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质世界的十五个心灵问题
2017-05-31北野
北野
1.乌鸦和鹰的意义
乌鸦从我头顶飞过,乌鸦的影子便由我构成。鹰同时从乌鸦的头顶飞过,乌鸦也成了鹰身体中的一部分。
而鹰属于天空,天空是宇宙的一角,天空在理论上是永恒的,像鸟的灵魂(包括乌鸦和鹰),飞翔是必然和本性。而它们的灵魂必须由身体构成,就像飞翔必须由风中的精灵所推动。而对我来说,一颗苦恼的心永远属于尘世,永远保留对肉体的真情,保留对普通生活的执迷,以拴住一双飘渺的眼睛,使它不至过分飘渺,或不过早暴露一颗陷于飘渺之中的功利不逊之心。
乌鸦是一团黑暗的光影,乌鸦一飞就生风,不飞就失真。刷一点白漆它是喜鹊;刷一点红漆它是丹顶鹤;再刷一身黑漆,它就是一个窟窿。它喜欢出没于黄昏,以混淆那些理性的甄别和过分认真的注目,这样的想法是一只乌鸦还是一群乌鸦区别不大,就像它们落脚于猪身上还是落脚于谚语中区别不大一样,它们共用了同一份荣誉和名声。
而鹰则坐在山顶或云端,属于高瞻远瞩并握有真理的一类。它把更多的影子在尘世上追入绝境,它把最少的影子带上天空,使天空变得遥远而深邃,像亡灵的汇聚之地,扩大了闪电、低唳、羽毛和雷声的蓝色背景,扩大了我的忧郁和想象力,扩大了我对灵魂和天空的敬畏之心,同时也增加了我对夜晚和星辰的恐惧。
2.飞奔的土拨鼠
一只土拨鼠在草根下挣扎,它必须冲出梦境。一只土拨鼠的梦境几乎大到让人不敢相信。
土拨鼠在白云上奔跑,它找不到白云和天空的边界,它曾经那么熟悉的白云和天空,现在像一片虚构的大地,它躲不开一场迎面而来的豪雨和狂风,躲不开一片滚烫的陨石和其中闪亮的星辰。
它和自己撞在了一起,它叫喊着跳起来。
一片枯死的草原和大漠连成一体。土拨鼠有小丑的怯懦和谨慎。土拨鼠被自己扬起的尘土迷住了眼睛。
土拨鼠奔跑,似乎只有奔跑,土拨鼠才更像土拨鼠;土拨鼠奔跑,它时间短促,命运急迫;土拨鼠奔跑,它忙忙碌碌喋喋不休,它艰辛的穿越无法让自己停留;土拨鼠奔跑,它让我所关心的言行突然变得草率和懵懂。土拨鼠依赖短暂的尖叫,表达宁静的欢乐和幸福,表达一个草根所簇拥的鲜花或一个刁民所盼望的初春已经钻出地皮。
土拨鼠奔跑,我不知道它要在何处才能停下脚步?土拨鼠奔跑,我不知道它的心里装着谁的梦想、话语和速度?
我的身体从白云中摔下来,它欢愉的心要如何才能承受一声惊呼?
3.死者和生者的世界
死者和生者是对立的。死者由于接受了死亡而去向不明。
死者不在他们的旧居(曾经的生活之地),也不在他们的新居(现在的葬身之地)。死者通过巫祝者和梦,告诉我们另一种生活和身份的存在。他们重新适应了新的城市和旷野,适应了新的律令和秩序。
他们的快乐与反抗占据了海市蜃楼或东西南北。他们的隐身能力,像彩虹一样颇费猜疑,像烟霞一样难以把握。所以死者与生者仍然保持距离,甚至疏远得像一种荒凉和恐惧。在死者附近,生者不能轻易表达对死亡的想法和兴趣,以免置自己于被勾魂摄魄的被动境地。当一双隐藏在你身外的无形之手,提着你在黑夜里奔走,而你并不知道它是谁,这多么可怕!所以生者认定死者变成了鬼。它们与恶道相通,与荒凉的死亡联系在一起。
所以生者面对死者,除了哭泣就是沉默。而忏悔只是一种虚情假意,因为忏悔只会留下祸根,只会留下被鬼戏弄的借口。旷野上摆满了死者的灵柩,空气里飘荡着迷茫的亡魂。生者为了减轻与死者对峙的痛苦,常常请来钟馗或驱邪者,请来德高望重的妖人,向空中化符喷水,向黑夜念念有词。
但我们生活的世界上,依然“灰沙飞舞,白云翻滚,树叶煽动”,死者的身影仍然在飘动,生者仍然不断死去。有人仍然不断通过死亡更新着生者和死者的群体。对此,生死之间,是谁在不断地转换着日月星辰?转换着虚幻的生存和现实的生存?谁驾驭着慷慨的赴死和轮回?我们在今天的陰影中生活,要如何才能知道阴影中的秘密?
