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十大辩证统一性
2017-05-30李辉
李辉
[摘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提出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治国理政方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阶段性理论成果。“四个全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哲学智慧,其辩证统一性体现为十个方面: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辩证统一;真理性与价值性的辩证统一;科学性与革命性的辩证统一;继承性和发展性的辩证统一;系统性与协同性的辩证统一;战略性与方向性的辩证统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统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辩证统一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7)04—0112—08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当前现实国情提出来的。“四个全面”是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阶段性理论成果,它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
一、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体现出深刻的理论逻辑,又体现出厚重的历史逻辑,体现了理论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进程的一致性,是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
从理论逻辑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已经形成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理论逻辑基础,确切地说,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基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础上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反映了理论的逻辑进程与客观现实的历史的内在一致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对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修正和完善;全面深化改革是对邓小平理论关于改革思想的深化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对法制体系①和治理能力的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进一步深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保持党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必然要求。
從历史逻辑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中国现实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预期是以当前生产力水平所能产生的财富为基础的,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由“建设”到“建成”反映了执政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多个方面。就其历史来看,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是以当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为实践基础的,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必要性则又体现为对当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的弊端和桎梏的破除。全面依法治国则是对历史上因法治欠缺导致的深刻教训的警惕,也是对中国法治历史发展必然规律的顺应。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出党自身对当前党情的深刻把握,“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全面从严治党立足于长期对党的建设的重视,又是对党在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方面的进一步提升,也是确保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性的现实要求。
二、理论性和实践性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治国理论源于中国现阶段的政治实践,又服务于中国现阶段的发展。马克思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政治中的实践也是以其满足现实需要、解决现实困境为依据的,其治国理论是以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为基础、又反过来指导社会主义建设,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重要环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统一,体现了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辩证统一。
理论和实践时刻存在脱节的危险性,理论与实践一旦脱节,将会导致实践活动的不成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是一种目标诉求,又是一种理论导向。它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立足于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奠定的物质基础,立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奠定的工业基础,立足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以及建设实践,立足于党的十五大至十八大以来关于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全面深化改革理论则是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所获得的伟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是立足于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全面从严治党则是立足于对党情的具体把握。“四个全面”体现了理论性和实践性的辩证统一。
三、真理性与价值性辩证统一
“真理”是主客观一致的哲学范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蕴含的真理性以实践为检验标准,即来自于现阶段的具体实践。具体地说,来自于小康建设的实践,来自于改革的实践,来自于依法治国的实践,来自于从严治党的实践。因此它的真理性就体现为这种治国理政的战略部署与中国现阶段特定世情、国情和党情相符合。“‘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在“价值”中蕴含着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而表现出的有用性。在“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方略中,这里“客体”体现为小康社会的物质和精神实惠,体现为全面深化改革所获得的具体实惠,体现为法治中国建设所形成的权利和机会选择实惠,体现为党在先锋模范作用下带领全体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惠。这里的受益“主体”则是全体人民。因此,“四个全面”体现了对于现阶段客观国情的科学把握,又代表和满足了人民的价值诉求,因此是真理性和价值性的辩证统一。
四、科学性与革命性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阶段性理论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新发展,在哲学上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具有科学性。“四个全面”的惠及主体毫无疑问是最广大人民,“四个全面”的革命性体现为对于现实世界的改造,即体现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不断发展,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因而具有革命性。
从科学性来看,“四个全面”的科学性需要通过实践性来检验,因此自始至终也就体现为实践的过程。其科学性以实践为检验标准,贯彻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以及实事求是的理论品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立足于现实实践,又致力于经济、法治、文化和生态的进一步提升。改革由问题倒逼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深化,“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动力,改革是一场革命,“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全面依法治国立足于现实的法治实践,其推进也需要在法治实践中来进行,其效果和科学性也要通过实践来检验。全面从严治党立足于当下的党情和执政实践,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保证。
从革命性来看,“四个全面”体现为对原有束缚体制的革除。“四个全面”的政治立场是谋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经济方面要求对束缚生产力的生产关系进行解放,进而解放生产力,在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方面有“破”也有“立”,即破除不利之制,建立有利之制。全面深化改革是对束缚发展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弊端、社会治理体制以及生态文明制度弊端的革除,革除中又有建立,最终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对法治中国构建进程中弊端的革除,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党内可能存在的“变色”和“腐化”的革除,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整治,“对那些无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腐败分子要坚决从党的队伍中清除出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根本的政治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分别蕴含其科学性和革命性,“四个全面”的施政方略在施政实践中不断达到科学性和革命性的辩证统一。
五、继承性和发展性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和实事求是的品质,体现了继承性和发展性的辩证统一。
“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維,包括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反映了我们这个时代的要求,因而与革命时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建设时期都有所不同,也与改革开放初期有所不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是继承;由全面建设小康到全面建成小康的部署,这是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承接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这是继承;同时又致力于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承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期积淀,这是继承;又致力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承接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建的重视,这是继承;又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党建战略有了新的完善与发展。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了继承性和发展性的辩证统一。
