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44号)
2017-05-31
中老年保健 2017年11期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广西福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4批次丁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和杂质。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肉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5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