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校园贷变成“校园害”
2017-05-23何玲
◎文/本刊记者 何玲
谁让校园贷变成“校园害”
◎文/本刊记者 何玲
历经4个月调查取证,吉林长春警方日前成功打掉一个横跨吉林、辽宁、山东、广东、广西、河北、黑龙江、江西及重庆、上海等地区,专以大学生为侵害对象的系列特大诈骗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涉案15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收缴赃车2台。
对人们而言,“校园贷”已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异军崛起,众多行业巨头在行业内跑马圈地,大学生消费分期、消费“白条”一度被视为“肥肉”,在无序扩张下,由校园贷引发的“暴力催收”“欠下巨额债务学生跳楼”“裸条借款”等现象也屡屡出现在大众视野。
这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涉及人数之多、地域之广、金额之大无疑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舆论对校园贷缺乏规范,野蛮生长的担忧。这些犯罪嫌疑人是如何作案的?为何百余名大学生深陷其中?案件暴露出哪些问题?“校园贷”为何成“校园害”?本刊记者在梳理相关内容后,对这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进行了深度剖析。
案例回顾
涉案学生以为创业遇贵人
据《人民日报》报道,因涉嫌参与一起“校园贷”诈骗案,22岁的郑义春日前被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逮捕。“现在回想起那两个月,只能用‘疯狂’来形容。”小郑追悔莫及。去年6月,他在朋友圈中看到一则消息:“专业办理大学生贷款,最快48小时放款,缺钱的同学请加下面的……有惊喜……”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等待他的并不是“惊喜”,而是一个无底的黑洞。
当时,郑义春马上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了同为大三学生的王乐君,对方告诉他,只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和辅导员的联系方式,就可以在2天之内得到2000元,王乐君还说,他们是通过“名校贷”和“优分期”两个平台拿钱的,并且“内部有人”,可以屏蔽信息,不用还款。经过两天思想斗争,小郑决定赌一把。在王乐君的指引下,他很快在“名校贷”和“优分期”两个校园贷平台注册了账号,48小时之后,他的账户一下子出现了一个大数目:1.8万元。
按照约定,小郑自留了2000元,并将其余1.6万元转给了王乐君。刚开始小郑心里并不踏实,“但几天后,当我再用自己的账号登录这两个平台时,网站显示‘该账号不存在’。”小郑心里的石头落下了。此后两个月,郑义春一共发展了20多个下线,下线又继续发展下线,按照逐层提成的方式,他一共获利5万余元。
与郑义春相同的是,王乐君也是被同学推荐入伙的,并接连发展了50余名下线,从中获利9万余元。2016年8月,王乐君说,“幕后老板”张弦当场送给他一辆价值10万余元的汽车作为奖励,并鼓励他继续好好干,“我当时觉得我这是在创业,根本联想不到‘诈骗’。”
“8月末的一天,我接到了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郑义春突然意识到,这场贷款“游戏”有可能是一个骗局。不久之后,他们发展的下线陆续找上门来,两人抵不住压力,分别于大连和长春报警。
以传销方式进行逐级敛财
据了解,2016年8月,长春警方在专项行动中获得线索:长春某高校学生被人利用“手机贷”诈骗1万余元。同年12月,警方再次获得线索:吉林市几所高校发生多起以能屏蔽学生个人贷款信息、贷款不用偿还为谎言的系列诈骗案件。
“调查越深入,案情就越让我们震惊。”最初发现线索的长春乐山镇派出所所长李国忠介绍说,经过缜密侦查,长春警方于2016年9月、12月将主犯李继东和张弦抓获。
据警方介绍,李继东等人的诈骗方式,是首先骗取大学生的身份信息,其次待贷款下来后,用身份信息在校园贷网站上把学生的用户名进行更改,学生无法登录,便会对“屏蔽贷款信息”一说深信不疑。
“这是一起借助‘校园贷’平台,并利用传销方式进行逐级敛财的特大诈骗案。”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机动治安大队大队长王旭说,以往涉“校园贷”的多是经济纠纷案,而利用其进行诈骗的还十分罕见。
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机动治安大队跑遍了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造访了“名校贷”“优分期”等公司。“嫌疑人利用传销方式,内部层级错综复杂,最多的涉及10余层。”王旭说,150多人只是警方已掌握证据的数量,还有相当一部分处于传销链底端的大学生很难联系上。据了解,部分所贷资金已被嫌疑人挥霍,追缴有难度;更有甚者,在被催款后继续采用诈骗的方式,用他人的贷款来弥补自己的资金缺口。
“本案的一大特点,是不少被害人同时也是作案人。”李国忠介绍道,截至2017年2月,警方已对6名在校学生正式批捕,但由于案件仍在逐步浮现新情况,嫌疑人身份特殊,这6人已被取保候审。
原因分析
校园贷商业模式存在缺陷
统计显示,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信贷,到2016年规模已突破800亿元。就目前来看,校园贷平台的商业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商+金融”,是基于消费场景的模式,以京东校园白条、支付宝蚂蚁花呗等分期购物平台为代表;另一种是以向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主,比如优分期等。而此次“特大校园贷诈骗案”正是以后者方式展开的。
为什么校园贷会造成那么多的悲剧事件?业内人士分析,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商业模式。与社会上的商业贷款相比,社会贷款只带给有能力还债的人,且还有相应的抵押。但是大学生贷款,第一是没有什么可以抵押,第二是没有经济收入使其还款能力差。这种商业模式的主要问题在于无法实现闭环,只解决了资金流出的问题,但不能保证资金的回收。
