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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尔理论与中国生育经验

2017-05-30刘景琦

关东学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中国经验经济分析过日子

[摘要]关于家庭生育决策的解释,贝克尔理论具有其理论适用的局限性,直接运用其理论分析中国经验具有一定的误导性。基于中国本土理论与经验,特别是“过日子”理论对北方农村生育经验的概括,从理性的假设、效用分析的基本单位、子女假设、子女效用假设、子女价格假设、决策原则假设等方面,对贝克尔理论进行检视,并对其进行修正,以使其满足中国经验的需要。希望能够基于中国本土理论与经验,对西方理论进行检视,使其更好地为中国经验研究服务。

[关键词]贝克尔理论;中国经验;过日子;经济分析;生育

[作者简介]刘景琦(1990-),男,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武汉430074)。

一、问题的提出

关于家庭生育决策,最经典而富有解释力的研究是贝克尔于1960年发表的《生育力的经济分析》和1973年发表的《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他将微观经济学中的消费者选择理论引入家庭生育决策当中,并较好地解释了生育率的变动。贝克尔认为,“在决定家庭出生子女的分布中,运气非常重要”

加里·S·贝克尔:《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王业宇、陈琪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75-195页。。他进行分析的假定条件是,“每个家庭对他的生育胎次及其生育间隔能够完全地加以控制”,子女被视为耐用品,基本上属于耐用消费品,他认为,子女被认为可以提供效用,子女效用同样可以与其他商品提供的效用进行比较。消费行为以获得家庭效用最大化为原则。一般而言,收入增加会导致子女数量增加,即收入对生育存在着正效应,不过,正如富裕家庭会选择高档产品而不是低档产品,并逐步增加高档产品数量一样,收入增加也会导致孩子数量、质量双重增加,但是相比而言,子女数量增加速度小于子女质量增加速度,人们更倾向于用质量代替数量,所以会导致在收入增加的情况下生育率的降低,这样就很好地解释了欧洲生育率的下降。

贝克尔的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观察人口生育现象很重要的一个视角。他的理论隐含着五重规定:(1)生育是一个家庭做出的决策,分析家庭生育决策时,是以家庭为基本分析单位的;(2)子女被视为耐用品,特别是高档耐用品,基本上属于耐用消费品,子女效用同样可以与其他商品提供的效用进行比较,也就是说,孩子数量与孩子性别没有最低要求,即孩子或者某种性别的孩子并不是必需品;(3)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子女效用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子女效用不存在性别、生育胎次的差异,就是说,“生男生女都一样”,“前n胎的性别、数量结构不影响人们对第n+1胎的性别期望”;(4)消费品不存在差异化价格,即对孩子的支出并不具有性别差异,就是说,养育儿子与养育女儿的支出是基本相同的;(5)在实现“效用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原则下,进行生育行为即家庭生育决策。

贝克尔理论是在欧洲经验基础上,运用经济学基本分析框架概括而来。但贝克尔在对家庭生育决策进行经济分析时,淡化了对生育决策目标的考察,并将其作为理所当然的理论背景,这种对生育决策的经济分析缺失了对其所在文化背景的考察,所以其理论存在着适用性的问题。如若将其运用到其他文化背景,需要对其理论进行重新检视,并依据不同地区的经验,对其理论假设进行修正,以与经验相适应。

首先将贝克尔理论与中国经验进行对话的是李银河与陈俊杰,他们在《个人本位、家本位与生育观念》一文中指出,贝克尔理论是建立在洛克最大快乐法则(“趋乐避苦”原则)之上的,家庭是一个理性单位,它的生育行为是根据建立在功利主义法则下的市场原则来运行的。这种理论符合“个人本位”文化的逻辑,在中国这种“家本位”文化环境中遇到了解释上的麻烦

李银河、陈俊杰:《个人本位、家本位与生育观念》,《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2期。。他们敏锐地把握了“家本位”文化逻辑对绍兴地区生育行为的影响。提出了“家本位”的文化逻辑,强调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家本位”下的生育行为,并且认为,中国农民生育观念的真正改变,有赖于脱离农村的家本位环境,进入现代化工业化都市化营造的个人本位生活环境。

目前,也有学者将贝克尔理论中的“子女效用相同”假设与中国及东亚经验进行了对话,并指出了中国人在生育方面的男孩偏好。他们认为,中国人的男孩偏好主要缘于人们认为男孩和女孩具有不同价值。这种孩子的价值具有多维性和多层次性。对此国内外学者都有研究

