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7-05-30陈俊生倪庚
陈俊生 倪庚
摘 要:我国高校实行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时间不长,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实践上的失范等问题。为此,深入了解我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现状,围绕教学质量监控标准、监控主体、监控内容和监控评价等问题展开研究,以促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关键词: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16-0052-03
Abstract: Undergraduate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ing of universities does not last long in our country.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ing work, such as the misunderstanding and the wrong practice. Based on the status of the undergraduate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ing work, focusing on standards of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ing, monitoring subjects, monitoring content and monitoring evalua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om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 to promote the undergraduate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ing work toward standard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track.
Keywords: undergraduate teaching; quality monitoring; countermeasures
隨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大众化,呈现出数量快速增长,层次分化明显,类型趋向综合,学科结构复合,办学投资多元的态势,一批又一批本科高校通过重组、合并升格、新建等形式不断崛起。高等教育的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然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基础设施短缺,师资力量不足,教育经费拮据,教学质量下滑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出现,引起了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教育部于2011、2012年先后下发相关文件,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走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构建学校、二级学院(系)、教师和学生、社会用人单位“四位一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基于此,本文从问题出发,围绕教学质量监控标准、监控主体、监控内容、监控评价等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完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监控标准缺失
质量监控标准,即教学质量标准是衡量教学工作的一把尺子。它决定着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它的科学性和完备性是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基础。[1]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其终极目标在于更好地发挥本科高校的教学机能,提高和改善本科教学水平,满足高等教育服务对象的内在需求。[2]近年来,我国高校虽然在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精神引导下,注意到教学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但从总体来看,我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存在许多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才培养标准趋于同质化,重点本科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区别不大,缺少个性和特色。二是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建设等标准比较宏观、空泛,难以把握。三是各教学环节标准不明,或过于粗放,在教学质量监控时,很难按照标准对监控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质量监控主体单一
教学质量监控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质量标准、保障体系、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质量的监测与调控等一系列工作,它是一项环形闭合的管理工作,需要学校、二级学院(系)、教师和学生、社会用人单位共同参与。因此,教学质量监控主体应该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目前部分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仅是教学职能部门(教务处或质量管理处)在做,忽视了其他主体的作用。用人单位和学校在人才培养规格与质量上没有很好对接,供求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二级学院(系)只负责组织教学,接受学校检查,很少主动考虑教学质量监控建设问题;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控目前比较薄弱,督导督学、教师评学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等。德国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先行者和探索者,他们对教学质量监控主体的组成十分重视,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一般由校外专家、校内资深教授、科技人员和学生组成,学校教学质量自评报告和改进措施是由上述四方形成评估报告后再形成报告,[3]这样做下情了解全面,改进措施针对性强,值得我国借鉴。
(三)质量监控内容平浅
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虽已成为各高校的共识,但如何加强,怎样提高,各高校做法不一,其效果也就不同。目前部分高校在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上存在深度和广度不够,效果不够明显等现象。英国评估学家纽本(Newburn)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五种伪评估,即不求深入型、隐瞒问题型、另有动机型、表面文章型和推卸责任型,[4]这五种虚假类型评估在我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或多或少都有所存在,其中不求深入型和表面文章型尤为突出。教学督导本应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力量,但现在不少高校教学督导存在只督不导,导教、导学、导管成为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装饰品;听课制度各高校都有,有领导干部听课、教学督导听课、同行专家听课等,但现在基本上是只听不评不议,听者和被听者之间缺少交流,违背了制定听课制度的初衷,没有达到通过听课来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对实验教学课程的监控,往往只关注实验课的开出率,而忽视了这些实验课该不该开,综合性实验开出多少,实验课开出的效果如何;对课堂教学手段的监控,更多重视有没有运用多媒体手段教学,鲜有考虑这门课要不要使用多媒体讲课,其课件制作水平和使用效果如何等等。总之,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不能浮于表面,而应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做全、做细、做到位,做到影响教学质量的每一个环节。
(四)质量监控评价失范
教学质量监控评价,是指按照相关理论和标准,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业绩进行价值判断。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是保障教学正常有序运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工作状态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评价十分必要,它有利于规范教学行为和环节,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实现高校人才培养这一根本目标。由于我国高校实行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时间不长,许多工作还在实践和探索的过程中,对监控工作的评价目前还很粗放,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尚未完全建立,一般采用自我评价,或专家组考评投票等形成,这就难以避免主观性和人情票,失去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因此,我们必须从评价主体、评价导向、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筛选及权重分配等多维度去思考,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简单易行的质量监控工作评价体系,以保证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规范、长效。
二、完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量体裁衣,制定质量监控标准
标准是开展工作的引导员,是检验工作达成的质检员。质量监控标准,即教学质量标准对于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来说,它既是监控工作的方向标,同时也是衡量教学质量优劣的尺子。我国本科高校数量较多,类型多样,办学层次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教学质量标准的制定应遵循量体裁衣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实际情况,从人才培养标准、教学建设标准、教学环节标准等方面,因时、因材、因校建立教学质量标准。