或许阴影中的秘密就是生命的秘密?
4.妖精是谁?
妖精通过控制动物的心灵表达生存。通过幽灵的眼睛找到自己的身影。妖精在旷野飞行,在屋脊和檐头居住,在风中暂停。穿着善人的皮肤做善人,穿着恶人的皮肤做恶人。用香水和口香糖掩盖腋臭和口臭。用一颗浪漫的心,跟在一个书生身后。
它们是蛇妖还是狐狸精?
如果我用幽灵的口吻和它交谈,我可能会听见它心中的隐私和其中刮起的风声。但我肯定无法知道它们整个家族繁荣或衰落的历史,不知道它们吞吃丹药的嘴巴所描述的欢乐和痛苦是什么样子,甚至它们的话会刺耳得超过屋顶上的鸟鸣?
而我不忍心打断其中一个失败者的叙述,它不会占用我太多时间,它有一个儒生的智慧和羞耻心。它们利用了黄昏的烟雾挡住自己穿花拂柳的身形。它不想惊动睡梦中平静的城市和乡村。不想吓傻它心爱的人。它在满怀春意的时候变成芳龄少女,站在任意一个可眺望的山顶;它在绝望的时候,用自己一颗修炼了千年的心,救醒暗恋中的亡人。而它自己却身心俱灭,散尽了爱情的汁液和元神。
在风中伫立片刻,我听到旷野中的惊叫,它来自哪一片寂寞的树顶?
而我在山中遇到的那些缓慢爬行的青蛇,一闪而过的狐狸,它们还需要多少年匍匐的生活,才能重新回到人间,成为继续飞行的妖精?
5.一个叫萧红的女人
不能因为爱你就赞美你的黄脸。不能因为你的丑陋就抱怨遥远的呼兰。而你生活的年代,我在哪里?我借着谁的身体与你擦肩而过?
我借着谁的怨恨进入洞房并在那里斩断自己的姻缘。我用着哪一页纸在大地上写着爱情里混乱的诗篇?而你至死也不看一眼我的前世和今生,你低下高傲的额头,用一条小巷遮住自己的双眼。
把一个陷阱当成寄身的旅馆,但你的饥饿却被放进玻璃柜里,让一双手推到夜晚的街头。我在寒风中看见你的脸、你的手,你胃里滚动着石头和时光的碎片。老鼠把咬碎的粮食喂进你的嘴里,幽灵把面包渣放进你梦中的宫殿。
负心的男人在月光下转过被甜言蜜语烧红的脸,而我在怯懦中徘徊在你身旁。在风雨飘摇的命运中再次回到你的童年。而你恰好死于伤心和肺病,我们之间怎么总是隔着这么大的距离呢!我的生死竟无法追上你少女的时间,我知道你身在异乡已经听到了另一个异乡人的话:“不朽者在诗歌中必然要活下去,在实际生活中却必然要消亡”。
你打开行李的时候,一团纸灰迷住了你的近视眼。波涛上的女神有白鸽的身份,私奔的母亲有罪人的美名,而厄运中幸福的羔羊都有相似的心情。我一个人走过夏日的广场,突然听到有人喊:“萧红、萧红!”,在活人中猛然喊出一个死者的名字,这多么令人惊恐!
而我等着你的回答,等着你笑嘻嘻跳出人丛。
6.车厢里的马
现在,一匹马站在车厢里,它开始了奔跑。它的奔跑不需要田野和大街,只需要传送带。而传送带需要动力,一辆载满新生活的公共汽车响起和谐的轰鸣。
我们坐着这样的车远行,走亲访友,恋爱或昏睡,有中世纪骑士的欢乐和甜蜜。我们和它一起绷紧脸,一起撒开四蹄。
一匹马是我们已经接近颓废的朋友,现在它重新扬起鬃毛,喷着响鼻,和我们的笑声撞在一起。一匹马有奔跑的习惯,而它的奔跑成了新能源,只是我们要随身带着草料,以防它尥蹶子发脾气,把我们掀翻在地,而它自己却大叫着跑到城外去。
内燃机蒸汽机一类属于工业革命的产物,燃烧着煤烟和油脂,吐出黑色的排泄物。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使我们的身体突然提速,突然慌乱和盲目,像注了鸡血一样抽搐,或者其它瘟疫和疼痛,或者其它噩梦也一起来临。这使我们生活得南辕北辙,无所适从。
