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文化遗产的继往开来与当前意义
2017-05-30王琛發
王琛發
[摘要]每座建筑的历史文化源于建筑自身以及它周遭环境发生的各种人、物、事的变化。城镇或乡村的历史与文化,也是当地建筑文化互动互构与此消彼长演变的综合表达。这意味着,建筑本身或特定建筑与周遭环境互构形成的“场所”,是其整体景观地区的文化载体兼历史标征,让人们拼凑、诠释无从完整重现的过去,也藉此叙述过去、现在、未来的合理或不当。而汉语“古迹”的原来涵义重视“古”而关注在“人、事”之“迹”,这涉及华人传统思维方式,是以使用者/参观者的心意为本,带出具有情境感受的建筑之“迹”,以“睹物思人”、“触景生情”、“发思古之幽情”达“文以载道”之效。这样的观念,对于华人如何追随祖辈传统、活用建筑文化遗产,很有指导意义。而当前真相,一方面是“全球化”对各国国族建构带来“文化同质化”压力,另一方面是“全球化”和“国家体制”孕育的“流动空间”,还有国族建构引起的对待少数族群/地方社会文化遗产的态度,也冲击着弱势方原来的传统社会结构与社会价值,动摇其传承空间。这些群体如何认识与叙述自身文化遗产,涉及他们如何诠释与重构自身的历史定位、文化认知与社会生活空间,也涉及群体如何维续或扩大自身不论在物质、形而上领域的话语。
[关键词]古迹;建筑;少数族群/地方社会;话语;认同;记忆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54(2017)03-0025-08
一、建筑像凝结的语言,等待知音解放心声
建筑的意义就在于它们是由人类的活动所创造,又是为了满足人们各种活动需要而设计。由于建筑,哪怕只是建筑一道墙,无意识而无意义的空间才会因此转化成有意识而有意义的场景。从另一个角度说同样一回事:建筑物亦即其设计者、建造者与使用者的文化内涵的具象化体现,每一座建筑物自身的存在也都在述说着其建筑概念出现以来至今发生的各种变化;每一座建筑又因着它所处于的自然或社会环境的各种人事变迁,都与它有过极细微或极剧变的互动,使得建筑的存在成为人们的记忆坐标。人们借着对建筑景观的记忆和视角,回顾和叙述其周遭自然環境以及社会环境的历史变迁。
这可参考诺柏休兹(Christian Norberg-Schulz)最早在《场合精神——朝向建筑学的现象学》。诺柏休兹探索建筑设计如何把“空间”转化“场所”的现象学进路,是把空间视为由意识决定存在意义的“知觉场合”(perceptual field)。?譹?訛亦即说,环境中任何纯粹“物件”(object)只有与人心沟通,经由人们的意识去组织和赋予其内涵,方才会聚合(gathering)为人们心目中可以作用的“物品”(thing),再与人建立“感情”,生发出人们心中的自我存在感。由此可以引申解释,建筑本身作为“场所”,或者以特定建筑与周遭环境结合形成更大范围的“场所”,都是其边界以内整体地区的文化载体兼历史标征;人们往往是借着“场所”现存的一切,拼凑、诠释无从完整重现的过去,也借此叙述当前的合理或不当,未来的应与否。
中国古代的《晏子春秋·问上》早就提到“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不同族群乃至不同地方文化毕竟都是渊源于整个族群/地区长时间的历史演变,也承载了族群/地区历代以来共同积累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所以才会多彩缤纷,各自灿烂,并且导致各族群/地区对待生活方式与生存需要的概念不一;人们总是依赖各自的文化作思考,个人安身立命的抉择也总要适应本群体文化认同,如此才更安心处理自身与周围一切事情。可是,文化存在于人们意识与潜意识的作用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只能通过图像、文字、符号或者人们制造的实物去表达。因此,人们从实践过程表达“文化”,就表现在各种“术”,包括“术”的精神内涵、使用物质以及作业程序等领域。不论是“美术”、“艺术”、“医术”、“马术”以至各种“技术”,当人们具体学习或传播其中套路与义理,依旧可以归纳为文化的学习与传播。由此看,建筑作为实体形象,也是文化的表征。每座建筑从提出概念、建造,直到完成以后继续使用与维修,无疑都得依靠各种“技术”,由此也集中表达一处地方的人类是如何创造、发展、传播、学习、巩固本身文化,包括引进、融入,或转向其他文化。
