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营改增过程中的问题研究
2017-05-30汪丽萍
汪丽萍
摘 要:营改增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政策,对企业发展有着深远意义,甚至可以说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企业改革。本文阐
述了企业营改增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继而提出了相应建议,以应对营改增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关键词:企业 营改增 问题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1(a)-086-02
近年来,我国企业发展面临成本高、融资难、税负重等问题,特别是税负重直接增加了企业成本压力,税费总和约占企业成本的30%左右,给企业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带来了严重阻碍。营改增政策从2012年在上海市首次试点,到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在我国推开實施,将生活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等纳入营改增政策范围。营改增政策实施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国家推行“营改增”政策,意味着我国约近70%的中小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原来5%的营业税,改征为3%的增值税,企业税收负担下降40%。本文对企业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政策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现状,就营改增过程中政策暴露出的问题和企业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希望可以指导企业更好地应对营改增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1 企业营改增过程中的问题
从5月份企业营改增全面推广以来,试点政策放宽了零税率和免税规定,也简化放宽了实际操作的审批备案流程,营改增过程中,降低企业成本和税收负担,有利于完善企业经营结构,提高企业盈利利润和竞争力,对企业有积极促进作用。但因企业自身局限和税收体系复杂,在营改增具体操作中面临着不少难题,企业营改增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1.1 财税体制固有特点带来的问题
我国财税体制的固有特点,也给营改增实施带来了一些问题。从企业营改增实施看,合并申报存在实施困难。我国目前仅有少数大型国企,如航空公司,可以申请进行合并申报,其他企业甚至部分央企都很难申请实施合并申报。在我国,财税收入是地方政府政绩、经济发展的一大指标,一旦允许企业进行合并申报,税收收入划归企业总部所有,而很多企业总部位于一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势必会增加所在地区的财政收入,拉大地区差异,而这是税务部门、地方政府所不希望的。而且,对于一家大型企业而言涉及多城市、多部门,税负分开申报工作量太大,并不现实,这也是大型企业的负担。
我国财税体制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但营改增政策顶层设计和税制实施效果具有正面影响。营改增是一个减税政策,很多企业营改增获得实在利好,特别是中小企业,营改增实施效果更加凸显。而且,在营改增过程中,也可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从企业行业看,餐饮业、制造业、小微企业等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受益比较明显,而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营改增实施效果前后持平,因历史原因影响,房地产业营改增实施后,不少房地产企业因政策前建设房屋,对此很难使增值税有进项。
1.2 企业营改增具体操作面临的问题
从企业对营改增政策实施反应看,虽然营改增政策文件明确列出了相关条款,但是在具体实施中,企业却很难界定实际产品、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文件的规定范围,如出口服务规定:“服务不能跟境内不动产和境内货物相关。”又如,建筑行业中涉及来源较多的建筑材料,但是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较多且散,而材料供应商及供应材料“小、杂、散”,所购买的材料没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没有取得发票,从而使建筑企业增值税抵扣不明显。
在企业营改增过程中,企业面临很高的政策遵从成本,是营改增过程中企业面临较为普遍的问题,企业需要耗费较大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才能更好地适用营改增政策规定中的优惠条款。
2 企业营改增问题的应对建议
2.1 政府部门营改增的新举措
2.1.1 调整中央和地方税收分享比例
营改增政策面临直接问题是中央和地方税收分享比例调整问题。我国地方政府处于财事权不匹配状态,自主财权和发债模式仍在建立中,营改增政策将属于地方政府的营业税改为中央和地方增值税75∶25的共享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机制,给营改增政策执行和效果带来了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2016年开始中央对地方政府实行增值税定额返还,将中央增收1780亿元增值税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全部定额返还给地方政府,并且安排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财力补助,立足地方政府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地方政府财力缺口,增强地方政府财政保障力度。从短期看,可以将增值税税权由中央统一支配,采取中央和地方政府比例共享增值税体制,并由中央对地方政府实行财政返还形式的财政收入弥补。从长期看,应该重构中央和地方政府财税比例共享体制,一方面综合考虑地方政府人口数量、财政实力、居民实际消费额、公共服务等情况,按照消费地原则分配增值税,另一方面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增值税进行标准化公式分配,对财政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地方税收体系的不断完善,引入财产税等税收体系,丰富地方税种,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消除营改增政策执行障碍。
2.1.2 营改增政策配套制度安排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同时,政府部门要动态跟踪政策试行情况,结合政策执行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在制度公平、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政策配套制度安排,扩大减税效应。在营改增政策推行的同时,需要有专业高效的纳税服务。在2016年,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细致安排了营改增政策后纳税申报工作,强调税务部门深入重要行业,对行业政策实施提供政策辅导,指导企业更好的发挥增值税抵扣减税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务部门办税便利水平。同时,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入,还需要制定专门的增值税法律,进行历史性税制改革,全覆盖增值税,加快增值税立法,更好的简并税率,突出营改增的减税效果。
2.2 企业营改增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营改增政策的执行落地,离不开企业的主动作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应对营改增税务核算机制变化,调整企业管理模式,全面梳理企业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再造,享受营改增政策减税红利。
2.2.1 调整企业管理模式
企業要调整投标报价和合同管理模式,现行市场营销投标报价是合同文本中的含税价格,增值税作为价外税,需要企业市场部门在投标时,根据招投标计价规则和增值税要求,调整合同文本价格。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应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调整合同条款中发票取得、价格标准、付款方式等重要事项,明确营改增后调整事项的规定。企业还需要调整成本管理模式,企业缺少对成本构成的个性分析,营改增后,按照增值税规定,要注重成本各部分的增值税抵扣管理。同时,企业需要调整材料采购模式,营改增后企业要筛选材料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此外,企业还需要调整税务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方式,营改增要求企业实行“项目就地预缴、机构集中汇缴”的增值税管理模式,需要企业加强对项目、分支机构的管理,对税务进行集中管控,上收税务管理权限,裁断企业经营链条,调整企业管理方式。
2.2.2 梳理企业制度优化流程再造
企业根据营改增政策,全面梳理企业招投标、合同、市场、项目管理、法务、内控、投融资、财税等制度,尽快制定增值税相关管理制度,对涉及增值税制度的调整,采取“先下发试行、过程中总结完善、然后正式下发”的管理模式,提高政策落地执行效率。同时,企业应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工作,明确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认证、增值税销项发票申请开具、纳税管理工作流程,从业务部门到财务部门,明确规定领导对各工作环节的管理职责,确保税务合理申报和生产经营正常开展。
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广,带来税种、税率的变化,更是对企业管理的洗牌,面对企业营改增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政府部门推出营改增新举措,如调整中央和地方税收分享比例和营改增政策配套制度安排,企业也应同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积极调整企业管理模式,梳理企业制度优化流程再造,主动适应营改增政策,让营改增更好地落地执行。
参考文献
[1] 吴刚妹.浅析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J].新西部(理论版),2016(02).
[2] 汪萍.企业推行“营改增”过程中的问题探讨及展望[J].中国总会计师,2015(10).
[3] 陈琰.营改增过程中企业税负问题之我见[J].中国外资,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