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一个人的游行(中篇小说)

2017-05-20吴刘维

创作与评论 2017年7期
关键词:马路

吴刘维 生于湖南攸县吴刘复姓家族,供职于湖南省社科院,中国作协会员,出版长篇小说《绝望游戏》、短篇小说集《小城有家羊肉铺》,中短篇小说多次被《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等转载。

敲门声响起时,小孙警官正做着噩梦。他被派往一栋五十层高的大楼里办案,从顶楼办完案乘户外观光电梯下来,才下两层,电梯被卡住,过一会,却又高速下坠,途中忽然止住,紧跟着摇摇晃晃起来,眼看就要砸下去,电梯里只小孙一人,吓着不行,拼命拍打着玻璃,向外呼救,却发不出声。

小孙警官分不清自己是被出事的电梯吓醒的,还是被敲门声弄醒的。“谁?”他的声音出去了,身子依旧僵在简易床上没动。瞟一眼墙上的钟,还不到四点,夜正酣,这个时候只怕连鬼都睡了。从敲门声分析,不像是报案。深更半夜来报案,必定是发生了紧急情况,敲门声必定很粗野,伴随着急促的喊叫,哪会这么不急,不重,试探似的,且一声不吭?以往在这间警务室值班,也遇到过两回这样的深夜敲门。一回,有个睡在附近天桥下的流浪汉,饿得胃痛受不了,过来敲门,讨口热水喝,他把他请进屋,倒了杯温开水给他,再给他泡了包方便面——除了方便面,屋里没有别的过夜食品。还一回,听见门轻轻地响了几下后,他起身打开门,没看见人,只看见一只野猫朝夜色深处飙去,他猜测,它原本想进屋捉老鼠或取暖,因为是冬天,窗户关严了,进不来,便试着用爪子推门,看是不是门没闩,可以从门口溜进来。

轻轻缓缓的敲门声再度响起。小孙警官一骨碌爬起来,站在门边,“谁!”门缝里传来清脆的男声,“叔叔。请开门。”一个高中生模样、身材魁伟、长相较为英俊的小伙子,怯怯地跨进屋来。“坐吧。”小孙警官三下二下套上外衣,十指插进头发,往后理了理,用双掌搓了两把脸,再抖了抖四肢,算是把睡虫抖落,把精神给找回来。男生仰头望着他,勉强笑笑,“把你喊老了,对不起。”小孙警官回他一笑,暗自思忖他来这儿的目的。既然不像是来报案,那他来干什么?被家人赶出门,或者在路上遭遇一群痞子,跑过来求助?也不太像。小孙警官的目光刹那间变得很职业,冷静,犀利,试图穿透他的内心。

“我来报案的。”他回应着小孙警官的疑惑,低声细语。

尽管小孙警官加以掩饰,脸上还是掠过一丝惊讶。转身给他倒了杯水。他起身离开凳子,迎面站着,双手捧过水杯,将杯子缓缓地转动。小孙警官从他眼神里,捕捉到些许躲闪的紧张和拘谨。

“说吧,究竟出什么事啦?”

马路今天比平时早到四十分钟。平时不管刮风下雨,天热天冷,都是四点半准时赶到桔园路口,开始一天的工作。

他把垃圾车搁在附近的电线杆旁边,没有放在路口边的樟树下。路口这棵樟树,一百多岁,至今一年四季枝繁叶茂,遮挡一大片天,在这座城里,像这样的古树,已经不多,它因此成为鸟们的天堂,要是把垃圾车放在树下,过一会,车身上就会落满鸟屎。虽说这是辆垃圾车,本身就用来装垃圾,但他不想让垃圾直接落在它身上,使它外表显得邋里邋遢。马路干的是天底下最脏的活,每天跟最脏的东西打交道,但他不希望路人因此嫌弃自己,所以工作的时候,不单他本人衣着整洁,面目清爽,他的垃圾车也始终保持外表干净,光亮,要是车子的漆面剥落,他会及时补上油漆,每过半年,还要帮它做次整体“美容”,先把旧漆和底子刮掉,再重新打上底子,刷上两遍新漆,使它焕然一新,看上去像辆新车。每回拖运垃圾,他会用一块油布将垃圾盖住,油布的四角,各缝了一根带子,车口的四角,也各焊了一个挂钩,待车子装满垃圾后,就把油布系牢在挂钩上,四边绷得紧紧的,将垃圾罩得严严实实,这样,垃圾就不會掉洒出来,垃圾的臭味,也闷在里头,很难冒出来。每次收工后,他都要将垃圾车清洗一遍,先用水冲,再用刷子刷,然后用毛巾抹,直到车子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异味。洗完车子,把油布也洗一遍。

他的神色,沉重,肃穆。这样的神色,像是雕刻在他脸上,已经十几天了。今天尤甚。今天这么凝重的神色,像只吹足了气再吹一口准会爆炸的气球。以往,不是这样的。以往的马路,神色平和,安静,夹带着从事一项职业时间久了之后的麻木,以及因熟稔它而生出的惬意,因适应了它并喜欢上它而生出的快乐。在世俗眼中,这是份低贱的职业,但他的确喜欢它。不仅仅是跟它混久了的缘故,主要还在于它的“特别”。每当人家睡得正香的时候,他已上街干活,这个时候的他,不单毫无睡意,反倒最为清醒,也最为精神。他所在的城市,夏季最晚六点天亮,冬季最晚七点天亮,而对他来说,天四点就亮了。凌晨四点,他拉着垃圾车出门,趟过白花花的路灯光,月光,噼噼啪啪地奔赴工作地点,开始一天中的忙碌。无论春夏秋冬,他的天总比别人要早亮两小时以上。他所负责的街区,仿佛是被他一扫把一扫把地给扫醒的,被他一扫把一扫把地给擦亮的。他手握扫把,嚓——,嚓——,一下接一下,不停地按摩地面,敲打地面,这样连续敲打两小时以后,街道两边的早餐铺被敲醒了,响起卷闸门的声音,锅碗瓢盆的声音,以及搬桌动椅的声音;附近的楼房被敲醒了,一格格窗户亮了,窗户里开始晃动着人影,开始响起咳痰的声音,漱口时清嗓的声音,以及叫孩子起床的声音;街道也被敲醒了,开始出现穿着背心裤衩跑步的身影,背着书包上学的身影,以及骑自行车的身影和遛狗的身影……嘈杂与喧哗,伴随着大片大片的光亮,扑面而来。城市彻底醒了。马路因此对自己这份工作,怀有敬意,感受到了它神圣与不平凡的一面。他不只是一名清洁工。他是“大地的闹钟”。正是因为有了像他这样的许多“闹钟”,这座城市才及时苏醒,迎来光明,迈向崭新而蓬勃的一天。

今天他脸上却是阴云密布。似乎暴风雨就要来临。

他揭开垃圾车上的油布,打开搁在里面的一个布袋,掏出几样东西,将这几样东西一件一件地穿戴在自己身上。

只一会儿工夫,单从外表看,马路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

头上系着一条红绸带,两指宽,从前额绕到后脑勺,围着脑袋箍了个圈。为了凸显这根红绸带,他事先理了个平头,半寸高的头发蔸子,在长期的压迫中终于见了天日,个个因此趾高气扬,只是它们的颜色不很协调,黑白混杂。这之前马路留的是盖头,长长密密的发丝,遮住他的额头——马路干活不喜欢戴帽子,凌晨露水大,额头首当其冲,最容易着凉,他便靠这群头发来护卫自己的额头。不知是露水有胶合的作用,还是天长日久这些头发跟额头产生了感情,总之,它们早已习惯紧紧地趴在马路额头上,成为他额头的一部分。上澡堂洗澡,马路在头上抹上洗发水,再捉起自己的头发往上提,用手指揉搓,这些头发像是突然长了力气,纷纷挣脱他的束缚,趴回到额头上去,马路又不服气地将它们拎起来,所以一个澡洗下来,弄得马路头皮发麻,两臂发酸,后来他就放弃了,抹上洗发水后,一动不动地站在喷头下,让热水直接将头发淋干净。当这群头发漫过眉毛,朝下扩张时,马路便对着镜子举着剪子,将它们一一修理掉,始终让它们与眉毛之间,保持井水不犯河水。后来白发越来越多,使得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马路就生出染发的念头,但不敢去理发店染,嫌贵,去超市买了染发膏,戴上一次性手套,将染发膏涂在头发上,结果,额头上一片黑,好些天都去不了色,并且额头上长出密密的痱子,痒得难受,马路再不染发了。昨天下决心将头发剃掉后,才发现额头一片刺白,与他紫黑的脸色,形成强烈反差,像是额头上常年贴了块膏药刚把它扯下来,即便现在身处夜色中,额头上仍旧折射出一片白光,尤其是在额头中间走过一条红绸带之后,白更白,红更红,竟有了一种奇异的舞台效果。

