葱。

2 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对供给侧的改善

2.1蔬菜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质量控制

受地理标志保护的蔬菜必须在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地域范围、自然生态环境、人文历史因素、生产技术要求、产品典型品质特性、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产品包装标识等相关内容。以地理标志保护蔬菜苍山大蒜为例,其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为AGI2014-03-1530,2014年11月18日公布。该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受保护地理标志苍山大蒜的地理坐标的经纬度、气候、土壤地貌、水文,生产过程中的立地条件、栽培管理、收获与贮藏、生产记录规程,产品的外在感官特征、内在品质指标、安全要求标准,产品的包装、运输等标准。按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进行生产有力地保障了蔬菜的品质安全。近年来,欧盟也把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农产品质量控制工具,以地理标志促进蔬菜质量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我国的许多地理标志蔬菜得到了欧盟认证,如东山白芦笋、蠡县麻山药等,说明我国的地理标志蔬菜在质量控制方面得到了国际认可。胶州大白菜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要求生产基地必须建立生产档案,详细记录种子、肥料、农药使用情况,并且必须经胶州市大白菜协会审批备案;土壤、水质等环境条件和栽培技术符合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标准;使用农家肥和生物肥,并配以适量的矿物质元素和必需的氨基酸等;病虫害防治中采用粘虫板、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防治及生物防治措施;种子选择、播种、收获、装箱等过程全部由协会技术人员指导和监督(陈玉栋,2011)。地理标志蔬菜严格的质量控制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回报。根据农业部对14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监测,安全指标合格率始终保持 100%,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价格也比同类蔬菜高10%~20%(刘新录,2016)。可以看到蔬菜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对生产者是一种约束,实现了标准化生产,有力地保障了蔬菜 质量。

2.2蔬菜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品牌创造

蔬菜地理标志作为产品标记,是由表达产品质量、特色、声誉等形象的特定文字、图案、造型、色彩等文化符号构成。这些都是象征性视觉语言,基本功能是使自己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区分开来,方便公众识别,减少搜寻成本。地理标志作为比较新型的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的特征,能表达出多样性的文化内涵。所以,地理标志基于自身的内涵与产品的地域文化、特征文化、民族文化、功能文化、质量文化、包装文化紧密相连,有利于产品品牌创造,而品牌往往决定着产品的命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仅注重蔬菜消费的数量与种类,还更加关心蔬菜消费的质量与安全。但是市场上琳琅满目的蔬菜往往会使消费者选择起来比较困难,过多的搜寻时间不符合现代生活的节奏。为了降低选择的时间成本,消费者往往在购买商品时从品牌、经验或口碑入手。从蔬菜地理标志品牌形成的过程来看,由于蔬菜地理标志产品中渗透着地理和人文因素的影响,使其本身成为地域特色品牌的代表。在受保护以前就是人们比较青睐并有一定声誉的产品。随着保护后管理的规范化和生产组织化的提高,品牌形象得到进一步稳定。如马家沟芹菜在2007 年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突出品牌意识,进入品牌农业产品的行列。2008 年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9 年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马家沟芹菜》青岛市地方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高;2010 年获第八届中国农产品交易会金奖和青岛十大名特优农产品品牌称号;2011 年在中国农产品品牌博览会上被评为金奖,成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徐东辉 等,2014)。章丘大葱历史悠久,有“葱中之王”的美誉,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章丘市紧紧围绕“地标引领、品牌推进”的现代农业发展理念,从地理标志中发掘产业核心竞争力,保证品牌价值,成为中国驰名地理标志、最具竞争力地理标志、消费者最喜爱的绿色产品,品牌价值高达22.74亿元,进入全国农产品公用区域品牌百强(刘天东 等,2014)。由此可见,地理标志为蔬菜的品牌化发展铺平了 道路。