在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方面,各高校应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以及自身办学积淀和特色,确立办学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做到人才培养标准与办学定位相一致,与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与学校办学实际水平相吻合,把自身办学特色寓人才培养之中。
在教学建设标准制定方面,应遵循教育规律,以市场对人才需求为目标,制定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建设等标准,这一标准应是动态的,应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特别在专业设置、课程开设、教材选用等方面,应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而变化,防止知识老化和教育失业等现象的发生。
在教学环节标准制定方面,当下质量监控侧重于日常教学运行和定性分析,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教学环节质量监控标准。我们要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分项制定质量标准,能量化的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定性分析措词表达要准确,要有监控观测点。如毕业设计(论文)可提供范文格式,提出论文选题、写作和引文的规范要求等。
(二)全员参与,建立多元质量监控主体
教学质量监控,一方面是依据质量监控标准,规范教学行为,对日常教学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加以调控,以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是通过质量监控,可预测在教学质量上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防和警示。教学质量监控涉及到方方面面,学校、二级学院(系)、教师和学生、社会用人单位都是质量监控的主体,人人都是质量监控的参与者。因此,每一监控主体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位置,切实履行质量监控的职责。特别是学校要与用人单位加强沟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人才需求信息;用人单位对专业设置、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提出建设性意见;二级学院(系)不仅是教学的组织者,更重要应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监控者,要根据学校监控工作的总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本学院(系)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校院两级督导组是教学质量监控的生力军,不仅要督,更重要的是要导教、导学、导管;教师既是被监督者,同時也是监控主体,在完成好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多方位给予学生指导,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多元质量监控主体应凝心聚力,通力合作,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监控的工作网络。
(三)内涵延伸,拓展质量监控空间
近十多年来,教育部分别组织了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这些评估对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控机制的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成立了本科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监控制度,聘请了资深专家担任教学督导,建立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但三次评估也发现,部分高校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三重三轻”。一是重监测、轻调控。对教学质量信息采集做得多,但对发现的问题控制和处理做得少。二是重制度制定、轻监督执行。监控制度一般都有,但贯彻执行力度不够,致使教学过程中常有随意调课、停课,上课不备课,不按教学计划授课等不该出现的问题。三是重教学环节的日常监控、轻深层次的专项评估。教学质量监控不能停留在保证教学秩序、杜绝教学事故发生的低水平上,而应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监控实效性上下功夫。为此,我们要深入思考,注重内涵延伸,深化监控内容,拓展监控空间,将监控工作引向深入。第一,深化监控内容。日常的教学运行监控各高校都能做到,但仅有这些还不能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而且这种深化没有上限,“上不封顶”。[5]譬如,领导、督导、同行不仅要完成听课的次数,还应有效地进行“评课”和“议课”;二级学院(系)不仅要完成日常的教学管理,还应定期对教学管理的业绩进行评估;实验课不仅要看开出率,还应看怎样开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出多少,效果如何;试卷检查不仅看及格率和评卷的规范性,还应看题型和命题质量,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如何;毕业设计(论文)不仅看写作的规范性,还要看立题的大小和意义,工作量的合适度,有无实验或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学生评教不仅看其结果,还应看评教的过程和对不太正常现象的分析与处理等等。第二,延长信息反馈长度。教学质量监控不仅来自校内,而需延长至校外,要通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调查,了解人才培养的信息,进而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三,转变监控重点,由日常监控向专项评估深化。日常监控是必要的,但专项教学质量评估,如专业、课程、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等评估,更能深入到教学环节内部,对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进行剖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上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科学规划,构建质量监控评价体系
以科学有效为导向,构建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开展质量监控工作评价,是保障质量监控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的重要一环。自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以来,质量监控评价一直是各高校关注的热点问题,但迄今为止,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尚未形成。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简单易行的评价体系是当前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工作。评价体系构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确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导向。在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构建时,要牢固树立科学的监控观,把监控是否科学有效作为评判监控工作优劣的标准,注重实效性和长效性。第二,制定分类评价标准。教学质量监控对象来自不同学科,学科的差异性决定了评价标准不能同一性,应根据各学科的特性,制定多维的质量监控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第三,采用定性与定量、动态与静态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衔接的评价方法。质量监控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它有时会随着时间的变化,状态会发生变化,有些工作可量化,有些工作难以量化,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时,应综合考虑,筛选评价指标。第四,完善诚信公正的评价制度。加强评价制度建设,在加大自我评价力度的同时,建立健全以随机、回避、轮换为基本原则的评委遴选制度。评价组可由质量监控主体代表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评价实行信誉制度和问责制度,[6]确保质量监控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提高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永恒的主题。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我们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视教学质量为学校的生命线;在工作上要研究质量监控的理论和方法,探索质量监控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举措。抓教学质量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只有这样,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才能培育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Z].
[2]康宏.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反思[M].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1.
[3]宋丽慧.德国大学生参加高校管理给予的启示[J].中国大学教育,2007(4).
[4]袁益民.教育评估的体制创新[M].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7.
[5]张德江.从教学工作评估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014(3).
[6]教育部關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价值的意见.教社科[2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