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初探
2017-05-30邸乘光
邸乘光
(摘要]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設思想是在其领导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的发表是该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方针原则、抗日民主政权建设中的三三制、共产党同抗日民主政权的关系、根据地四种力量的联系与配合、政府在群众运动中的地位和态度等重要方面。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具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把政权建设置于根据地建设之中、坚持党的领导与民主精神相统一等基本特点,不仅指导当时的晋冀鲁豫边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获得了巨大的成效,而且也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主张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党政关系、建设民主政治的重要思想源头。
[关键词]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17)04—0040—11
政权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在抗日战争期间,为了搞好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中共中央发布了一系列指示,阐明了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邓小平在贯彻党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方针政策、领导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过程中,联系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实际,对抗日民主政权建设问题作了很多论述,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经历了七十多年的历史烟云,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仍然闪射着真理的光辉。
一、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的形成过程
1937年7月,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严重危险。为了全民族的利益,经过中国共产党的努力,国内实现了第二次国共合作,形成了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根据同国民党达成的协议,中国共产党将中国工农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开赴抗日前线。1938年1月,邓小平由八路军总政治部副主任调任一二九师政治委员,师长为刘伯承。一二九师深入日本侵略军占领区的后方,以太行山为中心,依托山区,向平原发展。邓小平和刘伯承率部在太行山站稳脚跟后,分兵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武装,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创建了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接着,又率部越过平汉铁路,东下冀南平原,开辟了冀南抗日根据地;此外,还先后建立了太岳和晋冀豫抗日根据地。在开辟和创建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艰苦历程中,邓小平不仅同刘伯承一道建设部队,挥师杀敌,而且还领导着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工作。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就是在创建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领导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邓小平高度重视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并以极大的精力抓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工作。1938年2月,他到一二九师任职不久,即同师参谋长倪志亮和中共中央北方局组织部长彭真、中共冀豫晋省委书记李雪峰等人一起研究怎样创建敌后根据地的问题,并就建立敌后根据地的三个条件及其相互关系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根据地首先是为抗日而建立的,要抗日就必须有武装;根据地是一个地理区域,要使根据地在一个区域存在和发展,就必须有政权,以领导根据地的各项建设;根据地必须在群众发动起来参加到抗日斗争中才能建立和巩固,因此又必须有群众,所以,“我们党在敌后创建根据地,必须要有这三个条件:武装、政权和群众,缺一不可”。后来,邓小平又在不同场合反复阐述了这一思想,对一二九师的工作和晋冀豫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38年4月21日,毛泽东、张闻天、刘少奇致电朱德、彭德怀、刘伯承、徐向前和邓小平,指示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有计划地系统地去普遍发展游击战争,并广泛组织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同时要求“在收复的地区应即建立政府”,“这些政府由上级或司令部委任,或由民众团体推选,都跟随一个游击队行动,发布简单的布告与法令,组织民众抗日斗争,镇压汉奸,保护民众利益,帮助部队筹措给养等”。同年5月下旬,邓小平由中共冀豫晋省委、晋中特委负责同志陪同巡视晋中,具体指导该区党的建设、游击战争、民运、建政和统战工作。到月底,晋冀豫边区普遍建立了地方党组织和抗日民主政府。邓小平提出的创建根据地所需要的武装、政权、群众三个条件基本具备,晋冀豫抗日根据地不仅得到了切实的巩固,而且为下一步扩大和发展冀南抗日根据地打下了可靠的基础。
