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研究者的“伦理委员会”*
2017-06-01赵励彦丛亚丽宋艳双
赵励彦,丛亚丽,宋艳双
(1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北京 100191,zgywyls2006@bjmu.edu.cn;2 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191)
写给研究者的“伦理委员会”*
赵励彦1,丛亚丽2,宋艳双1
(1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北京 100191,zgywyls2006@bjmu.edu.cn;2 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人文学院,北京 100191)
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迅速发展,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数量和复杂程度也在飞速增长。相应的对伦理审查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和完善,如何满足审查要求使研究者感到困惑。因此,对伦理委员会常见的审查方式、审查类型、材料准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常见问题从研究者角度作一系统介绍,以期让研究者更好的理解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流程,增加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增进研究者对伦理审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提高伦理委员会工作效率,促进生物医学研究健康发展。
机构伦理委员会;生物医学研究者;审查标准;管理制度
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迅速发展,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数量和复杂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或是伦理原则来规范涉及人体的研究。在美国,科研伦理的发展源于科研丑闻的曝光,以及随之发展建立起来的立法管理制度。而在中国,科研伦理审查制度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美国际合作项目的推动下引入的。目前,我国涉及伦理审查的规范或指导原则主要包括:《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虽然目前我国关于科研伦理审查的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已有多家伦理委员会通过外部认证来提高伦理审查能力,以此推进我国建立国际公认的人体生物医学伦理规范。临床创新性研究是发展生物科学技术、促进临床医疗服务的根本,而伦理委员会在临床创新性研究中又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伦理委员会制度的不断健全,来自研究者的抱怨也不断增加,其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缺乏相关伦理培训、缺乏对伦理委员会工作流程、政策的了解。笔者认为伦理委员会要想更好的为临床研究提供服务、保护受试者、通过确保研究的有效性、整体性来保护个人和社会的获益,需要研究者更好地理解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流程,增加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之间的沟通,而不是伦理委员会“一厢情愿”的发展。因此,本文旨在从研究者的角度介绍与之相关的伦理委员会。
1 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范围
机构伦理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是以保护参与研究的人体受试者的权利和福利为主要职责的委员会。因此,凡“涉及人的研究”都属于IRB的审查范围。“涉及人”的定义是指“研究者通过干预或直接接触等方式获得一个活着的人的数据;或研究者获得了参与研究的受试者的可识别信息。[1]”“研究”的定义是指任何以创造或对普遍化知识做出贡献为目的的系统性调查。当决定一个项目是否需要伦理委员会审查时,研究者需要同时考虑两个概念。例如,采用横断面调查的方法调查和分析尿毒症患者的自我管理行为现状、认知功能状况及其相互关系。研究者需要通过直接接触的方式采集问卷,通过查阅病历的间接方式调查尿毒症患者的自我管理行为与认知功能现状。
在判断一个活动是否属于涉及人的研究时,需要了解采集信息的种类、方式,以及如何使用等。如果一个项目使用检验科剩余血液标本以及临床信息用于探索某个疾病的发病机制,是否满足“涉及人的研究”的概念?具体的判断需要了解临床信息是否包含受试者的可识别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电话号码、居住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号、病历档案号、银行账号、证书或执照号码、车辆序列号或牌照号、指纹和声纹等生物识别物、全脸图像、其他特殊的能与受试者相连的识别号码)[2],对血液样本的分析方式、是否涉及随访。建议研究者在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属于涉及人的研究时与IRB办公室人员咨询、讨论。作为研究者应该注意的是,即使一个项目不属于IRB审查范围,研究者仍有责任对项目的伦理性、安全性和涉及其中的所有人的权利和福利负责。
2 IRB委员和责任
伦理委员会应由多学科背景的人员组成,包括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独立于研究/试验单位之外的人员,至少5人,且性别均衡。确保伦理委员有资格和经验共同对试验的科学性及伦理合理性进行审阅和评估。
