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迷信兵法不如依法经商
2017-05-30张育仁
张育仁
到中国来的老外,始终搞不清楚,中国的商人何以热衷于兵法。比如,我们学校有个外教叫詹姆斯,就时不时向我抛出这样的疑问。我说,这是我们国家的机密,既是商业秘密又是军事秘密,所以不能告诉你。
玩笑归玩笑,其实这老外什么都懂。
我后来告诉他,这是中国商业文化的神秘之处。不是素有“商场如战场”的说法吗?如果只是用来形容激烈竞争倒也很有些道理。可是,一些老板却不停留在这种理解上,他们认为古今兵法最核心的一个字就是“诈”——诈消费者、诈客户、诈合伙人。
难怪商场上悲剧不断,甚至飘着浓浓的血腥味。
经商的人是否必须先经过军事院校的培训,或者自己必须先自学全套“间谍课程”,才能在商场上杀出威风,赚饱腰包?对此我一直存疑。可是,现实中有不少老板经理之类的角色,几乎就是这样想的。
当然,他们进不了军事院校,也进不了间谍培训机构。遗恨之余,便大肆采购一些古代兵书、间谍秘闻,以及宫廷政变秘闻之类的书,来充实自己的书架和头脑。他们非常自信,用这些“兵法”或“秘方”,肯定会无敌于天下。不过,熟读各种兵法,深谙三十六计或者七十二变妙法的这些人精,如今有好多却成了阶下囚,被关在监狱里。当然,也有一些以“自裁”的方式“了斷”了自己。
何以落此下场?老张我认为,原因在于他们只懂“兵法”或者各种潜规则,而一点也不懂怎样去遵纪守法。
做生意还要讲遵纪守法?还要先买一些相关法律书籍来读?这难道不是傻帽?恕我直言,不少做生意的哥们姐们常常报以嘲笑,认为这是幼稚单纯的表现。
如浙江的某位总经理单先生觉得高智商的生意人绝不会去读这些“东东”,因为这“太书气”了。他最热衷于在“商战”中使用各种“兵法”,而且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把经商说成是“商战”,在我们这里似乎是“常识”。但詹姆斯这样的老外却认为不可思议。不过,类似单先生这样的老板却认为这是“没有开化”的表现。
熟读兵法,处处按“三十六计”行事,终于成为了一场大悲剧的主角。在一宗大交易中,他本以为巧施“诈技”就像往常一样大胜而归,谁知对方比他更懂“兵法”,让他连跳楼的心都有了。
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远不是别人的对手,“兵不厌诈”也不是自己的专利。回想起曾经与老外做过的几单生意,他才明白:还是和一点不懂兵法的老外打交道痛快!
事实上,像单先生这样的“商人”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并不是老外单纯,而是因为人家做生意讲究“一切按规矩办”。
在央视的“焦点访谈”中,我们看到单先生的经理室和会客厅的书架上挤满了各种各样的兵法、奇招、秘闻、绝杀之类的书,却找不到一本法律法规方面的书,不禁令人哑然失笑。因此,对这种不懂法规法纪的“商业军事家”的悲剧,我们实在难以同情。
相反,我倒希望与单先生有过同样想法的老板经理们应认真反思,引以为鉴。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诚信经济;是文明有序的交易,而绝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商战”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