身上穿着一套中山装。他的结婚礼服。这套衣服穿得少,洗得多。只在春节跟明秀回娘家走亲戚的时候穿。一旦穿上它,站坐都规规矩矩,生怕弄脏了,弄皱了,不敢跟屋外风来风去的小孩子玩,怕他们脏兮兮的小手抓扯它,不敢跟屋里的大人打牌熬夜,怕它沾上烟味,也不敢去厨房久呆,怕它沾上油气。仿佛只要他穿上这身衣服,他永远就是一位举止文雅彬彬有礼的新郎官。每穿一回,明秀都会小心翼翼地清洗一回,晾干后在口袋里悄悄放上一颗牛皮糖,牛皮糖很小,不过是橡皮擦的四分之一大,用塑料皮包着,下回马路再穿的时候,一双手要是闲极无聊,就会插进口袋里去,手指无意中就会摸到它,掏出来一看,脸上便起了惊喜,将它剥了皮,扔进嘴里,用舌片含着,一股甜滋滋的味道,就会从嘴里落到心里。但后来马路再也无缘尝到这种甜美的味道,因为明秀离开了他,彻底地从他和儿子小飞的生活中消失。这套中山装,也就再没有穿过,一直压在木箱底。不过,每年春上,出大太阳的日子,他都要把它拿出来,清洗一次。一个礼拜前,他又将它从木箱里拿了出来,特意送到干洗店去洗,昨天下午才取回来。虽然最初的藏青色,现在已成灰白,但干洗店将它洗得清清亮亮,熨得菱角分明,线条笔挺,试穿一下,气质还在,风骨犹存,镜子里的人,依稀可见当初那个新郎官的影子。只是岁月无情,蚕食着他的肉身,背渐驼,骨骼渐松,这套衣服勉强能撑住。有风在里面行走似的,显得空荡。他便在腰间扎了皮带,两个袖子上也戴了袖套。因了一根皮带和两个袖套,衣服不再松垮,人也显得格外精神。

脚上穿着一双军皮鞋,半高套,大笨头,鞋面是棕色糙皮,被洗得发白,鞋底是两指厚的黑橡胶,后跟更厚,有三指高,且钉了铁掌,落在地面,发出嚓嚓的脆响。他把两个裤脚扎在皮鞋里面,绷紧的鞋带像跟脚脖子结仇似的。马路原本瘦,脚脖子细,平时裤脚没收进鞋子里,倒不显形,如今被鞋带这么一勒,感觉他整个身子在脚脖子处断成两截。再看他的两只脚,不是穿了两只鞋,而是蹲了两只老虎。这双旧军鞋还是两年前在垃圾箱里捡的,当时拿在手上,左看右看,硬是舍不得丢掉,提回家用洗衣粉泡了一天,里里外外地费劲刷,才逐渐现出它的本来面目,但卡在鞋底齿痕里的赃物,刷不干净,只好用起子戳,戳出一掌的碎石,其中有颗又黑又圆,细细辨认,是个蚂蚁脑袋,当下一惊,蚂蚁可谓他的“同行”,它们是很棒的垃圾搬运工,可自己从没见过如此硕大坚硬的蚂蚁脑袋,这样的蚂蚁恐怕只生存在深山老林,顿时觉得手中这双鞋子,非同寻常,它一定踏涉过难以想象的艰难路程,它的主人一定有着神奇非凡的人生经历,鞋子晒干后,他便将它藏在木箱里,与他的中山装摆放在一起。中秋节歇假时,穿它上街过一回。鞋子又沉又笨,穿着费力,但长精神,原本轻飘飘的一个人,穿上它后,很有些雄赳赳气昂昂的感觉。只是铁掌擦在地上的声音太吵,惹来旁人张望,弄得他很不自在,回家想把铁掌撬掉,撬不下来,又不敢放肆去撬,怕把鞋子撬坏,提到修鞋铺,师傅看了看,摇头,钉铁掌的钢钉在鞋子里拐了死弯,根本就取不出来,“你不知道这鞋有多结实!除非放在硫酸里泡,不然别想让它烂。”修鞋师傅这么一说,马路愈发把它当成一件宝物。“总有一天能用上它。”他心想。这不,今天终于穿上了。

穿戴停当后,他看看手机,刚好四点,跟昨天在家“预习”所耗费的时间大体一致。他从垃圾车里取出一面小旗,朝桔园路方向走出几步,来到第一根路灯杆旁,齐着路灯杆站定,跟路灯杆站成一高一矮的兄弟。他凝重的脸色,就像久旱的田土,开始龟裂,愤怒的情绪从里面爬了出来,蛛网一样爬满他的脸,他的四肢,他的全身上下。一个声音,在他抬起头,张开嘴,迈出左腿的同时,从他身体里窜了出来,与他握着小旗的右手拳头,一并戳向天空。

“打倒王玉娥——”

男生和小孙警官一前一后地默默走着。夜风拂在脸上,有些凉意,但夹带着清新的气息,是一种黎明将至的味道。周遭一片宁静,鞋子落在水泥地面发出的摩擦声,显得分外响亮,在脚步声交替的空隙,隐约能听到梧桐树叶被风刮落的声音。

男生双手插在裤袋里,头微微仰着,上身跟着有点后倾。小孙警官右手提着工具箱,左手夹着根香烟,许是一手重一手轻的缘故,肩膀显得一高一低,腿也跟着一长一短,像个有点腿疾的人。他胸前挂了个相机,相机的带子勒紧后颈根,身子略略前倒。側面望过去,两人就像一扇移动的拱门。

小孙警官的左手不时地朝上划动一下,每划动一下,脸上就冒出一股烟雾,它们沿着他的脸面急急慌慌地四面逃散,很快朝后消失得无影无踪。刚才在他出门准备点上第一根烟时,曾问男生,要不要也来一根?男生摇摇头,“我不抽,谢谢。”

小孙警官的烟瘾其实并不大。平时在室内,在公共场合,他是从不抽的。生活中他没什么特别的嗜好。与人聚餐,兴致来了也喝点酒,但从不酗酒;遇上三缺一,躲不过,勉强凑个数,能开溜赶紧开溜;隔段时间同朋友去卡拉OK一回,但十二点前必定赶回住处;偶尔也被几个铁哥们——一伙欲火焚身的单身汉,强行拉进洗浴中心“消火”,一年也就一次两次。但今晚许是为了赶走瞌睡,他一根接一根地抽上了。

男生声称,他在桔园小区169号的后院,发现了一个秘密。究竟是个什么秘密,他不肯说,“跟我一块去现场看看,好不好?”似乎一定要带小孙警官去现场,才放心,这也许正是他不用电话报案,深更半夜直接来找小孙警官的原因。

小孙警官对这个秘密,多少有些好奇。会不会是一堆尸骨?不太可能,真要是这样,他不会这么淡定。会不会是个藏有现钞的小金库?也不太可能,户主不会这么大胆冒失地将钱放置室外。

等到进了169号的后院,男生指认现场给小孙警官看时,如释重担似的望着他,“没骗你吧?”

王玉娥初来家里做保姆时,马路才八个月大,正在断奶。他妈天天吃炒麦芽和韭菜回奶,吃多了之后,奶泉变得像一条不断萎缩的河流,最后完全干枯,露出卵石零乱的河床,奶水真的倒回去了。

他妈之所以要断掉马路的奶水,是担心自己一双奶子被他吃变形。就像她在乡下看见的那只母狗,两排奶头被小崽子们扯得不成体统,走起路来,全都松松垮垮地在地面拖着,沾满灰尘和赃物,远望过去不像条狗,像只胖蜈蚣,看得她当场想吐。夏天的傍晚,她还在乡下看见一个老婆子敞开胸部乘凉,两只干瘪的奶子垂落到裤腰带上,两个黑乎乎的奶蒂像是裤头上的两粒扣子,闲聊得知,老婆子生过十几个儿女,奶头是被儿女一口一口地扯下来的。他妈不想变成它和她,所以在马路吸了她七个月之后,心一横,将马路贪婪的小嘴从奶头上拔了出来,再不让它靠近。

小马路没得奶吃,哇哇哭,不止白天,有时夜晚哭通宵,他爸抱着他不停地在房里游来游去,嘴里也是不停地哄着,马路却像上足了发条,硬是哭个不歇气。他爸望着他妈胸前鼓胀的两坨,恨不得自己将嘴巴犁上去,吧嗒吧嗒狠吸几口,再将奶水转移到马路嘴里去。但他妈死死地护着自己的胸,好像那是个炸药包,谁动它就会炸掉一样。两人无论如何都带不住小家伙了,王玉娥就这样来到了马路家。是他爸农村老家的亲戚介绍来的。王玉娥跟那亲戚一个村子,家里兄弟姊妹多,日子过得很苦,父母就把她推进城来享受一下城里人的生活。那时候还没有打工一说,能进城做个保姆,也是件够幸运的事,不单管吃管住,每月还有工资寄回家,缴贴家用。所以初来这座城市的时候,王玉娥不只是好奇,还有些兴奋,当然也夹带着几分未见过世面的羞怯和懵懂。

王玉娥来了后,马路的哭声日渐稀少。许是家里弟妹多,历练过的缘故,王玉娥哄小孩很有一套,马路只要进了她的怀抱,很快就会止住哭闹。起初,马路的奶瘾很重。奶瘾一发作,王玉娥便将他抱进厨房,关上门,撩起自己的上衣,将一颗结实饱满的紫色奶头塞进他嘴里。她当时还只是个十七岁的黄花闺女,自然是没得奶水的。但她会不时地往奶头上浇上一调羹奶水,给马路解馋。那是他妈的奶水。他妈奶子发胀的时候,便将奶水挤在瓷碗里,王玉娥将瓷碗温在锅里,随时为马路预备着。后来他妈的奶水完全断掉后,马路的奶瘾也跟着断了,在王玉娥的悉心调教下,已经习惯吃米糊了。

