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下篇)》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2017-05-20李燕林
摘要:洛克的政治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政府论(下篇)》中,洛克论述了政府起源、形式和目的,为资产阶级革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世界政治思想史上有很重要的地位并精心设计了一种理想的政府模式,即君主立宪制下,议会享有最高权力但又受到限制的、国家权力分立的有限政府模式。其在《政府论(下篇)》中的思想对美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洛克;宪政;人权保障;有限政府;民主;法治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1-0282-01
作者简介:李燕林(1994-),女,汉族,河北沧州人,青岛大学,硕士生,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
洛克的宪政思想主要体现在其《政府论》一书中,其思想的产生与发展主要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进程中进行的。洛克宪政思想的出发点是人权,并假设自然状态为最初的社会形态,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以保护个人财产权为核心,详细阐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以及国家权力结构和国家权力运行的理想模式。
一、自然法思想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政府论(下篇)》将其中包含的自然法思想传送到美国,尽管在这之前也有其他的著作中阐述过自然法思想,但洛克阐述的自然法思想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自然法的概念经过他的概括后,几乎完全融入个人的自然权利之中,融入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中。
这种自然法思想最先体现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独立宣言》的第二部分阐述了美国的政治体制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權在民学说。例如,洛克的天赋人权学说就在《独立宣言》中的到了继承与发展,宣言中明确指出人们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宣言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可以看出,《独立宣言》中不仅强调人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并且注重保障人的尊严。
二、有限政府理念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提到的要给立法权设定界限这一思想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具有明显的影响。洛克认为立法机关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存在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正因如此,他认为立法权才不能过度自由,进而导致损害公民的权利。首先,他认为立法权不是专断任意的权力;第二,立法机关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能以任意的方式下达命令对国家进行管理,必须要有执法或司法权力的主体,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国家颁布的正式法律,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第三,即使是最高权力,也严禁未经本人同意,取得任何人财产的任何部分;第四,立法机关的法律制定权是独立的并且专有的,不能将其权力转让给任何他人。可见,在洛克看来,立法机关虽然握有国家最高权力,但这种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有限制的,政府必须在其限定的条件内运用其权力。这是洛克“有限政府”思想的核心。
这一理论的提出也促使美国最终在宪法中确定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充分体现的权利的制约与平衡,并且可以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导致权力滥用。
三、劳动财产观对美国宪法的影响
洛克对财产权的论述主要集中在《政府论(下篇)》的第五章中,他认为财产的不平等是合理的,并且合乎社会契约论。他认为所有的价值都来源于劳动,那么一个人的勤劳程度就决定了他占有财产的多少。占有财产的多少并不能一定代表其产生劳动价值,如果一个人因为占有了过多的财产而导致财产的浪费,那么就没有办法产生劳动价值。由此,人们为了避免浪费可以进行交易,并且如果将价值赋予金银和其他不需要交换的东西时,那么就可以让两类物品之间交换而产生价值。这样,人们通过自身的劳动从人类的共有物中取得一部分成为他们自己的财产。因此,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便是劳动。
洛克的这一劳动财产观实际上为美国宪法中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奠定了基础。这就表明美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除非有证明证明其有罪,才可以依据严格的法律程序对公民财产进行搜查和扣押。其次,在美国宪法修正案的第五条的后一部分中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同样也体现了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的财产观。
《政府论》的产生以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背景,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作为民主、自由和法治的启航者,不仅为洛克的《政府论》提供了历史与理论背景。同样,《政府论》的产生也为法国及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并且对整个资产阶级宪政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要意义。美国宪法、法国宪法等均闪烁着洛克宪法思想的光芒。
[参考文献]
[1]洛克.政府论(下篇)[M].叶启芳,瞿菊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杨晓,龙黄燕.洛克<政府论>评析[J].法制与经济,2006(15):150.
[3]李伯超.洛克<政府论>宪政思想述评[J].求索,2005(2):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