FawcettJ.T.Thevalueandcostofchildren:convergingtheoryandresearch.In:TheEconomicandSocialSupportsforHighFertility:ProceedingsoftheConferenceheldinCanberra,editedbyL.T.Ruzicka.1977:p.91-114.,但他们进行具体的价值分析时,通常沿用孩子的成本——效用分析方式,而没有充分考虑到男孩价值的文化考量,无法解释在计生工作开展初期,即使是采用拆房、没收粮食等财产的极端方式,也不能阻止农民不计成本也想要一个男孩等此类现象。当然,也有研究人员指出了男孩价值的文化考量,如杨雪燕等在研究中就假定了人们的每次生育选择都是带有男性偏好的杨雪燕、李树茁、尚子娟:《儿子偏好还是儿女双全?——中国人生育性别偏好态度构成及其政策含义》,《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第6期。;朱秀杰则认为,男孩和女孩的效用是非對称的,尽管在男孩上支出的成本高于女孩,但是男孩却能给父母带来更高的收益

朱秀杰:《相对效用、男孩偏好与生育性别选择》,《南方人口》2010年第1期。。可是,这无法解释调查研究

陈胜利、张世琨:《当代择偶与生育意愿研究——2002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3年,第108-115页。所揭示的居民“儿女双全”的生育理想。这说明,仅仅片面从男孩偏好出发,无法理解中国家庭生育决策。也就是说,“把中国的现实盲目地塞进西方的理论框架”

黄宗智:《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第32页。,会造成中国经验与西方理论的张力,产生中国经验悖论性。

可以认为,只有对贝克尔理论与中国经验进行全面性检视,才能够将其准确运用到中国经验研究之中。为达到此目的,本文拟从中国本土理论与经验出发,对贝克尔理论进行检视并予以修正。为了分析方便,本文将主要借鉴现有研究特别是“过日子”理论对北方农村生育经验的分析,构建出依据北方生育经验修正后的贝克尔理论。基于此,本文将从理性的假设、效用分析的基本单位、子女假设、子女效用假设、子女价格假设、决策原则假设几方面,对贝克尔理论进行检视与修正,以使其满足中国经验的需要。

二、理性的假设:中国人的生育是理性的吗?

将生育行为纳入经济分析的前提在于,生育是一种理性行为。人类生育行为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的生物行为,而是一种理性的社会行为,并且,人类对自己生育的控制能力越强,这种理性表现得也就越充分。因此,理性生育是基于生育决策而进行的生育

李建民:《生育理性和生育决策与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定机制的转变》,《人口研究》2004年第11期。。将中国生育经验纳入经济分析的前提也在于此。穆光宗和陈俊杰认为,在家本位文化背景下的生育决策中,生育是一种不可完全由经济利益来解释的强烈冲动,在经济上似乎并不合算的“生育”在传统文化层面上找到了合理的解释。这样,我们也就不难发现中国农民特有的理性——虽然全然不同于西方市场社会的那种经济理性,却完全切合东方儒家文化的内在要求,亦即,在中国农民的生育观念和实际的生育行为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和合理性穆光宗、陈俊杰:《中国农民生育需求的层次结构》,《人口研究》1996年第2期。。

既然承认了生育行为是理性的假设,那么就需要对中国人的生育行为进行经济分析。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对人类行为进行经济分析,是对决策者追求目标进行分析,还是对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分析的分野。

关于如何对人类行为进行经济分析,唐斯在其《民主的经济理论》中曾经这样描绘:

经济理论家们几乎总是将决策视为仿佛是由理性的大脑做出的……但除非人类的行为构成某种确定的模式,否则便不可能对他们进行预测,也不可能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因此,经济学家必须假定人类行为具有某种秩序……这一秩序是理性的,即行为合理地指向自觉目标的实现。……这样,经济分析便由两个主要步骤组成:(1)发现决策者追求的目标;(2)分析何种达到目的的手段是合理的,即仅需要最小的稀缺资源投入……在这样的分析中,“理性的”这一术语绝不是用于一个行为者的目的,而仅仅应用于他的手段。……理性人……仅仅指这样一些人,他们在自己知识的限度内,运用每单位有价值的产出的最少的稀缺资源投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唐斯:《民主的经济理论》,姚洋、邢予青、赖平耀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4页。