大白天,他爸他妈上班去了,王玉娥忙完家务,有时会抱着马路从家里出来,在附近走走。附近有条老街,两边的店铺大多只有一层,偶尔也有两层的——楼下开店,楼上住人,阁楼上晾晒着衣物。店铺都是木板屋,年数久了的缘故,外表邋遢发黑,显得跟老家的房子一样破旧。但生意好,人来人往地很热闹。有卖衣服,卖鞋子的,也有卖日杂,卖家具的,还有卖纽扣,卖发卡的,凌凌乱乱。最多的,是卖吃的。酱干子,卤菜,臭豆腐,炸鸡翅,烤鱼,炒面,五香瓜子……它们散发出来的味道,像一根根红绸带在老街上飘荡。所以每回一踏进老街,王玉娥最累的是鼻子,最享福的也是鼻子。鼻子里仿佛交通堵塞,挤满了各式各样小吃的香味。而最诱人,最令王玉娥嘴馋的香味,则是来自老街的尽头。

老街尽头,是家面包店,面包都是现做现烤,每每烤箱门一开,浓浓的香气奔跑出来,在老街上恣意徜徉,王玉娥的鼻子被它牵着,两条腿不由自主地迈上前去。面包店门脸不大,但光鲜亮丽,顾客排着的长队一直蜿蜒到另一条街道,看他们的衣着装扮,不像是老街人——老街人的外表,跟老街上的店铺差不多一个模样。店内十几个座位,一半空着,大多数顾客买了就走,只有少数几个坐下来吃,他们大抵是既有空闲又正饿着的斯文人。王玉娥挑个空位坐下,把马路搁在膝盖上。都说一岁大的婴儿,像猪,只知道吃,这句话现在在马路身上得到了很好的印证,他瞪大一双眼睛,几乎是一眨不眨地望着邻座吃得正香的顾客,嘴巴跟着嚅动着。王玉娥时不时地扭头,瞧向门口,一面哄着马路:“宝宝莫急,爸爸就来了,买面包宝宝吃。”爸爸却一直没来,王玉娥暗地用劲掐了下马路的屁股,马路哇地一声哭了,邻座过意不去,从手中掰下一块,塞给马路,“吃吧,乖,别哭。”大方的,会递给马路一个整的,王玉娥嘴里应着:“这哪行这哪行!他爸就来他爸就来!谢谢谢谢!”脸上笑得格外陽光和纯真,手跟着伸出来接了,再小块小块地撕给马路吃。“爸爸怎么还不来?宝宝我们出去看看爸爸来了不?”抱着马路出了店子,在门外张望一会,悄然离去,走出一截后,将面包往自己嘴里送。

“故伎重演”多次之后,终于被忙碌的店员发觉,将她赶了出去,再不让她进店。王玉娥并未收手,牵着马路,又去了更远一些街道的面包店。

这算是马路人生的“第一课”,它究竟给马路幼小心灵及日后人生造成怎样的影响,在他上小学的时候,完全显露出来。小学里有个“失物招领处”。由值班老师代管。平时同学们将捡拾到的别人遗失的物品,统一交至“失物招领处”,等待遗失物品的同学前来认领。其中一部分被认领走了,也有一部分始终无人问津,它们被存放在学校的储藏室。放学后,轮着马路打扫卫生的时候,他趁着去储藏室领取扫把灰斗的机会,偷偷打开装失物的箱子,将那些自己感兴趣却又无人认领的失物,一件件地翻看,记住它们各自不同的外表特征和细节。次日便慌慌张张地跑去找值班老师报失,值班老师拿他说的跟失物一对照,相吻合,便把失物“归还”给了他。为了不被老师识破,每次“报失”,他都很讲究技巧。除了一次只报一件失物,这次跟下次之间,他也会相隔一段日子,并且尽量找不同的值班老师报,怕同一个老师报多了,引起对方怀疑。不止是把失物的特征说得很准很细,他还会说出这件失物的具体来历(纵然是谎话,因为事先打好了腹稿,说得活灵活现,以致老师听不出破绽来),这样一来,更迷惑了老师。要不是在四年级的时候,由于“认领”一个钱包,穿了帮,兴许他会将这个“游戏”,一直玩到小学毕业。

那天上午,他向值班老师报失,说自己丢了个钱包,棕黑色的,巴掌大。老师将那个钱包取出来,问他里面有多少钱。他说他记得一共是三十五元七毛,其中十元的一张,五元的四张,一元的五张,五毛的一张,一毛的两张,十元那张上面还有用圆珠笔写的“刘德英”三个字。他说这钱包是他去年过生日时,他爸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要是他爸知道他把钱包弄丢了,一准会揍他的。值班老师是本学期新调来的,教五年级数学,他核对后,笑着把钱包递给马路,手掌在马路后脑上拍了下,“你小子,记性不错呀。”可当天下午,那位真正丢失钱包的同学来找值班老师,老师起初反倒以为他是冒领者,因为他说不出钱包里究竟有多少钱,更说不出十元的几张,五元的几张,一元的又是几张,但他最后红着脸说钱包中间有个隐秘的夹层,里面藏了一张他同桌女生的头像照片,值班老师立马命其他同学将马路找来。再打开钱包一看,果真有张女生照片。老师直接将马路揪到了校长办公室。校长点上一根烟,不动声色地听老师汇报。烟没抽完,决定已经出来。开除。他爸将马路痛打一顿,送他去了另一所小学上学。那所小学不单离家较远,而且校风不好,高年级男生最爱欺负外来学生。

王玉娥可能没想到,正是当初她对马路的“言传身教”,才使得马路很早就学会了怎样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学会了怎样“轻松获取”。

但这只是马路恨她的原因之一。

王玉娥在马路家做保姆的这几年,身上一直沾着他妈的味道。

起初是奶水味。她在给马路“喂奶”时,因为奶头上浇上了他妈的奶水,身上便残留一股淡淡的奶水味。这股来自女人身体中的特有味道,女人自身也许不会太在意它,身边的男人,却往往对它很敏感。毕竟,处在哺乳期的女人,生活最为本真,自然,和生态,她们的身体拒绝吸纳任何化学成分,不喝饮料,炒菜甚至不放味精,洗发只用清水,不用洗发水,每天素面朝天,既不涂脂抹粉,也不喷洒香水,确保从自己身体中流淌出来的奶水,不被污染,味道纯正,富有营养。这些奶水有如琼浆玉液,散发一股质朴而诱人的香味,令他爸着迷。自打他妈奶水的味道转移到王玉娥身上后,他爸虽不敢像从前一样放肆张开鼻子去闻,但每当王玉娥从身边经过,他都会不由自主地耸耸鼻子。每次洗好手,坐下来准备吃饭,王玉娥便会将一碗米饭送到他爸手上,這个时候,她的奶头紧挨着他的肩头,是他的鼻子距离她身上奶水味最近的时候,那一刻,他轻轻合上眼,鼻子吸着气,似乎要将这股味道全都吸到自己身体里去。

等到奶水完全枯竭,他妈又回归到正常生活,每次上班前,不忘在脸上涂脂抹粉,朝身上喷洒香水。而王玉娥在失去他妈的奶水味之后,身上又有了他妈的香水味。

他妈喷洒香水的方式很特别。当她提着手包,整个人焕然一新地从卧室走出来,斜穿过客厅与餐桌间的过道,脚步停留在家门口时,王玉娥已经替她打开门,将她的鞋子摆放在门外,转身从鞋柜顶上的方格中,拿出一个香水瓶,递到她手上。他妈一手提包,一手举着香水瓶。但她并没有将香水直接喷在身上,而是手臂斜着向上,伸出门外,喷口对着上方,用大拇指按一下,又按一下。他妈之所以站在家门口这个位置喷洒香水,是因为门外隔着一条公共走廊,对面便是一扇玻璃窗,门一打开,光灿灿的阳光迎面扑来,当他妈朝着门外的空中喷洒香水后,那些无数的细小的香水颗粒,像流星雨一样,纷纷扬扬地从上方撒落,并且它们在阳光的照耀下,异彩纷呈,如同绚烂的礼花。在它们一颗颗往下滑落的同时,他妈的两只脚分别从拖鞋里抽出来,迈向门外,在王玉娥的帮助下,套上皮鞋。在她停留在门外的那一刻,五光十色的水精灵陆续降落在她的头发上,脸上,肩上,胸上,降落在她的全身上下。那些没有命中目标的香水颗粒,则一部分掉在地上,一部分飘落在正弯腰为他妈穿鞋的王玉娥身上。因为并不是直接对着身上喷洒,他妈身上的香水味,不浓不冲,似有似无,隐隐约约的,闻着舒适,清爽,这正是他妈所要的效果。而这种隐隐约约的芬芳,同时也在王玉娥的身上,悄然绽放。

王玉娥身上持续散发的他妈的奶水味,以及之后的香水味,就像一条曲径通幽的绵绵小道,也像一根不断盘旋的蛛丝,更像是一副牧童手中的牛绳,最终不知不觉地将他爸牵向一个错误的地方。那天,他妈被单位派往外地办事,要次日才回,而他爸一位老朋友,刚好那天举办婚宴,因为是二婚,安排在晚上,且只请了一桌至交好友,大伙趁机闹酒,结果一桌人闹掉两件白酒,不但把新郎新娘灌醉了,其他人也大都喝趴了,他爸算好,摇摇晃晃地出了餐馆,还记得回家的路,进了家门,顺着隐隐约约的香水味,竟自上了王玉娥的床,错把王玉娥当成他妈,两手扳住她的肩,只想把她扳起来,坐着做一盘爱,却反倒被王玉娥扳趴下,紧贴着她的胸部后才觉察到不对,想挣脱着下床,身子却已经被王玉娥一双手死劲箍住,他由一只想逃跑的绵羊,被俘虏后最终变成了一头狮子。