文明改变了生活。文明也使人类退步。退步得令人伤心;退步得不再为上帝所亲近和利用,并且必须要被雪灾、地震、海啸、干旱、洪水和台风所摇醒。
我們因此心智耗尽。我们现在多少缺乏更新的动力来恢复理智。也许我们可以用为动力的东西还有很多:阳光、水、空气或风声。它们不是谁省下的,它们是大自然所赐,大自然需要这些可爱的养份,而我们也需要。
我们还需要其它一些秘密。更少的秘密,以保全我们仅剩的虚荣和自尊。那些被污染的窗口还要吗?以及那些心灵或心灵之间的乌烟瘴气,让我们把它们擦去吧,像擦去一个孩子委屈的眼泪。然后我们坐上车,让马拉着,让阳光、水、空气或风声推动。我们唱歌但不排污。没有什么东西比歌声和笑语更纯洁。
从此,我们开始热衷远行、走亲访友、恋爱或昏睡。
7.神医是可疑的
如果没有疾病存在,医生的职业肯定遭人质疑。而神医只是隐身在医生职业背后更可疑的一种人。
他们危险,神秘,诡计多端,有施毒的能力也有解毒的能力。在撇开死亡的同时又赋予死亡以权利,所以他们身上的光环总在阴谋和死亡的范围之间。他们排斥死亡,也同时排斥伪装和真实。
他们赞美毒药也赞美迷信。阿斯克利皮奥斯坐在石头之中,就先于母狼知道了人类伤病的秘密,因此他被控告到上帝那里。上帝袒护冥王的私人生意,就用一个霹雳打到了阿斯克利皮奥斯的头顶。神医第一次遭人算计(而且这个人是上帝),神医死于短命,上帝为此只好向人间派出大量的庸医,从此大地上开始疾病流行,好人大都冤死;而地狱却热闹非凡,再不必担心会成为一座空城。
神医由此成了天堂和地狱的双面间谍,他同时代表了两个机构的利益。在他的门庭之外,每一个夜晚都聚集大批的人群。好人惊魂不定,病人忧郁哭泣,那些行踪不定的冤魂无人安慰。其中一些痛苦不堪的幽灵都是昨天死于非命的人,而那些躲躲闪闪的红尘男女,她们只有甘愿接受惩罚和喝下血水一样的药汁,才能在昏睡中躲过与病魔的对峙。
在此我们感受到了神医的强大和才能。神医说:“生者该生,死者该死”。神医又说:“长胳膊拉不住短命鬼”。神医的话在生命形态里等于伟大的真理。而庸医则与此相反,庸医的谬论和药葫芦把神医推举得位列仙班,而他自己却在噩梦中被一群冤魂撕成了碎屑。头顶斗笠,身背竹篓,长髯飘拂,一派仙风道骨的神医总是突然来临。语焉不详是世外气派,痴痴傻傻是济世慈悲。遍尝百草于山川河汉,悬壶救命于纷纭尘寰。一如神农、黄帝、歧伯、孙思邈、扁鹊、李时珍,再如上山下乡、剑胆琴心的革命青年,伸手探知生老病死,开口问讯身体阴阳,他们都不可小觑。
由此可见神医的神秘之处。我相信神医与天使同名,他只是不屑于用翅膀飞行。如果这样讲,庸医是不是就来自地狱?是冥王派出的鬼卒,虽然他亦不限于尖嘴猴腮和相貌丑陋,但他必有恶灵的手段和计谋。他同时具有灵视和巫祝的身份和任务。所以我们对医生既信赖也恐惧。
庸医以鬼魂为君主,以草木火石为臣民,以死亡和不洁的数字为美誉,望闻问切只是唬人的手段,运走你的肉体和身影才是最终目的。所以庸医认为人永远是有缺陷的,是病态的,如同月亮只是你大脑里的幻觉,幻觉中的骷髅,而他只是在黑夜里到处收集骷髅的那双手,并不具备普度众生的秘密。
因此我始终怀疑,尽管医生本领神奇,我依然生活得小心谨慎,顾虑重重。好在我强悍的身心并不需要与他们有所接触,我可以随时抵御他们并快速修复自己,由此我得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我遗传了众多美德和抗体。他们的前生一定是世上的好人。同时我也感谢自己,我因过分执着于普通的生活而没有沦入厄境之虞,这或许是我的命运被小心保护下来而应有的幸福吧!
