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发展方向
2017-06-01钟永光
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发展方向
分析了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核心、产品范围、核心制度安排,指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大背景下,生产者的突破口在于绿色设计,包括:生命周期设计、产品服务化设计、可持续性设计等,特别是产品服务化设计、可持续性设计等。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服务;可持续性设计;废弃
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以下简称《EPR推行方案》),全面部署、构建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将有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EPR推行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EPR推行方案》是先进生产、生活模式的顶层设计,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核心是从源头就有效控制废弃物。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是 瑞 典 环 境 经 学 家Thomas Lindhqvist[1]在1990年向瑞典环境部作的报告中首先提出的,旨在更有效地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回收和再利用。OECD[2]将EPR定义为:生产者对产品在其生命周期中的责任延伸到后消费者阶段的一种政策。历史上“生产者责任延伸”主要针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责任问题,它要求生产者必须承担产品消费完毕后的回收、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的责任。尽管EPR在实施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产品生命周期的最后一个阶段的管理问题——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但是其实质却是通过产品生命周期末端——废弃物的处置责任来影响产品生命周期上游阶段的决策。从逻辑上说,如果要求生产者对其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负责,设计好激励机制,那么理性的生产者就有动机从产品的设计源头着手来减少末端处置成本。因此,EPR实际上是一种激励约束机制,它试图通过对产品生命周期的下游阶段实施环境治理,从而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源头阶段——产品设计阶段——就有效控制废弃物。建立这个从下游到上游的“反馈环”是EPR原则区别于简单的废弃物回收行为的核心内容。
二、首批推行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和包装物四类产品,未来将扩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2月5日深改组小组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当务之急要把老百姓生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产品处理好、利用好,避免“垃圾围城”“垃圾围村”,让老百姓有获得感。《EPR推行方案》选择电器电子、铅蓄电池、汽车、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首批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力图推动解决这些废弃产品的科学回收处置问题,并预留了进一步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的空间,未来扩容的原则仍应坚持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核心制度安排是向前端延伸生产者责任。从国外实践来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要是从生产者向后端延伸,解决废弃物处置的制度短板,而我国《EPR推行方案》特别强调从生产者向前端延伸:在国外通行的信息公开责任、产品回收利用责任的基础上,将生产者责任延伸拓展到产品生态设计、再生原材料使用,构建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责任延伸制度体系。从国内外实践看,对一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进行整体设计和全面部署,在世界上还属首次。《EPR推行方案》把信用评价制度作为推动生产者落实延伸责任的基础性管理制度,提出建立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和包装物四类产品骨干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情况的报告和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生产企业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核证,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同时针对不同品种特点,提出了具体制度安排:在电器电子产品上继续推行基金制度,在汽车产品上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政策指引,在铅蓄电池和饮料纸基复合包装上试行目标制。
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大背景下,生产者不是无限责任,原材料供应商、分销商、消费者、回收商、处理企业各有其责,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制造业产业链一般涉及:原材料供应商、生产者、分销商、消费者、回收商、处理企业等。《EPR推行方案》是我国废弃物治理的长效机制,但是废弃产品处置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特别是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分销商要落实收集责任。消费者要自觉规范交投废物,做好垃圾分类,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政府等公共机构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实施绿色采购目标管理,扩大再生产品和原料应用。回收商应按照市场机制回收废弃产品,严禁非法拆解。处理企业应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废弃产品,严禁造成二次污染。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废弃产品处置利用问题。
五、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背景下,生产者的突破口在于绿色设计,包括:生命周期设计、产品服务化设计、可持续性设计等,特别是产品服务化设计、可持续性设计等。产品服务化设计的指导思想是生产者引导消费者“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理念与“分享经济”有异曲同工之妙。对生产者而言,仍然在制造产品,但是不卖产品而卖服务。例如,电冰箱的生产者可以提供消费者有偿使用电冰箱,消费者购买的不是电冰箱本身,而是电冰箱所提供的服务。可持续性设计,则更进一步,从更大的系统来进行产品设计,也被称之为“系统设计”,可持续设计的指导思想是追求人和环境和谐发展,设计应既能满足当代人需要又兼顾保障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需要,包括环境的可持续、资源的可持续、社会的可持续、文化的可持续等。综合考虑经济、环境、道德和社会等因素,引导和满足消费需求,维持消费者需求的持续满足。
[1] Lindhqvist Thomas.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in Cleaner Production: Policy Principle to Promote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s of Product Systems:Doctoral Dissertation.Sweden:Lund University,2000
[2] OECD.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A guidance manual for governments[M].Paris: OECD, 2001
The developing direction of China 's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xtens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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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岛大学商学院 钟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