为了尽快在冀南建立起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的各级政权机构,以更好地适应冀南抗日斗争形势的发展,邓小平领导、指导加紧进行县级及县以下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工作。1938年7月上旬,他与在冀南的中共冀鲁豫省委书记李菁玉一起研究政权建设问题,并作出决定:由中共冀鲁豫省委负责建立和改造各级政权,各部队抽调大批党员干部到各县协助地方党组织进行基层政权的改造工作;并派最得力的干部到县一级政府去工作,清除政府中动摇的阻碍抗战与群众运动的分子,提拔积极分子,充实抗日民主政权。到8月初,冀南县一级政权已基本被共产党和八路军所掌握,建立冀南地区统一的行政领导机构的条件已趋成熟。8月10日,邓小平与徐向前、宋任穷及中共冀鲁豫边区省委负责人研究,提出立即建立冀南行政主任公署的方案。8月14日,在邓小平的指导下,有冀南和正太路以南冀西51县军、政、民代表参加的各县代表会议在南宫召开,选举产生冀南行政主任公署主任、副主任,冀南行政主任公署成立。
为了更好地指导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邓小平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指示精神,联系太行抗日根据地的实际,在实践中总结提出了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必须坚持的一些基本方针原则。这在他用半个多月的时间撰写、于1939年5月15日写成的《在敌后方的两个路线》一文中曾作过系统阐述。
在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日本侵略军以更大的兵力进攻八路军和我华北各抗日根据地,国民党也不断加剧在太行区同我军的摩擦。阎锡山经过长期准备,于1939年12月制造了山西“十二月事变”,掀起抗日以来第一次反共高潮,大肆摧残抗日民主政权和抗日救亡团体,屠杀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此时,巩固太行根据地就成为坚持华北抗战的战略任务。而要巩固太行根据地,就必须使太行山的政权真正统一。为此,1940年4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在黎城召开太行、太岳、冀南地区高级干部会议,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重点讨论了根据地建设的统一与政权问题,提出了建党、建军、建政三大建设与积极打击敌人“囚笼政策”的任务。邓小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首次提出建立晋冀豫边区政府的主张。会议决定成立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简称“冀太联办”),并逐步筹建晋冀豫边区政府。同年8月1日,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在黎城县西井镇召开成立大会,宣告正式成立。同时明确“冀太联办”是晋冀豫边区的最高政权机关。“冀太联办”公布了《施政纲领》,还邀请全区军民代表、士绅名流、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组成行政会议,行使全区最高民意机关的职权。至此,晋冀豫边区抗日民主政权已具雏形。
抗战以来,随着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各種不同形式的抗日民主政权也随之建立了起来,并逐渐取代了旧的反动政权。抗日根据地政权的建立,对团结各界人士,动员和组织人民进行抗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初期的抗日根据地政权还是很不健全,一些地方既没有建立正式的民意机关,也没有统一和规范的民选制度;有的地方还存在着排斥党外人士,不善于同其他进步抗日阶级、阶层合作的关门主义倾向等。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于1940年3月发出了《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我们在华北、华中等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是“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同时规定,抗日民主政权在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对于中央的这一重要指示,邓小平极为重视,并在其领导的晋冀豫抗日根据地认真贯彻落实。同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北方局出版的《党的生活》第26、27期上发表《迎接1941年》一文,明确提出在1941年必须努力于建党、建军、建政“三大建设”工作。其中,在建政方面,邓小平指出,建设我们抗日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重心应放在掌握和贯彻统一战线政策,正确执行“三三制”原则,首先完成村区的民选,树立民主政治的基础。
进入1941年以后,晋冀豫根据地的政权建设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不仅普遍进行了村选,产生了村政权,而且选举了边区参议会议员,召开了临时参议会,正式建立了边区政府。同年2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开会讨论成立边区政府的问题,决定由邓小平代表北方局向“冀太联办”提出召开临时参议会,正式成立晋冀豫边区政府的建议。3月16日至4月5日,“冀太联办”召开第二次行政会议。邓小平在会议开幕当天代表中共中央北方局致电会议,提议成立晋冀豫边区临时参议会,并强调指出:“抗日根据地的建设与巩固,其中心环节,因为民主政治之树立与发挥,以及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之认真建设”,“建立统一的有权力的晋冀豫边区参议会实为刻不容缓”。同时要求“晋冀豫边区参议会必须由人民直接选举议员组成,不应丝毫草率,致伤民主政治之真实意义”,并“希望边区临时参议会之组织成分,能切合三三制之原则,能真正代表各党各派各阶层之意见”。会议接受了邓小平代表北方局的提议,邀请党政军民各界组成边区临时参议会筹委会,在管辖范围内进行推选参议员的工作,并准备召开临时参议会。
在此期间,邓小平又撰写了《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发表在1941年4月15日出版的《党的生活》第35期上。这篇文章既坚持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指示精神,又紧密结合了晋冀豫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具体实际;既是他具体领导晋冀豫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也为进一步搞好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该文不仅是中共领导人最早论述党政关系的重要文献之一,同时也是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基本形成的重要标志。