六、系统性与协同性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四个方面相互关联构成一个整体系统,每个方面又是一个子系统,因此在推进和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既要把握整体系统,又需要把握各自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只有这样才可以发挥最大合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四个全面”是系统性和协同性的辩证统一。
从系统性来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艰巨繁重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保证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四个全面”是一个整体,各个子系统相互贯通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动力系统”;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治理系统”,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各个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政治“保障系统”。
从协同性来看,“四个全面”需要相互协同、相互贯通以及共同推进,才可以实现最大合力,这就需要四个方面的科学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动力,又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法治保障,还需要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政治保障。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和改革开放后三十年是一个系统,需要正确看待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时期,它是一个整体,“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在把握协同性时,还需要避免陷入“党大”还是“法大”的误区,坚持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治国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指出:“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为从严治党提供法律依据,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则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需要系统把握,又需要协同推进,是系统性和协同性的辩证统一。
七、全局性与方向性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既体现全局性,又体现方向性,是全局性和方向性的辩证统一。“四个全面”作为当前施政战略,需要放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去把握。在具体实践上,“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首先要有全局观,对各种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又要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此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一个阶段性目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来协同推进,而这三个“全面”又具有长远的历史性,不管是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抑或是从严治党,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任务,而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坚持方向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社会”方向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方向;全面深化改革,这个改革方向是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此,习近平指出:“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从严治党,是要保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模范性和战斗性,保证我们的旗帜永不褪色、永不变色,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全局性和方向性的辩证统一。
八、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统一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由法的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念形式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施政战略产生于特定的社会存在,反过来又推动社会实践的发展,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产生于当下我国所取得的成就,归根结底取决于当下我国生产力和生产水平的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理论产生于当下我国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方面的现实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提出以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实为基础;全面从严治党植根于当下党情的现实需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反过来推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反过来指导改革的实践,最终保障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反过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完善,进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反过来推进党的治理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模范性和战斗性,进而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顺利实现。因此,“四个全面”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统一。
九、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蕴含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品质。邓小平曾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源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体现的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蕴含“整体性”和“分别性”两个维度。
一方面,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整体性来看,体现出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其普遍性表现为,它本身产生于中国现实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其特殊性表现为,它是在当下的世情、国情和党情下产生的,必将服务于当下特定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因此,它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另一方面,“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分别来看,每个“全面”作为子系统体现为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从普遍性来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体现为对整个当前社会发展目标的普遍指导意义,但是就特殊性来看,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省份乃至于每个家庭和每个个体又具有特殊性和差异性,因此全面建成小康不是同步小康,不是同等小康,而是在时序上有差异的小康,最终实现整体的全面小康。全面深化改革也体现为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改革涉及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和生态等方方面面,这里全面深化改革就体现为普遍性的指导意义;但具体来分析,涉及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和生态等方方面面的改革又具有特殊性和差异性,因此深化改革也就体现为特殊性。全面依法治国也体现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全面依法治国涉及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又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各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就致力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言,具有普遍的理论性,就分别涉及各个领域来看,又具有特殊性。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持久延续,它是由党的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的,也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自革命、建设、改革以来,都强调党的先锋模范和引领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發展始终,具有普遍性意义。从特殊性来看,每个时期的党情又有所不同,因此当前从严治党所采取的对策也必然具有特殊性。
十、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蕴含着客观规律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思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是对改革规律的科学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是对法治规律的科学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科学把握。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调动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需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力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坚持党的领导,需要发挥党集体的引领作用,这也是由党的宗旨所决定的。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发挥执政党和民众的主观能动性,就执政党来说就要依法治党、从严治党,对党员的要求除了一般法律,还要遵守党规党纪,另外需要提高执政党的法治理念和治理水平。就民众来说,要树立民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自觉,要让人民群众信仰法律,要让人民群众形成法治自觉。全面从严治党,要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树立党规党纪意识,治党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需要深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契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反映了对社会发展规律、改革规律、法治规律以及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施政战略,可以最大化发挥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党集体的智慧,调动人民群众力量形成合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 肖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