两人偷情的事,三个月后终被他妈发现。那次他妈一位闺蜜在车祸中丧身,她一直陪着闺蜜她妈,当晚没回家,次日快天亮的时候才回来,不想吵醒家人,轻手轻脚地进了屋,卧室里没看见他爸,床上躺着的是马路,而儿子平日是跟保姆一块睡的,她来到王玉娥的小房间前,耳朵贴着门页,却闻到他爸的鼾声,悄悄开门进去,看见他爸搂着王玉娥睡得正香,她退出房间,带上门,在客厅里呆坐了一阵,又走回自己卧室,亲了亲马路的脸,转身出来,穿过客厅,卸掉拖鞋,打开家门,赤脚走了出去,反手关上家门,背靠在门上,身子萎了下去,在地上坐了大约半小时之久后,又用钥匙打开家门,从鞋柜上方拿起香水瓶,朝身上接连喷了几下,再次走出家门,锁好门。她没有沿着楼梯走下去,而是跨过走廊,来到窗下,打开玻璃窗,两条腿跨过去,坐在外面窗台上,风把她的头发吹乱了,她用手指将它们理清后,屁股脱离窗台,身子飞了下去。

那年马路三岁。已经不再将尿拉在裤里,自己晓得上厕所。已经长满二十八颗牙齿,每回看见他妈提着袋子出门买菜,就吵着妈妈买鸡腿鸭腿给他吃。已经会用报纸折小船小鸟和飞机。他妈出门的时候,已经会给妈妈拿鞋子,要是下雨,知道递给妈妈一把雨伞。他妈原本计划下半年辞了保姆,送他上幼儿园,她自己接送。可不等马路上幼儿园,他妈就走了。永远地走了。

马路恨他爸。更恨王玉娥。

这回小孙警官的判断又出了差错。还真是个小金库。时代就这样,你越是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它越就会发生。

后院不大,也就二十来平米,呈长方形,被一人多高的砖墙围着。不过是个普通院子,跟它所依附的这栋两层楼房子,一样地显得陈旧和落寞。设想其他人家在城里拥有这么块难得的后院,也许会用来栽种蔬菜什么的,但它没有,满院子栽的,全是花草,用盆子盛着,一盆挨一盆。许是季节的缘故,抑或是主人疏于打理,盛开的花朵,零零星星,多是静静的叶,寂寂的杆,其寥败的形象,也跟后院及房子保持一致。

小金库位于东北角,事先已经被男生清空,花盆被挪走,半尺厚的泥土被铲除,现出一个个塑料袋,鼓鼓的,大小不一,里面装满成捆的百元钞票,每个塑料袋上都有两行手写的文字,红红的,像是用油漆写的。

小孙警官拿出手机,拨打电话。这会儿他没抽烟,一进后院就把烟丢在地上,用鞋底碾灭了。脸上明显地有些兴奋。打完电话,望了望男生,“要真是挖出个腐败分子,上面没准会嘉奖你呢。”

男生脸上并无喜悦,反倒显得沮丧和落寞,“我不要嘉奖。只求你替我保密就行。跟谁也别说是我举报的。好不好?”

小孙警官冲他打了个OK,“没问题。”又补上一句,“谢谢你!”目送他的身影从门口悄然消失。

“打倒殷建保——”

在经过第二根路灯杆时,马路又喊出了一声“打倒”。桔园路不长,一眼能望到头,路边最醒目的是隔几十米一根的路灯杆,形似仙女散花,按照事先的“计划”,马路每经过一根路灯杆,便要“打倒”一个人。这回他打倒的殷建保,是他初中阶段的化学老师,兼班主任。

上初中后,马路的“兴趣”有所转移,不再盯住学校的“失物招领处”,而是自顾自地鼓捣一些新鲜玩意。课余时间,他给自己做了一辆独轮车,每天骑着它上学。这个独轮车有点像今天一些孩子骑着招摇过市的电动独轮车,但它不是钢铁做的,也不是电动的,而是木材做的,轮子菜碗大,轮子两边是踏板,上面树着一根柱子,齐腰高,柱子顶端横着一块木方,充当把手。从他家到学校,除了进学校这截是上坡,其它路段都是平地,只须将脚尖点地,朝前使把劲,车子便乘着惯性,飙出很长一截路。到了学校脚下,把它扛在肩上。上完坡,即是学校操坪,很大的一个长方形平地,有篮球场,跑道,田径场,学校上体育课,抑或做课间操,开露天大会,办运动会,都在这儿。马路和他的独轮车进入操坪后,正是上学高峰,许许多多背着书包的学生,穿过操场往教室方向走去,当马路踩着独轮车从他们身边左忽右闪地飘过时,他们几乎全都驻足相望,用目光将他护送到操坪尽头,直到他的身影从拐角处完全消失,他们似乎才回过神来,你因此可以想象到当时他们脸上那种惊讶与羡慕的神色。

同样,下学时当同学们一窝蜂地穿过操坪往外走时,追风少年和他的独轮车又会从他们身边一闪而过,不由得又叫他们驻足相望。有些女生甚至在上学或下学时提前赶到操坪,专等马路的身影出现。马路和他的独轮车成了上学下学时操坪上的一道流动风景。几个跟马路关系很铁的同学,想让马路给自己也做一辆,马路一一做了。有些平日跟马路关系一般的同学,也央求马路做一辆,马路也做,但收费,谁出得起钱,就给谁做。这样算來,马路在初中时期就已经开始“勤工俭学”,有了自己的一份收入。

兜里有了钱,马路不是拿去买吃的,玩的,或是买礼物讨好自己喜欢的女生。他用来“扩大再生产”。买了凸镜,圆杆,支架等,着手做望远镜。望远镜做好后,晴天的夜晚就把它架在屋顶平台上,一个人瞭望漫天星斗,看到得意时,滋生出邀约心仪的女孩一同观望的美好愿望。只是由于他羞于跟女生打交道,在女生面前严重缺乏自信,这样的愿望始终未曾实现。

给殷建保做书撑,是初一下学期中途的事。这之前的一个多学期,马路并未引起殷建保的特别注意。虽说他学科成绩不平衡,但总成绩在班上属于中等,平日表现也是不好不坏,这样“中不溜”的学生,最容易被老师忽略。但打从送了书撑给殷建保,殷建保就“盯”上了他。这让马路感到有点意外。他之所以主动给殷建保做书撑,纯粹是出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并非为了引起殷建保的注意,也不是有意去拍他的马屁。马路小小年纪不懂得拍马屁的。即便后来长成大人,也极少去拍人家的马屁,也因此错过了好几次的升迁机会,一辈子都在扫大街。

殷建保讲课,跟别的老师有不太一样的地方。比如别的老师一手拿粉笔,一手拿课本,他则一手拿粉笔,一手空着。空着的手,并不闲,手臂不停地划动,像一棵被台风刮着的树,手指曲曲伸伸,分分合合,像五个富有表演天赋的小人,以此来强化讲课内容。课本则被他摊开竖在讲台上,需要看它的时候,身子弯成虾米,脑袋凑近书页,眯着眼瞄,瞄清后,重新直起腰,侃侃而谈,就这么直了弯,弯了直,一节课下来,腰明显累了,歪歪斜斜地出了教室。马路看不过意,放学回家,一连忙活好几天,做了个书撑送给他。样子像画架,木材做的,三个脚,顶着一块背板,用来放置课本,背板上方一边一个木夹,用来固定摊开的书页。有两尺多高,搁在讲台上,课本的高度,刚好接近殷建保的身高,这样他讲课时,再看课本,就用不着低头躬身,腰松活了许多,上完课回到住处,在改作业或做饭之前,再不用先倒在床上休息一阵。

因了这样一件事,加上了解到马路家的真实状况——他妈自杀,他爸在他妈离世后病退在家,成天酗酒,很少顾及马路的学习和生活——殷建保遂对马路生出怜爱之心,从此把他当自己孩子看待。殷建保有过一个儿子的。那是个逆子,从不服管,经常逃学,成天跟社会上一班小痞子厮混,后来犯流氓罪,在严打中被枪毙。儿子没了后,老婆也跟他离了婚。

每天放学后,殷建保将马路留在自己屋里写作业。殷建保则在一旁做饭。以往一个人吃,殷建保每餐只炒一个菜,省事,也省钱。马路来了后,每餐必定三个菜,一荤一素,外加一汤。饭后,殷建保过细检查马路的作业,不对的地方,认认真真重来,马路打不得一点马虎。等到一天的功课完完全全消化好了,马路才获准背上书包,提起独轮车,趁着夜色回家。这样的情形,大约维持了一个多月。之后马路再不来了。放学铃一响,他跑得比闪电还快。不是骑着独轮车从操坪风过,而是径直从操坪侧岸滚下坡,以此逃过殷建保的跟踪与追迹。

殷建保还是会经常去马路家。每回去,都不空手,几本书,一件新衣,一包食品什么的。马路他爸呆坐在饭厅一张旧得辨不出颜色的沙发上,永远一副似醒非醒,似醉非醉的模样,拉开嘴,冲殷建保无声地笑。他总是答非所问,殷建保无法跟他对话。有时马路不在,属于他的小房间,门上落着一把弹子锁,殷建保呆坐一会后悄然离去。大多数时候,马路在家,闻着殷建保的声音,从小房间闪身出来,反手关上门,快速地将房门锁上。殷建保问什么,他答什么,不愿回答时,垂下脑壳,抿紧嘴皮,死活不吭声。神情像是一头从动物园里跑出来误入街头的麋鹿。面对殷建保,马路内心较为纠结,既有见着饲养员般的喜悦,更有撞上捕猎者般的恐慌。而殷建保每回来,总要不厌其烦地询问他学习上遇着什么困难,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总要跟他说些暖心的话,夸赞他天资聪慧,只要集中精神,刻苦用功,必定能取得优异成绩,必定能考上重点高中,将来也必定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临走,殷建保还要拍拍马路的肩,摸摸他的头。要是摸到头发油腻硌涩,就会一把将他拖到附近的理发店去。

马路的学习成绩依然毫无起色,到二年级最后一场考试,名次不但没升,反倒下降好几位。眼看就要进入初三,再不努力,就别指望上重点高中,殷建保心里急得水开锅,这小子一放学便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究竟搞什么鬼?

