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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再设计

2017-05-19齐书花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

【摘 要】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管理岗位人员职业路径单一,导致出现职业高原现象;不规范的“双肩挑”现象日趋严重;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受到挤压;内部横向职业发展路径转换不畅。改进措施:纵向职业发展路径再设计,包括岗位等级和工资水平设置、领导职位管理岗位职业发展路径、非领导职位管理岗位职业发展路径、双重职业发展路径的关系;横向职业发展路径设计,包括建立职员资格制度、打通多重职业发展路径、横向转换程序和条件。

【关键词】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岗位设置;职业发展路径

2006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重新构建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实现了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但此次岗位设置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其中管理人员的岗位等级设置仍然沿用了行政机关的级别,每一等级对应一级行政级别,相比专业技术岗位成熟的职业发展路径,管理岗位的职业发展路径相对狭窄。如何给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搭建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合理设计其职业发展路径,是事业单位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现状

1、等级设置

2006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将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将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一至十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从上述内容可知,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等级设置基本沿用了行政机关的级别,每一等级对应一级行政级别,等级数量明显少于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与行政职务级别的这种直接对应,使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的设置受限于其行政级别。事业单位所隶属的机关的行政级别决定了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实际上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职务级别。

2、工资水平

2006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并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设置了标准相同的65个薪级。从工资标准来看,相同资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级工资水平基本相当,工资水平的差异集中体现在岗位工资上,而管理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水平相对低于资历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例如,管理人员处级副职岗位工资基本处于副高职三级和中级一级中间,处级正职岗位工资基本与副高职二级持平。作为具有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一方面要承担管理任务,另一方面又要对所在部门的专业技术项目负责,而收入却低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这与管理干部队伍的实际贡献不对等,不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表1 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水平 表2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水平

注:表1數据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整理。2014年10月,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但各等级之间和不同序列之间的差别与2006年一致,故此处不再罗列。

3、晋升条件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在学历方面,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任职年限方面,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从晋升通道来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在达到一定的学历要求和任职年限或资格后,都有一定的晋升空间,但由于事业单位受行政级别的限制,管理人员的职务级别大多集中于处级和科级,在大多数单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只可达到五、六级,在基层就只有七、八级,管理岗位的晋升没有像专业技术岗位一样形成制度与规范,晋升通道特别有限。

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对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在等级设置、工资水平、晋升条件等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相对狭窄,既不能体现与行政机关的差别,也没有切实反映事业单位内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难以给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成长与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这就严重影响了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和正确使用。

1、管理岗位人员职业路径单一,导致出现职业高原现象

由于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后,严格控制各岗位的职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很多人受聘于管理岗位后,很难获得升迁的机会。当管理人员发现难以在管理岗位上升迁,产生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时,由于长期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缺乏一技之长,因而在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缺乏竞争力,最终只能留在管理岗位。相对而言,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取得技术成果、解决某一技术问题而获得可以量化的绩效,一方面可以通过岗位竞聘成功转为管理岗位,另一方面即使不能转为管理序列,他们仍然可以靠自身的技术专长在职业方面继续获得发展。因此,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基本是“单一路径”,更易出现职业高原现象。

2、不规范的“双肩挑”现象日趋严重

由于目前管理岗位工资标准与专业技术岗位相比较低,对于在管理岗位的人员来讲,只要是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都倾向于按专业技术岗位定级定薪,都不愿意把工资从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转到管理岗位系列。而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对岗位进行分类管理,达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目的。但以上因素的存在,导致很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占用专业技术岗位的问题成为普遍现象,不符合规定的所谓“双肩挑”现象较为严重。这不仅有悖于岗位管理制度设计的初衷,也不利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3、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受到挤压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将管理岗位定义为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可见,在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岗位既包括担负领导职责的领导职务岗位,也包括担负管理任务的非领导职务岗位。而现行的岗位设置,并没有明确区分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难以体现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在能力水平上的差异。由于受领导职数和单位行政级别的限制,管理岗位纵向晋升等级较少,造成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上升机会和空间受到挤压。他们的职业发展既不能体现在职务的晋升上,也不能体现在职级升迁而带来的报酬的变更上,严重影响了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积极性的发挥,导致事业单位内“官本位”现象更加严重。

4、内部横向职业发展路径转换不畅

横向职业发展路径是对纵向职业发展路径的辅助和补充,设立的目标是针对狭窄的职位晋升通道和人们日益多元化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进一步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焕发组织活力和提升组织人力资本。因此,合理的职业路径的设计,必须有横向职业路径作为保障。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两个序列都设置了不同数量的岗位等级,但各等级之间没有相互的对应关系,也没有明确两个序列之间的转换关系,因而员工在职业发展序列之间的横向转换不畅通。尤其是管理人员,由于长期从事管理工作,难以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横向转换为专业技术岗位更是难上加难。

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设计的改进建议

针对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重新设计管理人员职业发展路径的相关建议,核心是在管理岗位上设置双重职业发展路径,即领导职务管理岗位实行“职务层次纵向发展”,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实行“职员等级深度发展”,从而使所有的管理人员都能够通过一定的程序,进入相应的职员职务等级,进而充分调动各类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1、纵向职业发展路径再设计