在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的指导及邓小平的直接领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1941年7月7日至8月15日,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在辽县桐峪镇隆重举行。邓小平以共产党参议员首席代表的身份出席了会议。由于会议同意把鲁西33县划人,晋冀豫边区临时参议会遂改名为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会议根据“三三制”的原则选举产生了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议长、副议长和边区政府主席、副主席。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和边区政府的成立,标志着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政权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此后,邓小平仍非常关注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思想观点和政策主张。例如,他在《五年来对敌斗争的概略总结与今后对敌斗争的方针》(1943年1月26日)、《根据地建设与群众运动》(1943年2月20日)、《太行区的经济建设》(1943年7月2日)等报告和文章中,联系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的实际,对建设根据地(包括武装、政权、群众和党的建设)与对敌斗争的联系,敌占区的组织工作与政策运用,根据地武装、政权、群众、党四种力量的联系与配合,根据地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关系,政府在群众运动中的地位,精兵简政,村级工作等有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一系列问题都有所论述。所有这些,都进一步丰富了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
二、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是抗日根据地各项建设的重要环节。抗战初期,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抗日救亡十大纲领》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阐明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它的具体化则是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指示中所阐明的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邓小平在结合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实际具体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领导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具有相当丰富的内容,涉及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方方面面。就其主要内容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目标和原则
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在整个抗日根据地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要搞好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不仅要深刻认识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而且必须科学确立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目标和原则。邓小平在领导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中,较早提出了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所应坚持的目标和原则。1939年5月,邓小平在《在敌后方的两个路线》一文中有一部分专门论述了“敌后方的政权问题”。他认为,敌后方的政权问题是一个“关系于能否坚持敌后抗战,关系于能否削弱敌力与增强自己,关系于民心之维系、抗战之胜利与民族之复兴”的“敌我的严重的斗争”。获得民众的拥护,从而真正具备民众的基础,这是与敌人进行政权斗争的中心的一环。正是敌后方的政权斗争的这一性质和特点,从根本上决定了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必须要坚持的目标和原则。
首先,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应成为“民族主义的政府”。“民族主义的政府,亦即是真正领导抗日的政府。”它的一切工作、一切政策均应以如何才能战胜日寇和汉奸为出发点。既必须加紧民众的民族教育,提高民众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又必须用一切方法揭破敌伪之欺骗离间,并阻止与摧毁伪政权之建立与扩展;更必须组织与动员民众积极参战,并成为游击战争的领导者。
其次,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应成为“民权主义的政府”。“民权主义的政府,亦即是民主的政府。”这样的政权,不仅必须尊重民意,成立各级参政会的民意机关,接受民意的监督,使本身取得民众的支持,成为民众的依靠,而且必须是由民众选举出来而为民众所信赖的政府,并给民众以抗日的组织、行动与言论、出版等自由。
第三,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应成为“民生主义的政府”。这样的政权,既必须在“有利于国而无害于民”的原则下去适当地改善民生,又必须严格规定行政人员的最高薪金,确定预算、决算的审查制度,严惩贪污贿赂,成为廉洁的政府。
第四,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应成为“统一战线的政府”。这样的政权,既必须坚决执行为各党派所共同拥护的三民主义和抗战建国纲领,又必须在各种政策上顾及各党派、各阶级,不分畛域地吸引一切忠诚为国的人士参加政府的工作,不仅成为各抗日党派共同拥护的政府,而且成为团结各阶层的核心。