房门是殷建保强行打开的。将小铁棒伸进锁挂中,用劲扳两下,锁便开了。马路当时不在家。他爸坐在沙发上,扭过头来望一眼,重又把目光缩回去。

眼前的情形,让殷建保看呆了。房间里居然冒出一座城市。准确说,是城市模型。就搭建在占去房子一半面积的木床上。床下方布满齿轮和链条。地上铺着塑料皮。塑料皮上汪着一片一片的积水。床头悬挂着一个木桶。桶里装了大半桶水。想必地上的水是从桶里流出来的。拉亮灯,仔细看看这些参差林立的高楼,以及纵横交错的街道,感觉眼熟,才发现正是脚下的这座城市。

窗前的桌子,原本该用来写作业的,却铺上了被子。又脏又鼓的书包,搁在被子上。看来马路每晚忙完“作业”后,就蜷缩在桌上睡觉。殷建保一把将被子书包卷起,夹在腋下,出了他家,回头买来一把大锁,将小房间的门重新锁上。

一个小时后,马路来学校找殷建保。“老师,把钥匙给我。没钥匙我进不了门。”气喘吁吁的,语气中夹带怯意。

殷建保倒给他一杯凉开水,用疑惑和责备的眼神望着他,“你就这么个玩法?想把一辈子就这样玩完是不是?”

“老师,我在干一桩大事。”马路申辩。

“有比学习更大的事吗?现阶段。嗯?”

“我在设计一座‘履带城,老师!”马路胀红着脸,即刻兴奋起来,像是一根点燃的炮竹。

原来木质独轮车、高倍望远镜以及三脚书撑等这些小产品的“研制”成功,给了马路极大的鼓励和信心,进入初二后,他决计结束这种“小打小闹”,去“干件大事”:设计制作一座“履带城”。这是专为他所生活的这座城市设计的。城市中的所有道路,全用履带替代,人从甲处去往乙处,货物从甲处搬运乙处,只须踏上或搬上履带,即可由履带运送到目的地。履带的运转,依靠水力来完成。在城市上方,拦河修坝,建成一座大型水库,再依据城市道路的布局,修筑纵横交错、盘旋往复的地下水渠,以流水驱动转轮,以转轮带动履带。水的流速可自行调节,以此掌控履带的行止和快慢。这样一来,不止是根治了交通堵塞这一城市顽症,同时消除了机动车辆对城市所造成的污染,减少了日益紧缺的石油煤炭等能源的消耗,让城市真正回归自然和生态,城市的空气将更为纯净,天空将更为明亮。

“你小子的确挺聪明,我没看走眼!”笑着说完这句话,殷建保的脸立马变成一块水泥板,举起双臂对马路做了个“停止”的动作,“打住。就此打住。再别想履带城这玩意。忘了它。彻底忘了它,从现在起。把你的心重新拽到功课上来,这才是最重要的!明白吗?”

马路嘴里不吭声,脸上却是写着“不明白”。

“不明白也得明白!”水泥板变成了钢板,“你不用回家了。衣服被子我都给你带过来了。我打定主意,奉陪你一年时间,就不信不能把你的成绩搞上来!不信不能把你丢进‘重点去!看看班上那几个尖子生,谁比你还聪明?”

打从这晚开始,马路吃住都在殷建保家,直到初中升高中的大考结束,才被“松绑”。每天傍晚,假如不是下雨刮大风,或者天寒地冻的天气,殷建保都会领着马路到学校周边走走,放松一下紧绷的神经。每逢周末,还带马路回家一趟,看望一下他爸,在殷建保对他爸说话的时候,马路的目光,会不由自主地瞟向自己的小房间。挂在门上的那把大锁,已经慢慢地生出一点接一点的锈迹来。

马路不乏学习天赋,但严重偏科,对运算推断类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抱有浓厚兴趣,成绩一直很好,每回都能轻轻松松拿高分,但他对所有强记硬背的学科,政治,语文,历史,地理,英语等,一概反胃,每回考试,分数很低。殷建保就想利用这一年时间,将马路的弱项攻克掉,这样马路的总分才能上得去。他每天给马路安排背诵量,不完成任务,别想休息。屋里的墙壁上,贴满手抄的小纸片,只要不是闭着眼睛,马路在干任何一件事时,都能看到它们,比如刷牙的时候,蹲坑的时候,甚至躺在床上逃避背诵的时候。两人吃饭,交流的内容,多是答题。殷建保问,马路答。有时饭菜才入口,殷建保的问题就来了,马路只能含糊地答,有时饭菜还卡在喉咙上,问题又来了,马路只能迟疑地答,所以到后来,马路不知不觉地养成了跟殷建保持同样节奏的吃饭习惯。有时马路在一心一意地闭目蹲坑,殷建保突然推门进来,猛地砸过来一个问题,造成马路临时性便秘。

期中摸底考试,马路的名次终于上去一点,殷建保心里有喜,但更有急。为了让马路清醒一下头脑,以利于下一段的最后冲刺,周末他带马路顺河而上,出了城,到了一个水库,两人在水库里划着船,难得地不问考题,不谈学习,悠闲地看天上的云朵,看白鹤从头顶飞过,倾听周遭的蝉声。

马路自言自语:“要是把水库加高加大,水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殷建保当下一愣,冷冷说:“回去吧。”

直接去了马路家。那把大锁锈得用钥匙打不开,殷建保飞起一脚,将门扣踢落,窜进房,三下二下,拆了床上这堆废料,用一条旧床单卷了,扛出门,扔进垃圾站,再用打火机点燃,响起噼噼啪啪的同时,散发出一股刺鼻的焦糊味。马路目睹了履带城被杀害并将其毁尸的全过程。少年无语,也无泪。不知道他对殷建保的恨意,是不是从这一刻萌发的?也许是为了加深这层恨意,抑或真的要与自己的过去告别,两天后,马路将能找到的自制的所有产品,包括木质独轮车,高倍望远镜,也包括送殷建保的三脚书撑,全都丢进垃圾站烧了。到初中毕业时,他已经由一个想入非非的精瘦小子,变成了一个呆头呆脑的白面书生,体重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他学习成绩的增长速度,最后他未能如殷建保所愿,考上重点,而是上了一所普通中学,一年来所有强行塞进他脑袋里的知识,就像被按进水中的气球,手一松,它们便一个接一个地從水中反弹出来,只有少数几个被扎破的除外。

上高中后马路再没有与殷建保联系过。听说他后来一直孤身。两年多前,有当年的初中同学通知马路去参加殷建保的葬礼。他死于胃癌。马路借口要上班,请不到假,没去。那天原本是他的轮休日,得到消息后,他却主动给另一位家里有急事的同事抵班。

按说,马路不该对殷建保怀恨,理应感恩于他才是,毕竟在初中阶段,殷建保像父亲一样关心和照顾自己,在生活上和学习上给予他力所能及的帮助。再者,人生由命,何苦怨天尤人?但马路心灵深处潜藏的那份对殷建保的恨意,总也抹不掉。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殷建保折断翅膀的鸟儿,从此远离梦想,贴地行走,度过坎坷而琐屑的一生。

有回小飞回家歇假,将马路拉进一家新开张的影院,看了一场名叫《哈利·波特》的电影。电影里骑着扫把恣意飞行的场景,令马路内心深为感慨。当年的自己,不就是一个骑着扫把飞行的少年嘛?不想多年后又手握扫把,但它只是用来清扫大街,再不曾将自己带离过地面。

小孙警官在屋外将警戒线拉好后,同事们陆续赶到。

搭档最先到。他的车就停在附近的街道。深夜查完酒驾,他既没有回警务室,也没回家,就睡在车上。估计是酒劲上来了,懒得动,就地趴下。这向开展查酒驾突击行动,搭档被临时抽去。这是他最乐意参与的工作之一。搭档本身就是个酒鬼,酒精把他的脸烧得常年红彤彤,整天一副半醒半迷糊的样子,这也是他五十多岁了一直没被提拔重用的原因。别人查到酒驾者,直接将测试器伸到对方嘴前,让其吹气,他不,擅自增加个程序,将自己的鼻子伸进对方嘴里,闻了再闻,对方呵出的酒气越重,他的神色越是兴奋,有时反倒是他满嘴的酒气,喷进了对方的嘴里,即便是对方没喝酒,在含着测试器吹气时,也会吹出一定的酒精含量来,让人哭笑不得。查完酒驾,少不了又要一个人开车去河边吃夜宵,灌下许多酒精,所以只能是窝在车上酣睡。但只要手机一响,立马惊醒过来,睡意和醉意全无,这也是他从警多年形成的职业习惯。他一来,嘴里不停地骂骂咧咧,等到小孙警官把他带到小金库面前,话就断了,只剩嘴张着,眼睛也跟着睁大了,半天才嘟噜一声:“妈个屁,得换多少酒?”