谢谢这被你长久忽略的身体和命运。
8.关于爱情
如果爱情真的如苏格拉底式或柏拉图式被上升为一种形而上的精神生活,“爱情”就不再是一个甜蜜的词而会因欺骗愚弄了世人被诅咒和唾弃。但爱情延续至今只因为它美好的庸俗化和大众行为,只由于它有与性交、亲吻、拥抱、结合、激情、私通、野合、浪漫等矫揉而暧昧的行为密不可分的幻想之魅,才被冠以“爱情”的美名,才被冠冕堂皇地用在了生活之中。
但爱情比友谊和仇恨所获得的尊重要更多一些。因为爱情意味着生命的和谐、灵魂的乐趣和厄运之中的神秘帮助,意味着两个相遇的灵魂的紧密结合和相互透露的誓言,或者还意味着因无法融于恶俗而必须付出的薄命,也许还意味着简单的欲望和兽性。这是人类的优点,人类为此区别于其它动物。鱼类和青蛙在水底撒下卵子,但它们并不知道要到何时才能与另外的精子相遇。其它动物则必须服从季节的安排,而不能随意泛滥和放纵自己的情欲。
上帝让动物有了迅速轻盈地飞翔并在大自然中获得意外之美的能力。这样的天赋能力如果在开始就给了人类,那么人类势必要带着自己悲伤的命运,顽强地跳跃于大地、飞翔在天空,仅此一点来看,上帝是有偏颇的,人类是有缺陷的。做为补偿,上帝给人类设计了幸福的爱情。这是人类社会生存于智能世界最伟大最完美的天赋。“这让人类站在了所有动物的种群之上”,享受到了所有动物所不知道的快乐,难道这不是上帝的另一种呵护吗?如果说这是上帝的私心也不是没有证据,在古希腊神话中,我就经常看到化成一团雾来到人间寻欢作乐的上帝,他留下了许多痴情男女的嫉妒和仇视。
在爱情之中,其实最美的感情只是其中的一道裂缝。更多的成分则是男人的过度纵欲和女人的放荡成性。所以友谊和尊重才支撑着爱情,婚姻和家庭才必须成为它的牢笼,责任才成为其中一个美妙的借口,而爱情也终于和生死一起成为了上帝安置在人间的一个最大最美丽的陷阱。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已经看清它的底细,而伏尔泰却沉迷其中,我亦难以自拔。
但爱情的存在有许多形式,她甚至需要依托欺骗、深仇大恨、万劫不复和假名。红豆和蝴蝶在东方支持爱情,夜莺和蔷薇在西方也支持爱情。或者还有月亮、鸳鸯、柳条、牡丹、相思豆、白雪、维纳斯以及那喀索斯的倒影等等。人类承受幸福快感的身体被制造得如此漂亮和敏锐,互相牵念,互相吸引,互相融合。除了身体和思想之外还在心灵、眼睛和情感上不断得到强化和更新,在肉体与肉体之间建立更广阔的联系和平衡,它有超越于地狱甚至在某些方面强于天堂乐土的诱惑之力,成为人间生活唯一有献身精神和罪恶感的东西。爱情的反面却是形而下的陷阱,最无法被掩藏和遮蔽的就是性。
这需要用道德来指责它,并用道德中伸出的双手给它戴上面具。为此,性变得愈来愈丑,而道德则站在一边洋洋得意。而性则由于直接指向了恶而令人厌恶。其实性真的是“爱情”的陷阱吗?到现在我也无法相信这种丑恶会阻止和局限了人类之间的高尚原则和情感,它甚至会把道德、友谊、秩序和仰慕发展成同谋;甚至会把互相依存、互相讨好、互相取悦并在幻觉中产生伤害和暴力当成本能;除了太监、石性人和人妖等极其异端的性取向略有不同之外,我尚且不能指出爱情对于生活还会产生哪些不可理喻的幻影。
花园中的麻雀、鸽子和百灵,草厩里的公马母马公牛母牛,厅堂前悠闲自在的猪狗等等,它们为性所激发、被性所鼓舞,它们义无反顾地冲向大自然给它们提供的对象并做着猛烈的运动。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嫉妒它们的幸福,我们几乎和它们一样,我们的快乐和幸福同样为天所赋。我曾经在少年时代的生活经验里得到过对性的感官认识,乡下人常把狗恋秧子、猫叫春、猪打圈、牛打栏、羊反群、鸡鸭采群等禽兽类的原始性活动当成津津乐道的话题,甚至由邻里之间的私通(被蔑称为搞破鞋)而引发的矛盾冲突,都成为我最初对性神秘的猜想和颤栗。
大量的动物毫无避讳的交配直接表达了快乐的性。而人则假以“爱情”的美名委婉地表达着对不同性方式的理解、崇敬、幻想、追求、苦恼、寻谋等。激情甚至被变异成了蔑视、攻击、掠夺、屠杀、暴力、强奸、房中术或假惺惺的清教徒和伪道学等。被掠走的美女海伦和由她而引起的特洛伊战争实质在道德上直接取向于性,这是荷马史诗在英雄的颂歌之中埋伏下的人性暗示。这样的暗示因强大到足以支配成千上万的古希腊英雄去为之献出生命,而使历史在一瞬间被擢升为永恒的星辰。
当我多次在《动物世界》上看到众多猛兽为获得交配权而互相撕咬,血肉横飞时,我想它们与人类又有何不同?进化论理论在生理上有预设的性玄机吗?但在伦理学上却变得如此匪夷所思,血腥与残忍。哲学上的说法是:违背天性是一种凌辱。那么人本身的天性又来自哪里?“记忆”——当我的脑子跳出这个词,我被自己吓了一跳!天呵,就是记忆。记忆被持续积累和唤醒。一定是这样,我们在记忆中会恢复时间所给予的一切秘密,哪怕它在空间上庞大得囊括了我们的前生。那么,如果真的是这样,人的天性确是源于“记忆”,我还想再追问一句:那“记忆”的源头在哪?它的源头站着谁?谁在我们生命的仓廪中,留下这些活跃的薪火并让它燃烧至今?谁让我们像演绎一场接力一样不知疲倦地传递着这份永续生命的能力?