而建筑的实践之会表达文化差异,其实即来源于各自的文化认同影响人们对生活与生存方式存有不同概念,导致每座建筑会伴随着当地文化变迁,留下不同年代的各类技术痕迹,相互结合,构成人们的历史感觉。由此看来,各国早期文明往往联系着当地早期城市的印象,何尝不是源于同类文化建筑物是组成城市景观的基础——人们一旦深处在城市空间,便会感受到所有建筑物的同时同在,是共同从各自的形态、装饰、布局到用材展现了当地各个时代生活状况以及社会变迁的相连与延续,由此演变成也巩固着地方上的文化认知。而人们之所以会对其他文化的建筑或场所各有感受,亦无非受到本身文化认同影响;他们面对眼前实体建筑各有回应,皆因各自心中生起自家观念。
概括而言,一个族群/地区的历史演变必与其地方文化的保存或演变相辅相成,一个族群/地区的文化演变也会受着地方历史上许多因素的影响。历代人们都趋向改善生活,他们也会因应着社会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在技术、艺术风格、空间布局等方面求变,以期改善或重新创造其居住或者使用的场所。并且,亦如大卫·哈维(David Harvey)写作《后现代的条件:跟进文化变迁的源头》(The Conditions of Postmodernity:An Inquiry into the Origins of Cultural Change),书中讨论时间和空间如何社会地建构,有说过:“各种独特的生产方式或社会构成方式,都会体现为一整组处在独特的时间与空间当中的实践和概念。”?譹?訛因此,当人们生活在不同社会文化结构,所体验的时间和空间存在形式各有差异,各族群/地方的建筑文化凝聚了当地社会时空观念,亦复如是。历史日久以后,在现存建筑物,或者旧建筑遗址,又或者历史文献,还是可能寻觅这些历年活动痕迹。所以,建筑无疑就像是凝结的语言,无声,却时时刻刻等着人类通过解释它们解放它们的心声,也凭借着它们的语言诠释历史和文化。只要知道建筑存在过,就有机会追溯相关建筑“人”与“事”的留痕。
所谓“人”,就是建筑有关的个人或者群体;所谓“事”,除了指个人或群体在建筑内外发生过的事迹,还包括建筑各部份用料、装饰、空间以及技术等相关故事——某些建筑部位的历史留痕对一般对着整体环境睹物思情的群众未必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行家眼中,却可能是支持科技史或艺术史的证物,佐证某段历史拥有的文化意涵。
更重要是,各种建筑物本就分布于人们生活环境周遭,每座不论大小的建筑也是和它们周遭的人事与景物互构,形成大众“生活经验”的存在;因而,各种建筑物的文化价值,不论来自历史、技术、美学和社会领域,都是带有“生活性”与“一般性”的特征,可能潜移默化居民对地方的熟悉与归属感,演化为族群/地区每代人生活记忆的传递。2008年10月ICOMOS在加拿大魁北克市召开年会(16th General Assembly and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Symposium),会中通过《保存场所精神的宣言》(Quebec City Declaration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以“place”(場所) 而不是“Building”(建筑)或“Site”(所在地点)去说明,亦表达出会方关注到建筑要结合周遭人、事、物而表现为“场所”,才可能涵盖建筑空间结合其外在环境的一切,表达生活、社会与精神等因素如何在其间互构互动整体场景。?譹?訛如此,相关建筑的“人”和“事”的共同记忆,也就赋予地方生活历史感觉,支撑环境的人文意义,带动社会认同功能。一座座老建筑在它们所处的整体场景之中发生的命运演变,陆续消失、转变其容貌或用途,都可能催动原来住民的精神归宿遗憾,导致原乡认同普遍失落。