所长之后到,身后跟着所里的几个干警。所长的声音软绵无力,像个落水者。估计刚跟老婆做完爱睡着不久。所长瘾大,体力又好,夜里不管行动到多晚,都要赶回家跟老婆补上一炮。但所长一看现场,就来了精神,“这回不定逮着个大老虎!”女人和敌人,是所长此生的两味提神药。

接着到的是大队长,和他的下属。他是小孙警官在警校念书时的同班同学。当年毕业分配,小孙警官因学习成绩优异,留在市局,他则一竿子落底,到了基层派出所,仅仅过了五年,两人的命运发生逆转,他由派出所普通干警,上调到分局经警大队,接着被提拔为副大队长,大队长,小孙警官却因为工作上出“差错”,受到处分,先是被贬到分局,之后又被贬到派出所,成为一名最基层的普通干警。

大队长到底是大队长,精神抖擞地立在后院,就有了一种气场,其他人不由自主地围在他身旁,仰头听他吩咐,即便是年龄和资格都比他老很多的所长。他几乎不加思考地顺口说出一二三四五好几条工作部署来。一是将整个后院翻挖一遍,把埋藏的现金彻底找出来;二是通知银行来点钞收钞,及时将赃款入库;三是查出房主的详细信息,将相关人员先期控制住;四是请示上级,看是否要通知纪委的人到场,不定揪出一名贪官来;五是在房子外围加强警戒,确保消息不泄露出去。

将后院全部翻挖后,又找出一些装满钞票的塑料袋。

如果后来不出那事,马路会一直认为明秀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他为自己能找到她做老婆,感到格外幸运。

明秀手脚勤快,闲不住,下班回到家,除了睡觉躺下,很少歇口气。只要是她能做的事,从来都是尽心尽力地做好。脾气也好。结婚这么些年,很少跟他拌嘴。有时他发脾气,她就躲开,等他气消了,再拢来,只当什么也没发生。有时她心里有气,有委屈,也不发泄,不现给马路看,照旧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背后自己慢慢消化,在心里一个劲地做自己的工作,让自己心情变得晴朗起来。而且什么都依着马路。

就拿马路的饮食爱好来说。马路最喜欢吃的菜,大蒜辣椒炒猪肠子。她半个月给他买一副。打从由菜市场买猪肠子开始,直到把它变成餐桌上的一道菜,这中间的过程,对于一个有着严重洁癖的女人来说,该是怎样的一种折磨?在菜市场,屠夫用沾满油垢的粗手,从身后抓起又臭又滑腻,闻着和看着都恶心的一团,堆在秤盘上,称好,丢进一次性塑料袋,一面报价,一面将塑料袋提口往她手上挂,那一刻她的胃里开进了一辆搅拌车,只得别过头,皱着眉眼,勉勉强强地用食指和中指勾住,手臂则尽量往外伸,让它离自己远一点,就像是挑着半边水桶,恨不得生出三只手来,一手提这玩意,一手拿钱包,还一手,用来捏紧自己的鼻子,她一路这么伸着,一不留神就刮到别人身上,要是被刮的是男人,就会惹来一声断喝,要是被刮的是女人,就会惹来一阵辱骂,每每这种时候,她满脸通红,一面连声说对不起,一面脚下生风,赶紧开溜。有时袋子小,那家伙从袋口溢出来,蛇一样地不声不响地朝外走,她只好尖起拇指和食指,将它一节节捉回去。这家伙沉,保不住将一次性塑料袋压开,吧唧一声,掉在地上,这就更让她为难了,得另外找个结实一点的袋子重新将它装好,那感觉,就像把一堆大粪用手捻进筐里,大粪是死的,而它像活的,更难捻,下回再买,便叫屠夫多套两个塑料袋。这还只是第一步,更難的是下面。洗净一副肠子,得花上两个多小时。先是用剪刀剪开,再捏掉内壁上一些黄不拉几的碎油,然后用盐搓。手还好,戴着手套。鼻子难受。哪怕戴着口鼻罩,也难挡刺鼻的臭味。这家伙原本就很熏人,越搓,味道越醒,争先恐后地跑出来,拼力闭住嘴,才不至于呕吐。搓完盐,接着用茶油搓。茶油香,香味跟臭味搅合在一块,味道更难闻,好在鼻子经过前一个阶段的磨练,开始变得坚强,抑或麻木,虽依然难受,倒不至于牵连到胃口,产生呕吐的欲望。茶油搓完,再次搓盐,第二遍盐搓完,又搓第二遍茶油。每搓一遍,用清水冲一遍,这样三番五次地反复搓洗后,把鼻子凑近去,嗅嗅,味道还有,但已经很淡,正好,要是完全没味道,他不喜欢,炒出来,感觉像在吃橡胶,留点臭味,能勾起他肠胃深处的馋意,洗好烧一锅水,把它丢进去过一遍,捞出来,它就像一条死蛇,服服帖帖,无声无息了。再把它切成N节,用塑料袋分装着,放进冰箱下层冷冻,要吃,事先取一节出来,解冻后,切成薄薄地一小片一小片,用茶油,红辣椒,大蒜叶子,炒,一边炒一边冒出一股油烟,油烟里满是一股既香又臭的刺鼻味,这个时候他就会被这股味道牵着,进到厨房来,脸上悬着喜悦和馋意,一面夸奖着老婆,一面急不可待地将手指伸进锅中,捻起就往嘴里送,也不管它很烫。老婆真好,老婆真好。两条手臂从背后箍住她的腰,低头吻着她的后颈窝,算是对她所付出劳动的一种嘉奖。

明秀不但对马路好,对马路他爸也好。

他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爱喝酒了,爱上了打电话。起初,家里没有电话机,他每天吃完早饭,步行半小时,去附近的邮局,排队打电话。赶上排队的人多,他等不及,就不管不顾地往前冲,闯进电话间,夺过话筒打起来。上午打完电话,回家吃中饭,午休一阵,下午又步行去邮局打电话。

不用担心他爸要交纳多少话费。不要交的。一分钱也不要。他打的所有电话,没有一个真正拨出去过。这让邮局的人很恼火,占着一台电话,又不能产生费用,哪有这道理?于是撵他,叫保安守在门口盯着,见他一来,死活不让进。但他爸总有办法进来,总有办法走进电话间。一个人一门心思要办成一件事,你是阻止不了他的。后来邮局的一个年轻姑娘,每回见他来了,就把一台电话机塞给他,随他去打。这台电话机没有连线,只是一台电话机而已。因为没有线牵着,他爸用起来很方便,站着打累了,就坐着打,室内太闷了,就到外面去打。

朋友建议马路带他爸去精神病院看看,马路就把他爸送到本市的一家脑科医院。医院把他爸单独关在一个小房子里。房子里没有电话机。他爸像头困兽,整天在房里嘶嚎,墙壁被他的十个指头抓出一道道痕印。这样一来,真成了个病人。马路赶紧将他领回家,在家里装了一台座机,随他打去。此后他爸每天除了吃喝拉撒和睡觉,主要做四件事,看报,看电视,听广播,和打电话。其实就一件事,打电话。他爸把从报纸上和电视上看来的事,以及从广播里听来的事,转化成自己的语言,一一说给话筒里的人听。嘴巴对着话筒说个不歇气。说累了,停下来,喝口水,接着说。

他爸所有的电话,都是打给马路他妈的。

明秀嫁过来后,只要见到他爸半伏在茶几上打电话,便会送上一杯放了甘草菊花和枸杞子的温开水,冬天屋里冷,会给他披上一条毛毯,热天里会在离他两米远的地方摆上一台风扇——放近了怕把他吹感冒,晚上十点后,会像哄小孩一样,哄他上床睡觉,说这个时候对方也要休息了,你也该睡了,明天上午再打就是,一面这么温温和和地劝说,一面从他手中摘下话筒,再打水帮他洗脸洗脚,搀他进卧室,帮他脱掉外衣,掖好被子,熄灯关门出来。

明秀还真是个好女人。

好女人也有犯错的时候。一天晚上,两口子洗完澡,钻进被子,马路跟明秀聊天,明秀一声不吭,过一阵,突然趴在马路身上,双手箍住他的脖子,哭起来。先是抽泣,尔后号啕大哭,哭得惊天动地,上气不接下气,把马路给哭慌了,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问她,她不说,只顾哭,等到哭完,才把自己跟朱胖子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他。

朱胖子是明秀单位里的同事。明秀在单位做档案员,朱胖子是司机班的小车司机,两人都归办公室管,但平日没什么深交,很普通的同事。朱胖子帮一把手开车,年纪不算大,三十多岁,但车技老道,人挺热情随和,肯帮忙,就是有点好色,见着美女,挪不开步,据说單位里凡有姿色的女子,他都不放过。