第五,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应成为密切联系人民的政府。这样的政权,必须与人民建立最密切的联系,不仅在政策上真正利国利民,而且必须郑重地选择行政人员,将最为民众所爱戴与拥护的忠诚为国、廉洁奉公、刻苦努力、不怕困难、勇于牺牲的抗日分子作为行政人员之标准。此外,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还涉及行政区域划分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坚持按照地形、敌情等条件来重新划分行政区域,以适应于抗战的需要。这样,在特殊条件下将“不致使军政民发生慌张溃乱的现象”。邓小平从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实践中总结和概括出来的这些目标和原则,既是对抗日民主政权基本属性的规定,也是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基本目标和重要原则。
(二)关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中的“三三制”
抗日民主政权在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是中共中央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提出的。“三三制”的本意就是指组成抗日民主政权的人员分配原则,之后被逐渐引申为抗日民主政权的代称。“三三制”提出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的一项基本政策。邓小平对这一问题的论述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他的《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其主要观点包括:首先,在政权的根本性质问题上,明确指出“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对汉奸、亲日派、反动派的联合专政”,既能合乎统一战线原则,又能保证由共产党员与进步势力结合起来的优势,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其次,在政权的人员构成问题上,坚持在政权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民意机关)中,共产党员、进步势力和中间势力各占三分之一;第三,在政权的政策取向問题上,强调必须照顾一切抗日阶级和阶层的利益,必须放在争取多数、反对少数的基础上,对各个抗日党派都要保护其合法存在的自由权利;第四,在政权中的民主政治斗争问题上,强调“在政权中反映出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政治立场、不同党派阶级的民主政治的斗争”是必然的,我们不但不惧怕这种民主政治斗争,而且要发展这样的民主政治斗争;第五,在政权中的掌握优势问题上,指出这种政权“既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就必然产生政权中的优势问题”,强调必须要掌握这种优势,形成和实现党对政权的领导;第六,在政权的实质问题上,指出“三三制政权的实质是民主问题”,强调“党在领导政权工作时,必须贯彻民主的精神”。
(三)关于共产党同抗日民主政权的关系
共产党同抗日民主政权的关系问题,即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关系问题,其实质是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政权中的地位问题,即党的领导权问题。由于抗日民主政权在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这就给共产党提出了一个在人员数量上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如何取得优势、实现对民主政权领导的问题。这是一个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撇开不管的问题。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邓小平明确提出并着重阐述了这个问题。
一是党必须要掌握政权中的优势。抗日民主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联合中必然会产生政权中的优势,掌握政权中的优势即取得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如何取得优势呢?一方面,是要从组织成分上去取得,这在“三三制”原则本身是包含着的;另一方面,也是更基本的方面,则是要从民主政治斗争中去取得,从依靠于共产党主张的正确及赢得群众的政治声望中去取得。党的优势不仅在于政权中的适当数量,主要在于群众的拥护。民主政治斗争可以使党的主张更加接近群众,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所拥护、所信赖,从而使群众从自己的政治经验中更加信仰共产党。
二是必须反对“以党治国”的观念。“以党治国”是国民党统治时期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国民党“以党治国”的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在我们党内,某些同志的“以党治国”观念,就是国民党“以党治国”的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表现。我们党提出“三三制”的政策后曾遭到党内一部分人的抵抗,就是“以党治国”的观念在作怪。要在抗日民主政权中坚持实行“三三制”,就必须反对“以党治国”的观念,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
三是要对政权采取指导与监督政策。我们党既要取得政权中的优势,实现对政权的领导,又要反对“以党治国”,那么,究竟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政策来体现和实施党对政权的领导呢?邓小平强调,党对抗日民主政权的正确领导原则应是采取“指导与监督政策”。党对政权要实现指导与监督的责任,通过指导使党的主张能够经过政权去实行,通过监督使政权真正合乎抗日的民主的统一战线的原则。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同时,党的指导与监督政策的实际运用,也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
四是要正确运用政权机关中的党团。为了保证党对政权的领导,为了统一党员在政府中的步调,在县以上的民意机关或行政机关中均应组织党团,由同级党部指定几个负责干部组成,在同级党的指导与管理下执行有关任务。同时,党团同志还必须注意工作方式。
(四)关于根据地四种力量的联系与配合
