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
2017-05-23刘学军
刘学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问题进行了一系列重要阐述,对指导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阶段的政治发展,乃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均具有重要意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是坚定中国特色社會主义政治制度自信。自信需要自觉,自觉必须明理。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政治制度建设思想的逻辑理路,对于领导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极为必要。
新的历史起点是习近平政治制度建设思想的立论基础
回顾十八大前后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讲话,可以看出:新的历史起点是习近平总书记政治制度建设思想的立论基础。
2012年,习近平主持起草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到了“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成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将新的历史起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立论基础。
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日益深化和具体。2015年初,他在中央政治局第20次集体学习会上,一方面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进事业的客观基点,不能脱离这个基点。另一方面又明确指出:既要看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也要看到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我国基本国情的内涵不断发生变化,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风险、面临的难题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准确把握我国不同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特点,使主观世界更好符合客观实际,根据实际决定工作方针,是我们必须牢牢记住的工作方法。这次讲话,意味着对新的历史起点给出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阐释,使之更为科学。而他在2016年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所作的《中国发展新起点 全球增长新蓝图》主旨演讲,则十分清晰地指出:今天的中国,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个新起点,就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增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新起点,就是中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起点,就是中国同世界深度互动、向世界深度开放的新起点。在新的起点上,中国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拓更好发展前景。虽然这个讲话有特定的背景和对象,但实际上是对新的历史起点内涵作了更为具体的概括。
新的历史起点,从现代化进程的视角看,是一个社会由早期现代化发展阶段整体上转入中期发展阶段,并快速向后期或完成阶段转型的重要历史节点。在这个历史节点上,既令人充满希望、憧憬和期待,同时矛盾、问题和挑战又集中涌现,需要引领现代化进程的政治集团特别是主要领导者具有高超的政治智慧和超强的政治勇气。根据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历史经验教训,结合我们自己超大型民族国家的具体实际,要有效应对集中涌现的矛盾问题和挑战,在政治领域就必须通过制度的调整,使公共权力配置社会利益的规则、程序等,更合理地满足新的历史起点上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以便在各相关利益方充分、有序参与的基础上,达到利益配置的公平正义样态,保证社会稳定,顺利完成社会的现代转型。
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加强政治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是完善制度体系
基于对新的历史起点这一立论基础的科学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上如何应对集中涌现的矛盾、问题和挑战,是十分清醒和有定力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强调: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初的有关讲话中明确提出: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他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所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要从本国的实际出发,坚持既有制度体系,走自己的政治制度建设之路,而不是另起炉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要坚持既有制度体系,更要完善既有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不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有关完善和发展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主持起草并通过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做了高度概括。原则上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具体涉及到几方面:一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使根本政治制度更加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得到社会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三是发展基层民主,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实实在在的权利。四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保证政治制度建设有法可依。五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政治制度建设的方向就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和现代化的鲜明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所作的说明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历次三中全会都研究讨论深化改革问题,都是在释放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我们党将坚定不移高举改革開放的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说到底,就是要回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后来他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这个问题作了更为具体的阐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很清楚,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的方向,就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和现代化的鲜明指向。
体现社会主义根本方向和现代化鲜明指向要求的政治制度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在现阶段,只能是满足社会转型需要的“可控性民主”制度安排,既要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又必须能够有效掌控,不能失序。概括地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便保证不了各相关利益方的有序参与。当然,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同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人民民主的两种形式,即一方面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另一方面推进人民政协为重要渠道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来进一步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落实。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特别是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人民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用实践检验政治制度建设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对政治制度建设,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对于我们以社会主义和现代化为根本方向和鲜明指向的政治制度建设来说,从根本上讲,就是看这种政治制度是否保证了绝大多数人掌握国家权力进行利益配置。因此,他特别指出: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关于具体通过哪些方面对政治制度建设的效果进行评价,他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创造性地提出,主要看 “八个能否”: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他进一步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实践对政治制度建设效果的检验。他指出: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跨上新台阶,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世所罕见的艰难险阻,各民族长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等等,这些事实充分证明,我们的政治制度建设是卓有成效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的思想十分丰富,其逻辑理路严谨而清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的科学理论品质,与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演进相向而行,合乎世界潮流,适合中国国情,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制度建设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这一逻辑的指引下,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会越来越完善,一定能够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