研究者需要清楚的是伦理委员会不同于学术委员会,即使委员对所审项目的研究领域非常了解,具备专业知识,也不会像研究者那样熟悉该研究。因此,研究者向IRB递交的材料一定要完整、清晰,便于委员理解阅读。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根据IRB的要求提交,通常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审查申请表、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有的伦理委员会还要求提供主要研究者伦理培训证明或基金获批材料等。这些材料能够提供给委员充分的信息来判断研究的风险和获益。如果提交的材料缺乏细节、信息不连贯,会引起很多问题,可能需要研究者必须进行补充和完善后,IRB委员才能做出最终的审查决定,而补充和完善的过程也会增加研究者的工作量,并拖延审查时间。相反,如果一个研究设计科学严谨、方法恰当、提供的材料详细清晰,那么IRB委员就会清楚地理解该研究并根据审查标准[3](见表1)做出决定。研究者应该知道IRB要审查的包括研究的科学性和伦理性。研究要有明确、有效的科学问题,通过该研究可以成功的回答提出的科学问题。如果一个研究缺乏明确的科学意义,则不符合伦理的要求。
表1 IRB审查标准
3 免除审查
即使是一个“涉及人的研究”,也可能免除审查。例如,在正常的教育、培训环境下开展的研究,如:①对常规和特殊教学方法的研究,或关于教学方法、课程或课堂管理的效果研究,或对不同的教学方法、课程或课堂管理进行对比研究;②采用教育测试(认知测试、诊断测试、能力测试、成就测试)、问卷调查、访谈或观察进行的针对公共行为的研究,研究获得的数据不保留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受试者身份的信息,而且研究信息的泄露不会让受试者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风险,或对受试者的经济状况、就业能力或声誉不会造成损害。如果该研究涉及儿童,仅限于观察公共行为,研究者不参与被观察的活动或开展教育测试;③涉及收集或研究现有数据、文件、记录、病理标本或诊断标本的研究,研究者记录此类信息的方式不会使受试者的身份被直接识别或通过与其相关的识别物识别[4]。不同IRB可能对免除审查都有各自的政策,研究者可以参考IRB免除审查决定表来帮助自己判断一个研究是否符合要求。许多IRB不允许研究者做出免除审查的决定,而必须由IRB进行审查后做出决定。因为研究者实施过程或数据采集内容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一个研究是否仍然满足免除审查的要求,所以有任何关于一项正在进行的研究是否持续满足免除审查要求的问题都可以向IRB咨询。
4 快速审查
如果一项不大于最小风险的研究不符合免除审查的要求,IRB会判断其是否符合快速审查的要求。不大于最小风险是指研究中能预见的风险或不适发生的可能性和程度不高于受试者在日常生活、常规体检或心理学检查检验中的风险或不适。不同IRB对快速审查的要求可能也有不同,笔者所在IRB对快速审查的要求如下:对于初始审查和持续审查同时满足“不大于最小风险”且满足1~9类情形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研究才有可能使用快速审查程序。其中,第1~7类适用于初始审查,第8、9类专门针对持续审查。第1类,不需要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批件的药物或可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第2类,通过指尖、脚后跟、耳垂针刺进行采血,或综合考虑年龄、体重、健康状况、采集程序、采集量和采集频率等因素的静脉采血。第3类,以研究为目的通过无创的方法进行前瞻性生物标本采集。例如:剪取的头发和指甲;自然脱落的乳牙;分娩时取下的胎盘等。第4类,通过常规临床实践中采用的无创性程序(不涉及全身麻醉或镇静麻醉)进行的数据采集,不包括涉及X射线或微波的程序。第5类,涉及以非研究目的(如医疗诊断)采集的或未来将采集的材料(数据、文件、记录或标本)的研究。第6类,出于研究目的制作声音、视频、数字或图像记录,并从中采集数据。第7类,个体或群体特征或行为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感知、认知、动机、身份、语言、沟通、文化信仰或实践及社会行为方面的研究)或利用调查、访谈、口述史、焦点群体、项目评估、人为因素评估或质量保证方法进行的研究。第8类,针对之前已通过会议审查形式批准的研究的持续审查,此类研究需满足下列条件:①在该中心进行的这项研究已经停止招募受试者;该中心的所有受试者已经完成所有研究相关的干预;在该中心进行的这项研究仅剩下对受试者进行长期随访;或②该中心还没有招募受试者,且研究并未发现任何额外的风险;或③在该中心开展的研究活动仅剩下数据分析。第9类,满足以下条件的针对先前已批准研究的持续审查:①该研究不涉及需要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批件的药物或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②伦理委员会在审查会议上决定并予以记录:该研究涉及的风险不超过最小风险;③在伦理委员会会议审查中未发现其他任何额外的风险。对于修正案审查,如果进行较小修正可通过快速审查形式审查。较小修正意味着原有研究不发生实质性变化。
使用“快速”这个词来定义IRB的这类审查形式,并不意味着就会更快,快速审查过程通常由一到两位有经验的IRB委员进行审查,不需要通过会议讨论形成审查决定,但是,对于送审材料的审查要求(见表1)是一样的,所以有的IRB将这种审查形式成为“非会议审查”[5]。主审委员必须完成同会议审查一样的主审评审表并做出审查决定。为了确保被审查的项目符合快速审查的要求,主审委员需要填写快速审查工作表,记录该项目是否不大于最小风险,判断是否满足快速审查的要求。对研究者提交材料的要求也是一致的(有时提交的份数会有不同,但内容的要求一样),以确保主审委员可以对项目进行审查。因为这种研究的风险、互动或干预方法一般不像会议审查项目,研究者有时会感觉不需要对风险和方法进行详细的描述。但是,正是因为审查方式的差异,研究者必须提供充分的风险、隐私和保密、方法等的描述。研究者可以与熟悉研究方法,并对IRB审查流程熟悉的同事一起准备材料,这样有助于研究者尽快提供符合IRB快速审查要求的材料。