无可否认,老建筑因此通常成为地方上引导居民感性兼理性归属的载体。建筑物的耐用期限经常是超过一般人类寿命,而相对于单凭视觉感受的文字或图像,建筑物可以提供人们全身全情投入其中的情境空间,其承载文化的方式,更可能激发“接近现场”的厚实感受。
还得同意,个体虽然可以从建筑物或场景感受历史文化厚实感,但彼此感受触动的程度不尽相同,并且是交织着个体原来秉持的文化意识,决定了个人对场景的认同或者抗拒程度。某些群体对自身的文化认同若到了极端地步,就不见得会欣赏承载其他文化的建筑实体,或竟然还可能激烈负面反应。这就说明为何一些全球公认的世界级文化遗产也会遭受人为破坏,也说明为何从联合国到各国地方层次都十分重视古迹,力从政策到立法以保护老建筑生机。
二、中西“古迹”涵义分歧,“遗产”意重触景生情
当代出版的《辞海》等通用的汉语词典,几乎都把“古迹”释义为古代建筑物或其遗迹。如中国建材出版社倪文杰、刘家丰编《现代汉语常用词辞海》,对“古迹”的解释就作“古代的遗迹,多指古代流传下来的建筑物”。?譺?訛而《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1》,引用了李白《登金陵冶城西北谢安墩》诗中的“冶城访古迹”,对“古迹”在现在的意义除说明是“古代的遗迹,多指古代流传下来的建筑物”还加补了“或具有研究、纪念意义的地方”。?譻?訛各种词典大致都提供给大众如此解说,说明现代一般对“古迹”的定义,显然大多统一在对称西方的“monument”概念;而西方“monument”的用词,又其实多用于指称各年代精英类建筑,对特定人事具有难能替代的纪念或见证意义,包括某些历史建筑(historical Buildings)的代表作,却不是一般的历史建筑。?譼?訛
如果单纯归类“历史建筑”,其范围广大,可以包括民居、城郭、关塞、市街、宫殿、衙署、书院、宅第、寺塔、祠庙、牌坊、陵墓、堤闸、桥梁、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像、纪念物、国家重要历史遗迹等等;也包括年代久远而淹没或埋藏地下,或部分残存的居住、信仰、教化、生产、交易、交通、战争、墓葬等人类活动旧址。然而,一旦这些现存或残存的历史建筑物被定义如《辞海》所言的“古迹”,其定义确不能单就建筑物的存在或形态去定论,其特征也不仅在于建筑或遗址凭着历史久远而堪为地标。古迹固然可因年代久远而受重视,但不能以“古”决定珍贵,还当考虑“迹”之价值,也就是指人类过去留痕所遗下的历史、文化意义,尤其应关注相关场所是否拥有强烈的“纪念意义”,或者其“独特性质”深具研究价值。如此,按照当代一般常用观念,西方“monument”或汉文字的“古迹”,区别于一般“历史建筑”(historical Buildings)的理由,或在于其过去痕迹反映某段重要历史,或在于拥有区别其他同年代建筑的艺术、技术或使用意义的特征,才有可能被考虑入列“monument”。这或更接近现代中文以古文“古迹”对译“monument”的那个含义。