与此同时,这种不完善的商业模式总是会用各种“套路”来掩盖。一是利率畸高。据网贷之家调查数据显示,纯P2P(点对点)学生网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10%-25%之间,分期付款购物平台要更高些,多数产品的年化利率在20%以上。极个别的,年利率甚至高达70%以上。二是手段暴力。少数校园贷平台甚至昧着良心设置贷款陷阱,逼迫大学生“裸条”担保,贷后又暴力催收,格式条款中的花色“违约金”“滞纳金”“手续费”等屡见不鲜。据融360对部分分期消费平台分析结果显示,在分期费率方面,21%的平台有较为明确的费率,79%平台的费率较为不明确。这些数据证明相当一部分的平台,不仅放松了大学生借款的红线,也模糊了借款的成本,给更多的悲剧事件增加了多一分的可能性。
在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国康看来,不良校园贷已经触及一些法律红线。其中,出借人违法在网上出售或者公开借款人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出借人将学生的裸照发布到网上,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作为受害者可对发布者主张民事侵权责任。此外,用裸照来作抵押本身就是非法的,这种抵押行为无效。
大学生普遍缺乏信贷常识
除了“校园贷”的商业模式存在严重缺陷之外,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也是导致一系列悲剧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
在长春警方破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后,该案负责人曾用“心痛”来形容他对涉案大学生的惋惜之情。“令我们震惊并痛心的是,‘贷款不用还!’嫌疑人用如此简单的伎俩,竟蒙骗了上百名大学生。”这位负责人说,涉案学生普遍存有侥幸心理,即使认为“贷款不还”涉嫌违法,也鲜有人主动报案,并且还积极发展下线。“他们的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令人担忧。”
与此同时,相关专家认为,“涉案学生普遍缺乏基本的诚信意识和信贷常识,对在校生的身份并不珍惜,甚至对欠贷不还对自己今后造成的信用污点毫不了解。在校园贷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各高校有必要进行一次彻底的风险和诚信教育,让更多学生知道:个人身份信息,是绝不能出卖的东西!”
缺乏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的大学生并不占少数。据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等三方合作发布的《中国青年财商认知与行为调查报告》显示,有62.2%的学生搞不清风险与收益的关系,认为世界上存在“利率又高、风险又低的理财产品”;有24.8%认为“裸贷”行为正当合理。对金融市场存在的幻想,由此可见一斑。
不可否认,很多学生沉迷校园贷,根本原因是缺乏诚信意识,这部分学生抱有侥幸的心理,以为可以躲过追债,贷款的数额严重超过自身所能承受的范畴,当遭受催债时,极易走上“歪路”。
四川大学商学院院长徐玖平认为,“有的学生缺钱花,去贷款进行消费,我觉得可以理解,这件事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要有一个基本的承受标准认识,贷款去买豪宅、豪车,那就不对了。因此,高校也应该适当开展一些教育。在现代社会中,人的能力中有一项重要能力——花钱能力,其中就包括贷款、借款、筹资等,这种能力很重要,当代大学生很需要这方面的教育。”
意见建议
监管和引导并重系统防范
吉林市某高校是此次“特大校园贷诈骗案”发生的“重灾区”。该校专职辅导员徐淼坦言,“校园贷广告随处可见,但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它可以与诈骗联系到一起。”案发之前,她从未接到过学生的咨询或求助,“事实证明,我们和学生的沟通并不顺畅。”据她介绍,在接到警方通报后,学校立刻对学生展开了诚信教育,以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大学生对校园金融产品有其现实需求,在公益性助学贷款和奖学金之外,互联网金融平台能够满足大学生一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学生群体因为没有持续收入来源,征信意识薄弱,确实需要监管方和各类参与机构疏堵结合,做好政策制定、深入监管和宣传引导。
一是加强平台监管。对校园贷之类网站和信息进行有效甄别,对存在的虚假信息和缺乏有效营运资格的贷款方坚决封杀,逐步建立规范的运营网站,以此加强监管,杜绝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坦言,未来校园金融行业要发展,须规范管理存量平台。如果是持牌的消费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依规经营;如果是P2P平台,要按照监管和风险整治的要求规范。此外还要培育理性的借贷主体。信用条件的提高和技术的完善,能让平台共享数据,更好地评估大学生的信用状况,让平台成为信用培育的起点。
除此之外,校园贷平台要建立完善的学生征信体系,充分利用学生的信用档案记录来控制风险,通过信用风险模型,对学生以后就业可能的偿还能力进行评估。同时,学生群体也应该对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引起重视,虽然贷款金额都相对较小,但个人信用等级对日后社会就业、出国留学、创业等方方面面都会有很大影响。
二是加强学生教育。通过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观念。“君子不以利害义,则耻辱安从生哉”,决不能为了私利而忘记道德底线,更不能碰触法律的红线,要学会主动抵御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用诚信守义培育正确的价值观念。
