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云龙县公安局民建派出所:三级调解机制助力矛盾调解
2017-05-30
派出所工作 2017年12期
因轄区地势的特殊性,导致民建派出所民警到达一些现场的过程中耗时较长。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抑制因矛盾纠纷的升级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损失与伤害。民建派出所与辖区内村、社达成三级化解机制,以各个社的社长为一级调解员,及时了解出现矛盾纠纷的原因,并适时调解;各个村委会为二级调解机构,针对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予以调解;以派出所为三级调解机关,对于矛盾纠纷极为严重,可能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的矛盾纠纷予以调解,三级调解机制密切联系,开辟了化解矛盾的快捷通道,为日后和谐相处搭建了桥梁。(张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