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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文书中的宗族史信息考察

2017-05-30王凤梅林芊

关键词:宗族

王凤梅 林芊

摘 要:记录宗族发展史信息资料颇多,除家谱、碑刻等资料外,“清水江文书”亦是了解宗族史的重要资料库。梳理出众多宗族信息,不仅有益于对“文斗寨”林业生产尤其是所涉及到的林地所有权(股)形式的理解,亦可对现有“文斗寨”宗族研究中不太清晰的知识予以补充。第一,文书进一步明晰了乾隆时代以来“文斗”姜氏宗族的分布。第二,文书可以补充过去史料不足、未能充分说明的历史细节。第三,文书为我们展示出一个宗族诞生的原生过程,尤以姜春黎姜氏宗族最為典型。最后,文斗缺乏持续的姜氏宗祠与同是清水江流域的其它村寨凡村皆有宗庙的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反差。

关键词:清水江文书;文斗寨;宗族

中图分类号:K291/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17)01-0031-05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shb.2017.01.05

文斗寨是贵州省锦屏县清水江畔一个古老而神秘的苗族村寨,分上文斗寨和下文斗寨。其在中国近代乡村社会研究史著中频频成为主题,早已在区域史及区域社会史研究中成为一个著名村寨。这些著作或多或少都涉及到对文斗上、下两寨姜姓宗族历史的研究,其中主要有张应强著《木材之流动》、王宗勋著《文斗》、吴大华主编《土地关系及其它事务文书》(第壹卷)①。上述著作均收集到姜氏家族族源及发展的相关史料。如《木材之流动》一书收集的资料除珍贵的族源口碑外,还征集到大量文献,如立于道光二十年的“根繁枝茂、万代流芳”的碑刻[1]199-200,文斗上寨《姜氏族谱》之《世系纪略》等[1] 294-296。《文斗》一书除收集有文斗中房《姜氏族谱》外,还收有乾隆时姜文启修、民国后期姜如英修纂的下寨皆琼姜氏《万代流芳》简谱、光绪十二年《万代流芳碑》②、《土地关系及其它事务文书》收集了文斗寨姜氏族谱“之一”“之二”“之三”[2]121-156。

上述著作都对文斗姜氏族源与宗族生活做了详尽介绍与研究。《木材之流动》一书第五章是专门对文斗寨宗族史及宗族生活的研究。如引用道光二十年的“根繁枝茂 万代流芳”碑刻的铭文,介绍文斗最早居民姜泰和家族,说“朱洪武年间进葬以来十四代”,从第六代弟兄两家分住上下文斗。“禄爷,住下文斗(该冉难),生党九。禄全,住上文斗(该冉交),生计九”;党九家发展出隆嘉、隆期、隆刚三个很大的房族,而上寨一支总不发达。随后对顺治时迁移而来的姜春黎家族的发展作介绍,书引《姜氏族谱》解释说,姜春黎居中寨后与上寨合二为一,这一族后来的“影响及族众分布主要在上寨”。下寨是另一支姜姓[1]199、203。王宗勋《文斗》一书据文献和亲历调研资料,介绍了源自于姜春黎一系的“三大房”的《姜氏族谱》。又指出下寨皆琼一支是另一支姜姓,乾隆时由姜文启始修,民国后期姜如英修纂,近年由后裔姜高松再续修族谱,记清初至300年来年16代世系为:朝→解→玖→腰→保→明→文→周→朝→本→恩→交(水)→际(如)→良(高)→隆(启)→发;第三支是皆腊“三老家”的简谱,记载了雍正至今的世系近300年11代谱系:“中保(苗名)→宇→映→绍→钟→世→登→元→树→兰→以”。据此概括说文斗“现在上、下寨姜姓均分为四小支,各支都有自己的来源,相互不通婚”[3]23、25、26。《土地关系及其它事务文书》一书对收集的多个姜氏族谱作了解读,其中对姜春黎一支在文斗的分布作了如下概括:姜春黎生三子,构成三房。然后作为长房的现台其后代分化为两房;作为二房的凤台,因生有六子而分化为六房,其中五房与六房绝后,只存四个房族。其书分析一个宗族形成即是由家庭发展到房,由各房形成的家族再分裂为更多的房族,这几重房族结构则形成了宗族的组织结构。同时该书中又指出“似乎在文斗人的认识中,文斗又似乎存在着较为固定的四个房族:即中房、六房、上房和下房。”[2]142

