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治农村食品安全“痼疾”
2017-05-19舒勇
舒勇
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工匠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尽管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但真正实现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却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农村食品安全的“痼疾”在哪里?如何才能根治这些问题,实现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值得我们在实践中思考和探索。
提升整体意识是前提
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高,究其原因在于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不强。近年来,尽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力求提升社会整体食品安全意识,但安全意识的提升、良好氛围的形成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有的市县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没有将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不够,对食品安全属地责任、“黨政同责”等认识不到位。有的市县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者认为农村人口分布疏散、市场不集中、风险隐患不大,对农村聚餐、学校食堂等风险隐患点监管指向不够明确,对小型食杂店、餐饮店和小作坊隐患重视程度更弱,甚至认为农村工业化生产程度低、传统生产方式占主导,所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生产经营的食品肯定是安全的,而这恰恰是监管的“风险点”。
有的基层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不强,还表现为存在“监管不严、惧管怕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过且过”“没什么大问题、不会出什么大事情”“处罚门槛太高、不好操作”等消极思想和错误认识,个别地方的干部帮着生产者、经营者“说话”,为他们存在的问题化解开脱,进一步削弱了监管力度。
有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生产经营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没有根本性认识,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宣传置若罔闻、视而不见,甚至是消极抵触,采取极端措施抵制和抗拒监管,极个别的还伤害和威胁监管干部。
农村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和消费食品过程中,对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认识不足,对如何选购和消费安全食品不知晓或根本不重视,因此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提高消费水平是基石
在广大农村,消费者之所以会选择小厂家、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所生产经营的低端食品进行消费,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收入少。
目前,由于受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影响,城乡之间发生大量的劳动力转移,具体表现为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居高不下。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激励措施,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但外出务工人员比例大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许多乡村只剩下了留守老人和儿童,这些人员经济来源渠道有限、收入偏低,在选择食品消费时,往往会选择价位较低的低端食品,因此所造成的“隐患点”也相对突出。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发展经济,加大扶贫力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不断提升。据有关资料显示,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农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恩格尔系数进一步下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会得到进一步增强。
强化前端控制是关键
从目前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手段和措施来看,强化食品生产和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的前端控制,通过原料排查、环境条件监测等来控制和弱化食品安全风险,通过统一的电子追溯系统实现食品的源头可追溯,已经成为众多国家的“共识”。
我国由于食品工业化程度相对偏低,加之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等社会宏观调控方面长期以来的政策导向影响,“源头”控制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种养殖产地认证需要进一步强化,特别是一些小作坊、小厂家大量存在,生产的规范化程度亟待提高。城乡消费水平的差距,导致小作坊、小厂家生产的食品在农村市场占有相当程度的市场比例,也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的“隐患”。
当前食品经营监管中,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傍名牌现象较为普遍;二是追溯存在较大困难;三是“小食品”市场比例较大,问题较多。按照现行的检测标准、方法进行检测,感官性状异常的儿童食品经检测合格率较高。
解决这些问题,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以维护食品安全为己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督促形成部门合力和联动机制,下决心、下狠力强化源头监管和控制,关停一批不符合食品生产规范条件的小厂家、小作坊,全面推行HACCP体系,并积极加强产业升级和行业引导,以及对关停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转产指导,在全面消除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处罚力度,全面打击“黑作坊”“黑窝点”,从根本上杜绝低端食品进入农村食品市场。
强化监管力量是保障
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是相对薄弱的,尽管体制改革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实现“四有两责”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监管机构逐步健全,监管触角延伸至村,但仍然存在人力资源使用不尽合理之处。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少、管理区域广,十几个人的分局往往要监管几个乡镇的食品安全,人力、物力捉襟见肘,常常存在巡查与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每个农村分局至少要监管3-5个乡镇,有的农村分局监管区域甚至达到8-10个乡镇,虽然目前采取了许多办法强化监管力量延伸,如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站、聘请村级联络员等,但监管力量不足仍是不争的事实。
针对如何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先后提出了“补齐短板,协调推进”“强化督察,着力提高”“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等指导原则,采取了“抓部署,严密步骤推进;抓督导,严格要求落实;抓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抓典型,强化示范引领;抓源头,根治安全隐患”等工作思路和方法,在组织召开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推进会及省食安办、公安、农业、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五部门工作协调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回头看”,杀“回马枪”,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对农村食品市场、基层工作效果进行暗访,并就存在问题及时与地方党委政府交换意见。
贵州农村食品安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不断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意识。从宏观层面,加强经济整体调控,不断强化行业引导,促进产业升级,切实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消除假冒伪劣食品生存土壤,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从微观层面,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身的工作而言,要在强化监管、加强整治的同时,继续引导建立健全食品行业自律组织体系,继续探索信用分类监管,注重发挥社会整体力量,引导和形成“社会共治”氛围。(作者系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责任编辑/顾海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