也就是说,我们在进行经济分析的时候,首先要分析发现决策者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说,人们的行为应该有一种确定的模式,这种模式同时也是人们共同遵守和共同享有的。从穆光宗等的研究可以看到,中国人的生育行为,从目的方面,具有其一致性与合理性。那么,我们就需要从经验中,特别是从北方农村经验中,寻找出北方农村的生育决策目标。其次是要分析决策者的使用手段问题,这就需要对决策者所面对的资源约束条件进行分析。

当前,许多优秀的青年学者在进行田野调查时,都发现了“过日子”这一本土概念对分析农民日常生活行为及其生命观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最早将其理论化并进行相关反思的是吴飞,他在研究华北农村自杀问题中,将自杀理论与中国经验结合起来,对中国语境中的生命观进行了文化反思。他认为,就像古希腊的城邦是对人的规定性一样,在中国“家庭生活决定了人的最基本生存状态”

吴飞:《论“过日子”》,《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6期。。围绕着“过日子”,很多学者也做出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陈辉:《“过日子”与农民的生活逻辑——基于陕西关中Z村的考察》,《民俗研究》2011年第4期。陈辉:《“过日子”:农民的生活哲学——关于黄炎村日常生活中的家庭主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简小鹰、谢小芹:《“过日子”与农民的生活逻辑——基于江汉平原L村的经验考察》,《长白论坛》2010年第1期;王德福:《做人之道——熟人社会中的自我呈现》,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刘燕舞:《中国农民自杀研究(1980-2009)——社会互构论的视角》,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陶自详:《论家庭继替:兼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

,王德福指出,“做人”是农民实现其人之为人的具体实践,而“过日子”则是做人实践的重要内容。家是农民过日子的基本单位。过日子有两大动力,一个是超越性的,即“人生任务”,一个是社会性的,即“生活竞赛”

王德福:《做人之道——熟人社会里的自我呈现》,第124页。。陶自祥则指出了中国农民的人生意义和生命价值则是在过日子中慢慢得以展现

陶自祥:《论家庭继替:兼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第115页。。

但是,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方之间具有比较大的差异,“过日子”的内涵在各地也应该不太一样。我们应该首先划分区域,其次要找出各区域“过日子”的不同内涵。划分区域的方式有很多,关键问题是要找出區域划分的社会学意义。贺雪峰等

贺雪峰:《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开放时代》2012年第10期;柱华、贺雪峰:《再论中国农村区域差异——一个农村研究的中层理论》,《开放时代》2013年第4期。从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将中国农村划分为南方、中部和北方三大区域,其中南方地区多团结型村庄,北方地区多分裂型村庄,中部地区多分散的原子化村庄。区域村庄结构的差异与不同区域生态环境和村庄历史有关。通过村庄社会结构的研究,可以比较好地揭示出中国农村区域的社会和文化特质。

基于上述划分方式,陶自祥等进一步指出,家庭本身属于熟人社会整体结构的一部分,因此可以将家庭放置到当地的村庄社会中理解。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通过村庄社会结构来解释家庭生活方式,也可以通过家庭结构来理解村庄社会性质。家庭性质与村庄社会结构是高度关联的两种社会事物

陶自祥、桂华:《农村家庭的区域差异》,《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基于这样的判断,可以依据我们既有的中国农村区域差异的观点对家庭性质的区域差异性做出解释,由此提出了区域差异下的“过日子”的不同内涵。简单的讲,如果说南方农民是为了世系绵延而生活,北方农民是为了社会竞争而生活,那么中部农民则是为自己而活着。

但是这种划分方式与生育现象是否相契合呢?现有的生育现象区域差异分析的研究

谭远发、曾永明:《我国低生育水平稳定机制的时空演变及空间差异研究》,《人口学刊》2014年第2期;陈卫、靳永爱:《中国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人口学刊》2011年第2期;陈树茁、闫绍华、李卫东:《性别偏好视角下的中国人口转变模式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11年第1期。

表明,生育现象不受经济发展程度(即东中西的经典区域划分)以及差异化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龚为纲以市域为单位,对全国主要人口地区进行了分类