上帝把性美化为爱情。古人把性崇拜为图腾(男根和女阴都曾有幸被尊崇到不可思议的迷信地步)。大自然假借造山运动把性(具体为男女性器)竖为雕像。人如果非要堕落——那性就只有简单到男体女体。(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品质和精神的上升呢?)除此之外,我几乎再无力找到更多对“爱情”赋有理性和情趣的赞美。我们来往的时间太久,而人类的历史又太长,我迷信它的自我修复和救赎的能力,也崇敬它的执着和再生能力。所以对于“爱情”,我既赞美它的放任自流,也赞美它的自我节制。那一切迎面而来的艳遇必定都有人生的玄机,关键是你得擦亮眼睛,或在恰当的时候像个英雄似的毅然自擢于天堂或自贬于地狱。
9.天使向上飞也向下飞
因为软弱我们才会创造出一些高于我们生命的物质,以代表那些不朽的精灵永远飘浮在我们头顶。天使就是这样一群令人内心温馨并不断生出遐想的幽灵。她们介于上帝和人类生活之间,是上帝的代理人,是我们的保护神(有时她们也为某种目的而保持中立或对我们生出迫害之心)。而天使如果更多地施恩于人类则必须冒着与上帝作对的风险,所以天使总是以慈悲和谨慎出名,天使几乎没有办法凭自己的能力就公开和上帝作对。
她只能在仅有的能力范围之内找到暗自和解和妥协的狭隘小径。她用赞颂上帝永恒的歌喉表示个人的软弱与服从;她用无边无际的虹光和白云表示造物主的完美与广大之意;她用风调雨顺的四季诱使人类按着上帝的旨意行事,即使她故意在其中掩盖了一些缺陷,我们依然认为她是救赎和完美的化身。
而在中國传统神话中具有与天使形象和身份相一致的神祇,我一直认为是飞天的模样,进而我接纳了菩萨、众仙女和一切拥有慈悲之心的神明,她们均仿效天使的善良而获美名。西方的天使大都生有翅膀,东方的天使却无翼而飞行,这或许是缘于东西方人不同的想象和期待而使天使在形体和道德上拥有了不同的寓意吧,天使也借此用不同的光明之心甄别着不同的信徒和人群。
婆罗门教徒鼓吹的天使人数众多,有梵天、魔和禽兽,她们围绕在上帝的宝座四周,组成天使军团,在上帝面前说好话、唱赞歌,笑对天堂里的欢乐生活和氤氲气氛,心中却暗生嫉妒或有自甘堕落之恶。她们在我心中是一群有缺陷的人,她们在忠诚的名义下时常露出两面三刀的俗人本色,波斯神话里三十一位天使,她们最先确立了“守护”和“邪恶”两位天使的身份,而“邪恶”的最早出现从伦理上使人开始有了警惕和知戒的本能。
在《圣经·创世纪》第六章,上帝在教谕中即暗示了天使们在凡人之间寻欢作乐并选择其中的美女为妻的普世理想,而能尋到相似痕迹的还有《伊诺书》或《旧约》,这些天使的“恶性”都被藏在希伯莱人的神话之中。那些与凡人女子交配而创造了一个巨人时代的天使们,在我眼里反倒个个都是挺立的英雄。而我必须要记下他们的名字:塞米亚克萨斯、阿塔尔居甫、高巴比耳、山普锡克、扎歇尔、发耳玛、萨米尔、如米尔……他(她)们有二百多名,还有更多的天使追随在她们身后(但撒旦不在其中。撒旦曾是上帝座前的六翼天使,他现在已经堕落成了魔鬼)。至此我需要的已不仅仅是满足一下个人的美好愿望,才希望天使们不都是仅仅沉沦于上帝和人间的欲望迷津,那是短暂和不智的。
我没法重复天使的诺言和上帝的旨意,我急切的心愿只是:在人类所属的一切繁衍机会里,我们既承认鬼魂和恶魔的存在,也期待替上帝传递好消息给人类的天使在我们不死的祈愿中御风飞行,并且默默地庇佑我们直到永生。
10.关于食人者
死亡永远包含着神秘的原因。毒药是因为药里住满了恶灵。而死亡也如此。它消失的过程和留下的肉体总会令人噩梦不断,心生惊恐。而食人者在此时出现,他们是狼或秃鹰的后代吗?他们血腥的恶习让整个文明社会都胆战心惊。但卢梭偏与此背道而驰,他坦然说:“文明人是腐化堕落的,而真正有道德的是高尚的野蛮人”(见《论不平等》一书),卢梭在为食人者寻找道德的借口吗?他显然在痛恨另一种在极端意义上误入歧途的“文明”。那么食人者并非只出现在蒙昧不开的远古,似乎是很近的时间里,我们竟然闻见或听见了他们血腥的咀嚼和为此献给神灵的咒语。
