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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民族地区诚信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探析

2017-05-30李剑文

大东方 2017年7期
关键词:边疆民族政绩依法行政

李剑文

摘 要:边疆民族地区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必须正视履行承诺和职能不到位,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加强诚信建设。

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诚信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本身首先要求政府是诚信的政府,没有诚信的政府也不可能忠实于法律,当然也就不可能依法行政。反之,诚信行政的政府则必然是依法行政的政府。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共同构成政府管理创新的核心内涵。对边疆民族地区政府而言,诚信建设是亟需予以重视的紧迫问题。

一、履行承诺不到位

其一,不履行法律承诺。法律是广大人民共同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按法定程序以国家名义向全社会颁布实施的,是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法律的颁布实施是国家对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政府制定的法规和规章更是政府对人民做出的最直接的承诺。政府严格执法在本质上是代表国家履行诺言,严格执法本身就是政府最大诚信的具体表现。在西部开发实践中,政府不依法履行法律承诺时有发生,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較典型的如有法不依,习惯以“红头文件”代替法律,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等等。

其二,不兑现政策承诺。政策是政府依法行政的灵魂。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开发资源,发展当地经济,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等,都出台了许多鼓励开发的优惠政策措施,但当投资者真正选择到该地发展时,却遇到了当地政府不兑现或不及时兑现政策的苦恼,且有的政策承诺不够具体而显得假、大、空,政策制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透明度不高、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强。有的地方政府列出一大堆税收优惠、财政优惠、土地优惠条件,不顾自己的实际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硬性攀比,盲目仿效,实际上可望不可及,落实兑现不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抢外资、争项目,总爱在土地、税收政策方面越权开口子,诸如“零地价”、免交征用土地的一切税费、延长所得税的减免期、减免增值税等,优惠条件超出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规定一让再让,到头来,有的兑现不了,有的确违反了土地法、税法被勒令纠正,还造成失地农民安置等多种后患问题。有的地方还规定,如介绍、引进外商投资项目就按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重奖,结果往往因为难以界定谁是引资成功的主要“功臣”,或者因为奖励资金无处落实,奖励成了一句空话,政府规定也因此成了一纸空文。一些地方政府大肆鼓吹自己的投资环境如何如何的好,甚至还说自己是“全国最优”的,殊不知,外商一来,摆在他们面前的事实是:办事环节多,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职能部门乱收费,部分官员“吃、拿、卡、要”,企业周边环境不尽如意。等等。

其三,不履行服务承诺。政府每作出一项决策或者承诺,不仅意味着对一定社会公共资源的利用与配置,而且还意味着就解决某个社会问题或者处理某项社会事务对公民和社会应当履行的某种社会责任。近年来,一些地方召开“两会”时,有的地方政府往往在其工作报告中承诺在新的一年里要为老百姓办多少件实事,特别是一些对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建设项目,像污染治理、公共交通改造和整治、农村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扩大就业甚至廉政建设等,这些承诺很多本身就是政府法定职能,无须承诺也应当履行,不履行就是失职。但是即便如此,不少郑重承诺,兑现时间总是一推再推,往往给人民群众“画饼充饥”之感;还有的承诺,事后看来仅仅就是权宜之计,本来就没有打算兑现。

二、履行职能不到位

履行职能不到位,结果导致偏离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宗旨。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当前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坚持执政为民和执法为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快发展是政府的基本目标。然而在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在生产要素聚集和时空秩序整合过程中,却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环境问题。建设需要用地,在征地进程中,由于征地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力度的不到位,以及征地行為赋予地方政府的强制性权力,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一直在扮演着主导力量的角色,成为征地行为的主要推动者之一。有的地方政府“暗箱操作”,“低征高卖”;有的补偿标准混乱,拖欠压低补偿费用;有的为了“形象工程”快上马,不顾农民安置是否完成,强行征地拆迁。致使在征地过程中严重侵犯农民的合法利益,失地农民大大增加。牺牲的是农民的利益,失去的是政府的权威和群众的信任,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成为制约农村社会生产力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障碍。

三、责任意识淡薄

责任意识淡薄,具体表现为弄虚作假创造“政绩”,获取不正当利益。创造优良政绩,既是党和政府应有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希望。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树立新的发展观、政绩观。这就意味着,创造政绩首先要以新的政绩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强调发展目的在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因此,民生如何,民心、民意又如何,是评价各级政府和每一个官员政绩如何的重要标准。在发达地区是这样,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边疆民族地区,更是如此。然而,当前在一些基层地方政府干部中,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中,思想不纯,作风不实的问题确实存在。有的地方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建设,近些年来媒体对此类案件不乏报道。结果是不仅失信于民,还导致公共资源浪费,对经济长远发展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害。甚至,一些地区和部门,政绩不是干出来的,而是算出来的,搞虚假数字,一级哄一级。有的经济欠发达的地方乡镇,为完成税收任务,获得税收返还,竟以回扣、返点等“优惠政策”从外地买税充账。“买税已是基层通行的一种完税方法。” 据新华网《制造虚假政绩岂能长久?——中西部一些乡镇“买税”现象调查》报道披露一位乡党委书记说:“这项任务完成了就有奖金得,别的乡一个干部3000元,我这儿最低5000元。像我个人就可拿到三四万元钱,我自己奖励自己。”屡禁不止的乡镇买税现象,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而且导致了一些乡镇财政状况的失真,加大了政绩泡沫,滋生了干部腐败,已成为亟待根除的社会公害。有的大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是想办法如何带领民众脱贫致富把经济搞上去,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上去,而是把功夫用在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糊弄领导,应付检查上。

(作者单位:云南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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