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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能租也能买,“市民下乡”才更可期

2017-05-31

新城乡 2017年5期
关键词:财产性农房大城市

武汉市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措施(暂行)》,鼓励充分利用农村空闲农房,以租赁、合作方式创业创意、休闲养老养生,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新京报发表评论称,武汉市的这番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堪称创举。这有助于盘活农村闲置农房资源,避免农村住房、土地的浪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也引导部分产业转移到农村。另外,这是对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和民众自主定居意愿的呼应。在当下国内一二线大城市房价高企,很多城市拥堵和雾霾等“大城市病”待解的背景下,很多市民基于改善居住环境的考量,宁愿去农村居住。不过,囿于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城市居民即使愿意购买,也得不到农村土地合法的“产权”。因此,接下来解决农房能“租”不能“买”的难题,探索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不失為让市民下乡的更安心的一个办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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