2.3蔬菜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形成现代经营模式

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平台的开放性、公共性能够有力地推动农业现代经营模式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模式使得作为重要生产资料的土地较为分散,多数菜农处于独立的个体生产者状态,缺乏自创品牌的资金、技术和能力,也不具备组织集约化、生产规模化和经营品牌化的条件,不能形成现代经营模式,无法获得更高的产品附加值。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使得一定地域内的同类蔬菜生产者,不论大小,只要符合地理标志要求,就可以在其生产的蔬菜上使用地理标志。所以,蔬菜地理标志为个体生产的菜农提供了可以无需自创品牌而分享品牌利益、无需形成规模而分享品牌附加值的可能(李祖明,2009)。以地理标志蔬菜金乡大蒜为例,金乡县人民政府以地理标志保护为抓手,组成金乡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金乡大蒜地理标志的使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大力推广“地理标志+涉农龙头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 “协会+地理标志+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扶持组织化程度较高、具有经营实力的龙头企业、农民企业合作社,通过地理标志这一纽带和载体,推行标准化、规模化经营。目前,金乡大蒜已经发展成为“山东省十大影响力产业集群”之一,面积最大、单产最高、品质最好、总产量最大、出口量最大等九个“中华之最”,被国家命名为“中国大蒜之乡”(杨永,2013)。蔬菜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可以加快融资步伐,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焦作温县铁棍山药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温县政府部门坚持扩大铁棍山药种植面积、调整农业结构、 壮大产业规模、 促进农民增收,将培育龙头企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为企业融资达1亿元。培育铁棍山药专业合作社 36 家,辐射带动农户 1 万余户,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白慧颖,2013)。

3 蔬菜地理标志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存在重申请、轻保护的现象

自从农业部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以来,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蔬菜地理标志在数量上占据重要位置,保持在20%左右。但是,在蔬菜地理标志保护的具体实践中出现了重申请、轻保护的现象。一旦申请成功,就以为大功告成。这实际上是对地理标志保护性质认识上的偏差。地理标志在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标记,起着对商品进行区分的作用。虽然商标也有这种作用,但是地理标志与商标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地理标志产品具有地理来源上特定、内在品质上特色显著,并且地理来源与品质特色之间存在着实质上的关联性。商标只有区分作用,与质量、特色并不具有必然联系,但地理标志一定是与质量、特色、声誉相对应。对于蔬菜地理标志来说,虽然地理来源决定着产品特色,但是在生产的组织、过程的控制、质量的监管上还要克服急功近利的做法,踏踏实实在生产过程中以地理标志保护为抓手,严格进行有组织、标准化的生产,化解地理标志保护过程中搭便车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 发生。

3.2蔬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规范落实不到位

农业部要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必须制定质量控制规范,产品质量控制规范中有些是不可变的,如保护范围;有些是需要维护的,如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有些是需要必须遵循的,如特定的生产方式。特定的生产方式不仅影响产品质量特色,还关乎产品是否绿色无公害。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小农生产以及包产到户的农民单干模式,生产缺乏组织化和规模化,难以克服个体化生产的随意性,标准化意识不强。地理标志蔬菜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生产技术规范不科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中国的产业结构不断升级,落后的生产方式必然遭到淘汰。虽然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具有极大的经济、生态与文化价值,满足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但是这些价值不会自动实现。由于地理标志具有的公共属性与开放性,使得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测环节重产品抽查,缺乏实际生产监督。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区的“毒韭菜”、“毒姜”、“毒大蒜”事件时有发生,损害了地理标志的整体价值与市场形象。蔬菜产业链条不完整,市场机制不健全,蔬菜的运输、储藏、销售环节存在大量不规范行为。由于行业协会往往成为蔬菜地理标志的实际持有人和管理人,但是行业协会存在资金匮乏、专业人才缺失、会员权力得不到保障、参与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容易产生搭便车、公地悲剧等现象。