在快速审查过程中,审查决定包括:同意、作必要修正后同意或转入会审。快速审查的项目不能做出不同意的决定,如果主审委员认为有些问题需要会议共同讨论决定,则可以做出转入会审的决定。如果审查决定为同意,研究者在收到伦理审查批准通知后可以开始研究。如果审查决定为作必要修正后同意,研究者应及时、完整地回复委员提出的问题,以免耽误审查时间。
5 会议审查
如果一个研究不满足免除审查或快速审查的要求,则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审查。会议审查要求委员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为非科学背景,至少有一名为机构外人员,性别均衡。会议审查过程,先由主审委员或研究者汇报(汇报者取决于各个IRB具体的政策规定)项目,全体委员针对顾虑的问题进行讨论,之后投票决定,会议审查决定包括:同意、作必要修正后同意、作必要修正后重审和不同意。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详细的回复,该项目将可能被终止受理。有时研究者拖了很长时间才提交,也可能会引起委员提出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导致审查时间的延长。因此,会议审查的决定是作必要修正后同意或作必要修正后重审,研究者应及时、完整的回复委员讨论提出的问题。如果研究者不清楚如何回复,或需要进行怎样的修改,可以向IRB咨询。
6 修正案申请的审查
研究获得IRB批准后,研究者必须按照获批的方案实施。如果对方案、知情同意、招募材料、任何其他材料或档案做出修改都必须经IRB审批之后才能实施,除非是必须消除对受试者造成的明显的即时危害,一旦发生后,也要尽快与IRB联系。不能够严格执行IRB审批的方案属于方案违背,反复的方案违背可能导致IRB质疑研究的合理性或研究者实施研究的能力。不能够严格执行IRB审批的方案或是知情同意属于违背伦理标准和规定的行为,IRB可能对这种不依从行为做出暂停研究的决定。
7 非预期问题
除了修正案申请外,研究者还要向IRB或相关机构办公室报告涉及受试者或他人风险的非预期事件。对于非预期事件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根据美国卫生部的文件,“涉及受试者或他人风险的非预期事件”定义为包括满足以下标准的任何意外、经历或结果:①基于审批相关材料(例如,IRB批准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受试者特征等)中描述的研究过程,发生的非预期事件(包括性质、严重性或频率);②“与研究相关或可能相关”是指意外、经历或结果可能由参加该研究导致;③研究将受试者或他人置于比之前认知风险更高的情况下(包括生理、心理、经济或社会等方面)[6]。研究者应该理解什么是“涉及受试者或他人风险的非预期事件”和“不良事件”。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良事件是指任何发生于用药病人或临床研究受试者的不利的临床事件,但未必与药物有因果关系。而非预期事件是根据经审批的材料中描述的研究步骤以及受试人群的相关特征,从性质、严重程度或发生频率上来进行判断,以材料中描述的情况作为预期,非描述的称为非预期。比如,研究者丢失了未加密的笔记本电脑,其中有受试者的个人敏感信息;研究者在发药时,给药剂量错误,即使没有给受试者带来生理上的伤害,研究者也应意识到要向相关部门报告。大部分IRB对于非预期事件和不良事件的报告都有自己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研究者应按照要求报告。制定一份详细的操作流程或流程图有益于确保研究者及时、合理地按照要求进行报告。对于“涉及受试者或他人风险的非预期事件”和“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如果研究者不清楚应该报告的内容或方式,应该向IRB以及项目资助方咨询、讨论相关要求。
8 持续审查
IRB要求所有研究至少一年进行一次持续审查,IRB会根据研究的风险确定持续审查的频率。除了满足快速审查形式的方案外,一般持续审查都采取会议审查形式。持续审查需要研究者提交的材料依据各个IRB的具体要求提交,一般至少包括:持续审查申请表和研究进展报告。因为无论是快速审查还是会议审查都需要一定时间,所以研究者需要了解所在机构对持续审查的要求,在批件到期前1个月提交持续审查申请。大部分IRB会在批件到期前1~2个月提醒研究者提交持续审查申请,研究者收到提醒后要及时准备材料,以免耽误审查。如果批件过期,而持续审查尚未批复,所有研究必须停止,除非继续研究可以给受试者带来最大获益。如果IRB在持续审查过程中对研究提出意见或质疑,研究者应当尽快回复,以免延迟批复。
9 IRB对知情同意的要求
知情同意是受试者保护的重要手段[7]。知情同意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流程,知情同意过程包括研究开始前、研究进行中、研究结束后,受试者和研究者之间的信息交流。知情同意流程则包括准备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签字。知情同意书过程和流程对于受试者保护来说都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8]。
获得知情同意书的人必须公开、诚实地向受试者介绍研究信息,保证受试者能够真正了解情况、自愿做出参加研究的决定。给受试者足够的时间考虑,有充分的时间和自己的家人、朋友讨论。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受试者有疑问,研究者应该向受试者解释,以确保受试者是否愿意继续参加研究。所有的讨论都应该在保护受试者隐私和保密原则的基础上进行[9]。