我承认“食人是原始人的秉性”。我还想承认在一场战争之后理直气壮地吃掉被俘获的敌人是一种荣誉。当然吃人不同于接吻,想要从其中找到生理的快感大约只有食人者自己才能说清。我只需要知道,把已死的敌人吃掉与让乌鸦、狼和蛆虫吃掉有什么不同?胜利者如果选择用吃掉敌人的方式排解仇恨、转移情绪、占有对方的意志和勇气,这对于双方也许是最大的尊重和荣誉,但这与我们为解决饥饿和贪婪的本性而大量吃掉众多飞禽走兽的尸体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后者被文明社会习以为常而避免了在感情上过于骇人听闻。当神需要人类献出活人(更多的时候神都要求必须是童男童女,这多么奢侈)来做祭品的时候,其实是神创造并遗传了食人的习俗和天性,神对祭献品的生吞活剥大有舍我其谁之美。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三年自然灾害”)的安徽某农村,曾因饥饿而发生母亲吃掉死婴之事,然被指斥为“不可能”,甚至有羞辱社会主义之罪。因为我们已经被民族自尊心教育得是非不分,被正义训练得对抹黑脸面的事情抱有疑问了。人吃人或被笑谈为另类,这样的轶闻即使在今天听来仍让人觉得是不可能之事。但这事确实发生在新中国(见《历史不再徘徊——人民公社的兴起与失败》),而中国历史上似乎太少关于食人者的记录。
可见食人不局限于战争,或者还有饥饿、迷信、仇恨、恶习、暴行(古罗马的尼禄皇帝就曾吃掉了自己的母亲,在历史上留有残暴的恶名),当墨西哥土著人在泰克神庙前的祭坛上一次屠杀十万人用来祭献太阳神的时候,连杀人如麻的西班牙远征军都胆战心惊了。但他们只把十万个头颅陈列在颅架上,人肉却被统治者和勇士们享用了。即使是盗用了神的名义,吃人总还是人类世界中最大的恐怖。如果按古埃及人对尸体的敬仰和期待,失魂落魄的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无异于行尸走肉,生死还有意义吗?
除了极端环保主义者会固执地认为吃掉死人相当于清除垃圾,其它人是否还会想到自己死后已经一无所用?而我自己——一个与失败同名的诗人,在衰弱的哀歌与颂歌之中,我短命的身体和命运还能坚持多久?
11.关于酒神巴克斯
我愿意单独说到这位神——巴克斯。
在古罗马神话中他被奉为令人喜爱的酒神。而在希腊神话里,他有另外一个受人尊敬的名字:狄俄尼索斯。他们发明了用葡萄和蜂蜜酿酒,并用他们的神杖敲开大地找到足以影响酒的灵魂与品质的泉水。他们还用另外的神通在大理石上刻下治理人间的法典。这些神奇而伟大的创造,说明他们自始至终几乎都听命于上帝,所以在酒神赋予人类的浪漫、激情、狂热和深情的生活气氛中,时常露出上帝的面孔和身影,直到后来人们在酒神节上祭祀时要饮用大量的酒,并经常夹杂着一些放浪的行为,甚至有的演变成了疯癫的化装舞会,最终出现乱交,这其实更符合上帝的个性,这让一些头戴青藤、手拿松果或铃鼓的女人也参与进来,并疯狂舞蹈至昏厥(苔德玛的油画作品《酒神祭祀后的女人》就记录了这样的情形)。
除此之外,酒神精神还在哲学、政治、艺术作品、神学著作和生活细微之处被大量提及。太多的西方民族包括无法知名的小部落对酒神的虔诚和追随,都让人心驰神往或意乱情迷。酒神精神不是摧毁而是再生和修复了众多民族普通百姓的智慧和自信,唤醒了沉睡在时间和身体深处从不为人所知的幻想和梦境。
这真是人类收获于上帝之处最奇妙最幸运的恩宠。似乎这样诱人的甘霖总是普降在西方要多一些,中国从上古时代起直到今天,自有酒的发现和技术记录以来,除了“酒星”之说指向了模糊的神祇,其它如“猿酒”只不过是任意夸奖了一只贪嘴的猴子而已。此后更多的被尊为酒神的人不过是一些酒坊主和醉鬼一类的普世人物(刘伶、杜康、嵇康、李白等莫不如此),而且身份杂乱无章,没有一位是流光溢彩影响至今的文艺主神。其实中国酒在工艺上说应该是紧随四大发明之后最重要的一种人类发明,但中国酒却没有在文化精神上形成一种沁人心脾的品质和气韵。虽然国人一直以“酒文化”大国自居,也难以让我侥幸留下敝帚自珍的私心进而否认或贬低了西方魅力四射的酒神。而酒神精神在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中起到的启蒙和滋润作用也尤其异于其它被崇拜被敬仰的精神神明。
