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家的语言探秘
2017-05-20亚可
亚可
一门新的语言近乎一次新的生命,单词和语法将你重塑,你悄悄步入另一种逻辑,开启另一份感知。
对于举家迁至罗马、潜心用意大利语写作的美国作家裘帕·拉希莉(Jhumpa Lahiri)而言,這句话是对自己长达三年的语言冒险的最好注释。她在英文世界的写作生涯极其顺遂,第一本短篇小说集《疾病解说者》(Interpreter of Maladies)就摘下二○○○年度普利策奖,此后的三本小说同样好评如潮,其中《不适之地》(Unaccustomed Earth)在二○○八年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公布短名单当日就直接获奖,《低地》(The Lowland)进入奥巴马的书单,并为她赢得美国国家人文奖章。她笔下的英语如流水一般,清澈、柔软、有力,每一句话读来都是一种享受。就是这样一位作家,竟然主动放弃英语,转而用大学时期才接触的意大利语写作。
是否因为人生太过顺利,少了吃糠咽菜升级打怪的经历?是否因为写作进入瓶颈,需要一个断点,一段自我放逐?抑或如她自己的揣测,只是在追寻“对不完美的感知”—一个源自移民家庭、延续一生的人生主题?从登上去罗马的飞机那天起,她开始了一段行为艺术,留下的痕迹就是这本用意大利语写成的随笔《换句话说》 (In Other Words,意大利语版In Altre Parole由埃莱娜·费兰特的美国译者译成英文)。
这是一本真诚的书,只是拉希莉对意大利语的爱过于私密,读起来不免让人有偷窥的感觉。书中最值得玩味之处在于作家主动与母语剥离、努力靠近另一种语言的状态。母语承载着个人的成长经历,也蕴含着民族的历史、性格和思维方式。用一种陌生语言表达时,人仿佛踩在浮萍上。一旦作家丧失了对语言的发言权(authority),她如何自称作家(author)?然而,这种牺牲换来了谦卑,这是在母语写作中难得的气质。谦卑让人回到语言最基本的元素—字词,帮人避开被历史的泥沙固化的表达。她在意大利语写作中大量使用比喻,比如她先后将意大利语比作大海、恋人、孩子、毛衣、脚手架、威尼斯的倒影。这不难理解:比喻的背后是图像,而图像是共通的、无需翻译的,这也是人类原初的思维方式。以此为起点走下去,她意外地发现一个新的声音,虽然脚步蹒跚,却是鲜活的存在。在一次双语研讨会之前,她勉强把自己的意大利语短文译回英文,她惊讶于两种语言在脑海中的对抗—它们像自己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却绝非彼此的镜像。她意识到:“你无法变成另一个作家,你只可能成为两个作家。”
接近一门语言是一种奇妙的历程。记得我初到美国,在从机场去学校的车上,透过车窗望着绿色路牌上的白色字母,隐隐有些漂浮的不安定感。第一次上课更是感觉隔了一层雾,声音似乎滞后一秒才能进入大脑。这层雾日渐稀薄,英语成了可以呼吸的空气,但依然还是一门“外”语。到了毕业前的那一年,常常夜里十一点开车去实验室,车里放着地方电台的广播,有时会不由自主地和自己用英文说话。时间长了,发现自己开始用英语想一些事。大概由于中文过于含蓄,在涉及内心想法和情感的时候英语就成了更自由的载体(vehicle这个词或更准确—既是“载体”,也是“工具”)。用英文思考时会有些微的不同,恰如拉希莉在书中描述的各种感觉,仿佛步入了自己的另一种可能。于是英语短暂地成为一种“内”语。
现在常有人调侃白领说话夹带英文词。确实,这种说话方式里隐含着一种惰性和一丝炫耀的意味,但它也有自身的趣味,就像马蒂斯晚年的剪贴画(Collage)。
新的语言为人推开一扇窗,但它并不简单地等同于优越感。记得在我长大的小区里有一个皮匠,摊子摆在我上学和父母上班都要经过的路口,几十年不变。从我记事起,家里的鞋总是请他补。有一次休假回国,我和父亲去他的摊子,和他打招呼。他问,在美国说什么话?我爸说,美国话,你听不懂的。他抬起头,用浑浊的眼睛盯着我,不解地说,都是人话,怎么可能听不懂?旁边土主村的话土到阴沟里了,我也能听懂。我爸笑着说,你个皮匠,搞不懂的。当时我也是跟着笑,然后看着他娴熟地为我的美国皮鞋垫了一块牛皮。现在回想起来,皮匠那样天真简单地过一辈子也没什么不好,人类在修建巴别塔之前不就是讲同一种语言吗?人生的维度有很多,语言只是旅行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