在台湾地区,建筑学者汉宝德的主张显然也沿着建筑学界习惯以“monument”对称“古迹”的思路,主张古迹价值不仅在以“古”确定,而在于历史以来其“人的事迹”、“技术的创新”或“艺术的开拓”带出的价值。?譽?訛台湾地区另一位学者傅朝卿针对早年“monument”汉文译法纷纭,也提出过他的看法,认为“monument”对译汉文字“古迹”不很恰当。不过,他主要目标在讨论如何才是周全表达西文原有概念。他说:“根据 ICOMOS 及《世界遗产公约》,monument 应包含从历史、艺术、建筑、科学或是人类学的观点来看,具有价值的所有构造物(及其环境、相关的装置与内涵)。此定义应包含纪念性雕塑与绘画作品、考古地之元素或构造物、碑碣、穴居与上述特征之所有组合物。因此,如果勉强将 monument 译成古迹,就会过于狭隘,而中国大陆将 monument 译为文物或文物建筑,则又易被误导为收藏品,因此,考量国际文献中 monument 真正意涵,笔者决定译为‘文化纪念物,一则强调其纪念性质,另一方面,也可保留其于文化领域中的本质。”?譹?訛
把西文“monument”对应中文原来“古迹”,但思维中的概念已经是相应于西方现代历史观和文化思维逻辑,强调建筑或遗址是否能保存或还原本具的原真形态、物质条件、纪念性质(monumentality),尤其保存内涵的史学、艺术与科学价值,即Laurajane Smith所谓最初依靠西方中上阶层知识取向构成的“权威化的遗产话语”(Authorized Heritage Discourse)那整套观念。?譺?訛这样的观念除了影响UNESCO公约、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的宪章和指导原则,还影响着各国古迹法律与文化政策,左右了大众对建筑、城市、历史的相关互构的认知。?譻?訛进一步也影响了使用汉文字世界对“古迹”的定义与认知。
可是,翻阅唐朝释道宣《律相感通传》提到“古迹”两字,对比《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其中如《广东通志》、《河南通志》等各省通志记载《古迹》的部分,则会发现华夏传统自古对“古迹”另有定义,而其意义涵盖的范围虽一再演变又不离其旨。问题不仅在“古迹”的原意能否周圆地对称西文“monument”,也在于“古迹”并非现代生出的词汇,它在汉文语境有本身原来的意涵,未必等同于西方对“monument”的认知。
《律相感通传》提到了“涪州相思寺侧,多有古迹,篆铭勒之,不识其缘”,?譼?訛说明“古迹”在较早时代是指前人留下的书画笔墨或篆铭痕迹。上述《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1》“古迹”条引用李白《登金陵冶城西北谢安墩》诗中“冶城访古迹”句,只能说明唐代人扩大了原先用词的本来意义。不过,从李白诗文使用“古迹”称呼晋朝谢安曾经登上的土石堆台,显示“古迹”词意到唐代时已扩大到可用以指称建筑遗迹。然而,由此也证明,在华夏先辈的思维中,“古迹”一路来多层意义,不单指古老建筑之珍贵者。若翻阅《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记载各省《古迹》文卷,尚可佐证,古人遇到自然界的山壁石洞、海上河边,或甚至是一棵树、一块大石头,只要有过历史事迹、神话或传说,或有名人诗文以其景象为题材传颂于世,也都称为“古迹”。
在这个课题上,侯松和吴宗杰2012年联名发表的《古迹与遗产政治的跨文化解读》尝试解读《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收录的诸省通志,厘清古人的“古迹”定义,颇为深入兼有启发。作者发现,中国传统古迹观念,对“过去”及其意义价值的思考,中华传统的“古迹”认知是立足在流动的、多样的、情景化的意义/价值思考,而不像Laurajane Smith批判的那种“权威化遗产话语”立足在某一些学科视角观照下获得内在的、恒定的、普世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华人传统的“古迹”依次也难以依赖量化、标准化、范畴化或形而上去讨论与界定。?譽?訛