他们几乎就是光明之神,或与之有同样寓义的快乐激情之神,同时他们也具有大众情怀和温馨甜蜜的人文性。他们亲近人类,融入生活,甚至常常化身为酒作坊里忠诚的仆人,并以仆人的仁爱和朴实向主人献上香甜的美酒。他们在大地上飞行,收集太阳神赏赐的光明、露水和泥土,带着净化心灵的荣誉感和骄傲之心在酒坊与酒坊之间到处忙碌,他们在浸礼、婚礼、圣餐、忏悔仪式上露出天使的化身和笑容。在荷马、但丁和尼采的心中,酒神或是天使中名副其实的英雄,而在我的心里,酒神只是沉睡在坟墓里千年不醒的醉醺醺的清贫隐士。
人活在任意之处都是上帝的眷顾。而我今天的生活之地并不因酒坊林立而产生强大的酒神精神(甚至酒的神话也略显支离破碎),但这并不影响我在酒神节的祭祀上看见鲜花和火焰的光芒中酒神舞蹈的身影,也不影响我在其中接受了洗礼并唤醒另一颗芳香的心灵。
12.古人的天空
吐出的口水在沙漠里消失,在池塘里却继续完成它自己的运动;火焰在大地上飞行,没有人把它看成万物之本,它熄灭之处正在重新焕发生机;而在火中取得的想象、熟食和其它生存技巧毕竟与大地的所赐有所不同;桑蚕突破茧的束缚之后曾经有把它当成天空的推断与古人心里的世界常常混为一体;海洋与大陆遥远而陌生。风云雷雨电显然是住在高处,它们与神有共同的居所,甚至一只鹰也会成为他们的坐骑。
古人依水而居,结绳记事,况且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古人的心灵就始终有倾斜的危机,对高处或山峰就一直存在恐惧和敬畏,这直接导致了他们对天空的迷惑不解,以致他们一直缺乏仰望和广阔的视野,所以星辰、神灵、祥云等似乎总被固定在我们头顶的苍穹之上,使蓝色的天幕里飘满了未来者弯曲的倒影,像我们遥远的幻想和记忆一样,变得美丽而幽深,有深不可测之虞。
古人把自身掩映其中用以模糊自己一无所知的精神困窘,或者古人的灵魂比现代人的灵魂要强大些,他们一直向我们传递着那些飞翔在普世而人类自己也穿插其间的灵魂生活。他们是一段黄金岁月的创造者和亲历者?对于英雄们的灵魂去处连荷马也是难以回答的。因为连他自己也常常居无定所。即使太阳月亮同时升降于地下,而地球的另一面又需要有人在空旷的大地上行走,或者连瀑布也将像白云一样流入人间,而灾难都降临到人类的头顶……
这些都会被假设得如此悲观和怏怏不乐,而我不愿意就此以文野之分来描述他们的困境,我始终幻想:如果神灵继续端坐云间,而我寄身在他们的脚下,我会不会还能用古人纯洁的心灵和魄力来继续完成我在大地上的生活,并在其中找到我自己飞翔的身影和简陋的居所?
13.寓言和传说
我不相信寓言会比历史更古老。寓言只是一个比喻。是一个障眼法——一个极其危险和有限的自由。在它里面有受到嘲弄的暴君和女巫、贪婪的老爷、变态的强权和恶人的劣行都超过了驴子的智慧,只有楚楚可怜的小人物(或小动物)才流着泪仍然坚守美好的心灵,但他(她/它)们都命运艰难而短促。
一个生活自由和富足的社会其实不需要寓言,不需要掩饰心扉,也不需要穷尽聪明和才智来虚构自己要如何与整个人类作对。寓言即使令人喜爱,也难免让人心生酸楚。即使它有平息战乱、灾祸、社会不公和世道人心的作用,但它仍然有凶险而晦暗的目的。
我们有智慧接受这些寓言,也必须有胸怀容纳那些古老而委婉的心灵。即使它是伊索和拉封丹高贵的灵魂,我们也需要提防在被其引诱或凝望星辰的时候掉入不幸的水沟,我们几乎没有办法纠正寓言的错误,因为它不是野蛮的神话,它只是象征,也许它并不需要一个非凡的文明时代,它只需要出自一个不幸的人之手,而我们只喜爱其中一个委屈求全的小人物(或小动物),他(它)的坚忍的内心或者绚丽于彩虹之上天使般美好的面孔。寓言有意在历史里尽可能地不与神性混同,而寻找万物为赞美或嘲弄的对象,并向人类大声说出对美好道德的恭维和辩护之词,这恰好符合了普通人呼唤自我、寻找温暖和掩饰个性的一种心理需求,而传说却正与此形成偶像变异,它几乎是在替历史诉说功德,或者是在替身体安抚着那些迷途的灵魂。