革命的武装、政权、群众组织和党组织是革命根据地本身必须具备的四种力量。正确认识和把握这四种力量的联系与配合,既是根据地建设的需要,也是根据地政权建设的需要。那么,这四种力量究竟应该如何联系与配合呢?对此,邓小平明确指出,首先是党的领导问题,党是领导一切的核心。根据地的党组织的责任是要善于掌握几种力量的联系与配合,根据不同条件去决定自己注意的中心方向,在解决这一中心工作时要求得其他工作的配合。武装力量的责任是保卫根据地,保卫革命政权,保卫人民利益,建立党组织而又服从党的政治领导,建立革命政权而又服从政府的革命法令,参加群众工作,发动群众,而又为群众所帮助、所监督。政权的责任是服从于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的领导,扶植群众运动和照顾基本群众利益,巩固统一战线,爱护军队和解决军队的供给、补充。群众团体的责任是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独立地去进行发动、组织与教育群众的工作,把群众的认识提高到政治斗争、武装斗争阶段,使群众形成一个自觉自为的阶级力量,引导群众执行政府的革命法令,号召群众参加与拥护革命军队并把自己武装起来加入
(五)关于政府在群众运动中的地位与态度
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按照群众运动的规律指导群众运动,是建立和巩固抗日根据地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当然也是建立和巩固抗日民主政权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府在群众运动中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的施政纲领和法令,它对群众运动的态度,将直接影响着群众利益的实现,制约着群众运动的发展。邓小平认为,敌后抗日民主政府,是统一战线的政权,是在我党政治领导之下的政权,它的施政纲领和法令,是符合党的政策的,是既照顾了工人、农民,又照顾了地主、资本家的,所以是有利于基本群众的。政府在公布了这些法令之后,还必须保障其实现。党和群众团体在指导群众运动中,政府在扶植群众运动中,都保证了这些法令的实现。群众团体和政府对群众运动的立场是一致的,只是在各自的岗位上有其不同的态度和作法。政府对于群众运动应是扶植的态度,而不应对群众运动采取旁观或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
三、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的基本特点
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是在领导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从根本上说,是邓小平领导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權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纵观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的形成过程及基本内容,我们不难发现,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突出地体现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的原则、把政权建设置于根据地建设之中、坚持党的领导与民主精神的统一等基本特点。
(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作为邓小平领导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本身就是从实际出发的产物。例如,在抗日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上,中共中央指示实行“三三制”。邓小平在具体领导太行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践中,既从总体上坚持了这一基本精神,又从太行根据地政权建设的实际出发,作了一些变通。他指出:“在组织形式上,无论行政机关或民意机关,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或少于三分之一,进步势力占三分之一,中间势力占三分之一。在民意机关中,还可吸收少数右派分子参加。同时因为村是政权的基础,村长一级的共产党员,可以多于三分之一,但必须以村代表会、村工作人员中党员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以为调剂。”再如,抗日根据地有的政府不能保证接受党的领导,制定和实施了一些错误的法令,做了一些违背人民利益和统战原则的事情。邓小平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态度不应是反对这个抗日民主政权,而应是反对它的某项错误的法令,反对某个坏的行政人员。同时,解决这样问题的办法也要适当,即要从实际出发,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用不同的方式解决不同的问题,包括采取政权内部斗争的方式、在群众中作公开斗争的方式、局部改组的方式、公民罢免重新选举的方式,以及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式等,总之以能教育群众、纠正错误、保证党的领导为原则。又如,在抗日根据地武装、政权、群众组织和党这四种革命力量中,邓小平认为,它们既是同等重要的,但我们又不是在任何时间、任何条件下都同等地去注意这些工作的。至于在什么时间、什么条件下去注意什么工作,这要从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所以,邓小平强调党的领导要依据于当时当地的情形提出当时注意的中心,“如政权工作薄弱就加强政权工作,群众工作薄弱就加强群众工作”,等等。
(二)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的原则