以《文渊阁钦定四库全书》为例,孙灏、顾栋高等编纂的《河南通志·古迹》,其小序开篇便有说道:“上古之君子,德泽加于民,名声流于时,匪独垂竹帛炳丹青而已也。其生平所经历与钓游处,往往使人凭吊流连而不能去,岂非以其人哉?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譹?訛而郝玉麟修、鲁曾煜编纂《广东通志·古迹志》,其小序对古迹释义则说:“古以迹传乎?抑迹以古传乎?自开辟以来,高山大川,幽岩邃壑,岂不称古?而非迹也。迹也者,前人所留之轨、所履之辙而迹遗焉,故曰迹也顾迹亦何时蔑?名臣巨卿之所登览,骚人词客之所留题,台榭碑铭非不林立,然而当时艳之,没即已焉,则又迹也,而非古也。惟夫九成之台,伏波之柱,投砚沉香之浦,溪记鳄鱼,峰名白鹤,千百世下,见者犹低回留之不能去。至于梵迹仙踪,若浮丘丈人、朱明抱朴、曹溪大鉴,其迹虽殊,而古则一也。”?譺?訛
可见,不论《河南通志》或《广东通志》,“古迹”概念固然有注重“古”的重要,而核心关注真如笔者上文所说,其实倾向于“迹”。但《四库全书》关于“迹”的概念却不限制在西方人称为“monument”或“historical Buildings”的古老建筑或是遗址,尚可包括古人“经历与钓游”的自然景观。而且,依据这两篇文字的行文脉络,所谓“迹”主要还是指向“人”與“事”,而不在建筑或自然景观;其重点更放在“古事”必须能通达今人心识,能让后人触景生情,油然生起感受,才算“古迹”。尚且,以上观点显然认为,不论过去的人事是否历史可证,或神话,或传闻,古代人事不曾留痕的,就不是“古迹”;今人若知其说而不可能往见的,也不成“古迹”。由此可议,古人心目中的“古迹”观念,不见得需要考虑“建筑物”,当然也无须重视建筑物或遗址的物质材料、造型、技殊、艺术等。
这样一种态度的建筑文化观,固然可以把一时一地的建筑实体或者建筑群体视为眼前景观的地理坐标,但观察者从建筑感知文化,所重视是建筑与周遭人事结合营托出的整体或局部景观,由此塑造对现场的过去记忆或现在认识。换句话说,定义“古迹”的重点不在其物质构成而在能有情境。其间,或甚至可以把建筑不再存在的遗址作为眼前对象。人们在现场,就是用六感去感受眼前建筑和内外景物交织,或对建筑早已经不存在的整体景观也能发生感觉,用心体会“过去”的“痕迹”,完成个人心灵朝着历史文化的互动与交汇。
因此可能概论,“古迹”历史以来在汉语语境的本文字义,似乎更贴近当代西方文字所谓“Heritage”的定义,也就是现下中文翻译常用的“文化遗产”,又或者日本文译称的“文化财”。按照“Heritage”的概念,则不论当地是否拥有建筑实体,只要其“迹”继续影响着后人,就是“Heritage”,或汉语翻译的所谓“文化遗产”;分别于只在现场的“迹”是单存“物质文化遗产”抑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理想的境界,当然是相关现场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获得良善保存,互相支持着相互的持续发展。而一旦强调大众地方生活经验的周遭存在着“文化财”或者“文化遗产”,也该注重这个词汇不论在西方原文或汉、日语译文,其定义都带有“继承”、“当代可持续使用”、“可留给后人”等全套涵义。如此,对“物质文化遗产”当中的“建筑文化遗产”就应该有所发挥,不能错把祖先留下的珍贵建筑视作失去当代使用功能的庞大“老古玩”,而必须考虑更周到:既要做到长期维护建筑硬体的传统味道,又要充分活用内外空间维持建筑生气、文化生机。
在华人传统中,这样的概念适用于宫观寺庙、宗祠、会馆、书院,乃至人们逢年过节周而复始举行仪礼慎终追远的墓园。说透彻点,这些场所本来俱是具备生命教育、家风教育、社会教育、民族教育等多重功能意义,是承载整体文化思维的载体,对人们在“当前”向着“过去”的对话而言,它们都是“古迹”——古人留下物质或非物质痕迹的表达载体,息息相关过去到未来使用者的生活经验以及生命体会。现代人既然传承了祖先辈留下的“遗产”,就有义务延续“遗产”原来的物质与精神财富的功效,确保建筑实体与空间使用的生生不息,也以此中所营造的人气、生气造福所在地方,并且成全原本因此代代相传的文化认同因素不受消减。