除家谱以及碑刻等有记录宗族发展史信息的文字资料外,清水江文书也为了解宗族史提供了一个非常丰富的资料库。笔者借助收集在《清水江文书》(第三辑第七、八、九册)和《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参见张应强、王宗勋主编之《清水江文书》(第三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和陈金全、杜万华主编之《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人民出版社,2008年)。之中的文斗寨契约文书,对涉及到宗族因素如族群的地缘分布及时间、家族成员身份变化等主要信息加以梳理,大致整理出如下方面资料:

第一,文斗上、下寨中的“房”。简单地说,“房”一般认为是构成宗族(家族)结构的基本环节,宗族结构中“房”是家庭扩展后分裂出来的新家庭群体,是宗族发展阶段的后来形态;“房”又是结成宗族的中间环节,来自于同一血缘的各房族群体即是宗族。在《清水江文书》(第三辑第七、八、九册)内收集的契约文书中,提到上房有31次、中房13次、下房的31次,六房有17次。《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契约文书中提到上房有35次、中房9次、下房32次,六房10次。同时,在这些记载各房的契约文书中,一些直接写着上寨X房或下寨X房,为便于清晰阅读,将文书的记载简化列举几例如下:

上寨

上房:龙香霭(岩)(乾隆五十一年)、龙廷贵(嘉庆十年)

中房:姜文勷(乾隆三十五年)、姜仕朝(乾隆四十二年)

六房:姜凤章(乾隆十六年)、姜永相(乾隆二十四年)、姜弘道、廷盛、廷伟、姜明、(乾隆五十五年)

下寨

上房:姜映辉、姜志寿(嘉庆十七年)。

中房:姜起相(乾隆四十三年)、姜权(道光六年)、姜济歧(道光二十二年)。

下房:姜文华(乾隆二十四年)、姜国政(乾隆四十四年)、姜士周(乾隆五十年)。

还有一些类似“房”的文字记录,如乾隆二十八年一月十二日文书载“四房地租”[4]7;嘉庆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文书载“佃到文堵寨四房六房姜廷魁、中房姜瑜、上房姜映辉、下房姜绍周等”[4]87。两件文书中都没有上下寨的区分。此外,还有一种相关房的文书,乾隆五十八年文书中有“中房三公占二股”;光绪二十年文书载“熙成、熙献、熙侯、熙麟、超梅四老公等子孙”[4]477、光绪二十一年文书中有“四公之山”[4]479。民国七年七月十二日文书内载“二房祖遗有山场一块,地名污大求”[5]册7:135。一件道光十年二月二十三日文书载“一房”、“载渭老爷”[5]册8:60。

第二,《清水江文书》(第三辑第七、八、九册)和《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中,出现了一些宗族身份的人物称谓。这些不同时期不同称谓如表1所示:

梳理出文书中存在的诸多宗族涵义信息,不仅有助于理解文斗林业生产,尤其是所涉及到的林地所有权(共山分股)形式,还发现它可以补充现有文斗寨宗族研究的一些不太清晰的知识。

第一,进一步明晰乾隆时代以来文斗姜氏宗族的分布。从宗族的房族分布来看,据上引各书研究分析,文斗寨姜氏居民分别为三个或者四个不同的“族源”,是否每一个族都构成一个宗族?张书引《姜氏族谱》解释说,姜春黎移居中寨后与上寨合二为一,这一族后来的“势力影响及族众分布主要在上寨”,而下寨则主要是由另一支姜姓发展起来的“三老家”[1]203、221-224。王宗勋的研究概括是上、下两寨相互不通婚的四小支。《土地关系及其它事务文书》一书则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房”,一是姜春黎血缘的三房,一是指“六房、中房、上房和下房”组成的四房。清水江文斗契约文书则表明,至少自乾隆早期起,文斗上、下两寨姜氏都是以三房形式分别居住。上寨呈现出上房、中房与六房的三房居住格局,下寨则分居住着上、中、下三房。比较各书都引《姜氏族谱》的谱系,文书中上寨中房涉及到的人物,是由春黎公二子凤台后代发展而成,凤台后代构成了各研究著作中都讲到的上寨“大三房”;比照王宗勋书中提供的皆腊简谱,下寨上房即是各研究著作中都讲到的以保和、富宇的后代发展起来的“三老家”。顯然,从上、下文斗寨的姜姓宗族居住分布格局来说,文书中体现出来的上、下文斗寨皆呈现三房分布格局,也更为具体。

