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类新食品添加剂
2017-05-26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和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这三类食品添加剂作用于食品,将有助于改善食品的味道和色澤,在国外有较长的使用历史。现将公告中涉及的三种新增食品添加剂进行解读。
氨基乙酸
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的分子式是C2H5NO2。欧盟委员会(CAC)、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
从工艺必要性的角度而言,氨基乙酸作为增味剂和食品用香料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本次申请的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为新的生产工艺生产,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与已批准的氨基乙酸相同,用于预制肉制品(食品类别08.02)、熟肉制品(食品类别08.03)、调味品(食品类别12.0)、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14.02.03)、植物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2),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乙基芳樟基醚
乙基芳樟基醚的分子式是C12H22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欧盟委员会(CAC)、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工艺必要性方面,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β-胡萝卜素
β-胡萝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干酪类似品、脂肪类甜品、水果罐头、果酱、蜜饯凉果、干制蔬菜、腌渍的蔬菜、糖果、方便米面制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委员会(EC)、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
其工艺必要性则体现在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调节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 8821-2011) 或 《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发酵法)》(GB 28310-2012)或国家卫生计生委2012年第6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