海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廖清林表示,解决“校园贷”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关键在于预防和教育,树立学生科学消费观,强化其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学校从根本着手,以“六个融入”对学生进行风险防范系统教育:一是融入学生日常教育。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金融知识,进行风险教育;二是融入新生入学教育。会同金融机构、网贷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将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入学教育内容;三是融入主题活动。开展金融专家进校园、典型网贷案例宣传等主题活动,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融入管理事务。加强日常排查,综合宣传部、网络中心、保卫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形成预警机制;五是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强化教师责任。虽然校园贷发生在网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是如此大面积的发生,教师却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没有听到任何反映,无疑是很失败的。老话常讲“教书育人”,教师的责任不能简单的放在教书上,重点应该放在育人上,要视学生为亲人、视学生为朋友,善于从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闫海峰指出,校园贷本质上只是一种金融工具,具备其应有的工具价值。如果接受校园贷服务的对象能够挖掘其价值,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和理财观,校园贷是利大于弊的。在校园贷整治过程中,“教育”扮演了重要角色。尤其是大学老师应引导大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增强对不良网贷的甄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后
各方携手重塑校园贷价值
2013年7月份,国内第一家互联网校园借贷平台出现,随后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瞄准校园,校园贷由此开启了野蛮生长之路。从近几年校园贷平台增长趋势来看,2013年校园贷首次进入校园,处于初步探索发展阶段,2014年至2015年校园贷进入高速发展期,特别是2015年开展校园贷业务的互金平台急速增长达到了108家。
2016年这一现状得到了遏制,校园贷迎来巨大转变。由于乱象频发,校园贷面临的监管正在趋严。2016年4月,银监会联合教育部发布《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针对校园贷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具体来说,“停”指对于涉及到暴利催收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要暂停这种校园网贷的新业务;“整”是对于现存的这些校园网贷业务要进行整改,包括增加对借款人资格的认定,包括增加第二还款来源,落实一些相对的风险防控的措施;“移”指涉及到违法违规的行为,也要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移交相应部门;“教、引”,就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加学生合理的消费观的培育和引导,来规范整个校园网贷的行为。
此外,地方上的自律性法规也相继颁布。2016年8月5日,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牵头发起成立“上海校园贷绿色联盟”,提出“五要五不”规则;2016年8月21日,重庆市金融办、银监局、教委联合发布《关于重庆市校园网贷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对校园网贷列出“八个不得”的负面清单;2016年8月3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2016年9月,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关于校园贷的“八项不得”。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底,全国共有47家校园贷平台选择退出校园贷市场。其中,有28家平台选择停业关闭网站,有19家平台选择放弃校园贷业务转战白领、蓝领等工薪阶层的贷款业务。
相对于在国家政策的狙击下被围追堵截,更好的做法是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律,引领政策的制定。“校园贷”是P2P中针对特定人群的一种借贷方式,必须达到P2P的专业要求,例如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良好的政策解读能力和合规能力、大数据的信息积累和分析预测能力。
与此同时,提高大学生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也迫在眉睫。在涉案学生眼中,个人征信信息是可以拿去做交易的筹码,而传销方式的引入,让更多的被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祸莫大于无信”,对于这些在校学生而言,这无疑是十分惨痛的教训。因此,加大诚信教育的力度,拓宽常识教育的广度,已成为时代对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