知情同意书的语言对受试者而言应该是通俗易懂的,应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不熟悉的术语,尽量使用简单、直白的语句,并使用简明的段落结构可以帮助受试者阅读。知情同意书的内容要准确的反映研究方案的内容,如果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方案的内容不一致,或是缺少了方案中的重要内容,IRB就会质疑,要求研究者进行修改,这一过程也会延长伦理审查的时间。因此,建议研究者提前邀请满足纳入标准的受试者阅读知情同意书,提出问题,这对于形成一份通俗易懂的知情同意书是非常有帮助的。
签署知情同意书是指受试者表明并记录愿意参加该研究的过程。是否要求受试者必须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IRB通常也会有相关政策提供指导。但是,无论受试者是否需要签字,所有法规都要求受试者应该持有一份知情同意书[3]。
当研究者将材料提交给IRB时,需要注明实施知情同意工作的人员,研究者要确保获得知情同意的人必须了解该研究,理解该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获得知情同意,以及制定计划将干扰受试者做出自主决定的影响因素最小化[10]。研究者应当认真准备知情同意书,并反复进行校对,如果知情同意书中出现语法或是拼写错误使信息难以理解,则会延长IRB的审查时间。建议研究者让不熟悉该研究的人帮助检查知情同意书,分析是否易于理解。因为在研究过程中知情同意书可能会被修改,所以研究者必须有相关流程确保受试者签署IRB批准的最新版本的知情同意书。为了评估受试者对研究和知情同意书内容的理解,建议研究者设计一些开放性的问题,例如:请您用自己的语言描述该研究的目的是什么;参加该研究需要您做些什么;关于该研究,您还想了解些什么等。
虽然大部分情况下要求获得受试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但是有时IRB也可能免除知情同意或是改变对知情同意过程的要求。关于免除知情同意过程、免签知情同意书或知情同意书要素的调整各个IRB会有相关的政策,建议研究者在准备相关材料时提前与IRB或是与有相关经验的同事沟通,确保提交材料符合要求。
10 结论
虽然我国出台了关于伦理审查的规范或指导原则,但是解释和应用这些规定是在各个IRB进行的,所以导致IRB审批流程在不同机构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包括审查类型(免审、快速审查或会议审查)、研究者资质以及对知情同意的要求等。如何满足审查要求使研究者感到困惑和麻烦。IRB审查要确保研究者对法规的依从性和涉及人的研究的伦理性,研究者与IRB或是有相关经验的同事合作将帮助自己更好的理解IRB审查的要求和流程,加速审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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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Klitzman RL. How IRBs view and make decisions about social risks[J]. J Empir Res Hum Res Ethics, 2013, 8(3): 58-65.
〔修回日期 2016-09-27〕
〔编 辑 吉鹏程〕
"Ethics Committee" Written to Researchers
ZHAOLiyan1,CONGYali2,SONGYanshuang1
(1PekingUniversityInstitutionalReciewBoard,Beijing,100191,China,E-mail:zgywyls2006@bjmu.edu.cn; 2CollegeofHumanities,PekingUniversityHealthScienceCenter,Beijing100191,China)
With increasing development of biomedicine research, the quantity and complexity of the studies involved in human subjects is also rapidly growing. Correspondingly,the requirements for ethical review are gradually improving and perfecting. How to meet the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makes researchers confused. Hence,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common review methods, the review categories, the notes in the process of material preparation,and the common ques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earchers, expecting to make researchers understand the procedures and policies of ethics committee better, increase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ethics committee and researchers,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ethics committee together, and facilitate biomedicine research to develop healthily.
Institutional Ethics Committee; Biomedicine Researchers; Review Criteria; Management System
北京大学医学部IRB专项课题,2016;北京市医院管理局“青苗”计划,2015,项目编号:QML20150702
R-052
A
1001-8565(2017)01-0029-05
10.12026/j.issn.1001-8565.2017.01.06
201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