尤其还应回归汉语文“古迹”本来涵义,其之重视“古”而视“人、事”之“迹”作为为景观意义之本,实涉及华夏传统思维方式对待个别文化遗产到地方整体文化景观之理想,根本目标显然以使用者/参观者之心意为本,期待古迹能感染大众“睹物思人”、“触景生情”、“发思古之幽情”以达“文以载道”之效。这样的观念,对于华人社会如何追随祖辈传统活用建筑文化遗产,很有指导意义。
三、诠释古建意味再现传统,活化使用维续群体话语
当今建筑文化遗产的保存,其意义在人们可以通过建筑实体去重新认识相关的文化历史,在持续认识的过程中重新整理储存于建筑实体、社区与使用群体脑海之中零散、失序的集体记忆,由此亦有助拥有/使用建筑文化遗产的群体,他们可能通过再现(representation)空间更清晰本身文化传承,构建身份认同。
无论如何,历史记忆,包括对各别建筑乃至整个或乡村历史以来的景观叙述,在某种程度上是依据社会现实状况与现实需要,具有选择性和构建性。这恰恰反映出作出叙述的相关群体当前状况,以及他们持的历史认识、社会意识与文化价值。正如萨姆·温伯格在《制造意义:世代之间的回忆是如何形成的?》一文中谈到:“历史事件细节并非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逐渐淡忘了,而是无论人们想起或忘记过去的什么,都要通过当今的事件以及对它们的解释,对被回忆或忘记的东西进行一番加工:从国家的回忆政治到电影和小说的情节,直到抛弃过去的某些东西,并让某些东西保持待用状态(这是一些无形的社会需要),无不如此。”?譹?訛所以,我们对待建筑文化遗产的态度,如果采取扬·阿斯曼在《集体记忆与文化认同》一文关于“文化记忆”的界定,可能反而显得客观。在扬·阿斯曼看来,城市文化记忆“是‘每个社会和每个时代所特有的重新使用的全部文字材料、图片和礼仪仪式……的总和。通过对它们的‘呵护,每个社会和每个时代巩固和传达着自己的自我形象。它是一种集体使用的,主要是(但不仅仅是)涉及过去的知识,一个群体的认同性和独特性的意识就依靠这种知识。”?譺?訛
在此不妨再借助参考维斯曼(Leslie Weisman)在《设计的歧视》书中把空间划分为“物理空间”、“社会空间”以及“形而上空间”的三层领域说法。维斯曼把这三领域的合构视为结构人类经验和界定人类现实的象征世界,认为三个空间当下都深受男性经验、意识的控制,其父权象征结构便是把人类区分为富裕/贫穷、年轻/年老、男人/女人、劳心/劳力等对立群体的二分法(dicchotomy),创造出一种合法支持、剥削人类,维持男性主导的社会系统。她因此结论:空间提供了一个架构,以便思考世界和身处其中的人,直到人们知道自己在哪里,才能理解自己是谁。?譻?訛维斯曼文字上固然表述西方女性主义立场,但她也是回应着当代西方长期主导世界的父权主义意识,说明如此意识形态的延伸和影响,以及其所造就的各领域观念并不等于真相。正如她说:“那些拥有权利去界定他们社会的象征世界的人,便符合逻辑的也拥有了创造一个世界的权力;在其中,他们的偏好、信仰和操作程序不仅具有支配性,多数人不加怀疑地接受和肯定。”?譼?訛
由此引申,当这个世界不断的变化源于人们对从物质到社会资源分享的各有需要,又源于人们都在不断运用权利去界定自身的象征世界,而掌握着的支配权的思维方式又是往往受着把問题对立的二分法观念左右,问题不见得仅仅发生在文化遗产保护,也可能因建构权力主流叙述的过程极为强势,与少数民族/地方记忆互相矛盾,扰乱了人们的环境感知与时间认知。在那些存在或族群或阶级或性别鸿沟的国家/区域,不同群体身处同样政经体系主导的共同区域,遇到上述萨姆·温伯格所谓“制造意义”以及扬·阿斯所谓“文化认同”的课题,互相就不一定能够互动建构一致的记忆。文化遗产的问题一旦涉及某个国家或区域少数族群/地方历史的建构,并且在过程中不能避免要向着全球以及国家历史观念对话,这时候,大众的记忆属于谁的记忆?集体记忆如何建构出来?背后还真有许多尚待讨论的课题。