这里有几点值得一提:其一,文书中的上寨六房的血缘与其它房是何关系?如道光二十二年上寨六房姜通粹、朝魁、开岐等卖山场杉木契。假如一件文书将六房与上房联系起来,这样,是否一支姜姓宗族可能以上房或者以六房出现尚不可确定,但可以明确的是,显然是一支与上寨中房不同血缘的姜姓。其二,文书中有许多地方写有“下房”,但其中没有明确的上寨下房之记录。那么,上寨下房可能是一支被称为“四房”的成员。有一些文书都提到了“四房”的存在,如前述的乾隆二十八年载“四房地租”;嘉庆十二年载“今佃到文堵寨四房六房姜廷魁、中房姜瑜、上房姜映辉、下房姜绍周等”;乾隆五十五年文书明确地记载“我文堵四房、上下两寨纸上有名人等”[1]217。如果说乾隆二十八年的文书表明四房的存在,那么乾隆五十五年文书则给予了四房一个与下、上两寨并列起来的地理位置,嘉庆十二年文书则给予四房一个与上寨六房,中房、上房、下房相同的“房”的宗族属性;至于“四房”源于何处何人?文书中有一些隐约的表述,如光绪二十年文书载“熙成、熙献、熙侯、熙麟、超梅四老公等子孙”、光绪二十一年文书载“四公之山”。这里的“四公”可能就是“族祖”的代表;而“四公”方位可能是中寨,因为有道光时文提到中寨。那么它在逻辑上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关系:考虑到文书中上寨没有下房记载因为见到文书有限,不能说还有的文书中就没有上寨下房的记载。,如果假定有一个下房,那它也许就是四房,其所倨方位可能是《姜氏族谱》中的中寨。就此情形而言,上寨三房格局呈现为上房或六房、中房、下房或称之四房,这样上寨姜姓宗族就应当关注其不同的血缘关系了。

第二,可以补充过去因史料不足未能充分说明的历史细节。上述文书引出了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即对上寨“中房”的理解。如果单纯的宗族三房排序,姜春黎公三子——长子现台,次子凤台、三子荣台,最自然的形式是由其后代组成了构成宗族的三房序次。但在文书中,上寨中房是比较复杂的。一般见到的文书中“中房”成员多为姜春黎公的次子凤台的后代,如姜仕朝、姜载渭及其后代组成的“三大房”成员。但“中房”中也有长子现台公的后代,如大名鼎鼎的姜文勷,及其在文书中活跃于载渭时期的姜文勷后代姜凌汉、凌云、凌霄、凌青辈。这样中房实际上由姜春黎三子中的长子现台,次子凤台的成员共同组成;但同为中房主体的姜文勷及其后代却被排除在由姜仕朝、姜载渭及其后代组成的“三大房”外。因此,作为宗族,“中房”是其宗族主体象征,而后来的三大房与非三大房成员的房,则组成了宗族“中房”的房族细胞。