事情的由起,是在二月十四日那天。那天下班,大伙都走得急,明秀因为上了趟厕所,走出大楼时,门口已经清冷,只奥迪车横在那儿,在等一把手下班。朱胖子忽地从车里冒出来,望着明秀,一脸地笑嘻嘻,走到她面前停下来,从身后捧出一大把鲜花。红艳艳的,全是玫瑰。明秀愣住了,一张白净的脸被映得朝霞一般。她本能地用手臂挡开,回朱胖子一个礼节性的微笑。但朱胖子随后说的一句话,叫她不好拒绝。“姐。元宵节快乐。”他称她为“姐”,既亲切,又尊敬,同时也表明两人的年龄距离,毕竟她比他大十几岁,接下来他说的是“元宵节快乐”,而不是“情人节快乐”,抑或含糊的“节日快乐”,话里不带任何暧昧的成分,她如果加以拒绝,反倒显得自己多心,所以还是勉强收下了。“谢谢。也祝你全家元宵节快乐!”上了公交车后,她在最后一排坐下,下车时有意将花忘在座位上,没带回家。这之后在单位再看见朱胖子,朝他点个头,笑下,像往常一样。但这束花在她心里多少留下些疑惑。非亲非故,凭什么要送她玫瑰?且选择在那一天?她甚至猜想,他原本是要送给单位里某个相好的,因为下班没见着她,要么她身边人多不好送,抑或她拒收了,所以才将它送给了最后一个走出办公楼的女士。

很快,他再次的行为,否定了她的这种推测。三八节那一天,单位组织全体妇女去城郊的农庄游玩,大巴开回单位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下了车,她急急地走出单位院子往公交车站赶,快到站时,奥迪车响着喇叭,停靠在她身边,他在车里冲她叫喊,“姐,快上来吧!正好顺路。”由不得她多想,他已经扯着上身将副驾驶位的车门打开,她只好坐了进去。他一面开车,一面向她打听白天游玩的情况,她便讲一些白天发生的趣事,短暂的相处,倒也显得轻松。下车时,他从后座抓出一束花来,递给她,“节日快乐!”这回,她同样没带回家,本想丢进巷子口的垃圾桶,还是没丢,插在街边的花圃中。

她心里又有了新的疑惑。他到底出于什么目的?真把她当姐?还是另有所图?她一个小小的档案员,老公扫大街的,无权无势,能图个啥?莫非传说中的图她的身体?更不该。她虽然长相秀气,皮肤白皙,身材也还保持苗条,但年纪一把,已经到了一个女人的“安全期”。她干脆放松下来,把他当弟弟看待。多一个弟弟,总不是坏事。以后两人的交往,就随和多了。不出车的时候,他会跑到她办公室来,陪她聊会儿天,告诉她单位里一些她所不知的故事,也说些自己家里的事,向她请教怎样管教儿子,一副交心交肺的样子,她也敞开心,跟他讲自己的青少年时代,讲儿子如何聪明调皮。中午嫌单位食堂吃腻了,有时他会把她喊出去,开车去附近某家味道好价格又实惠的土菜馆吃饭,多数时候他买单,偶尔她也会提前把单结了。赶上过节,和她的生日,照旧会送一束玫瑰给她。她也会送他胡须刀什么的小礼品,出车的时候会叮嘱他路上小心,真心当他是弟弟。

夏天将尽的时候,全市档案工作研讨会在明秀他们单位召开。会议一年一度,由理事单位轮流做东。三天的议程结束后,东家组织与会者去邻县山区漂流。大巴的司机因为老婆临产,请了假,单位的一把手正在欧洲考察,朱胖子刚好闲着,便自告奋勇地做了大巴的临时司机。大清早出发,到达漂流地已是正午。车子停在半山腰。就地用完中餐后,接下来大伙步行到山顶,再从山顶一路往山脚漂流,晚上歇在山脚下的宾馆,次日上午参观附近的一处景点,然后返城。行程事先已经安排好。但步行去山顶的途中,出了点意外。明秀一脚踏空,滚下坡好几米,崴了脚,痛得咬牙切齿。得赶紧背她下山就医。同去的一干人,除了两个年老的男人,其余全是女人,没人背得动。只有打电话给司机。朱胖子因为要把车开回山脚下,没参加漂流,接电话的时候他还没下山,还在半山腰休息,便一股劲跑上来,又气喘吁吁地将明秀背下去。

送到山脚下的卫生院,上好夹板,明秀躺在病床上打点滴。晚餐是朱胖子从外面提回来的。四个菜。全是野菜。一个土天麻,一个山萝卜,一个野山药,当地人分别叫它们洋姜、土人参和庄稼薯,用本地辣椒和肉丝炒的,还一个茶树菌,开汤。这些菜明秀都是头一回吃,闻着香,吃着更香。他给她倒了杯矿泉水,用纸杯盛着,他自己也一杯。明秀喝一口,酸,甜,且辣,方知是酒,白葡萄酒。他坏坏地笑,解释说当地人用野葡萄酿的,喝了好,活血,去痛,还养肾。一杯品完,又强行给她满上。喝得她脸上火辣辣的,心里也是火辣辣的,脚上的痛似乎轻了许多。

山里电力不足,房间里的白炽灯昏昏沉沉,像个瞌睡的人,又忽明忽暗,像只萤火虫。他说,“鬼火样的”,起身灭了它。一大片月光趁机跑进来,识趣地止步于窗下,像个既好奇又羞涩的小姑娘。从窗外吹过来的风,满是山野的气息。卫生院白天还算闹热,不断地有人往来,有声音喧哗,夜里却静寂。近处传来狗的叫声,远处传来野禽的叫声,更远处,则是野兽的叫声。这样的夜晚,醒着比睡着好。他坐在床边,陪她说话,声音轻细,怕扰着隔壁值班的医生护士。“做什么!”她忽然低吼一声。“嘘。帮你按下摩,血液畅通,好得快些。”先是他的手,后是他的身子,态度坚决地相继爬上了她的床。她的反抗显得无力而晦涩,终究没能抵挡住事情的发生。

事后,对这晚的荒唐,她追悔莫及。在家休养一个月后,回到单位上班,碰着他,只是礼节性地打个招呼,就当两人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他的脸上却是一种很诡异的笑。好在没再来纠缠她。一天站在办公室窗前闲望,看见他又在楼前给人献花,那是个刚来单位实习的女大学生,她孤自摇摇头,当下舒了口长气,心想这一劫总算过去。

可并没过去。有回便秘,在厕所蹲了老半天。进来两个同事,说说笑笑的,忽而低下声去,神神秘秘地议论一桩什么事,她听清其中两句,“没想到吧?一个平素油盐不进的老娘们,居然也被朱胖子上手了!”“死胖子好这口。街上遇头母猪,也要撸一把!”她知道她们说的是她。像是被人当头一棒,顿时懵了。

也许这事并不会传到马路耳朵里去,但她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向他坦陈。马路选择了原谅她,“断了就好。谁一生还能不犯点错?”他抚摸着她的背,安慰她说。她却无法原谅自己。那天从厕所出来,她才意识到,这事将成为她一生难以抹去的一个污点,或许她要用整个余生来清洗它。

年前上面给单位分派下来一个支边的名额,没人想去,她主动报了名,上面批复后,拟定元旦前后启程。行前,她执意跟马路办了离婚手续。以往她都是听他的,这回他只能听她的。他转而想,就当是假离婚吧,反正等她两年支边工作完成后,他和小飞会把她重新牵回家的,他们是永远掰不开的一家三口。两年后,她卻没有回来。听说在当地成了家。马路领着小飞爬山涉水,千里迢迢去找寻她。她男人和男人年迈的父母在家,她不在。家里,村庄里,到处是她的影子,偏就找不着她。那几天,她似乎一直隐藏在一个她能看见他们而他们无法看见她的地方。她的一双眼睛,似乎一直在默默地注视他们。每天都是那个男人陪着。他是个跛子。大她十来岁。因为穷,在她来之前,一直未娶。他戴着眼镜,衣着整洁。他的父母也是从头到脚收拾得干净利索。屋里看不到什么电器,简单的几件老式家具,同样被收拾得干净利索。他话不多,三句中必定有两句说到她。说她每天熬稀饭给他吃,因为他的肠胃不好。说她自学了中草药,为他父母治病,也义务为村里人治病。说她有回在深山采药,被蛇追赶,她走,蛇走,她停,蛇停,一直跟到山脚下,蛇才返身。说到这样的趣事时,他发出爽朗的笑声。离开的那天,他为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有酒有饮料,一桌的菜。其中一碗,大蒜辣椒炒猪肠子。他尝了一口,还是那个味。他眼里冒出泪光来,举起酒杯,敬他,“谢谢!”一饮而尽,声音有些哽塞。他却告诉他,这道菜不是他炒的,是她昨晚花了大半晚时间专门为他弄的,“你知道的,她有洁癖,我从不让她沾这些臭烘烘的东西,这次破例,呵呵,吃吧,好吃多吃点。”他猛地离座而去,跑进厨房,关上门,弯着身子撑在水缸上,失声痛哭。他擦净脸,回到桌前,一筷,一筷,将那碗菜吃个精光。她也给小飞准备了一份礼物。一串田螺门项链。田螺门,粘在田螺肉上的那块小片片,外表像铜钱,她将它们洗净,晾干,分别剪成不同动物的形状,再用尼龙线穿好。这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项链,之后小飞一直戴着它。

直到离开,她始终未曾出现。他意识到,自己和小飞将永远失去她。这更加深了他对朱胖子的仇恨。真恨不得将这畜生千刀万剐。但他只能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今晚在他的拳头砸向天空的时候,久积在心中的愤怒,终于喷薄而出。

“打倒朱全贵!”