论及全球化过程,它意味全世界各地的族群、社区、城镇、区域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逐渐结合一起,形成穿透以至改变地方社会的压力;而全球化到互联网络等通讯设施不断消除空间障礙,也会更加激化自19世纪方才发明与流行的近代国族概念,导致主流权力/话语机制更关切凝聚想象的共同体,成就国族主义(nationalism)认同。因此,提倡国族主义的机制在编织国族文化传统过程,不得不有意无意对抗全球同质化的压力,又必须强调领域内国族文化的同一,如此趋势,最容易引发的偏差,就是主流群体的国族论述一旦陷入非此即彼的二分法,终究会难以兼顾考虑少数群体/地方性质的历史文化。少数族群/地方社会相对于全球化与国家机制支配着社会秩序与规范社会生活,如果想要能尽力维续文化遗产,在自身活动范围维续祖辈传统的空间意义,也就必然呈现出“在地化”(localization)回应“文化同质化”(cultural homogenization)的张力——其综合情况,就在于拥有古迹的群体在地方上的社会结构与社会价值正受到“全球化”与“国家体制”孕育的“流动空间”动摇,而群体则通过维续原地文化遗产,相对于其他群体或者其他地点,重构叙述祖辈传统的社会空间与社会生活。
少数族群/地方社会既然面临全球化的情境,又要面对国家体制底下的多元社会,保存与维续先辈文化遗产,其意义亦相关自身的自保自强了。其古迹或文化遗产不能困局于建筑物与周遭环境的物理空间,还应重视扩大“社会空间”以及“形而上空间”的领域,尤其是在这两个空间领域,不一定要活在他人的话语,必须知道自己在哪里?自己是谁?尤其,当地方发展都是处在新的全球经济影响,人们身在“地方”(place)这种过去相对固定的空间状态或观念,正很快在演变为“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的过程,让人们感受到置身在国际资本流动的抽象市场(market)已经是种实质的生活,决定了“人心”到“场所”的面貌都会在各领域出现全球流通的冲击下演变。?譹?訛这又是少数族群/地方社会在自己的原土地保护文化遗产,通过文化遗产建构具象的文化认知与认同,遭遇的新情势;尚涉及到人们建立自己在生活地区的“当地”感觉,总离不开的安身立命需要。
再应关注,当代许多国家/区域,主流话语固然会朝向巩固以主流族群自身为主体的话语体系、认知体系,但少数族群/地方文化的建筑文化遗产,也可能满足人们渴望多元的享受真实的社会关系与公共生活,会回应着全球化的资本与消费流动,因着观光客众多得到重视与发展。而按Boyer的说法,许多争取成为经济主导的中心城市最终将重视保存文化遗产视为必须,实际上是由于古迹已成为必要的提升形象手段,用在竞争剧烈的全球市场吸引外资和旅游客。?譺?訛因此,对那些拥有和维续文化遗产的特定群体/地方社会来说,经营文化遗产,受到内外边人群欢迎,包括引来许多游客,都有利他们回应从全球化到国家权力/话语的不确定性,成为向着内外喻示“我继续在”、“我必须在”的一种方式。然而,当破旧的仓房、工厂、监狱作坊改成购物中心、夜生活场所等用途,除了也是转换人们原来记忆朝向新的认识,发展地方旅游并不绝对有利维护文化遗产,古迹空间与设施过度被游人消耗、外人涌入造成的交通与污染负担、投靠猎奇心态的虚假故事、因应旅游改变的地方生活形态,都会带给地方原生文化形态各种伤害。由此也印证,如果历史文化元素可以演变为购买乡愁、传奇与怀旧情怀的观光消费,世界各地文化遗产遇上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困扰就在于文化资产的“产业”性质太受瞩目,导致受到明显的营利观念干扰。
