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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模式

2017-05-24周元才唐汉东赵国方侯明锋

当代农村财经 2017年5期
关键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

周元才++唐汉东++赵国方++侯明锋

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积极适应农业财政工作新常态,通过落实监督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基础保障等举措,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涉农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一、主要做法

(一)搭建“四大平台”,推动涉农资金阳光运作。

1.大数据比对平台。运用“互联网+数据”的科技优势,把财政、农业、林业、民政等涉农资金部门的原始数据,以及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集中到一起,按照享受涉农资金补助的人员进行情况比对分析。通过收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个惠民项目的源数据,紧盯补贴金额较大的惠民项目,紧盯村干部、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站所工作人员、科级干部三大群体,紧盯函询、网络舆情、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问题,共比对问题线索18171个,查实问题数1641个,已问责处理107人,主动退还上交金额97.11万元,起到了强烈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2.专项检查平台。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等部门作用,将所有涉农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范围,对重点部门、单位和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定期轮审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立项、审核、分配、使用、绩效情况全程监督,由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变;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机制,对涉农项目资金,拨付前实地核对,项目实施期间对照规划核对进度和工程质量。通过前移监督关口、开展嵌入式监督,及时发现、纠偏了一批问题,避免了事后监督难以改变资金现状的尴尬。

3.宣传舆论平台。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示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农业、教育、卫生、社保、计生、水利、交通等7大类共30多项强农惠农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公开,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开设“民生热线”专栏,设立民生服务监督台,畅通诉求渠道;通过编印《强农惠农政策便民手册》、《农村财政公共服务工作指南》等知识读本,公开各种涉农补助政策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各项惠民政策,确保政策公开,过程透明。

4.社会监督平台。在畅通信访举报和媒体监督渠道的同时,聘请特邀监督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使各方面都参与到涉农资金监管中来,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四项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有效。

1.统筹使用管理。依托精准扶贫、大别山振兴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绿满枣阳等资金平台,加大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力度,集“零钱”为“整钱”,整合资金向民生倾斜,形成“多个渠道汇合进水、一个池子集中蓄水、一个龙头统一放水”的统筹监督机制。2016年,全市统筹使用财政资金18.77亿元,集中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精准扶贫、现代农业、绿满荆楚等民生领域,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堅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支出报账管理。先后制定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民政专项资金等监督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在设置专账管理、资金的使用、申报、审批、拨付、报账程序以及资金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建立县级财政涉农资金报账管理制度,坚持资金、管理、核算三到项目;对建设类涉农项目资金,实行招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项目验收制和工程审计制;对重点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采取“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措施,加快拨付进度,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3.国库支付管理。通过健全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法,规范各级涉农资金拨付行为,加强项目资金申请、批复、拨付等流程监管。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一律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拨付,落实项目主管部门支出管理责任,规范涉农资金拨付使用程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及时拨付涉农资金、预留项目管理单位印鉴,严把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核关,确保资金按支出进度和资金需求拨付。

4.绩效评价管理。将绩效贯穿涉农资金监管全过程,逐步建立“资金申请有目标、资金运行有跟踪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新机制,从根本上改变过去“只花钱、不问效”的弊端。将农业、林业、水利等单位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试点单位,既对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评价,又对基本支出进行绩效目标评价。同时,完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绩效评价。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责任落实机制、无项目资金支出台账、审计反映突出问题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暂缓拨付资金、减少预算安排、撤销调整项目、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方式予以处理,促进涉农资金高效使用。

(三)完善“四个制度”,促进涉农资金规范有序。

1.清理备案制度。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和“有一个涉农专项就建一项管理制度”的原则,对现行各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及时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公开公示制度。把涉农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对象实行“墙上+网上”公示管理,财政资金在乡镇服务大厅、村务公示栏等固定场所常态化公示的基础上,同步通过枣阳市财政与政务编制公开网公开,每年公开基本农田保护项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资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等30多项涉农资金近10亿多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先后探索“一户见全组”公示模式,通过公示主体、公示形式、送达要求、发放时限、存档方式、检查考核的六统一,使原来公示环节“平光镜”式的监督变为“放大镜”式的监督,扩大种粮农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消除农户对财政部门和村组干部的猜疑。

3.组织保障制度。把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为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发挥乡镇财政就近监管的优势,提升乡镇财政对区域内涉农资金的监管水平。并结合乡镇财政“两基”建设(基层能力、基础工作)和依托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乡(镇)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的实时监控网络。

4.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农项目资金出现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对项目业主进行责任追究,也要对监管部门进行行政问责、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涉农项目资金发生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乡镇,还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行政问责和纪律处分。

二、取得的成效

(一)落实了资金管理责任。通过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枣阳市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承担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责任,主管部门承担资金管理制度细化分解责任,财政资金使用部门承担资金管理制度执行落实责任,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承担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责任,监察机关承担资金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执纪问责责任。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资金使用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二)遏制了违纪案件发生。通过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模式,监管工作实现了由原来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中纠错、事后查处的全方位监督方面转变,从体制机制上规范约束了涉农资金的运行。

(三)优化了项目运行环境。通过涉农资金监管,各涉农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拨付限时办结的要求,对已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各项涉农资金的拨付,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缩短了资金运行时间,提高了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率。

(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严格执行涉农资金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实现了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转,保障了各级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作者单位: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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