寓言是驴脸变成上帝。传说是上帝拉下驴脸。即使寓言和传说同时都貌似上帝,估计连最睿智的心灵也无法躲开它深藏的奥义,因为在远古时代,傲慢和迟钝都会被视为恶行而令人讨厌,而寓言之美是一种难得的社会品质。传说则与理智疏远,像传说本身,既不会让人窒息,也不让人颓废,除了被时间主宰的记忆和光荣而外,我们依然对自己一无所知。
我们的命运依然是一个象征(太像一个妄自菲薄的寓言)。
而我们的未来仍然没有结局(太靠近一个无妄的传说)。
14.关于故乡和祖国
不要以为一只蚂蚁在大地上的奔跑毫无目的。也不要以为一只千年海龟在大洋中的漫游与自己内心的想法不着边际。更不要把死于异乡的鬼魂当成漂泊在冷风中的无知之辈。高乃依在他的悲剧《贺拉斯》中对着虚空说:为故乡和祖国而死是最值得的结局,人们会成群地去争取那美好的死亡。
故乡和祖国在此语意基本相同,抒情诗人把她当成伊甸园。游荡在四方的商旅和驼队把她当成梦中的火焰。而一头大象和一群鲟鱼终生费尽心血也要沿着不同的道路向她奔跑,故乡和祖国既是它们的目的地也是它们灵魂的墓地。老马千里识途。人死叶落归根。鹰到达天空才向星辰献上自己的肉体。哪怕那片心中的净土并不在自己脚下,也不归自己的力量所掌控,但一个心中没有故土的人才是空虚的,他像一个不速之客一样将在人群中失去生活的依靠和信任。其实这是一个人最大的恐惧,它会让一个强大的人或民族马上陷入孤立。
故乡和祖国是一张地图。是一个不知名的省域。或一个城镇。或一个村落。或一块石头一把泥土。我们无意炫耀她有多大或多美丽,一个人的故乡和祖国绝不会让一个卑微的人心生堕落,只会让他在内心里拥有一笔神秘的财富。我们不必只把故乡和祖国缩小成一位母亲,也不必把她放大成一个国家或行政区域,故乡和祖国只有藏在一个人的心里,才不会使人类在世界上像流星一样突然飞逝而从来没有回头凝望的机会。
熱爱故乡和祖国,也许是世上唯一不需要启迪就自然拥有的感情,哪怕她会因为一个人的自私而变得狭隘,我们也没有理由指责其中被升上一定高度的感情及其纯洁性。其实热爱故乡和祖国的人从来都不进入纪念碑。他们身在远方默默无闻,只有一颗心在梦中像不安的风筝一样飞动,只有一副皮囊烂死在寂寂无名之处,而他们从不被故乡和祖国所怀念和记住。因为故乡和祖国只为英雄服务,并不知道那些泛滥如草芥的无名者是谁。但我在梦中依然固执地面对着她,为爱而欣喜,为想念而流泪,为一个人动荡不安的命运而惆怅无比。
15.关于梦
牡蛎有两种感觉。鼹鼠有四种感觉。其它动物和人都有五种感觉。而女人竟有六种感觉。我们只是不知道我们与动物的感觉有何不同?我们会在一个相同的梦里相遇吗?
而我们的确不乏这样奇妙的经历。
只是我们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我们在夜里首先梦见了它们,还是它们把我们首先搬进了梦里?而女人又在我们之外单独去了哪里?这事开始变得蹊跷,因为这一切都是在我们的肉体变得死气沉沉的时候发生的,尼布甲尼撒执意要建设的空中花园就是他反复梦见的事情。
我想巴别塔也是。如果没有一个失神于梦想的狂人来挽救我们堕落的人生,那是否他反过来就会威胁我们——要把我们的命运囚禁于陷阱?然后用一千年的时间压住我们的头顶?所以大人物的梦相当于迷信。成千上万的小人物在其中奔跑追逐,被驱赶到山穷水尽,被欺负到胡言乱语,被鞭笞到支离破碎,但始终结局未现。
大人物有了新的措词——所以无梦的大人物也是一种迷信。只有小人物才期待有人解梦,因为解梦即相当于安慰。小人物按着安慰行事,所以他们死无葬身之地,为此大人物坐在宝座或爬上塔顶,看着如蚁的人生,假扮云中的神明。而女人是唯一看透世事的人,所以女人在梦里先变成母亲,后变成狐狸精,然后笑嘻嘻地把万里江山弄得一片腥臊,然后再放出无数的小人物像得胜还朝的蚂蚁一样,在其中不知疲倦地温习着命运的游戏,并让众多小人物盲目地爱上绝望的人生,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然后沉浸于另一个无解之梦。
〔特约责任编辑 王雪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