文斗上、下两寨(或者上、中、下)的分布,是否如现今所不言而喻是自明代入居时即形成?从现有资料看,有可能是进入康熙和乾隆间才迅速分化独立成寨。今天与之相关的康熙时文书与碑刻资料,皆无上、下文斗之分。乾隆十二年的姜文勷所作上寨中房《姜氏族谱》的“序”也只有“文斗”而无上、下寨之分,他同时也回顾了康熙朝时文斗史上最重大的宗族事件——“投籍入版图”,在记叙此重大事件中也未有上、下寨区分。从现有史料看,文斗上、中、下寨的区分来自于乾隆四十五年姜仕朝为族谱作“记”的叙述中。观察现有文斗寨契约文书,“下寨下房姜文华”称呼出现在乾隆二十四年。因此,乾隆十二年至二十四年是分寨很关键的时间,而这一急速的变化也许是康熙以来林业经济发展所刺激起来的新居住格局。康熙与乾隆间上、下分寨的形成,对于理解文书中复杂的股权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显示了文斗寨居民“共产”的原始形态,一方面随着家族向房族扩展,随之由地缘的展开,共有性质也发生质的转化,最后形成了家庭的私有过程。

第三,契约文书为我们展示出一个宗族诞生的原生过程,以姜春黎姜氏宗族最为典型。从宏观上观察,收载于《姜氏族谱》中,分别由乾隆十二年姜文勷所作宗谱的“序”、乾隆四十五年姜仕朝作的“记”、道光二十年姜载渭所作“祠堂记”,再到光绪二年姜仕卿“世系纪略”四部历史文献中,已将这一过程一一勾勒出来。即姜春黎和其三个儿子现台、凤台、荣台所组成的家庭,随后家庭扩大又分化为现台、凤台、荣台三个新家庭形成房族,三个房族的组合奠基了姜氏宗族(家族)的第一块基石——上寨中房。中房内三个房族各自再生殖促成的再分化而成房族族群,如由姜载渭房族一支分化出来的“三大房”与其它支系家庭,终于完成了上寨中房的整个姜氏宗族体系,即内部有主导地位的三大房,又有分支的三小房和其它房族群体。虽然家谱记述了这一建构过程,但文书却将这过程的细节历历再现于眼前:从时间上看,它起始康熙乾隆时,壮大于嘉庆道光间,因为嘉庆道光年间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的以三大房、三小房等名目的买卖契约文书,即宗族发育扩张的生动见证。

再从事实看,通过嘉庆道光年间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来的文书,一方面让我们看到土地与林地等财富增加与伴随人口增长而不断地分出的家族形成新房族,推动着宗族谱系的完善;另一方面也看乾隆时代以来姜文勷、姜仕朝等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姜文勷房族与姜仕朝—姜载渭房族的发育终于确立了上文斗的中房姜氏宗族(家族)。前述“道光十年二月二十三日”文书披露出“一房”“载渭老爷”,这是一条值得一提的信息。从家族渊源看,姜载渭老爷是春黎公二子凤台的后代,“载渭老爷”的房族应当视为二房,因而即使有了老爷的地位似乎应当称为“二房载渭老爷”才恰当。但从家庭看,其父亲姜仕朝生有四子《世系纪略》记载姜仕朝本有四子:载渭、兴渭、荣渭及四子,但“四公年幼,客死苗馁,未议似续”。,载渭是长子,因此又可以称之为“一房”。名二房实为一房这种称谓的双重性表明这是一次家族分裂后的结果,即自姜仕朝之后,新房族再次迅速裂变成长,“一房载渭老爷”正是中房宗族成长的自然结果,即原二房的载渭家庭因其长子身份从二房中分离出来,其新家庭也就成为了新一房。于是我们看到,不仅“中房”内有姜文勷家族的大房存在,还有由二房中分裂出来的“一房载渭老爷”的一房,以及既不属姜文勷房族的大房,也不同于“一房载渭老爷”的房,但却是姜载渭弟弟,排行老二的姜兴渭及子嗣兴起的“三大房”,及在光绪朝时由三大房内再裂变出来的“小三房”支房。如发生在光绪二十年六月十九日的系列阄书写道“本房(二房)所占第三五阄,贞公子第三阄,萃公子占第五阄”、“本支贞、萃公二长房卓相、铨相、哲相占第二阄”。类似情形同样发生在民国。前述民国七年七月十二日契约“二房祖遗有山场一块,地名污大求。”契约中“二房”即是中房家族内姜载渭一房分化出来的结果。在民国初年由姜焕卿所写的分关书“序”中讲到,在宣统二年分家,从该房溢分出一、二、三房。这一“庞大”的肌体即组成了光绪时期的姜氏宗族。这就是上寨“中房”姜氏宗族持续不断的成长史。