抗日民主政权既是抗日的,又是民主的。无论抗日还是民主,都是人民的利益之所在。抗日民主政权就是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的政权。因此,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必须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的原则。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这既是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重要原则,也是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思想的重要原则。邓小平明确指出,抗日民主政权的责任就是要“扶植群众运动和照顾基本群众利益”。例如,“我们在简政中,把行政村扩大,固然增加了工作上的一些困难,但不如此会增加人民很多负担,所以不必改变,而要注意于讲究在大村条件下,如何进行领导工作的方式”。再如,在生产的组织与领导方面,我们在春耕、秋耕、夏收、秋收的时候,都做了大量的非常具体的工作,包括调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组织和调剂劳动力、改良种子、解决牲畜农具问题、调解租佃关系和主雇关系,以及发动植树、修渠、打井、造水车等事业。同时政府每年还举办了数百万元到千万元的低息和无息的贷款,总之,“凡是于人民有利的事情,无不尽力提倡与实行”。党和抗日民主政权不仅要从根据地人民的利益出发,照顾根据地人民的利益,而且也要考虑敌占区人民的利益,做照顾敌占区人民利益的工作。邓小平非常重视敌占区的组织工作与政策运用,主张在敌占区的政权方面“应建立统一战线的类似民主政权的村民代表会”,认为“惟有这样的政权,才能保证村民一致对敌,才不致为敌利用,才能照顾与保护人民的利益”。他还要求敌占区游击武装在活动中要“照顾人民利益,凡是能够保护人民利益的事,应努力赴之;凡是可以招致敌人摧残人民的事,都应谨慎从事”。“在敌占区保护人民利益,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团结各阶层对敌,减轻人民对敌的负担;一是在对敌负担和日常生活中照顾基本群众的利益。”只要与基本群众有一点利益的事,都要积极地去做。为此,他还提出要教育党员和干部善于从当地群众日常生活中去发现问题,寻求机会解决问题,尽可能地照顾基本群众的利益。
(三)把政权建设置于根据地建设中
邓小平关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问题的论述,很多都不是单纯就政权建设谈政权建设的,而是运用相互联系的观点,把政权建设置于根据地建设中、置于根据地与对敌斗争的联系中来谈的。一方面,他认为政权建设对于根据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政权建设同根据地建设(包括武装、政权、群众组织和党的建设)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武装、政权、群众组织和党这四种力量,这四个方面的工作,是革命根据地必须具备的四种力量、四个方面的工作,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它们的统一、配合与联系是根据地建设的规律。我们对其中任何一种力量、一个方面的工作的考察与研究,都必须把它同其他几种力量、几个方面的工作联系起来,即必须把它置于根据地建设之中。政权及政权建设当然也是如此。
(四)坚持党的领导与民主精神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与民主精神的统一,是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一方面,在根据地建设上,党是领导一切的核心。党要领导根据地建设,政权建设是根据地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而党也必须领导政权建设。政权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服从于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的领导;另一方面,抗日根据地的政权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实行“三三制”的民主政权,所以,党在领导政权工作时,必须贯彻民主的精神。邓小平认为,党要在領导政权工作时贯彻民主精神。首先,必须反对“以党治国”的观念。“以党治国”的观念与民主的精神是水火不相容的,不纠正这种错误观念,民主的精神就贯彻不下去、发扬不起来,“三三制”也就得不到真正有效的实行。其次,必须切实保证“三三制”的实行。政权组织形式上的“三三制”是实行民主的重要组织基础。再次,必须发展民主政治的斗争。“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作为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必然会反映出不同的利益、不同的政治立场、不同党派阶级的民主政治的斗争。我们共产党是不怕民主斗争的,因为我党的主张是正确的。“民主政治斗争可以使党的主张更加接近群众,可以使群众从自己的政治经验中更加信仰我党。”最后,必须加强民主教育。民主政治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民主教育,实际的政治斗争是党员和群众最好的锻炼。我党要善于在一切工作、一切运动中大力发扬民主作风,与一切不民主的现象作斗争,并通过民主政治斗争使党员和群众得到实际教育。
总之,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是邓小平抗日根据地建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邓小平领导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关于抗日民主政权,邓小平曾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这样说过:“因为这种政权表现为几个革命阶级对汉奸、亲日派、反动派的联合专政,既能合乎统一战线原则,团结大多数以与日寇、汉奸、亲日派、反动派进行斗争,又能保证由共产党员与进步势力结合起来的优势,所以这不仅是今天敌后抗战的最好政权形式,而且是将来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应采取的政权形式。”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实践,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在抗日根据地范围内的具体化,是探索中国式现代民主政治的伟大尝试,它不仅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及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培养了大批干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实践已成为历史,但思想却留给了今天。邓小平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思想不仅指导当时的晋冀鲁豫边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而且也应该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主张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理顺党政关系、建设民主政治的重要思想源头。
(责任编辑 肖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