龚为纲:《男孩偏好的区域差异与中国农村生育转变》,《中国人口科学》2013年第1期。。这种分类及所展现的生育现象的区域差异与贺雪峰等提出的中国区域划分有着极高的吻合度。这说明,采用贺雪峰等提出的区域划分方式,对于分析生育有着较好的帮助。

总之,“过日子”这一本土理论概念在日常生活行为方面具有的较强的解释力使我们意识到,深化对“过日子”概念的理解,结合中国经验,拓展“过日子”这一概念的解释范围,将生育问题纳入到“过日子”概念的分析视野,将“过日子”与贝克尔理论结合起来,分析北方农村农民家庭生育决策的目标与内在约束条件,并对贝克尔理论进行修正,具有很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三、北方农村“过日子”内涵如何影响生育目标及条件

“过日子”规定了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家庭生育决策作为家庭生活的重要行为,也受到“过日子”的约束,并且其本身也是为“过日子”服务的。在北方农村,“过日子”是以儿子成家为核心目标

陶自祥:《论家庭继替:兼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第114页。,所以过日子首先必须要有儿子,只有儿子才能实现家庭的再生产,才能继替家庭社会关系,才能实现生命的代际传承。这些规定了家庭生育决策要以实现“至少一个男孩”为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过日子”的基本要求,否则,就无法“过日子”,这也就是说,“过日子”要求“日子是给(为、在)家里边过的”。

“人生任务”与“生活竞赛”是过日子的双重动力,只有完成了“人生任务”与在“生活竞赛”中不落下风,才能实现“过日子”。

在北方农村,一个家庭必须按照“过日子”的要求将所生育的孩子抚养长大,完成相应的“人生任务”(建房、娶媳妇和办孙子满月酒)

陶自祥:《论家庭继替:兼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第115页。。由此引起的一个后果是,家庭在进行生育决策时,必须要对生育结果负责,承担相应的生育成本。这个生育成本也是由“过日子”所规定的。这也就是说,“过日子”要求“日子是为儿子过的”。

“过日子”中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参加村庄的“生活竞赛”,也就是竞争谁家的日子过得好

王德福:《做人之道——熟人社会中的自我呈现》,第124页。,北方农村的分裂型结构所产生出来的社会竞争,是所有的北方农村家庭时时刻刻所感受到的,这也构成他们奋斗生活的动力之源泉

陶自祥、桂华:《农村家庭的区域差异》。。为了进行社会竞争,家庭要维持一定的消费水平,以保持体面的社会地位。所以,家庭就必须将收入的一部分用来进行消费。也就是说,“过日子”要求“日子是过给别人看的”。家庭在进行生育决策时,必须要考虑到家庭生育决策结果对“生活竞赛”造成的影响,不能影响“过日子”对这方面的要求。

因此,首先,中国北方农民“过日子”是给家里面过的,因而我们对过日子进行效用评判时,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这就牵扯到过日子视角下效用的基本单位问题;其次,基于家庭是基本效用单位,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即什么规模的家才算家,即过日子对家庭最小规模的内在约束;除此之外,过日子需要参与“生活竞赛”,那由此造成的家庭消费水平是怎样的,需要进行探讨;另外,过日子还要完成“人生任务”,父母必须支付儿子从出生到结婚整个过程所需要的花费,这就需要分析家庭在进行家庭生育决策时,要承担怎样的生育成本。

概括来说,我们要探究过日子对效用分析基本单位、家庭的最小规模、家庭消费水平和家庭生育成本的内在约束。

(一)“过日子”对效用分析基本单位的内在约束

在北方农村,一个人要想获得人生价值与意义,不仅是局限于家庭内部,最关键还是看自己的家庭在过日子中能否进入村庄社会评价体系

陶自祥:《论家庭继替:兼论中国农村家庭的区域类型》,第112页。。在北方农村,日子既不是给(为)自己过的,不是给(为)外人过的,“日子是给(为)家里边过的”。在他们看来,家庭生活是高于个人发展的,对价值或者说是效用进行衡量时,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家庭做出的所有决策,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当然,人们在评判一个人的地位时,主要是看他家庭在社會中的地位,但是,只要遵循“日子是给(为)家里边过的”,他就会得到人们的尊重,否则社会评价就很低。所以在北方农村,衡量家庭生育决策的效用时,是以家为基本单位的。