宗族成长不仅在于其肌体的发育壮大,也借助于其社会声望的确立。下寨上房的成长也与其成员社会地位的变化联系在一起的,其中社会成员对他们的称谓是一个重要方面。嘉庆九年,姜映祥的身份是“姜映祥公”,到嘉庆十六年称为“大爷”,道光十九年其子姜绍熊称四大爷。而子侄辈的姜绍吕称为三爷(道光二十四年)。姜映祥公称谓中的“公”,其涵义更多的是相对于孙子的亲属辈份关系,而大爷则有浓厚的社会身份地位属性。姜映祥称谓的变化实际上是作为宗族在地域中的强大所致,道光十七年文书中第一次出现了标志性的“三老家”特别称谓,这是获得的与大爷称谓社会声望相一致的事件。“三老家”的出现则是下寨上房的崛起。相同的情形在上寨中房重现。中房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姜文勷在乾隆时称为先生,但到道光十年中房的姜载渭被尊称为老爷。老爷称号此后就与“大三房”一起贯穿于此后的同光至民国。如“大三房”的姜毓英老爷(同治十年)、姜名卿老爷(同治十年),在光绪二十五年“大三房”称姜老爷有姜瑞卿、贵卿、焕卿等。

文斗上、下寨姜氏的三房分布,也给宗族社会带上一些异常之处,其中一个就是文斗似乎没有持续的姜氏宗祠。笔者未曾到过文斗,对其宗祠存在与否没有实际知识。但所阅读到的研究文章中没有对文斗各宗族的宗祠介绍。中房《姜氏族谱》收载道光二十七年由姜载渭所作“祠堂序”曾记述说,他在道光中年将书馆改建成祠堂。这样说在他之前上寨中房的宗族公共生活中建设有书馆而无宗祠。问题是由书馆改建成的祠堂是否是宗族的宗祠还是本房族的家祠,也不甚明确。光绪十二年《万代流芳》碑有“我三小房”之说。其中说到有“载渭公主政,田180担,业统三派……惟余加甲背带大田以作为三小房春秋聚会之遗念”[3] 23、25-26.28-29,明白讲到只是三小房春秋聚会而非三大房的宗族聚会。同样情形也出现在下寨上房。光绪十四年的一件借贷文书,是世珍、世龙、世法、登泮借本家祭祀会银。文书中的姜登泮是下寨上房三老家在同光时期的杰出人物,下寨上房不仅只三老家,还有三小家、还有与三老家兴起的关键人物姜映辉同时代、促进上房生长的姜维新一房。显然文书中的“本家祭祀会”似乎是指三老家而非上房宗祠,意味着没有上房宗祠。奇怪的是,文书中记载着文斗寨有许多社会会产,如道光二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契约中有“凉亭土地会”,道光二十二年正月二十日文书中有“龙灯会”,此外契约文书中还涉及到杨公庙、南岳会、万寿宫等,都有为之筹措活动经费的会产,但遗憾的是,重要的宗族祭祀的会产封面的文书似乎没有见到。

如果在文斗社会中占有主导地位的上寨中房与下寨上房,都没有一个供奉家神的宗祠,这与同是清水江流域的其它村寨凡村皆有宗庙的社会生活形成巨大反差;与淡漠的宗祠观念不同,在清水江泛崇拜的杨公庙、及与移民记忆有关的万寿宫,都能在文斗寨占有自己的位置,那么这种关系就很值得关注,而造成这一历史现象的原因又何在?则值得进一步认真思考。

參考文献:

[1]张应强.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M].北京:三联书店,2006.

[2]潘志成,吴大华.土地关系及其它事务文书 [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11.

[3]王宗勋.文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

[4]陈金全,杜万华.贵州文斗寨苗族契约法律文书汇编——姜元泽家藏契约文书[G].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张应强,王宗勋.清水江文书:第三辑[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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