3.3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级制度没有建立

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历经多年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特色产业的壮大。农业部目前已经核准蔬菜类地理标志391个,在数量上位居第二。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促进了“绿色、环保”概念的传播,丰富了老百姓的餐桌,促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但是,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出现了良莠不齐的局面,除了管理上的问题,也有制度上的不完善,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分级保护制度。如果不对蔬菜地理标志保护进行分级,而是实行一体保护,那么按照“木桶理论”的短板效应,使用同一个蔬菜地理标志的不同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在质量特色上存在差距,而劣势部分往往决定地理标志的市场价值。实行地理标志分级保护,可以满足不同生产企业的需求,通过分级保护实现优质优价,生产经营者会出现分化,优胜劣汰,促进产业升级。否则,会危及到蔬菜地理标志品牌的整体价值和产业发展。

4 加强蔬菜地理标志保护的对策

4.1加强宣传,把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地理标志是农村进行“一村一品”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发展地理标志蔬菜,可以促进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农村精准扶贫的路径选择最终要落脚在制度建设上,发展蔬菜地理标志产业可以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基于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偏远山区的分布特征,无论采取何种扶贫方式,难度都比以往增加,不少地方面临“生态保护”与“加快发展”的矛盾。蔬菜地理标志产业可以成为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不仅可以提高农民收入,还可以减少人口流失,稳定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把地理标志确定为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制度。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普查地理标志资源,扶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证研究表明,地理标志促进了农业经济增长、农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商世民,2011)。各地区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每增加1个,农业产出就会增加0.16%。利用蔬菜地理标志可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建立起扶贫的长效 机制。

4.2更新理念,把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特色经济相结合

近年来反复出现的卖菜难、增产不增收现象说明蔬菜的供给与老百姓的需求不匹配。由于蔬菜生产技术要求相对简单、容易管理,加上菜农受到知识、技术、信息的制约,导致蔬菜扎堆上市,增产不增收。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观念,通过提高技术和管理经验来种植适销对路、附加值高的蔬菜,形成“一村一菜”的差异化种植。一方面丰富了菜篮子,另一方面避免蔬菜集中扎堆上市,促进农民稳定生产,增加收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对低档商品的需求数量会减少。所以,低档蔬菜在居民餐桌上的重要性已经下降。目前,消费者不仅要求蔬菜品种多样化,还注重蔬菜生产的生态化,生产的可追溯性。通过地理标志保护蔬菜生态园区的发展,坚持差异化特色发展道路,不仅能够通过蔬菜种植获得直接经济收益,还可以形成特色的生态旅游、观光旅游、采摘旅游,满足人们采摘新鲜蔬菜、体验田园生活的需要。

4.3经营创新,把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相结合

现代化的蔬菜生产除了要求技术手段的先进,还要求生产经营组织的现代化,包括资金的来源、产品的买卖、品牌的运营等要素的完备性。菜农单打独斗式蔬菜种植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不具备规模经济、技术推广、政策扶持的蔬菜将难以站稳市场。蔬菜地理标志保护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全面提高蔬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壮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品牌竞争力(王文龙,2016)。通过“地理标志+涉农龙头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协会+地理标志+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模式,一方面确保社员菜田丰产,落实社员增收,另一方面也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在技术、人才、信息、资金以及政策吸引上的优势,有利于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形成。

4.4制度创新,建立蔬菜地理标志保护分级制度

中国蔬菜地理标志保护迅猛发展,产品如雨后春笋,符合中国地大物博、蔬菜产品众多的自然特点。地理标志保护满足了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但是,我国蔬菜地理标志保护的时间不长,经验不丰富,在蔬菜地理标志保护过程中出现了保护的门槛过低、产品良莠不齐的现象,损害了蔬菜地理标志保护的整体价值,危及我国整个蔬菜地理标志保护事业的发展(杨永,2016)。因此,必须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地理标志分级保护制度,不仅满足蔬菜地理标志发展壮大的趋势,而且能够促进蔬菜地理标志保护良性发展。

蔬菜生产不仅仅是体力劳动,菜农也不仅是优质蔬菜的提供者,还要通过菜农的蔬菜生产建设安静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谐、绿色的生态园区。通过蔬菜地理标志保护改善供给侧与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搭建满足蔬菜生产所需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平台,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实现蔬菜产业发展的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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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永,副教授,专业方向: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E-mail:sduyy@sina. com

2017-01-11;接受日期:2017-03-10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2016RKB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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