针对国家意识、城市经济、观光营利等等因素如何影响民众原有话语权力,台湾地区夏铸九的《古迹保存在网络社会中的新想象》可供参考。?譻?訛夏铸九在文中并引罗伯·修宜森(Robert Hewison)批判“观光旅游与保存之迪斯尼化”的言辞,认为这样会有益提醒大众:人们需要从历史诠释的角度,警惕以文化遗产保存去重现的乡愁与爱国心,因为这过程可能强化政治顺从,也常常隐蔽社会与空间不平等,造成了营利主义与消费主义。但他在说明罗伯·修宜森对提高有所裨益的同时,接下去也引用约翰·厄雷(John Urry)对类似前者论点的批评,说这是传统知识菁英对待大众文化的悲观。在约翰·厄雷(John Urry)看来,参与式的保存计划,不只是知识分子的记忆,而是更多人的记忆,可以让文化遗产保存同时成为具有动员潜力的反权力项目,让大众有机会阐明另类都市意义,也因此有机会建构出新的动态的历史场合,对抗扭曲保存意义的异化空间。?譹?訛若按此说,如何认识自身和自身的文化遗产所处的空间脉络,由此展开相关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叙述、保存与维修,就不单是对待历史的责任,而是当前实践的议题了。
总而言之,保存与维修建筑文化遗产常见有三种主要的指标方向,它们在具体的情况下可能结合一块,也可能互相矛盾。从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话语出发,文化遗产可以成为建构国族认同的工具,也可能因不符合上层人物心中有既定议程,竟然不受承认是“文化遗产”;从弱势族群/地方居民的立场出发,地方上老建筑或地景是居民世代生活的共同记忆,早已默默在维续或重构族群/地方社区认同,也可能转化为群体争取文化认同与社会空间的动力;从城市经济需要,重构传统,包装历史与传统文化元素,满足乡愁、怀旧、猎奇等情怀,有利吸引外资和观光游客。这三个指标方向,经常由于人物或单位各有心思,各自受到侧重;要如何在三者间平衡,或决定孰重孰轻,还可能呈现出政府、拥有者、社会团体、地方居民等多方意见互相角力。
而就当前趋向而言,至少应注意到两个有利少数族群/地方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局面:
一、联合国相关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的指定目标,关注到世界性的古迹破坏与地方文化意义丧失,已经不再针对西文“monument”对称的所谓“古迹”或者历史建筑,而且包括了重要人事活动的遗址(sites)以及文化地景(cultural landscape),犹强调在文化地景把古迹再使用,以及传承现存的传统,这是重视历史意义的诠释,又是较能对话汉文字把“古迹”指称整体情境而非建筑实体的定位。
二、当前全球化的新形势包括了信息技术其支配性的社会——技术范型,网络社会出现的多元多种类的通讯方式,都是以“真实同时”(real time)全球流动,已经修改了大众接受与传播的经验,穿破了权力对于任何有限地区的从物质、社会到形而上空间的控制,也正在重新塑造社会行为与象征的过程。古迹保存被迫得响应技术的升级与理论的深化。少数族群/地方社会对自身的文化遗产的认识与视野,内部与外部的对话,都有了扩大空间的可能。
不过,若要讨论文化遗产的保存与维续,它归根到底是一种社会营造大众生活空间的方式。从社会如何记忆、如何追寻记忆、如何选择记忆,一个群体会维护本集体的建筑文化遗产,毕竟离不开群体对地方空间世代遗传着眷恋之情,有份珍惜。从华人文化思维出发,他们还会提到这是要给祖先和后人负责,留个交待。尤其在多元社會,各族群建筑文化遗产能同现于一个区域,各自保存实质空间,各自延续生机,整个多元色彩的文化景观便是在诠释也在肯定原来的社会历史真相,足可维系着维护地方社会的结构与动力。正因如此,当代维护古老建筑,不见得仅仅停留在研究建筑实体,或者满足于技术上修复硬体,还须要同时考虑调研古建过往、将来的地方关系,以期能够成功长期动员,把建筑空间活化与再使用。这样一说,建筑文化遗产的历史与文化诠释,特别是再现与诠释各部分空间意义,就越来越显得关键。
(责任编辑: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