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实践和经验
2017-05-23李智勇
李智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运用改革思维和法治思维推动党的建设,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总台账,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开创了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的新局面。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制度改革、依规治党、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从体制机制上推动机关党建实现新突破,取得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开创了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健全完善机关党建领导体制,着力整合资源、明晰责任、理顺关系、严格考核
工委积极探索解决机关党建体制不畅、关系不顺、工作随意性强等突出问题,保证机关党建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一是健全机关党建领导体制机制。在工委工作层面,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规划和督查。制定落实《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把工委和各部门的工作重心、工作力量聚焦到落实《实施方案》上,采取调研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贯彻落实的督查,有效推动重大任务举措的落实。在部门层面,有3项重大突破:第一,设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整合部门长期分散的党建资源、力量、任务,初步形成了抓党建的工作合力。第二,加强对垂管系统和京外单位党建工作的领导。如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坚持系统党建与机关党建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中科院形成全院党建工作系统内指导和属地化管理互相结合的良好工作局面。第三,加强对驻外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如外交部要求驻外使领馆党委加强对国企海外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建设银行境外基层机构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对中央国家机关管党治党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建立了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机关党支部的责任清单。一些部门对机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进行了细化。三是推动党建工作与干部人事工作“同一分管、合署办公、交叉任职”。工委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与干部人事工作由同一名党组(党委)成员分管、机关党委与干部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切实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和人事工作的有机融合,真正把机关党建“建设队伍”的职责任务履行好完成好。四是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考核工作机制。工委连续3年安排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到工委现场述职,同时采取审核书面述职材料、参加部门现场述职等形式,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全面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建立思想建党长效机制,着力增强理论武装实效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进行了党内教育制度化、经常化的新探索,提出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重要思想。中央国家机关认真落实这一重要思想,探索建立思想建党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全面学和分领域分专题深入学相结合的理论武装机制。工委带头,推动部门党组(党委)分领域、分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编写并修订《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引导机关党务干部用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多个部门梳理汇编总书记相关领域重要论述42种,并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实际抓好学习贯彻。二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工委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制定工委列席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各部门普遍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考勤、档案、调研、考核、通报等具体制度,加强学习管理。三是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品牌评选宣传推广机制。十八大以来,工委组织开展了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十大学习品牌”评选展示活动;举办了53期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和“强素质·作表率”读书讲坛;组织了10余场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与地方和基层单位的示范性主题联学活动。部门层面的学习品牌也层出不穷。四是建立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和分析机制。工委自2009年以来连续8年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查;建立春节、国庆、年休假等假期见闻交流报告制度。目前,中央国家机关74%的部门机关党委坚持定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38%的部门建立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分析机制。五是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和干部学院工作的宏观指导;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探索建立部门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制度,在各部门党校推广实施ISO9001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机制,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十八大以来,工委在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上作了很多探索。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和《中央国家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举办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门机关党委书记专题研讨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深入部门、深入支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把“两学一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深入总结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验,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探索建立经常性教育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工委制定出台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实施办法》等四个制度文件,推动解决列席会议、参与管理干部、经费使用等老大难问题。各部门在抓好中央和工委有关制度规定落实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许多务实管用的具体制度。三是建立机关支部工作法总结宣传推广使用机制。2012年以来,工委连续6年开展机关支部工作法总结、提炼和推广工作,先后总结推广了践行群众路线支部工作法、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工作法、“一二三四”机关支部工作法、严格组织生活支部工作法和機关离退休干部支部工作法。各部门通过开展支部工作法宣讲、加强支部书记培训、建立基层联系点等措施,推动支部工作法的学习运用,不断提高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四是健全完善机关基层组织生活制度。工委开展严格组织生活试点工作,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如全国人大机关印发《关于做好“三会一课”记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等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规定,细化“三会一课”记录要求。五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制度框架。工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社会组织“两个覆盖”重要批示精神,制定了《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制定了《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四个文件,为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保障。六是完善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在党务干部选拔、使用和培养方面,工委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职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机关“两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免、培训作出规范。在党务干部定期交流方面,工委严格落实“两委”书记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个任期的规定,推动各部门把优秀的业务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业务岗位大胆使用,激发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着力释放制度的力量
工委把制度机制建设贯穿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个环节,认真做好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做好坚持、巩固、深化的文章,努力形成抓工作落实的有效机制。一是强化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机制。工委印发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意见,对责任内容进行“清单式明责”;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轮训;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督促检查和专题调研;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4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对35名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二是建立实践“四种形态”制度机制。工委制定《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织谈话函询工作办法》,指导机关纪检组织对问题线索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出台《中央国家机关违犯党纪报批案件提前沟通意见的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纪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加强和规范各部门机关纪委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三是完善细化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关于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的通知》,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花样,紧盯年节假期、出国出差、干部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督促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部门在落实中央和工委有关规定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四是健全完善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和通报机制。按照中央部署,2014、2015年,工委对中央国家机关26个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调研。去年又组成5个巡视组对10个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巡视,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1个、处置问题线索122件。制定《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运用新闻媒体、党内通报等方式对查处的“四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
健全完善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十八大以来,工委从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出发,努力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党建制度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任务落实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对一系列党内重要文件提出修改建议,积极主动参与机关党建相关制度设计。一是建立机关党建“制度群”建设机制。在工委工作层面,制定全面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新出台的重要党内法规、制度性文件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把《实施方案》提出的制度创新落实好。在部门层面,围绕制定落实中央和工委制度文件的配套文件、符合本部门实际需要的制度文件,制度建设进入了“快车道”和“多产期”。二是建立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度。2015年,工委首次开展了中央国家机关贯彻执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监督检查,掌握了机关党建的“家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干部依据《条例》开展工作的意识,起到了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作用。此外,相继就《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重要法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一些部门也通过检查、考核、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中央党内法规、工委制度文件和部门制度文件的督促落实。三是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为加强对各部门党内制度性文件制定情况的了解,工委建立了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要求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機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四是建立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制度评选宣传推广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依规治党、制度治党重大部署,工委建立了征集、评选、宣传、推广机关党建优秀工作制度机制,编写了《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优秀制度汇编》,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提供参考借鉴,不断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制度建设水平。
回顾总结十八大以来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有以下7条经验体会: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解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问题。二是要把中央深化党建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机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总体规划,解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问题。三是要加强工委、部门党组(党委)、部门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协同联动,解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同时同向发力问题。四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的“关键少数”作用,解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领导体系问题。五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问题。六是加强工作统筹、健全工作机制,解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问题。七是必须敢于担当、持续用力、一抓到底,解决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政治定力问题。
经过十八大以来4年多的努力,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已出台实施,一批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举措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正在形成和拓展,深化机关党建制度改革的主体框架、良好局面基本确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更加牢固。
(本文摘自作者在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培训班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