(1)岗位等级和工资水平设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统一实行职员管理,职员岗位实行双重职业发展路径管理,即区分领导职务管理岗位和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管理岗位实行“职务层次纵向发展”,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实行“职员等级深度发展”。根据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德才表现等因素,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为13个职员等级,与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设置数量一致。管理人员的晋升阶梯就是职员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阶梯则是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与专业技术岗位一样,各类管理岗位的人员数量也要有一定的比例限制。

在薪酬设计上,事业单位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职员等级和专业技术等级应设置相同的薪酬等级标准。职员等级是职员工资、福利的基础,其中,领导职务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应高于同级别的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标准的差异性,主要通过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来体现。例如职员等级相同的兩个人,一个担任领导职务,一个不担任领导职务,那他们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应该是完全一样的,差别主要是在岗位津贴(领导职务岗位津贴应大于非领导职务岗位津贴)及绩效工资上。

(2)领导职位管理岗位职业发展路径。领导职务管理岗位设置为一至十级,实行“职务层次纵向发展”。在当前事业单位暂未取消行政级别的状态下,领导职务层次依然要与行政级别有对应关系,一至十级由高到低对应的行政级别依次为: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职务等次与职员级别相互交叉,每一职务对应3个级别,具体为:部级正职对应一至三级,部级副职对应二至四级,厅级正职对应三至五级,厅级副职对应四至六级,处级正职对应五至七级,处级副职对应六至八级,科级正职对应七至九级,科级副职对应八至十级。每一职务的领导岗位对应多个职级的好处是,能够更好地发现和提拔优秀的管理人员。例如,在现有条件下,本科毕业需满七年才能担任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但在新的岗位设置路径下,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在工作未满七年之时,即可担任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只不过其职级不与七级对应,而是与八级或者九级对应。比如,工作五年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担任职级为八级的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当工作年限满七年后,可以转为七级的科级正职领导职务。这样更有利于优秀管理人才的脱颖而出。

(3)非领导职位管理岗位职业发展路径。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设置为五至十三级,实行“职员等级深度发展”,相当于领导职务中厅级正职以下的职务层次。设置非领导职务管理岗位,主要是为担负管理任务的基层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发展阶梯,吸引和稳定事业单位不可缺少的综合管理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家。职员职务等级序列的设置,参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序列进行,总体分为高级职员、中级职员、初级职员三个级别段,每个级别段内再分别设置三个等级,高级职员一至三级分别对应五至七级职员,中级职员一至三级分别对应八至十级职员,初级职员一至三级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职员。

(4)双重职业发展路径的关系。根据上述方案,事业单位的每一位管理人员都有一个职员身份,不管是领导职务管理人员还是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这个职员身份是事业单位每位管理人员最基本的身份,并且是伴随其一生的身份(只要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就有这样的职员身份)。而领导职务则不是一个固定的身份,这个身份可以不断改变。原来在领导职务上的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结束后不再担任领导职务。而原来不在领导职务上的人员,也可以通过竞聘等方式担任领导职务。因此,在这样一个制度下,每个管理人员都是职员身份,而领导职务则是临时性的。这种情况下的领导职务就类似于一个班级每天安排一位同学值日一样,值日生就相当于领导职务,是经常变换的,而其不变的是作为班级基本组成人员的身份。这种制度安排,就是将所有领导职务都还原为普通的职员。对于管理人员而言,职员是固定的属性,是比领导职务更根本的属性。

2、横向职业发展路径设计

由于职员等级与事业单位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级通用十三个等级,具有横向对应关系,所以在管理人员双重职业发展路径的基础上,只需要在制定岗位聘任条件时具体规定横向转换条件,便可打通事业单位内部岗位间的横向职业转换路径,延展出事业单位内部的多重职业发展路径。

(1)建立职员资格制度。为合理评定职员等级,国家应建立职员资格制度,实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职员资格可以通过参加专门的考试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参照目前的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建立职员资格考试制度,并设计合理的职员资格试题,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初级职员资格的取得不需参加考试,根据个人学历、岗位情况由聘任单位认定。拟任中级职员的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和拟任科级副职、科级正职、处级副职的领导职务管理人员,须考试取得中级职员资格;拟任高级职员的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和拟任处级正职、厅级副职、厅级正职的领导职务管理人员,须取得高级职员资格。

(2)打通多重职业发展路径。在领导职务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时,对竞聘人员不要求有下一层级领导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经历,只要达到相应职级的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例如,非领导职务管理人员A在中级职员二级岗位上和专业技术人员B在中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上任职一定年限后,均有资格参加科级副职或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岗位的竞聘。假设A通过竞聘上岗,担任了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则其可按领导职务序列晋升规则,继续晋升其职员等级。当A从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下来后,可担任中级职员二级的非领导职务岗位,并且可以继续实现职员等级的晋升,升到中级一级、高级职员三级等。达到高级三级后,A又可以竞聘相当于处级正职的领导职务,而这不受A未担任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限制。

(3)横向转换程序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横向职业发展路径转换时,必须符合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并由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综合评估,按照岗位竞聘的相关程序执行。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进行横向转换时,管理岗位需具备专业技术岗位的职称资格,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相应的职员资格,才可以实现横向转换。

【参考文献】

[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14).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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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赵敏:职员制构想,中国人事,1995.12:20-22.

[10] 朱坚强:职员制度与事业单位的综合改革,南京大学学报,2010.5.54-62.

【作者简介】

齐书花(1980.12-),北京人,任职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经济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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