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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购中的应用

2017-05-20龚召阳

法制博览 2017年4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

摘要: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网上购物与传统消费者相比有很多优点,但同时也带来了消费者的许多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对所有公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关键词:网上购物;消费者保护法;电子商务

中图分类号:D9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1-0178-02

作者简介:龚召阳(1975-),男,江西萍乡人,本科,就职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东桥镇人民政府。

一、网上购物概述

网上购物就是把传统的商店直接“搬”回家,在网上直接购买他们的商品或者他们需要享受的服务,它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上购物的主要特点有:第、交货方式,消费者在家里就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商品,方便快捷;第二、价格便宜;第三、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买到任何地方的产品;第四、节省时间和精力;第五、更加丰富的商品品种。

二、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

(一)知情权难以保障。消费者只能通过商家使用网络提供的关于商品图片、文字等信息选择自己想要够买的商品,这便给商家提供了很大的欺骗消费者的可能性,商家可以的通过一些美图软件美化自己的商品、通过刷商品的买家评论掩盖消费者对商品的反映情况,从而诱导消费者做出不理智的选择。

(二)求偿难问题。在网上购物中经常存在着消费者购物后退换货困难的问题。网上购物又具有跨地域的特点,消费者往往是投诉无门,这使得消费者求偿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无法获得理想的商品,更甚者损失金钱。

(三)隐私权问题。消费者在购物中遇到的隐私权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消费平台泄密、卖方泄密和物流泄密。在交易整个过程中,消费者的信息都存在外泄的风险,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获取他人信息的途径。

(四)监管力度问题。网上购物的监管问题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关注,网上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交易模式,其监管机制方面制度相对滞后,并且存在很大的漏洞,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地方政府部门对于网上购物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五)设置格式条款。网上购物过程中,卖方往往会设置一些格式条款,例如退换货标准、签收方式、甚至是付款方式等等。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购上的应用

到目前为止,我国对于网上购物消费者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已有的关于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文件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广告法》等等,对于电子商务方面的交易纠纷往往也采用这类法律条文进行处理。然而随着网络购物、网络消费在人们生活中的日益盛行,对制定专门针对的关于网上消费的法规制度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于2014年3月15日起开始实施,在保障网购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极大的进步。

(一)实行了举证责任倒置。第23条第3款明确规定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一规定的提出改变了原有的消费者“拿证据维权”模式,推行商家“自证清白”的形式。这一规定的提出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原先,消费者在遇到某个所购买或使用商品存在瑕疵、质量等问题,因为专业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往往很难拿出证据证明商品所存在的问题,这使得消费者想要举证维权的行为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新消法在这一方面的修改,推行举证责任倒置,提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可以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对于解决举证难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新消法规定了消费者在退换货过程中应当享有的权益。第25条规定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换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三)新消法第29条对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作了很大调整。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商家泄露是目前社会上比较普遍的现象,而经由网上购物等消费平台泄露的个人信息占其中很大部分。正式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案提出实施,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等相关权益。现在很多的黑客、不法分子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通过网上购物平台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来获得利益。这种现象归咎起来属于商家“出卖”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提出个人信息保护,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重要突破。

(四)消费者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第37条第1款规定受损害的消费者可以提起诉讼。近些年来,网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不计其数,然而,真正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权利的案例却很少。消费者因网购受到的损失往往属于小额损失,绝大多数消费在权衡维权成本后,因为种种因素会放弃自己的维权行动;另一方面,消费者通常会陷入势单力薄的困境,维权力量小,投诉无门。这是目前网络购物比较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最终导致消费者权利受侵犯的现象更加的恶化,影响网络购物市场的整体建设。公益诉讼针对群体性消费者事件,在该条例中明确了消费者提起诉讼

的权利,有利的维护了消费者的维权行为。

(五)消费者有损失可要求赔偿。第44条规定了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这一条加强了对网络购物的审查和监管机制,网上购物之所存在极大的风险的原因之一就是,消费者无法判断由网络商家提供的关于其经营资质、信誉以及销售等情况是否属实。而在网络购物中,互联网网站只是充当一个交易平台,它本身无法实现直接的监管审核。因此该法律的提出关于网上购物交易,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各自所享受或承担的权限和义务,这有利的加强了对网络购物的监督和监管,避免了消费者的财产的损失,也抑制了通过网上购物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六)加大消费欺诈赔偿。第55条规定了经营者的欺诈行为须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这一条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部分抱着侥幸心理获取他人财务的行为,极大地促进了网络购物的财产安全问题的建设,保障了消费者在遇到销售损失时可以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增强了消费者对于网上购物的信心。

综上所述,新消法的提出极大地保障了消费者网上购物的相关权益。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受到侵权时有法可依,对消费者、商家和网上交易平台三个方面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针对发展越来越快的网上购物这一消费方式在法律上进行规范,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面对面交易模式,也能适用与网上购物这一新兴的交易方式。稳定、完善的法律环境是网上购物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新消法对构建这样一个法律环境做出了有利的贡獻,为网上购物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提高消费者网上购物的热情和信心,保护了我国电子商务朝着健康、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1.

[2]何宗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程[M].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2.7.

[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2.

[4]鞠晔.B2C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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