后来查出,小金库的主人,竟是本市分管教科文卫的副市长。在八位副市长中他排名靠后,但年纪最轻,不足四十,业内人士分析,如果不是这次东窗事发,他在仕途上还将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据说他有一个很硬的后台。

他并不是169号的房主。产权证上是他岳父岳母的名字。他岳父岳母是一家事业单位的普通退休职工,除了工资收入,没别的进项,他老婆是独女,岳父和岳母两边的兄弟姊妹中,虽然也有做生意的,但都不是大富大贵之人,纪委因此很快将目标锁定他,发现金库的当天上午10点,便将他从一个会议现场带走。消息传出来,大家都不敢相信。因为他是个出了名的廉政典型,纪委从未收到过有关他的举报,他的家人,身边的亲戚朋友,也从没人打着他的牌子做生意,捞取任何好处,甚至他老婆儿子也严格听从他的训导,从不受贿,他被公认为后院最干净的领导干部。他自己平日的生活,也很俭朴,穿衣只穿黑白两色,一件衣服能穿上好几年,眼镜,手表,皮带,也都不是名牌,不是下雨下雪,不是炎热或寒冻天气,上下班不会要司机接送,自己骑单车来去。不抽烟,不打牌,偶尔喝点酒,也是浅尝即止,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工作也格外卖力,且卓有成效。

从地下挖出的这批脏款,每一笔都是他亲手受贿的,连他老婆都不知情,也瞒过了岳父岳母,两个老人一年中的大部分时候住在三亚。据说他在上面的后台得知他出事后,本想搭救他一把,但这个时候消息已经挂在网上,被不断转发,引发无数网民的愤怒声讨,后台不想“冒天下之大不韪”,只得作罢,除了责怪有关部门舆情控制工作不力外,赶紧传话给他,“主动配合,争取宽大”。

其实天刚亮时,就有记者爬上警戒线外面的樟树树杈,扛着摄像机,举着照相机,在拍摄,执勤干警发现后,将他们一一驱赶离开,记者一面撤,一面不服气,口里嘟噜:“封锁管什么用?网上早传开了!”大队长把小孙警官叫来,沉着脸问他,究竟怎么回事?是不是举报人将消息捅出去的?小孙警官摇头否认,他一来就拉了警戒线,没谁进来过,他是四点钟前接到的举报电话,说169号后院藏有大批现金,他来后,现场还没有开挖,即便举报人事先来过现场,也不会拍有开挖后的现金图片。大队长问举报人是谁?小孙警官回答是个男的,他怕遭打击报复,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是用公共电话报的案。大队长挖他一眼,正板说:“消息透露出去的后果,你不是不晓得!老同学,做事老道点,莫再吃些哑巴亏!”转身拨打上级电话,换了张脸,谦恭地笑,请示上午是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统一口径,以正视听。

小孙警官心里,莫名地沮丧和难受。

马路接下来“打倒”的这个人,名叫马达。打倒前几个人时,马路的情绪趋于简单,主要是愤怒,义愤填膺,但在打倒马达时,他的情绪比较复杂,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味道。

马达不是别人,正是马路自己。这是马路原来的名字。自从五年前应聘做了清洁工后,他就去派出所将自己的名字由马达改作了马路。

马路之所以恨自己,之所以要打倒自己,是因为他把儿子小飞给“毁”了。

还在小飞两岁半的时候,马路就发现他与其他小孩不一样。那次,他和明秀带小飞去动物园玩。那天是周末,动物园里小孩多,满园里都是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和四处嬉戲的身影,像是涌进来一群麻雀。这些小孩在大人的引领下,一处赶一处地观看动物,兴致全被动物牵着。头一处景点,是孔雀园,孔雀们在草地上悠闲走动,其中一只,站着不动,昂着脑袋,抖抖身子,慢慢地将屏打开,惹得围观的人一阵惊呼。两口子扭头看看身边,却不见小飞,瞧瞧周围,也没有,连忙从人群中钻出来,四面张望,在涌动的人群中,并没搜索到小飞的身影,这下急了,大喊:“小飞——小飞——”

“我在这儿呢。”小飞应着,两手抓满垃圾,离他们不过几米远。之所以没看见,是因为他弯着身子在地上捡拾垃圾。将垃圾丢进附近的垃圾桶后,明秀拉他到厕所洗了手,带他去看猴子。数十只猴子上蹿下跳,煞是热闹,吸引了一堆的小孩,他们将零食和水果抛进去,猴子敏捷地抓住,躲在一边去吃,却把剥下的糖纸,花生壳,香蕉皮什么的,嘻嘻地朝游客扔过来,一副调皮捣蛋的神情,把马路两口子给逗乐了,呵呵地笑,以为小飞看了也会很开心,一看,又不在身边,就近找找,果然小飞又在捡拾地上的果壳,空矿泉水瓶,塑料袋之类的,马路顿时黑了脸,“带你来是看动物的,不是捡垃圾的!”丢掉垃圾后,扯着小飞往老虎笼去。

小飞似乎对老虎也没特别的兴趣,敷衍地看了几眼,又弯下腰去捡拾地上的垃圾。这回,马路没再制止,只是无奈地摇摇头。他们原本计划带小飞在动物园玩上一天,中餐在园里解决,下午两点观看动物表演,但看这情形,估计小飞对动物表演也不会有什么兴趣(也许他并不是没兴趣,而是相比而言对垃圾的兴趣更大),不到十一点钟,便领着小飞出了园,直接回了家。

如果仅仅是这半天时间的表现怪异,尚且可以理解。后来竟一直这样,见着垃圾,比见着心爱的玩具还要兴奋,乐颠颠地跑过去捡,再丢进垃圾桶。等到上了幼儿园,几乎每次回家,手上,身上,都有一股难闻的怪味。幼儿园的阿姨反映,小飞爱捡地上的东西,包括小朋友吃剩的零食,扯掉的尿片,甚至呕吐的赃物,弄得幼儿园的小朋友嫌他脏,都不太跟他玩。上小学后,一早出门,因为捡拾路上的垃圾,经常迟到;老师正在上课,他会忽然跑出课桌,捡起过道上谁丢下的纸屑;有回学校开运动会,他报名参加百米赛,正跑着,忽然发现跟前趴着一只谁丢弃的旧手套,便赶紧止住脚,弯腰去捡,跑在他后面的同学,一个接一个地被绊倒,裁判老师只好宣布重跑,跑在前面的同学却有意见,老师又只好让他和被绊倒的同学重跑,一场比赛就这样被他给搅乱了。他也知道这样的习惯不好,也不时在心里提醒自己,但每回一见到垃圾,便管不住自己。

马路既感困惑,也很苦恼。这孩子究竟怎么啦?为什么对捡拾垃圾有如此大的兴趣?难道他只是个捡垃圾的命嘛?难道他日后要做一辈子的清洁工嘛?虽说马路并不看贱清洁工的职业,多年以后自己也将从事这一职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赞同小飞热爱并投身这一职业。毕竟,这是个一辈子低头的活,一辈子离不开灰尘尾气和噪音,一辈子跟臭烘烘脏兮兮的垃圾打交道——试想,有几个父母又会赞同呢?更主要的是,这样下去,即便以后不做清洁工,去从事别的工作,他也会随时弯下腰去,捡拾地面上的垃圾。

有段时间,马路尝试给他配戴“颈托”,脖子被套住后,再也无法低头看地面,但效果并不好,远处的垃圾和坡上的垃圾,依然逃不过他的视线,再说,戴久了脖子受不了,脑袋也受不了,还影响到外观形象。也曾带他看过心理医生。医生分析,他这种嗜好的形成,多少受到母亲洁癖的影响,况且这本身是一种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即便捡拾成瘾,外界也不会对他的行为形成抗体,所以要消除他的这一嗜好,还得寄希望于时间和他的兴趣转移。可时间一天天过去,兴趣转移的法子也试过,他依旧摆脱不了垃圾情结。还能有什么办法?除非让他成为一个盲人。那怎么可能?除非消灭地面上的垃圾。那也不可能。除非让他离开地面。这倒不是不可能!但离开地面的职业,不多。做宇航员?不太现实。目标过于强大和飘渺,远非一般人所能想的。做飞行员?相比宇航员,这个职业的实现难度少多了,并且随着地面交通的越来越阻塞,空中交通必定有一个大的发展,飞行员的需求量也将会越来越大。反复掂量后,马路决定将他培养成一名飞行员。

此后,还在念小学的马小飞,像一块捏在父亲手中的原材料,被送入一条漫长的流水生产线,严格接受体质锻炼、饮食调养和知识储备。两口子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费,精心打造这件“产品”。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除了正常的在校学习,周末和节假日还报名参加体委的“小虎队”,工人文化宫的“特训班”,小飞日渐长成为一个体格魁伟、双目如炷的小男子汉。这些年间,他做得最多的运动项目,是引体向上,跳高,跳远,攀援,蹦极,跳伞等,俯卧撑一个也没做过——凡与地面关系“密切”的训练行为,马路一概予以制止。甚至连晚上睡觉,都不让他趴着,而是半躺半坐。以致他后来坐火车,不论多远的路程,都只打座票,不买卧铺,即便集体出行,统一安排的卧铺票,晚上睡觉时,他也会跑到座票车厢去,跟人家调换,这样的好事,自然难以让对方置信,他往往要花费大把的口水。即便是站着,他也能随时随地睡着。当他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站着比躺着舒服,离开地面比呆在地面舒服时,马路脸上终于露出会心的微笑。

猜你喜欢

马路
过马路
过马路要注意安全
红绿灯
城市的道路为什么叫马路
马路“奇车”
过马路
过马路
邪不压正(共4则)
安全过马路
马路惊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