(二)“过日子”对家庭最小规模的内在约束

在北方农村,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家庭不仅要包括夫妻关系,而且必须要生育儿子,这就是所谓的“传宗接代”,没有生育儿子的家庭,会被旁人称呼为“绝户头”,“绝户头”不仅会被人看不起,而且自觉低人一等。在河南农村,“绝户头”算不上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家庭,更遑论“单身汉”了

陶自祥、桂华:《农村家庭的区域差异》。。所以在北方农村,在“过日子”的规定下,“光棍不算家”“夫妻不算家”“无儿不算家”,这三重规定决定了家庭的最小规模。

在北方农村,“过日子过日子,冇(mo,没有)个家过啥日子”,家是过日子的基本单位,一个人是无法过日子的,对他们来说,“人要是打光棍儿了就不算有个家,成家成家,一个人不算家,只能算打光棍儿混日子。”这样说来,想要过日子,男性就必须要成家,要娶媳妇。但是,在北方农村,结婚之后,沒有孩子也不算是一个正常的家。有些丧失生育能力的家庭,也会通过抱养的方式来获得孩子,用以促成家庭的完整性,不过,并不是说一个家庭只要有了一个孩子就算是完整了,如果一个家庭里边只有女孩而没有男孩的话,家庭不具有社会学意义上的完整性。在北方农村村民眼中,家里至少要有一个男孩,才算是有了一个完整的家,才能获得人生意义。如果没有男孩,首先遇到麻烦的是人情往来及其带来的社会结构压力,这种现实的压力也会导致个人价值的危机。在社会结构的压力之下,一个家庭不能只有女孩,至少要有一个男孩儿,才能构成一个北方农村人眼中的家庭。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北方农村,日子是在家庭里边过的,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家庭不仅要包括夫妻关系,而且必须要生育儿子,夫妻与至少要有一个男孩是构成家庭的最低条件,所以,理论上家庭的最小规模为至少有一个男孩的家庭。这就要求生育决策的最低目标是“至少一个男孩”。

(三)“过日子”对家庭消费水平的内在约束

在北方农村,人们在评价一个人过日子的好坏时,并不是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自己不能决定自己日子过的好坏。评价的标准是外在的,是建立在家庭之间的相互比较上的。这种由“日子是过给别人看的”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竞争,是所有的家庭每时每刻都会感觉到的,这也构成了他们“过日子”的动力。怎样将家庭经营好,使自己家不落后于人,不是为了光宗耀祖,而是为了和街坊邻居攀比。

在北方农村,人们主要是在家庭条件、人情往来两方面进行竞争。在家庭条件方面,往往会围绕着各个方面进行比较。现在,大家会在衣(讲究牌子、价格)食(讲究吃喝档次)住(讲究在哪买房)行(讲究交通工具)用(讲究“你无我有”,高档代替低档)各个方面进行竞争,如果自己比别人差的话,不仅感觉很丢人,而且会影响到自己的人情社交。

当自身收入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消费竞争时,普通村民为了不被边缘化,通常希望通过完成“基本标准”来确立自己的身份地位。在日常吃穿用上要节省一些,在过年期间的日常生活、人情往来、新置房屋、汽车购买等方面达到村庄中体面的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过日子”的成本是在不断增高的。在这种环境下,达到普通村民基本生活水平是满足“过日子”的必须要求。达到普通村民基本生活水平的消费可以称之为过上体面日子的支出,我们也可以称其为“标准消费水平”,这是一个家庭必须要满足的效用,所以我们可以称“标准消费水平”为家庭生活的必需品。这种必需品的价格并不是由单个家庭决定,而是由外部环境所决定的,并且是有逐步升高的预期的。

(四)“过日子”对家庭生育成本的内在约束

农民过日子的本质是将家庭的生活意义延伸到儿子身上不断传承下去,即把过日子的接力棒传递给下一代。当新一代长成或者父代慢慢退出社会竞争时,大家开始转向比小孩(特别是比儿子)。“三十年前是看父敬子,三十年后是看子敬父”,当父代慢慢老去,长成的子代便开始变成社会竞争的主力军了。这种父子社会竞争的接力棒进行转交的前提是儿子要成家,只有这样,父代才算是完成了社会竞争的“人生任务”,转而由子代负责进行社会竞争。

所以,儿子成家是在父代参与社会竞争时期完成的,因此,父代要将子代抚养长大,并给他建房、娶媳妇,使其成家,这是父代的伦理责任。所以说,如果子代娶不上媳妇,不是因为子代不争气没本事,大家只会怪父代窝囊没本事。

如果在建房、娶媳妇时产生支出或者形成了债务,那都是需要父代进行偿还的,因为子代没有偿还义务。不过,虽然父代在子代接班后算是退出了社会竞争的行列,但是“看子敬父”的逻辑使得父代并不敢彻底撂下“过日子”的担子,还会帮子代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所以,在日子是给儿子过的规定下,父代要完成人生任务,实现子代接班,至少要给孩子建房娶上媳妇。如果要使子代在社会竞争中保持较好的竞争基础,父代对子代的投入必须达到北方农村普通村民的平均水平,我们可以将这种投入称之为“标准男性生育成本”。这种产品的价格并不是由单个家庭决定,而是由外部环境所决定的,并且是有逐步升高的预期的。它包括养育、结婚、买房等各项支出,这是一笔不算太小的费用,这种费用就是“儿子的价格”。

当然,“为儿子过日子“的逻辑只适用于对儿子进行分析,性别比失调的婚姻市场使得女儿由耐用消费品转化为耐用生产品。养育女儿的成本相比于儿子而言,是非常少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女儿在满足“天伦之乐”等情感慰藉等各方面,要比儿子强得多,也就是说,在满足过日子的要求之后,女儿的效用要略高于儿子的效用。也就是说,女儿的生育成本相对较少,在实际生育决策的考虑中,一般不会考虑养育女儿的成本,由于具体数据怎么计算还没有公论,笔者并不能对此精确计算。姑且我们可以进行保守假定,将女儿的生育成本设定为零,这就是“女儿的价格为零”假设。

(五)“过日子”下家庭生育决策的内在约束条件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将“过日子”下家庭生育决策的内在约束条件总结如下:

1.在对“过日子”下的生育决策进行效用分析时,家庭是其效用分析的基本单位,进行生育决策的目的是实现家庭的效用最大化。这个决策的达成是家庭成员之间互动协调的结果。

2.在北方农村,日子是在家庭里边过的,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家庭不仅要包括夫妻关系,而且必须要生育儿子,夫妻与至少要有一个男孩是构成家庭的最低条件,所以,理论上家庭的最小规模为只有一个男孩的家庭。要过日子,就意味着在家庭生育决策中,生育男孩数量≧1,但对于女孩数量没有最低要求。如果共有n次生育,第P次为第一个儿子,那么一个家庭只有完成第P次生育之后,才算是一个完整的家。

3.在“日子是过给别人看的”视角下,每个家庭要努力达到“标准消费水平”及其以上。“标准消费水平”为家庭生活的必需品。这种必需品的价格并不是由单个家庭决定,而是由外部环境所决定的。并且是有逐步升高的预期的。

4.在“日子是给儿子过”的规定下,每个家庭都要为每个儿子投入“标准男性生育成本”,也就是“儿子的价格”。“儿子的价格”是由外部环境所决定的,并有逐步升高的预期。对于女儿而言,我们设定“女儿的价格”为零。

5.人们在满足“过日子”的基本投入之后,即有了一个儿子并有能力给他完成“人生任务”之后,想的是如何提升家庭的生活水平,以有利于社会竞争,满足家庭的效用最大化,也就是说,在满足“过日子”原则前提下,遵守“成本效用原则”。

四、基于“过日子”逻辑对贝克尔理论的修正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基于北方农村生育经验,对贝克尔理论假设作如下继承与修正,见表1。

由此可见,通过对中国本土经验与理论的检视,特别是使用“过日子”理论对北方农村的考察,对贝克尔理论进行了修正,以使其满足北方农村经验,我们对贝克尔理论在中国的理论适用性,特别是在中国北方农村的适用性有了基本了解。笔者发现,如果不加分别地直接使用贝克尔理论对中国经验进行分析,会出现黄宗智所说的“几乎所有的社会经济现象都是‘悖论的”,但是,经过本土理论与经验的检视,将贝克尔理论加以修正,就可以将其使用在中国本土经验研究中了。在不改变贝克尔理论分析的基本思路下,对其前提预设及假设条件进行修正,才能够真正运用其分析中国经验,解决中国问题。当然,本分析主要是依据中国北方农村经验对其假设进行了相关修正。修正后的理论只适用于中国北方农村,关于中国南方农村及中部农村的理论适用性,需要进一步研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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